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1102-2016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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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51102-2016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41.6 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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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1102-2016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51102-2016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pdf简介:

"GB51102-2016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压缩天然气(CNG)供应站设计规范》。该规范是关于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的专业指导性文件,它规定了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总体布局、设施配置、系统设计、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标准。CNG供应站,主要是指为各类车辆提供压缩天然气作为汽车燃料的站点,包括加气母站、常规加气站、撬装式加气站等类型。

该规范的发布,旨在确保CNG供应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符合国家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清洁能源的应用。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CNG供应站设计,是压缩天然气行业设计、施工、监管和验收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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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置区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4.2.4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集中放散装置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的甲类生产厂房与站外建(构)筑的放散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4的物的防火间距执行。规定。工艺设备的操作放散、检修放散、安全放散和储气井、总4.2.6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内的气瓶组应设置在固定地点。几何容积不大于18m固定式储气瓶组的检修放散、事故放散、气瓶组、天然气放散管口及调压装置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安全放散的放散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规范间距不应小于表4.2.6的规定。表4.2.6的规定执行。表4.2.6气瓶组、天然气放散管口及调压装置与站外建(构)表 4.2.4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集中放散装置的筑物的防火间距放散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名称防火间距(m)项目防火间距(m)气瓶组天然气放散管口调压装置50项居住区、村镇及重要公共建筑(学校、影剧院、体育馆等)目高层民用建筑35重要公共建筑(学校、影剧院、体育馆等,高层民用建筑303024高层民用建筑裙房、民用建筑25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室外变配电站30高层民用建筑裙房,民用建筑181812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室外变配电站252525甲、乙类液体储罐,甲、乙类生产厂房,甲、乙类物品库房,30可燃材料堆场甲、乙类液体储罐,甲、乙类生产厂房,甲、乙类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20 2518丙、丁类生产厂房,丙、丁类物品库房25一、二级20丙、丁类生产厂房,丙、丁类物品库房162015其他建筑耐火三级25等级四级30一、二级141612 正线40其他建筑耐火等级三级162015铁路(中心线)其他线30四级202518二级,城市快速20铁路(中心线)正线353522公路、道路高速,一、(路边)其他15其他线252515>380V2.0倍杆高道路(路边)主要101010架空电力线≤380V1.5倍杆高次要(中心线)555架空通信线(中心线)1.5倍杆高架空电力线(中心线)1.5倍杆高1.5倍杆高1.0倍杆高居住区、村镇指居住1000人或300户以上的地区。高层建筑达到居住区规架空通信线I、Ⅱ级1.5倍杆高1.5借杆高1.0倍杆高注:1模时,应按居住区对待。(中心线)其他1.0倍杆高1.0倍杆高1.0倍杆高2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注: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低于上述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可按丙类生的室外降压变电站。低于上述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可按丙类生产厂房对待。产厂房对待。3铁路其他线仅指企业专用线,除此之外的线路均应按正线执行。2表中气瓶组为露天环境设置。铁路其他线仅指企业专用线,除此之外的线路均应按正线执行。4.2.5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露天的工艺装4.2.7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其他建(构)筑物与站外建(构)1011

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有关规定。 4.2.8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与液化石油 气混气站合建时,应按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供应 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对压缩天然气储气设施、液化石油气 储存设施分别进行等级划分。压缩天然气储气设施、液化石油气 储存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级、二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应按本规范规定的防火间 距执行;三级、四级、五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储气井应按将本 规范表4.2.1中总储气容积的划分区间提高一档的规定执行;三 级、四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气瓶车和容积大于4m"且不大于 18m固定式储气瓶组应按本规范表4.2.2中总储气容积大于 10000m且小于等于45000m的规定执行;三级、四级、五级压 缩天然气供应站容积不大于4m的储气瓶组应按本规范表4.2.2 中总储气容积小于等于10000m的规定执行。 2液化石油气储存设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供 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中合建站防火间距的规定执行。

5.1.1压缩大然气加气站、压缩大然气储配站的总平面应按生 产区和辅助区分区布置, 5.1.2一级、二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应设2个对外出人口;三 级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宜设2个对外出入口。 5.1.3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的四周边界应设 置不燃烧体围墙。生产区围墙应采用高度不小于2m的不燃烧体 实体围墙;辅助区根据安全保障情况和景观要求,可采用不燃烧 体非实体围墙。生产区与辅助区之间宜采用围墙或栅栏隔开。 5.1.4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四周边界应设置不燃烧体围墙, 当采用非实体围墙时,底部实体部分高度不应小于0.6m。 5.1.5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集中放散装置宜设置在站内全年最 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5.1.6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应设置气瓶车 固定车位。固定车位应有明显的边界线,每台气瓶车的固定车位 宽度不应小于4.5m;长度不应小于气瓶车长度。每个车位宜对 应1个加气嘴或卸气嘴。 5.1.7气瓶车在充气或卸气作业时应停靠在固定车位,并应采 取固定措施防止气瓶车移动。 5.1.8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生产区应设有满足生产、运行、消 防等需要的道路和回车场地。固定车位前应设有满足压缩天然气 运输车辆运行的回车场地。当站内固定式压缩天然气储气设施总 几何容积不小于500m时,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站内固定式压 缩天然气储气设施总几何容积小于500m时,可设置尽头式消防 车道和面积不小于12mX12m的回车场地。消防车道宽度不应

小于4.0m。 5.1.9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生产区内应设置满足运行操作需要 的通道、爬梯和平台。 5.1.10当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与压缩天然气 汽车加气站合建时,应采用围墙将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区、加气 服务用站房与站内其他设施分隔开。 5.1.11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内气瓶组宜露天设置,需要时可 加设罩棚保护。 5.1.12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生产区内可种植草坪、植物、设置 花坛,不得种植油性植物和影响生产操作、消防及设施安全的 植物。

5.2站内设施的防火间距

5.2.1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储气井与站内

5.2.2当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与天然气储配 站合建时,站内天然气储罐或储气井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固定容积天然气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 瑾直径的2/3。 2当固定容积天然气储罐的总储气容积大于200000m时, 应分组布置。卧式储罐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 罐长度的一半;球形储罐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 大罐的直径,且不应小于20m。 3当储气井的总储气容积大于200000m时,应分组布置JC∕T 608-2011 汽车用水泥散装机, 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 4天然气储罐与储气井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 5.2.3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储气井与气瓶 车固定车位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2.3的规定。总几何容积不 大于18m固定式储气瓶组与气瓶车固定车位的防火间距不应小 于15m

表5.2.3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储气井与5.2.5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气瓶车固定车气瓶车固定车位的防火间距位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2.5的规定,储气井总储气防火间距(m)容积V,(m)表5.2.5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气瓶车气瓶车在固定V,≤5000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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