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751-2020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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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3751-2020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标准简介:

DB32/T 3751-2020《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标准》是一部中国的地方标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该标准主要针对公共建筑,如学校、医院、办公楼、商场等,规定了能源审计的方法、内容、流程和要求。其目的是为了促进公共建筑的能效管理和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审计的范围和对象:明确了公共建筑的定义,以及应进行能源审计的建筑类型和规模。 2. 审计内容:涵盖了建筑的能源消耗情况、能源系统性能、能源管理状况、能效潜力分析等方面。 3. 审核方法:规定了能源审计的实施步骤,包括数据收集、现场勘查、数据分析、审计报告编写等。 4. 审核结果的评估和应用:强调了审计结果的合理利用,包括提出改进建议、制定能源管理计划等。

通过遵循DB32/T 3751-2020标准,公共建筑可以更好地了解自身的能源使用情况,制定出有效的能源管理策略,从而减少能源浪费,降低运营成本,同时也有利于响应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

DB32/T 3751-2020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GB/T18204.2中的相关要求。照明系统测试方法应参照《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中的相关 规定,其实测值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相关要求。 6.2.1通过二级能源审计,可掌握建筑各分项用能特点和运营管理水平,发现存在问题,提出节能改造 的重点和对应解决的措施。 当建筑应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供生活用热水时,应计算分析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生活热水比例;当 建筑应用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提供空调时,应计算分析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空调用冷量和热量比例; 当建筑应用太阳能光伏时,应计算分析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电量比例。 当建筑应用再生水时,应计算分析再生水占用水总量的比例。

6.2.2本条中设计图纸包含项目工图、装修图、用能系统设计文件等。 6.2.3规定了审计小组在进行现场检查时需认真检查建筑物内部所有能耗情况,对照附录E逐项检查并 填写。对于建筑物内存在明显浪费能源的部位需标明位置,并记入审计报告。 审计小组在采集的同时,还需对建筑物内所有用能设备的额定功率及使用状况(使用频率、时间、台数 等)进行统计,通过理论计算校对能源。 6.2.4规定了建筑分项能耗包括暖通、照明插座、动力、热水、餐饮、其他,通过计算和分析建筑分项 能耗,可判断出建筑物各分项用能的特征,并发现建筑用能方面的问题和分析节能潜力。 6.3.1近年来,新建建筑有逐年减少的趋势,故对量大面广的既有建筑开展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等 工作是驱不可待的,而开展这些工作的前提需进行三级能源审计。通过三级能源审计,可掌握建筑的室 内环境品质状况、用能特点、用能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等,从而判断出建筑节能改造的重点并测算出节 能量及其费用。 6.3.2开展三级能源审计时,还应对建筑室内环境品质中空气质量进行测试。审计小组需要在建筑物房 间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对房间内的空气质量进行抽查,抽查的房间应覆盖建筑物内各不同使用功能。 室内C02浓度测试方法应参照《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T18204.2中的相关规定,TVOC浓度应参 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中的相关规定,PM2.5浓度应参照《绿色建筑室内环境检测技术标 准》DGJ32/TJ194中的相关规定,室内C02、TVOC、PM2.5等实测值应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 中的相关要求。其中,关于PM2.5浓度测试,采样前关闭门窗12h,采样时门窗保持关闭状态,有空调 设置的房间应正常运行;采样时,不得有人员等进入室内干扰。 6.3.3通过对建筑主要用能系统性能进行针对性测试,可掌握主要用能系统的用能特点和能效,有助于 诊断用能系统的问题,判断出节能改造的重点。不 暖通空调中冷源、热源等主要用能系统的测试方法应参照《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中的相 关规定,实测值对比应参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的相关规定。开展空调相关设备进行 系统性能测试时,审计单位应在供冷、供热季期间开展相关的测试工作。测试相关用能系统的能源利用 率,即用能系统的能效,更能清楚说明用能系统的问题所在。文 太阳能热水的测试方法和实测值对比应参照《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CB/T20095中的相关规定。 再生水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色度、PH值、氨氮的测试方法应分别参照《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 铬酸盐法》GB11914、《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11901、《水质色度的测定》CB11903、《水质PH

6.2.3规定了审计小组在进行现场检查时需认真检查建筑物内部所有能耗情况,对照附录E逐项检查并 填写。对于建筑物内存在明显浪费能源的部位需标明位置,并记入审计报告。 审计小组在采集的同时,还需对建筑物内所有用能设备的额定功率及使用状况(使用频率、时间、台数 等)进行统计,通过理论计算校对能源。

5.3.1近年来,新建建筑有逐年减少的趋势,故对量大面厂 的既有建筑开展节能改造、合同 工作是函不可待的,而开展这些工作的前提需进行三级能源审计。通过三级能源审计,可掌 内环境品质状况、用能特点、用能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等,从而判断出建筑节能改造的重点 能量及其费用

