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411-201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1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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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411-201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简介:

GB50411-201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一份国家标准,全称是《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该规范于2014年发布,是针对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制定的标准,它对建筑节能设计、材料、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该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节能材料的选用和检验、节能工程的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节能工程的验收程序和标准等。它旨在保障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建筑物在满足节能标准的同时,也能保证使用功能和耐久性,以达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目的。

在实际工程中,GB50411-201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评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所有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和验收都需要严格按照此规范进行。

GB50411-201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2.5冷热源侧的电动两通调节阀、水力平衡阀及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 与仪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方向应正确,位置应便于操作和观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2.6锅炉、热交换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蒸汽或 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等设备的安装,应 符合下列要求: 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安装位置及管道连接应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2.7冷却塔、水泵等辅助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冷却塔设置位置应通风良好,并应远离厨房排风等高温气体; 3 管道连接应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2.8空调冷热源水系统管道及配件绝热层和防潮层的施工要求,可按照本规范第 10.2.11条的规定执行。 11.2.9当输送介质温度低于周围空气露点温度的管道,采用封闭孔绝热材料作绝热层 时,其防潮层和保护层应完整,且封闭良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2.10冷热源机房、换热站内部空调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绝热衬垫的施工可 按照本规范第10.2.12条执行。 11.2.11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安装完毕后,系统试 运转及调试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必须进行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2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必须同建筑物内空调或采暖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3联合试运转及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允许偏差或规定值应符合表 11.2.11的有关规定。当联合试运转及调试不在制冷期或采暖期时,应先对表11.2.11 中序号2、3、5、6四个项目进行检测,并在第一个制冷期或采暖期内,带冷(热)源 补做序号1、4两个项目的检测。

表11.2.11联合试运转及调试检测项目与允许偏差或规定值

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试运转和调试记 查数量:全数检查。

.3.1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设备及其辅助设备、配件的绝热苏G19-2009 增强型预应力混凝土离心桩,不得影响其操作

3.1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设备及其辅助设备、配件的绝热,不得影响其操作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2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2.1.1本章适用于建筑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的施工质量验收。 12.1.2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执 行。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12.1.3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范和《建筑电气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 内容的要求。

.2.1.1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

2管型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应不小于表12.2.12的规定

.2.1.2镇流器能效限

注:入是电路功率因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2.2.2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表12.2.2的规定。表12.2.2不同标称截面的电缆、电线每芯导体最大电阻值标称截面(mm²)20℃时导体最大电阻(2/km)圆铜导体(不镀金属)0. 5 36.00. 7524. 51. 018.11. 512. 12. 5 7. 4144. 6163.08101. 83161.152 50.727350.524500.387700.268950.1931200.1531500.12418.50.09912 400.07543000.0601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送检,验收时核查检验报告。检查数量: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12.2.3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其中: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土7%;单相220V为十7%、一10%。2公共电网谐波电压限值为:380V的电网标称电压,电压总谐波畸变率(THDu)为5%,奇次(1~25次)谐波含有率为4%,偶次(2~24次)谐波含有率为2%。3谐波电流不应超过表12.2.3中规定的允许值。表12.2.3谐波电流允许值标准电压基准短路容量谐波次数及谐波电流允许值(A)(kV)(MVA)23456789101112130.381078623962264 4192116281324谐波次数及谐波电流允许值(A)141 5161718192 02122232 42532

11129.7188.6167.88.97.1 6.512

9.7188.6167.88.97.1 14

11129.7188.6 167.88.97.1 146.5

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为2%,短时不得超过4%。 检验方法:在已安装的变频和照明等可产生谐波的用电设备均可投入的情况下,便 三相电能质量分析仪在变压器的低压侧测量。 检香数是,全部检测

12.2.4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1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2功率密度之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规定。 检验方法:在无外界光源的情况下《中、短波广播发射台与电缆载波通信系统的防护间距标准 GBJ 142-90》,检测被检区域内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 检查数量:每种功能区检查不少于2处

12.3.1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采用力矩扳手 拧紧,制作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使用力矩扳手对压接螺栓进行力矩检测。 检查数量:母线按检验批抽查10%。 12.3.2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宜品字型(三叶型)敷设,且不得形成闭合 铁磁回路。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2.3.3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 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检验方法:在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时开启全部照明负荷,使用三相功率计检测各 相负载电流、电压和功率。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13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13.1.1本章适用于建筑节能工程监测与控制系统的施工质量验收。 13.1.2监测与控制系统施工质量的验收应执行《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 相关章节的规定和本规范的规定。 13.1.3监测与控制系统验收的主要对象应为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和配电与照明所采 用的监测与控制系统,能耗计量系统以及建筑能源管理系统。 建筑节能工程所涉及的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冷热电联供系统、能源回收利用以及 其他与节能有关的建筑设备监控部分的验收,应参照本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13.1.4监测与控制系统的施工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复 核。当复核结果不能满足节能要求时,应向设计单位提出修改建议,由设计单位进行设 计变更,并经原节能设计审查机构批准。 13.1.5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制定系统控制流程图和节能工程施工验收大纲。 13.1.6监测与控制系统的验收分为工程实施和系统检测两个阶段。 13.1.7工程实施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随工程实施过程进行,分别对施工质量管理文 件、设计符合性、产品质量、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对隐蔽工程和相关接口进行检查, 司时,应由详细的文字和图像资料,并对监测与控制系统进行不少于168h的不间断试 运行。 13.1.8系统检测内容应包括对工程实施文件和系统自检文件的复核,对监测与控制系 统的安装质量、系统节能监控功能、能源计量及建筑能源管理等进行检查和检测。 系统检测内容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系统检测结果是监测与控制系统的验收依 据。 3.1.9对不具备试运行条件的项目,应在审核调试记录的基础上进行模拟检测,以检 测监测与控制系统的节能监控功能

13.2.1监测与控制系统采用的设备、材料及附属产品进场时,应按照设计要求对其品 种、规格、型号、外观和性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 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各种设备、材料和产品附带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 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检验方法:进行外观检查:对照设计要求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传整器的安装质重位付《自致代化仪表 有大 规定; 2 阀门型号和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安装位置、阀前后直管段长度、流体方向 等应符合产品安装要求; 3压力和压差仪表的取压点、仪表配套的阀门安装应符合产品要求; 4流量仪表的型号和参数、仪表前后的直管段长度等应符合产品要求; 5 温度传感器的安装位置、插入深度应符合产品要求; 6变频器安装位置、电源回路敷设、控制回路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7 智能化变风量末端装置的温度设定器安装位置应符合产品要求; 8涉及节能控制的关键传感器应预留检测孔或检测位置GB 50425-2008 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管道保温时应做明显标

3.2.4空调与采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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