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标准(国家林业局公告2014年13号 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标准(国家林业局公告2014年13号 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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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标准(国家林业局公告2014年13号 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简介:

林火阻隔系统,也被称为森林火灾阻隔系统或林火防控体系,是根据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公告2014年13号,对于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管理措施。这个标准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提升我国的森林防火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1. 设计原则:遵循科学性、系统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结合地形、气候、植被和火险等级等因素。

2. 建设内容:包括物理阻隔设施(如防火隔离带、防火墙、防火路等)、火源管理措施(如禁火区设定和管理)、监测预警系统(如气象监测、火情监测等)以及应急响应机制。

3. 技术要求:对阻隔系统的建设材料、施工工艺、维护管理等方面有具体的技术标准,确保其防火效果和使用寿命。

4. 验收与管理:建设完成后需进行验收,确保符合标准要求。实施定期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持续有效。

5. 法规遵从:所有林火阻隔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提升我国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标准(国家林业局公告2014年13号 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部分内容预览:

第五条火险等级的划分标准。 本标准森林火险等级划分按《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LY/T 1063)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林火阻隔系统的宽度。射林园全平用甜来森本 林火阻隔系统的宽度应能有效阻隔林火蔓延,一般应参照地 形、坡度、四周树高、易燃物种类、风向、风速等综合确定。林 火阻隔系统的宽度应在保证防火效果的前提下,考虑节省工程量 和占地面积。林火阻隔系统宽度最窄处应天于15来,位于风口、 陡坡处应适当加宽图 林火阻隔系统的宽度应根据阻隔系统周边的地物(居民点、 道路、现存林分)、所处位置(行政界线)分别确定。林火阻隔系 统宽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林火阻隔系统宽度

(续)序林火阻隔系统林火阻隔系统宽度(米)面空!国火棒备注号布设位置南方林区北方林区()(市)县其他林缘(含山脚、火市)农林地交界边缘20谢(饰)县本宝龄CJJ∕T 269-2017 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家购等)、林内规划在水渠、河流及其他自水渠、河流及其他自然阻隔带旁的林火阻隔系统,30然阻隔带其阻隔带的利用宽度与加宽宽度之和应大于30米铁路一侧的林火阻隔带宽度应符合现行《TB10063铁路工5铁路程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防火源面小林(间距6高速公路≥30≥307国道≥20≥20道路用地外缘起向外距离8省道≥ 15≥ 15(单侧距离)林其,网酬9县乡道路及其他道路≥10≥1010~2203030电力高压线走廊带内禁止栽电力高压千伏10植林带,走廊带内和两侧宜线走廊>330千伏4040开设生土带或防火线注:【1]北方林区指新疆、青海、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北京、天津:南方林区指北方林区之外的省份。益公点应格品商工人前价商第七条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的确定林火阻隔网密度应根据防火区的地形、火险区等级、火行为、防火期气候、多年森林火灾平均受害面积、森林经营水平、经济条件、人口密度、防火要求、林木经济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3

县(市)级防火单元的林火阻隔网控制

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的确定,应以县(市)级为单元进行。各 县(市)应先按《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LY/T1063)确定本县 市)的火险等级,然后根据各县(市)所属火险等级,按照表2的 规定,确定本县(市)的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

表2县(市)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

二、特殊防火区域(单元)的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 在以县(市)级防火单元内,对森林防火有较高要求,经营管 理水平和经济价值较高的人工商品林、重点公益林、国营林(企) 业局、林场经营林地、一般公益林区等,可自行加密建设林火阻 隔网,其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可小于以县(市)级为单元的林火阻 隔网控制面积。这些特殊防火区域的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按照表 3的规定确定。