6.3.2开展三级能源审计时,还应对建筑室内环境品质中空气质量进行测试。审计小组需要在建筑物房 间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对房间内的空气质量进行抽查,抽查的房间应覆盖建筑物内各不同使用功能。 室内C02浓度测试方法应参照《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T18204.2中的相关规定,TVOC浓度应参 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中的相关规定,PM2.5浓度应参照《绿色建筑室内环境检测技术标 准》DGJ32/TJ194中的相关规定,室内C02、TVOC、PM2.5等实测值应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 中的相关要求。其中,关于PM2.5浓度测试,采样前关闭门窗12h,采样时门窗保持关闭状态,有空调 设置的房间应正常运行;采样时,不得有人员等进入室内干扰。 6.3.3通过对建筑主要用能系统性能进行针对性测试,可掌握主要用能系统的用能特点和能效,有助于 诊断用能系统的问题,判断出节能改造的重点。不 暖通空调中冷源、热源等主要用能系统的测试方法应参照《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中的相 关规定,实测值对比应参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的相关规定。开展空调相关设备进行 系统性能测试时,审计单位应在供冷、供热季期间开展相关的测试工作。测试相关用能系统的能源利用 率,即用能系统的能效,更能清楚说明用能系统的问题所在。文 太阳能热水的测试方法和实测值对比应参照《太阳热水系统性能评定规范》CB/T20095中的相关规定。 再生水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色度、PH值、氨氮的测试方法应分别参照《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 路酸盐法》GB11914、《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11901、《水质色度的测定》CB11903、《水质PH 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6920、《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的相关规定,实测值 对比应参照《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中的相关规定。 审计单位可根据被审计建筑物的实际情况按需开展,从挖掘建筑物能耗问题出发,有针对性、选择性地 对建筑相关用能系统开展性能测试。开展用能系统性能测试的且的在于进一步掌握建筑物能源使用情况

及发现能耗存在问题。若通过现场调研情况、建筑能耗数据及设备运行记录的综合分析,能够清楚了解 建筑物节能潜力及发现其存在的能耗问题,则审计单位可不开展相关用能系统的性能测试工作。 6.3.4本条中回收期指静态回收期,因为动态回收期计算较复杂,需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

本标准里考虑计算车库面积的规模为:机动车车库停车当量数大于300辆、非机动车车库停车当量数大 于500。 在建筑能耗或同类型或同系统能耗水平对比时,建筑总能耗指标的建筑面积取建筑总面积,当车库属于 大型及以上车库时则扣除对应车库面积;暖通空调系统能耗指标的建筑面积为建筑的空调采暖面积;照 明插座、动力设备、生活热水系统能耗指标等于该系统或设备年能耗除以建筑面积;涉及到有大型车库 及以上的建筑,车库区域的照明插座等能耗指标单独计算。 7.2建筑能耗总量应采用能耗账单,包括向市政电力公司、燃气公司、热力公司等的缴费单或能源通知 单。若审计的建筑为建筑群中的单栋建筑,存在向大物业装表计费情况的,可依据计费的用量作为能耗 依据。 对于热力、水等市政账单,可能存在抄表时间每月不统一的情况,审计人员在统计用量时需细核对; 若存在抄表计费时间不固定的情况,应统一进行时间修正,折算成实际月能耗。实际月是指每月1日 0:00至每月末日24:00,实际月能耗折算公式为:(公历月的天数/当月实际计费的天数)×(在实际计 费时间内的能耗)。 若建筑物无法提供能源账单,可根据建筑类型、用能系统组成、运行记录、现场实测等进行计算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审计方需对数据进行时间修正,为保证核定数据资料的有效性,建议由资料提供单位对所 提供资料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 7.3建筑分项能耗需充分结合项目具备的计量条件进行统计、拆分和计算,针对具有一定年限的老建筑 大部分项目不具备分项计量条件或者计量不全,部分项目还存在配电房电柜采用指针式电流表的情况:

3建筑分项能耗需充分结合项目具备的计量条件进行统计、拆分和计算GB 50072-2021 冷库设计标准,针对具有一定年限的老 部分项目不具备分项计量条件或者计量不全,部分项目还存在配电房电柜采用指针式电流表的 进行分项计量计算时,需充分考虑建筑的运行特点、设备或系统的运行特性来拆分计算,必要时 备进行测量

后获得分项能耗,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建筑的计量系统可能会根据楼层、区域或者系统等业主需求来进 行计量,同时部分还有可能存在混接或部分设备用量也包含在另外的系统计量中等情况,能源审计时应 进行能源用能和计量梳理后,再进行分拆计算。 o)若建筑物无分项计量系统,可参考变配电间各支路的逐时、逐天运行记录,同时需要确定各支路内 是否存在不同分项设备共用支路的情况存在,若存在此种情况则该支路的不同系统设备应采用合适方法 进行拆分计算。各个分项系统的计算方法可参考本节7.4~7.6项。 )对于既无分项计量,也非单独的变配电支路的其他设备子系统(暖通空调系统除外),可实地测量典 型周的能耗(至少应有逐日值),得出工作日和非工作日能耗,再根据统计得到全年工作日能耗和非工 作日能耗求和。若无法测量典型周能耗,则可根据建筑类型和运行能耗特点测量典型工作日和典型非工 作日各一个的逐时耗电功率,积分计算出子系统典型日电耗,再计算出子系统全年电耗。 典型周及典型日的概念是指被审计建筑正常运行的一周或一日,节能改造期间、室内装修期间等不属于

典型周和典型日的范围。

7.4.5分体空调能耗

对于变频空调器能耗测算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选取典型工况进行测试,基于测试结果对变频空调 器全年运行总能耗进行测算。 若建筑过渡季节完全不开启暖通空调设施,则可采用如下方法。如果超市、大型商场过渡季节需提供新 风,则不适宜采用此方法。 暖通空调系统主要在制冷季和供暖季消耗能源,其他用能设备全年使用能耗相对稳定。通过建筑能源账 单分析法,对过渡季节月用电量除以过渡季节工作日,求得过渡季节日平均用电量,从中选出日用电量 最低的两个数值取平均值作为建筑审计年过渡季日平均用电量再用某月的总用电量减去建筑审计年过 渡季日平均用电量与该月工作天数的乘积,即可得到该月暖通空调用电量;全年暖通空调用电量即对计 算得到的每月暖通空调用电量求和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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