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1124-2015 马铃薯贮藏设施设计规范(不清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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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5112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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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大小:3.2 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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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1124-2015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51124-2015 马铃薯贮藏设施设计规范(不清晰).pdf简介:

GBT51124-2015《马铃薯贮藏设施设计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该规范主要针对马铃薯的储存设施设计提出详细的要求和指导,旨在保障马铃薯在存储过程中的品质稳定,减少损耗,延长其保质期。它涵盖了马铃薯贮藏设施的选址、布局、结构、通风、温度控制、湿度管理、照明、排水、防火、防虫害及防鼠害等方面的设计标准和施工技术。

内容可能包括设施的建设材料选择、保温隔热性能、通风设施的设置、存储区的环境监控、防火安全措施、以及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等,对马铃薯产业的生产和仓储环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由于PDF文件可能不清晰,建议获取官方或清晰版本的文档以获得更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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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温度的必要通风量;降低CO2浓度至工艺要求的必要通风量:排 除水汽,防止室内高湿度的必要通风量。设计通风量应取最大值。 7.1.5排出多余热量所需必要通风量可按下式计算:

7.1.6降低 CO,浓度至工艺要求的必要通风量可按下式计算:

7.1.7排除水汽,防止室

7.2.1应根据自然通风计算设置通风口面积,设计通风量应满足 最大必要通风量要求。 7.2.2进风口宜置于迎风面,出风口宜置于背风面,且出风口应 高于进风口。出风口应高于马铃薯堆或位于贮藏库(窖)项部附近 位置。应尽量加大进风口与出风口之间的高差,进风口和出风口 上应设置可启闭调节的风阀或窗扇,并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虫防 鼠等措施。 7.2.3中、小型贮藏库(窖)进、出风口直径宜为0.12m~0.20m, 间距4.00m~5.00m;地面通风道截面尺寸宜为0.30m×0.30m 060mY060m间脂含为200mt首上进风通

7.3.1机械通风的通风量应根据设计计算确定DBJ51∕T 094-2018 四川省建筑工程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技术标准,但最小通风量不

1正压通风系统进风口位置应低于出风口位置,以保证新鲜 空气穿过薯堆;同时,机械通风系统的进风口与出风口之间的水平 距离不应小于20m,当水平距离不足20m时,出风口高出进风口 的垂直距离不宜小于6m,以避免通风短路; 2负压通风系统出风量分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马铃薯放散的显热能形成稳定上升的气流时,宜从房 间上部区域排出; 2)当马铃薯放散的C02较多,放散的显热不足以形成稳定 上升的气流而沉积在下部区域时,宜从下部区域排出总 出风量的2/3,上部区域排出总出风量的1/3。 7.33架空地板

式中:H一通风系统总阻力(Pa); H,一马铃薯堆阻力(Pa); Ha一风道系统阻力(Pa)。 7.3.4机械通风系统应设置自动控制系统,根据室内监测温度, 按照预设值启闭风机。 7.3.5大型贮藏库宜设架空通风地板。

7.3.4机械通风系统应设置自动控制系统,根据室内监测温度, 按照预设值启闭风机。 7.3.5大型购藏库宜设架空通风地板。

7.3.5大型贮藏库宜设架空通风地板。

7.4大型贴藏库通风

7.4.1藏库的空调设备应由回风段、新风调节段、新回风混合 段、表冷段、加湿段、送风段、出风气楼及控制系统等组成。主风道 与支风道连接处应设调节插板。

7.4.2采用人工制冷空气通风时,应设置吊挂循环风机,保

7.4.3选择机械通风系统的空气加热器时,热负荷应采用冬季室 外最冷月平均温度计算。

7.4.3选择机械通风系统的空气加热器时,热负荷应采月

7.4.4回风机风量及风压选择应符合库内正常通风状态下的各 参数规定,回风量宜为总送风量的70%85% 7.4.5严寒地区应设防冻地板采暖系统和大门空气热风幕系统。

7.4.4回风机风量及风压选择应符合库内正常通风状态下的

7.5.1通风机的选择宜考虑系统运行时的经济性,应对负载和系 统阻力特性进行分析,使设计的运行工况点在通风机的高效工作 区内。

使用要求时,宜采用两台或两台以上同型号、同性能的通风机并 联或串联安装,但其联合工况下的风量和风压应按通风机和管 道的特性曲线确定。不同型号、不同性能的通风机不宜并联或 串联安装,