表3特殊防火区域林火阻隔网控制面积

第八条林火阻隔系统建设位置的要求。

于林木生长和生产经营活动。 二、林火阻隔系统宜布设在山脊、林缘、道路、河流、沟 警、水渠或自然阻隔带两侧,以及居民村屯和生产场点的周围。 三、林火阻隔系统的布设方向宜与防火期主风方向相垂直。 四、林火阻隔系统宜避免沿陡坡或峡谷穿行,坡地上的林火 阻隔系统宜沿等高线方向布设。 第九条各类林火阻隔带建设应原地保留国家公布的国家重点保 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当林火阻隔系统内及其四周分布的保护 植物较多,影响阻火功能时,按防火需要,可适当疏伐保护植 物、或清理保护林木贴近地面2米高度内的枝条和地表可燃物, 或迁移保护植物。 第十条森林生态类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不应建立林火阻隔系 统;缓冲区、实验区和保护区外围边界可按需建立林火阻隔 系统。

第三章风林火阻隔系统的构成及建设原则

第十一条林火阻隔系统的构成。 林火阻隔系统构成分三类JB∕T 12902-2016 土方机械 温度表,按照表4的规定确定

表4林火阻隔系统构成

第十二条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原则。 一、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应根据防火区域的地形、气候、可燃 物、经济管理水平、火源、火行为、交通条件、扑救能力等条 件,通过比较、论证,选建安全、经济、合理、适用的阻隔 系统。 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应考虑林区的地形地物特点,充分利用河 流、水域、冰雪区、裸露山脊、裸岩、道路、沟等阻火障碍 物,实施组合阻隔。 二、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应遵循“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因地 制宜、因险设防、统筹规划,科学设计、分批建设”的原则进行。 优先在重点火险区、国有林区、重点公益林区建设林火阻隔系

统。林火阻隔控制面积宜由大到小、逐步加密林火阻隔网密度。 三、立地条件优越,适宜防火树木生长的区域,应优先建设 生物阻隔带。 刷屋宵国酒 四、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应遵循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生态安 全相兼顾的原则。 五新建林火阻隔系统应与现有林火阻隔系统相互补充十统 筹布设。应充分利用天然的、现有的阻隔系统,不得进行重复 建设。 六、林火阻隔系统应与其他营林工程紧密结合,凡新造林 地,必须配套建设林火阻隔系统,做到林火阻隔系统工程建设与 造林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限 七、凡没有建设阻火林带或已建阻火林带不符合防火要求的 防火区域,必须按本标准规划建立林火阻隔系统。 八、在水热、土壤条件较好的南方林区,宜将原来建设的生 土带改建成生物防火林带。希味林诗思,林希 九、林火阻隔系统设置宜与行政区域界线、山林权属界线相 一致。 合十、林火阻隔系统应相互联结,构成封闭式林火阻隔网格。

第十三条生物阻隔带由地表覆盖有难燃植物的带状区域组成, 其构成包含以下三类:需钢享账,地条天限你代茶剪。数市 一、生物防火林带(人工乔木林带): 三、经济作物带:果工林警民放茶制火林六 三、天然植被带。 火林佳新,光柔耐钢大林贵娱套酒心 第十四条生物阻隔带的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求一、因地制宜地选择难燃类树种,树种选择按照《全国森林 火险区划等级》(LY/T1063)3.3节指定的树种执行。 、生物阻隔带应在保证森林防火功能的前提下,可兼顾培 育风景林、经济林、用材林和经济作物。 三、居民区附近、或人为活动频繁的地段宜建设生物阻 隔带。 四、生物阻隔带宜与其他林火阻隔系统相衔接、构成闭合的 林火阻隔网。 第五条生物阻隔带布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各森林经营单元(林场、经营区等)林缘或分界处,建筑 群(居民点、工业区等)的周围,优质林分的分界处。 二、国、省界、县界、道路、人工水渠两侧,林地与农 地、牧地交界处。 三、有明显阻隔林火作用的山脊、沟谷和坡面。 四、生物阻隔带应设置在适宜难燃植物生长的地段。 五、除不规则防火区外围的生物阻隔带外,其余生物阻隔带 的营造长度方向应与主风方向相垂直。 六、设置在山脊、林缘的生物阻隔带,其走向宜与相应的山

