JGJT87-2012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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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87-2012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pdf简介:

"JGJT87-2012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pdf" 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JGJ,即冶金工业部建筑标准化设计研究院)发布的一份技术规程。这份规程详细规定了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的方法、步骤、标准和要求。它主要用于指导建筑工程中的地质勘查活动,包括对地质构造、岩石性质、土壤特性、地下水状况等进行科学、准确的调查,以确保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这份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如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基础设施等的地质勘探工作,对于地质工程师、建筑师、土木工程师等专业人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它涵盖了勘探设备的选择、现场操作规程、样本处理和分析方法,以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确保了建筑工程地质取样的质量和可靠性。

JGJT87-2012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7.0.1并探、槽探和洞探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7.0.2探井、探槽和探洞的深度、长度、断面尺寸等应按勘探 任务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井深度不宜超过地下水位,且不宜超过20m,掘进深 度超过7m时,应向井内通风、照明;遇地下水时,应采取相应 的排水和降水措施: 2探井断面可米用圆形或矩形,且圆形探井直径不宜小于 0.8m:矩形探并不宜小于1.0m×1.2m;当根据土质情况需要 放坡或分级开挖时,井口宜加大; 3探槽挖掘深度不宜大于3m,大于3m时,应根据槽壁的 稳定情况增加支撑或改用探井方法,槽底宽度不应小于0.6m: 探槽两壁的坡度,应按开挖深度及岩土性质确定; 4探洞断面可采用梯形、矩形或拱形,洞宽不宜小于 1.2m,洞高不宜小于1.8m; 5探并的并口、探洞的洞口位置宜选择在坚固且稳定的部 立,并应能满足施工安全和勘探的要求。 7.0.3当地层破碎或岩七层不稳定、易珊塌又不允许放坡或分 级开挖时,应对并、槽、洞壁设支撑保护。支护方式可采用全面 支护或间隔支护。全面支护时,每隔0.5m及在需要重点观察部 立应留下检查间隙。当需要采取工、1级岩土试样时,应采取措 施减少对井、槽、洞壁取样点附近岩士层的扰动。 7.0.4探并、探槽和探洞开挖过程中的土石方堆放位置离并, 槽、洞口边缘应大于1.0m。雨期施工时,应在井、槽、洞口设 防雨篷和截水沟。

7.0.5遇大块孤石或基岩,人工开挖难以掘进时,

爆破或动力机械方式掘进。 7.0.6对于井探、槽探和洞探GB∕T 3354-1999 定向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除应文字描述记录外,尚应以 剖面图、展开图等反映井、槽、洞壁和底部的岩性、地层分界、 构造特征、取样和原位试验位置,并应辅以代表性部位的彩色照 片。探井、探槽和探洞展开图式可按本规程附录 F执行。

8.0.1探井、探槽和探洞中采取的I、Ⅱ级岩土试样宜用盒装。 试样容器可采用Φ120mm×200mm或120mm×120mm× 200mm、Φ150mm×200mm或150mm×150mm×200mm等规 格。对于含有粗颗粒的非均质土及岩石样,可按试验设计要求确 定尺寸。试样容器宜做成装配式,并应具有足够刚度,避免土样 因自重过大而产生变形。容器应有足够净空,以便采取相应的密 封和防扰动措施

采取盒状土试样宜按下列步

2按土样容器净空轮廓,除去四周土体,形成土柱,其大 小应比容器内腔尺寸小20mm; 3套上容器边框,边框上缘应高出土样柱10mm,然后浇 入热蜡液,蜡液应填满士样与容器之间的空隙至框顶,并应与之 齐平;待蜡液凝固后,将盖板封上; 4挖开土试样根部,使之与母体分离,再颠倒过来削去根 部多余土料,土试样应比容器边框低10mm,然后浇满热蜡液, 待凝固后将底盖板封上。 8.0.3按本规程第8.0.1条和第8.0.2条采取的岩土试样,可 作为1级试样。 8.0.4采取断层泥、滑动带(面)或较薄土层的试样,可用试 验环刀直接压人取样。 8.0.5在探井、探槽和探洞中取样时,应与开挖掘进同步进行,

