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GJ 10600-2019 烧碱装置安全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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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GJ 10600-2019 烧碱装置安全设计标准简介:

"T/HGJ 10600-2019"是中国化工企业的一项工业标准,全称为《烧碱装置安全设计标准》。这个标准是针对烧碱(主要是氢氧化钠)生产装置的安全设计要求制定的。烧碱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其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高温、高压、腐蚀性强、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因此安全设计显得尤为重要。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装置总体布局:规定了烧碱装置的总体布局应符合安全、环保、经济、实用的原则,确保事故状态下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的顺畅。

2. 设备安全:对设备选型、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等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包括设备的防护措施、火灾报警和灭火系统、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控制等。

3. 工艺安全:对烧碱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机制等进行详细规定,以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

4. 电气和仪表安全:确保电气设备的防爆、防静电、防雷击措施,以及仪表系统的可靠性。

5. 安全管理:强调了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包括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应急预案等。

T/HGJ 10600-2019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升烧碱装置的安全性,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T/HGJ 10600-2019 烧碱装置安全设计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设计规范》GB50065有关规定; 2所有可能存在或发生静电危害的工艺生产设备及其管线应按规定做防静电接地,防静电接地的范 围及实施方案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有关规定; 3装置内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保护接地(包括DCS系统、火警系统、通讯系统)及电气工作 接地(特殊情况除外)应共用一个接地系统,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Q。

5.1整流变压器和整流柜宜采用紧凑式户内或半散开式户内布置。当符合下列条件时,整流柜可 单独的房间内,但其布置应根据所对应整流变压器的相对位置宜缩短阀侧母线长度并使各相母线 勾对称

在单独的房间内,但其布置应根据所对应整流变压器的相对位置宜缩短阀侧母线长度并使各相母线布置 均匀对称: 1整流变压器采用室外式; 2地处寒冷地区一般的保温措施无法保证停车后整流柜和纯水冷却器冷却水路的安全。 8.5.2整流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安全间距、储油设施、消防配置等防火要求等同于一般动力变压器的 要求

DB61/T 969-2015 燃气用聚乙烯管道安装监督检验规则1整流变压器米用室外式; 2地处寒冷地区一般的保温措施无法保证停车后整流柜和纯水冷却器冷却水路的安全。 5.2整流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安全间距、储油设施、消防配置等防火要求等同于一般动力变压

3.5.3整流所内冷却油路管沟、冷却水路管沟、配电线路管沟应相互隔离,冷却水路管沟应设置排水措 施。 3.5.4直流母线穿越楼板、墙体、护栏时,其四周0.5m的净距内的钢构件不得构成团合磁路,母线夹 具的设计不得形成闭合磁路,直流母线穿墙至电解车间的空洞应采用封堵措施。 8.5.5当整流柜采用绝缘安装时,应设置绝缘监视装置,动作时作用于信号。 8.5.6整流变压器一次侧断路器及直流刀开关与整流柜间应设置安全联锁装置,安全联锁装置应符合下 列要求: 1仅当整流系统无故障且电流给定为零时,变压器一次侧断路器方可允许合闸; 2仅当整流脉冲确认已封锁,且整流柜直流输出为零时,直流刀开关方可允许操作。

8.6电气设备抗震设计

8.6.1电气设备的安装抗震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抗震设计规范》GB50556的 相关规定。

的安装抗震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抗震设计规范》GB50556的

9.1火灾自动报警系经

10.1设备结构安全设

10.1.12设备垫片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0.2.1压力容器受压元件材料选择应符合下

11设备和管道布置的安全设计

宜用公用工程管道隔开,或保持不小于250mm的净距离。分层敷设时,氢气管道应位于上方,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的要求。 1.2.13氢气管道应避免穿过地沟、下水道等,当不得不穿过时,应设置套管。氢气管道不得穿过生活 没施、办公室、配电室、仪表控制室、楼梯间和其他不使用氢气的房间,不宜穿过吊顶、技术(夹)层。 氢气管道穿过墙壁或楼板时,应敷设在套管内,套管内管道不应有焊缝,氢气管道穿越处孔洞应用阻燃 材料封堵。 11.2.14在氢气管道与其相连的装置、设备之间应安装止回阀,界区间阀门应采取隔离措施。每台用氢 设备的支管上应设置阻火器。

11.2.15熔融碱排净管线设计宜短,不宜用

2.1.1二次盐水系统管道材料宜采用钢衬低钙镁橡胶、钢衬塑、钢衬PTFE、氯化聚氯乙烯(CP 骨架聚乙烯 2.1.2含氯盐水宜采用钛材、钢衬 PTFE。

12.2.1液碱浓度小于等于30wt%、工作温度小于等于50℃,且无工艺要求时,可选用碳钢。 12.2.2液碱浓度小于等于30wt%、工作温度为50℃~90℃,宜选用S30408、S30403不锈钢 12.2.3液碱浓度为30wt%~50wt%、工作温度小于等于50℃,宜选用S30408、S30403、S31608、S31603 不锈钢。 12.2.4液碱浓度为30wt%~50wt%、工作温度为50℃~90℃,宜选用S31608、S31603、S31008不锈钢。 12.2.5液碱浓度为30wt%~50wt%、工作温度为90℃~200℃,宜选用S31008不锈钢、镍材。 12.2.6液碱浓度大于50wt%、工作温度大于90℃,宜选用镍材。 12.3氢气系统 12.3.1氢气宜采用碳钢材料;含碱液湿氢气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材料或非金属材料。氢气管道元件的 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