脊线、林缘线平行。 第十六条生物阻隔带宽度。 生物阻隔带宽度应能有效阻隔林火热辐射,一般不应小于生 物阻隔带两侧成熟林木的最大树高。风口或坡地上营建生物阻隔 带应适当加宽。生物阻隔带建设的宽度执行本标准表1的规定。 第十七条生物防火林带(人工乔木林带)建设。 包含新建生物防火林带、改造与更新生物防火林带。 一、新建生物防火林带 (一)树种选择。可参照选用本标准“附录一第二十七条”所 列的树种。此外,选择的树种应符合下列要求: 1.优先使用本地生长的难燃植物(乡土树种),严禁使用外 来有害植物。 2.选择枝叶茂密、含水量大,含油脂少、难燃烧、抗火性强 的树种。 3.选择生长迅速、郁闭快、适应性强、萌芽力强的树种。 4.生物阻隔林带选用的混交树种,种间关系应协调。 5.树种无病虫害寄生和传播。 (二)林带结构、混交方式。应根据树种的生物学特性防火 特性确定林带的林分结构。林分结构宜营造单层同龄纯林,不宜 营造乔灌混交林、异龄林。 不(三)林带通道。应按本标准图1所示位置,在林带长度方向 上,于林带的中心线或林带一侧,预留一条2.5米宽的连续的人 行通道,供林带抚育、防火人员快速疏散使用。通道上应全部清 除妨碍通行的乔木、灌木、地表可燃物。 木林火 (四)林带密度。林带造林密度因地力条件、树种生物学、生 态学特性而定,一般宜控制在1.5米×2米~2米×2米之间;常 见防火树种的造林密度按照本标准“附录第二十八条”执行。 (五)林带整地方式、种植穴规格。宜采用穴状整地,种植穴 规格因立地条件、植苗大小而异。新造林木种植穴的水平布置以

图1林带通道布设位置(单位:米)

矩形为宜; (六)林带抚育及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林带第二至三年应进行幼林抚育,松土除草、人工整 支、及时清理林下杂灌、病腐木、枯立木和倒木等可燃物:清理 后的地表可燃物干重应控制在2.0吨/公项以下。 2.可用无公害、低残留化学药剂清除幼嫩杂草和灌木。 3.林分郁闭后应每年定期清理一次地表可燃物,地表可燃物 干重应控制在2.0吨/公项以下。 二、改造生物防火林带 一)改造对象。分布在林火阻隔系统规划的位置上,难燃树 种的株数比例天于60%,林分郁闭度大于0.70,防火树树干抗火 烧、不宜引燃树冠火的现有林分。 (二)抚育管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伐除病腐木、非目的(易燃)树种、人工整枝(枝下高不低 于3.5米)、分散运出或归堆烧除地表可燃物。 2.当保留的防火林木的郁闭度低于0.50时,应加密补植新 的防火林木。 3.每年定期清理地表可燃物一次,清理后,地表可燃物干重 应控制在2.0吨/公项以下。 三、更新生物防火林带 “邮小本照新安密科摄纷 (一)更新时间。生物防火林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 更新。

1.防火林木进入过熟龄后,林木防火功能逐渐丧失: 2.林带遭受外力破坏BS 4147-1980 Specification for bitumen-based hot-applied coating materials for protecting iron and s,或林分结构发生变化,阻火功能下 降,或濒死木、盗伐防火林木超过30%时。 (二)更新方式。可因地制宜、因种而异地采用植苗、萌芽更 新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为了确保林带持续地发挥阻火效益,林 带更新可选择以下两种方法: 1.采取择伐方式伐除部分老龄木,保留部分健康的老龄木。 采取天然下种和人工更新相结合的方法,恢复林带,待更新幼树 成活、郁闭后,再伐除老龄木。 2.采取渐伐方式更新一侧林带,待新林带郁闭后,再更新另 侧老林带。 第十八条经济作物带建设。 一、规划为林火阻隔系统的地段,可允许种植适宜的经济 作物。 二、带宽低于本标准表1的要求时,应在其侧面加宽建设经 济作物带,或其他阻隔带。 三、经济作物收割时,应平贴地面割除或连根拔除,翻耕土 壤,清除表士上的可燃物,非种植期应保持地表无可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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