9.1.1软土钻进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软土钻进可采用空心螺纹提土器或活套闭水接头单管钻 具钻进取芯;当采用空心螺纹提土器钻进时,提土器上端应有排 水孔,下端应用排水活门。 2钻进宜连续进行;当成孔困难或需间歇作业时,应采用 套管、清水、泥浆等护壁措施。 3对于钻进回次进尺长度,厚层软土不宜大于2.0m,中厚 层软土不宜大于1.0m,地层含粉质成分较多时,不宜超过 0.5m,并应保证分层清楚,提土率应大于80%;当夹有大量砂 土互层,提土率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辅以标准贯人器取样作土层 鉴别。 9.1.2软土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软土应采用薄壁取土器静力压人法取样,不宜采用厚壁 取土器或击入法取样; 2应采取措施防止所采取的土试样水分流失和蒸发,土试 样应置于柔软防振的样品箱中,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改变其原有

1软土应采用薄壁取土器静压人法取样,不宜采用厚壁 取土器或击入法取样; 2应采取措施防止所采取的土试样水分流失和蒸发,土试 样应置于柔软防振的样品箱中,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改变其原有 结构状态

1宜采用肋骨合金钻头回转钻进,并应加大水口高度和水 槽宽度,严禁采用振动或冲击方法钻进; 2钻孔取芯宜采用双管单动岩芯管或无泵反循环钻进; 3钻进时宜采取于钻,采取I、IⅡI级土试样时,严禁送水

钻进; 4 回次进尺宜控制在0.5m~1.0m; 5 当孔壁严重收缩时,应随钻随下套管护壁: 6 采用泥浆护壁时,应选用失水量小、护壁性能好的泥浆。 9.2.2 膨胀岩土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薄壁取土器,取土器人土深度不得大于其直径的3 倍,土试样直径不得小于89mm。 2保持土试样的天然湿度和天然结构,并应防止土试样湿 水膨胀或失水干裂

1采用壁取土器,取土器入土深度不得大于其直径的3 倍,土试样直径不得小于89mm。 2保持土试样的天然湿度和天然结构,并应防止土试样湿 水膨胀或失水干裂

1湿陷性土钻进应采用干钻方式,并严禁向孔内注水; 2采取I级土试样的钻孔应使用螺旋(纹)钻头回转钻进; 3采取1、Ⅱ级土试样的钻孔应根据地层情况控制钻进速 度和旋转速度,并应按一米三钻控制回次进尺; 4宜使用薄壁取十器进行清孔:当采用螺旋钻头清孔时。 宜采取不施压或少加压慢速钻进。 9.3.2湿陷性土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1、Ⅱ级土试样宜在探井、探槽中刻取; 2在钻孔中采取工、Ⅱ级土试样时,应使用黄土薄壁取土 器采取压人法取样;当压入法取样困难时,可采用一次击入法 取样; 3采用无内衬取土器取土时,应确保内壁干净平滑,并可 在内壁均匀涂上润滑油;采取结构松散的土样时,应采用有内衬 取土器,内衬应平整光滑,端部不得上翘或翻卷,并应与取土器 内壁紧贴; 4清孔时,应慢速低压连续压入或一次击入,清孔深度不 应超过取样管长度,并不得采用小钻头钻进,大钻头清孔; 5取样时应先将取土器轻轻吊放至孔底,然后匀速连续快

速压人或一次击人,中途不得停顿,在压入过程中,钻杆应保持 垂直、不摇摆,压人或击入深度宜保证土样超过盛土段50mm; 6卸土时不得敲击取土器;土试样取出后,应检查试样质 量,当试样受压、破裂或变形扰动时,应废弃并重新取样。

9.4.1多年冻土钻进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四系松散冻土层,宜采取慢速十钻方法,钻进回次时 间不宜超过5min,回次进尺不宜大于0.5m; 2对于高含冰量的黏性土层,应采取快速十钻方法,钻进 可次进尺不宜大于0.80m; 3钻进冻结碎石土或基岩时,可采用低温冲洗液;低温冲 洗液的含盐浓度可根据表9.4.1确定;