12.2.1液碱浓度小于等于30wt%、工作温度小于等于50℃,且无工艺要求时,可选用碳钢。 12.2.2液碱浓度小于等于30wt%、工作温度为50℃~90℃,宜选用S30408、S30403不锈钢 12.2.3液碱浓度为30wt%~50wt%、工作温度小于等于50℃,宜选用S30408、S30403、S31608、S31603 不锈钢。 12.2.4液碱浓度为30wt%~50wt%、工作温度为50℃~90℃,宜选用S31608、S31603、S31008不锈钢。 12.2.5液碱浓度为30wt%~50wt%、工作温度为90℃~200℃,宜选用S31008不锈钢、镍材。 12.2.6液碱浓度大于50wt%、工作温度大于90℃,宜选用镍材。 12.3氢气系统 12.3.1氢气宜采用碳钢材料;含碱液湿氢气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材料或非金属材料。氢气管道元件的 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

12.4.1管道材质的选用必须符合下列要≥

12.4氯气及液氯系统

1湿氯气、氯水宜选用硬PVC/FRP、CPVC、乙烯基树脂玻璃钢、钢衬PTFE、钛材。湿氯气、氯 水不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材料; 2干氯气宜采用碳钢材料,严禁采用钛材; 3液氯宜选用低温碳钢材料。

12.4.2阀门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液氯介质的阀门宜选用波纹管密封截止阀; 2干氯气介质的阀门宜选用波纹管密封闸阀或截止阀,当选用球阀或蝶阀时,阀门应具有可靠的密 封结构型式。

12.6.1盐酸宜选用耐酸型树脂玻璃钢、硬PVC/FRP、CPVC、钢衬氟塑料、钢衬塑料。 12.7次氯酸钠系统 12.7.1次氯酸钠宜选用硬PVC/FRP、CPVC、钢衬氟塑料、钢衬塑料。

13.1一般规定 13.1.1消防用水应符合工厂用水规划,消防水源应有可靠保证。 13.1.2消防系统应根据建(构)筑物用途、重要性、火灾危险性等综合因素设计。

13.1一般规定 13.1.1消防用水应符合工厂用水规划,消防水源应有可靠保证。 13.1.2消防系统应根据建(构)筑物用途、重要性、火灾危险性等综合因素设计。

13.2.1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处数和相应处的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 13.2.2厂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处数应按表13.2.2确定,

GB 27791-2020 城镇燃气调压箱表13.2.2厂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处数

3.2.3厂房、仓库、储罐以及民用建筑等的消防用水量宜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程栓系统技 术规范》GB50974计算确定

13.3.1消防供水应符合下列要求:

13.3.2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应符合下列要

13.3.3消防水池(罐)和泵房设施在工厂水源直接供给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水压和火灾延续时间内 消防用水总量要求时,应建消防水池(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池(罐)的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当发生火灾能保证向水池(罐) 连续补水时,其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补充水量; 2消防水池进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时间不宜大于48h,但当消防水池有效

总容积大于2000m3时,不应大于96h。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3当消防水池(罐)与生活或生产水池(罐)合建时,应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措施; 4寒冷地区应设防冻措施; 5消防水池(罐)应设液位检测,高低液位报警及自动补水设施 13.3.4其他消防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灭火器的配置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规定 2中央控制室需要设置自动灭火设施的,可采用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有人值守 的房间不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 13.4消防排水 13.4.1消防时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或可燃性液体的场所,消防排水不可散排。污染的消防排水应排人 事故池(罐)。 13.4.2酸、碱储罐区排水管线应设置切换阀门,且应设置在罐区围堰外。 13.4.3事故池(罐)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最大着火点的消防排水量、泄漏物料量及进入事故池(罐)的 降雨量之和。着火点设置围堰时,事故池(罐)的有效容积可减去围堰内的有效容积。 13.4.4事故废水管线宜与雨排水管线分开设置,重力流事故废水管道不应按满流计算,设计充满度宜 低于0.9,管顶应平接,泄水能力应大于消防废水的最大瞬时流量。 13.4.5事故废水管道材质应耐酸碱腐蚀,排水检查井内壁应防腐。 13.4.6消防废水池最高液位宜低于重力流进水管管顶。

事故池(罐)。 13.4.2酸、碱储罐区排水管线应设置切换阀门,且应设置在罐区围堰外。 13.4.3事故池(罐)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最大着火点的消防排水量、泄漏物料量及进入事故池(罐)的 降雨量之和。着火点设置围堰时,事故池(罐)的有效容积可减去围堰内的有效容积。 3.4.4事故废水管线宜与雨排水管线分开设置,重力流事故废水管道不应按满流计算,设计充满度宣 低于0.9,管顶应平接,泄水能力应大于消防废水的最大瞬时流量。 13.4.5事故废水管道材质应耐酸碱腐蚀,排水检查井内壁应防腐。 13.4.6消防废水池最高液位宜低于重力流进水管管顶。

【广东省】《广东省标准 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J/T15-110-2015》14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安全设计

14.1.1对于具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生产厂房和仓库,当所散发的可燃气体及粉尘,有可能同供暖系统 的设备和管道热表面接触时,供暖热媒的温度不应高于上述物质引燃温度值的80%(以℃计),且热 水温度不应高于130℃,蒸汽温度不应高于110℃。 14.1.2对于不放散发可燃气体及粉尘的生产厂房和仓库,供暖热水温度不应高于150℃,蒸汽温度不 立高于130℃。 14.1.3对于采用高于100℃介质作为热媒的散热器供暖系统,应在保证散热效果的基础上采用防护措 施,防止接触烫伤。 14.1.4配电间、机柜间、DCS控制室等仪表电气用房严禁采用热水或蒸汽散热器供暖系统,且不应布 置热水或蒸汽供暖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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