7.5.3增压用通风机宜选用轴流式风机,风量应能满足设计需

要,风机静压宜为150Pa~300Pa。

7.6.1通风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宜优先采用耐锈蚀的风道 材质。 7.6.2通风道形式可采用地槽或地上波纹风管,风道宜对称布 置、简捷。通风道应笔直通畅,必须弯曲时,应采用缓冲圆形 拐角。 7.6.3通风道支管简距应不天于2m,长度不天于14m,采用更长 管道时,应在交叉区域做加固处理。通风道支管距墙体宜为 0.30m~0.45m。

7.6.4通风道主管内风速宜为10m/s~13m/s通风道支管内风

7.6.4通风道主管内风速宜为10m/s~13m/s,通风道支管内风

4通风道主管内风速宣为10m/s~13m/s,通风道支管内风 下宜大于10m/s,出风口风速不宜大于4m/s。

8.1.1电气工程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行业标准《民用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有关规定。 8.1.2贮藏库(窖)电气线路保护装置宜采用带剩余动作电流保 护的空气断路器,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照明线路宜采用安全电 压24V供电。 8.1.3 用电负荷宜为三级负荷。供电系统电压等级应为交流

压24V供电。 8.1.3用电负荷宜为三级负荷。供电系统电压等级应为交流 220/380V。

8.1.3用电负荷宜为三级负荷。供电系统电压等级应为交流

防人身伤害的保护措施。

8.2.2贮藏库(窖)应设置独立配电箱,内地坪不宜

设,电力线路导线截面面积不应小于2.5mm,电力导线绝缘水平 不应低于0.6/1kV,控制线导线截面面积不应小于1.0mm,不应 使用裸导线,导线绝缘水平不应低于0.45/0.75kV。

8.3.1购藏库(睿)内灯具宜均匀布置,平均照度宜为501x。

8.3.1贮藏库(窖)内灯具宜均匀布置,平均照度宜为50lx。 8.3.2贮藏库(窖)内严禁使用卤钨灯等高温光源,灯具应采用防 潮型。 8.33安装高度为2.4m及以下的灯具其金属外壳均应接PE保

8.3.3安装高度为2.4m及以下的灯具其金属外壳均应接PE

8.4.1贮藏库(窖)内可采用建筑物结构钢筋构成防雷系统。

8.4.1购藏库(睿)内可采用建筑物结构钢筋构成防售系统

管路均应与总等电位连接

8.4.4当贮藏库(窖)内电气系统内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静电 接地及防雷接地等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 阻应满足其中最小值

8.4.4当贮藏库(窖)内电气系统内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静电

8.4.5大型贴藏库应配有监测温度、湿度和CO浓度的设备以及

8.4.5大型贴减库应配有监测温度、湿度和CO浓度的设备以及 自动控制系统。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来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来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宣”;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 《碳素结构钢》GB/T700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马铃薯贮藏设施设计规范

《马铃薯藏设施设计规范》GB/T51124一2015经住房城乡 建设部2015年8月27日以第899号公告批准、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 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马铃薯贮藏设施设计规范》 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 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 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DB13/T 2862-2018标准下载,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 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7.4大型贮藏库通风 (50) 7.5设备选择 (50) 7.6通风道及其他 (51) 电气设计 (52) 8.1一般要求 (52) 8.2配电系统 (52) 8.3照明系统 (52) 8.4防雷与接地 (52)

库通 (50) (50) 其他 (51) (52) (52) (52) (52) (52)

1.0.1制定本规范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马铃薯贮藏设施设计 的需要,保证马铃薯贮藏设施设计的质量,提高马铃薯贮藏设施设 计的规范化水平,指导各地开展马铃薯贮藏设施建设。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马铃薯藏设施的设计,改建和扩建马 铃薯藏设施参照本规范。 1.0.3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导下,结合当地的自然和人文环境, 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满足建筑气候分区的基本要求,做好设计前 的准备工作,并全面搜集分析所需资料,是进行马铃薯贮藏设施设 计的基础。

1.0.4与本规范关系密切的国家现行标准、规范,主要有: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 《碳素结构钢》GB/T700;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

3.1.1小型贮藏设施多为单跨窖或小型贮藏库,中型贮藏设施多

3.1.1小型贮藏设施多为单跨窖或小型贮藏库,中型贮藏设施多 为窖群或中型贮藏库《挤压钢管工程设备安装与验收规范 GB51105-2015》,大型贮藏设施多为窖群或大型贮藏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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