表 9.4. 1低温冲洗液的含盐浓度

4孔内有残留岩芯时,应及时设法清除;不能连续钻进时, 立将钻具及时从孔内提出; 5为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渗人钻孔,应设置护孔管封水或 采取其他止水措施,孔口应加盖密封;护孔管应固定且高出地面 0.1m~0.2m,下端应至冻土上限以下0.5m~1.0m; 6起拔冻土孔内的套管可采用振动拔管,也可用热水加温 套管或在钻孔四周钻小口径钻孔并辅以振动拔管; 7在钻探和测温期间,应减少对场地地表植被的破坏。 9.4.2多年冻土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取工、Ⅱ级冻土试样宜在探井、探槽和探洞中刻取: 钻孔取样宜采取大直径试样

.2多年冻土取样应符合下

2冻土可用岩芯管取样;岩芯管取样困难时,可采用薄壁 取土器击人法取样; 3从岩芯管内取芯时《灯具性能 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 31897.1-2015》,可采用缓慢泵压法退芯,当退芯困 难时可辅以热水加热岩芯管;取出的岩芯应自上而下按顺序摆 放,并应标记岩芯深度; 4I、Ⅱ级冻土试样取出后,宜在现场及时进行试验。当 现场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应立即密封、包装、编号并冷藏土样送 至试验室,在运输中应避免试样振动

9.5.1当污染土对人体有害或对钻具仪表有腐蚀性时,应采取 必要的保护措施。 9.5.2在污染土中钻进时,不宜采用冲洗液,可采用清水或不 立生附加污染的可生物降解的酯基洗孔液。 9.5.3在较深钻孔和坚实土层中,应采用回转法取样;在较浅 钻孔和松散土层中,宜采用压人法或冲击法取样。 9.5.4取样工具应保持清洁,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土与大 气及操作人员接触受到二次污染,并应防止挥发性物质流失、 氧化。 9.5.5土试样采集后应采取适当的封存方法,并应按规定的要

10.1.1在岩溶地区钻探时,进场前应搜集当地区域地质资料, 并应配置相应钻具、护管和早强水泥等。 10.1.2岩溶发育地区钻探宜采用液压钻机,并应低压、中慢速 钻进。 10.1.3岩溶发育地区钻进过程中,当钻穿溶洞顶板时,应立即 停钻,并用钻杆或标准贯人器试探,然后根据该溶洞的特点,确 定后续钻进方法和应采用的钻具。同时应详细记录溶洞顶、底板 的深度,洞内充填物及其性质、成分、水文地质情况等。 10.1.4当溶洞内有充填物时,应采用双层岩芯管钻进或采用单 层岩芯管无泵钻进。 10.1.5对无充填物或充填物不满的溶洞,钻进时,应按溶洞大 小及时下相应长度的护管。 10.1.6岩溶发育地区钻进时,应采用带卡簧或爪簧岩芯管取 芯。钻具应慢速起落,遇阻时应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10.1.7当遇有蜂窝状小型溶洞群、严重漏水并无法干钻钻进且 护管无效时,应使用早强水泥浆进行封堵,

10.2.1水域钻探开工前,应收集相关水域的水文、气象、航运 等资料,并应做好钻探计划和安全措施。 10.2.2水域钻探应在水上固定式钻探平台或钻探船、筏等浮式 平台上进行。钻探平台类型应根据钻探水域的水文、气象、地质 条件和勘探技术要求等确定。

进行选择。钻探点应按设计点位施放,开孔后应实测点位坐标和 高程,并应与最新测绘的水域地形图及水文、潮汐等资料进行 核对。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4208-2008》10.2.4钻探点的点位高程应由多次同步测量的水深与水位确

10.2.4钻探点的点位高程应由多次同步测量的水深与水位确 定,并可用处于稳定状态套管的长度作校核。在水深流急区域, 不宜使用水蛇绳测水深法确定点位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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