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1939-2018 垃圾发电厂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

DL/T 1939-2018 垃圾发电厂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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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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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1939-2018 垃圾发电厂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简介:

DL/T 1939-2018《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是中国电力工业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它主要针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液进行管理和处理的技术规定。渗沥液是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有机物、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废水,如果不妥善处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该规范明确了渗沥液的排放标准,要求垃圾焚烧厂必须采取有效的处理技术,如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等,对渗沥液进行预处理、深度处理和最终达标排放。处理工艺的选择应根据渗沥液的特性、焚烧厂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环保法规进行。

此外,规范还规定了渗沥液处理系统的运行维护、监测和管理要求,以及应急处理措施,以确保渗沥液的处理效果和环保安全。总的来说,DL/T 1939-2018是为了保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正常运行,防止环境污染,实现废物资源化和环境友好型发电。

DL/T 1939-2018 垃圾发电厂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DL/T1939—2018

DL /T 1939 2018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 同、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园环保有限公司、上海晶宇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锦江 环境控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兴斋、覃广海、高用贵、古创、桂宏桥、孙宝林、刘映华、杨彭明、刘哲、 吴晓、彭子锐、毛勇位、胡泊、金祥福、陈新芳、韩粒、王武忠、蒋云飞、方朝军。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 条一号多功能滑雪场钢结构设计与施工措施,100761)。

DL/T19392018

5.1渗沥液产生量与渗沥液水质

5.1.1渗沥液产生量

5.3工艺单元控制条件

5.3.1预处理单元控制条

预处理工艺宜包括过滤、沉淀、调节。

a)过滤孔径宜为2mm~5mm; b)沉淀装置表面负荷宜为0.5m²/(m²·h)1.5m²/(m²·h); c)调节池水力停留时间宜为7d~10d; d)调节池池体应密封,并保持一50Pa~OPa负压运行: e)调节池的水质与水量应保证混合均匀。

5.3.2生化处理单元控制条件

5.3.2.1厌氧生物处理单元控制条件

厌氧生物处理工艺可采用升流式污泥床厌氧反应器(UASB)、升流式厌氧生物滤池反应器 UBF)、膨胀颗粒污泥床(EGSB)以及内循环厌氧反应器(IC)等。厌氧生物处理符合下列要求: a)温度范围宜为30℃~38℃; b)容积负荷宜为5kgCOD/(m²·d)~15kgCOD/(m²·d); c)厌氧运行宜保持0Pa~2000Pa正压运行: d)污泥浓度宜为10g/L~50g/L; e)pH值宜为7.0~8.5。

5.3.2.2膜生物处理单元控制条件

好氧生物处理工艺可采用序批式生物反应器(SBR)或缺氧/好氧(A/O)工艺与超滤系纟 IBR膜生物反应系统或改良工艺,并符合下列要求: a)采用空气曝气时: 1)温度宜为25℃~35℃; 2)pH值宜为7.0~7.5; 3)缺氧段溶解氧不宜高于0.5mg/L; 4)好氧段溶解氧宜为1mg/L~3mg/L; 5)污泥负荷宜为0.08kgCOD/(kgMLVSS·d)~0.15kgCOD/(kgMLVSS·d); 6)反硝化速率宜为0.05kgNO3一N/(kgMLSS·d)~0.12kgNO3一N/(kgMLSS·d)。 b)采用纯氧曝气法时: 1)温度宜为25℃~35℃; 2)pH值宜为7.0~7.5; 3) 缺氧段溶解氧不宜高于0.5mg/L; 4)氧气浓度宜高于90%,溶解氧宜为6mg/L~10mg/L; 5)污泥负荷宜为0.08kgCOD/(kgMLVSS·d)0.2kgCOD/(kgMLVSS·d); 6)反硝化速率宜为0.05kgNO一N/(kgMLSS·d)~0.12kgNO3一N/(kgMLSS·d)。 c)好氧系统产生的泡沫,宜采用投加化学药剂、物理喷淋或溢流导出等处理方式。选用的 剂不应抑制微生物的活性,不影响后续处理系统。 1 超滤膜系统可采用浸没式或外置式超滤,其中浸没式超滤膜通量宜为6L/(h·m²) (h·m),外置管式超滤膜的膜通量宜为60L/(h·m²)~70L/(h·m²)

5.3.3深度处理单元控制条件

深度处理单元应结合排放要求选择合适的工艺路线,可采用纳滤(NF)、反渗透(R (NF)十反渗透(RO)、纳滤(NF)十高级氧化十电渗析、化学软化十微滤(MF)十反渗透 压反渗透(DTRO或STRO)等工艺

5.3.3.1纳滤(NF)工艺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a)温度宜为10℃~30℃; b)进水污染指数(SDI)不宜大于5; c)pH值宜为5.07.0; d)膜通量不宜高于14L/(h·m²); e)产水率不宜高于85%。 5.3.3.2反渗透(RO)工艺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a)温度宜为10℃30℃; b)进水污染指数(SDI)宜不大于3; c)pH值宜为5.0~7.0; d)进水电导率(20℃)宜为10000μS/cm~30000μS/cm; e) 膜通量不宜高于12L/(h·m²); f) 产水率不宜高于80%。 5.3.3.3 高压反渗透(DTRO或STRO)工艺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温度宜为25℃~35℃; b)pH值宜为5.0~7.0; c 进水电导率(20℃)宜为30000μS/cm~50000μS/cm; d) 膜通量不宜高于15L/(h·m²)。 5.3.3.4 化学软化工艺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温度宜为10℃~40℃; b)pH值宜为7.0~11.5; c) 进水碱度宜为1500mg/L~5000mg/L(以CaCO3计); d)进水总硬度宜不高于2000mg/L(以CaCO3计); e)出水硬度不宜大于100mg/L(以CaCO,计)。

5.3.4辅助处理单元控制条件

5.3.4.1浓缩液处理

浓缩液处理应结合浓缩液产量、水质等特点,以及终端处置要求确定,可采用化学软化十反渗透 RO、DTRO或STRO)及蒸发等工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回用水水质要求,浓缩液可回喷炉膛 处理或用于石灰浆制备、飞灰固化及炉渣冷却等,

5.3.4.2污泥处理

渗沥液处理产生的污泥宜 较好的设备进行脱水,含水 率不应超过80%,脱水污泥入炉楚 团的输送方式

5.3.4.3臭气处理

臭气应采用源头密闭收集控制,收集后入炉楚烧处理或单独处理。单独处理应符合GB14554的 规定。

T∕ASC 20-2021 寒地建筑多性能目标优化设计技术标准5.3.4.4沼气处理

厌氧系统产生沼气应密闭收集控制,收集后可发电、提纯为燃气或引入焚烧炉焚烧,厌氧 投置应急火炬。

DL/T19392018

表A.1渗沥液处理生产日报表

表A.2渗沥液水质记录

DL/T19392018

电厂渗沥液通常有两种处理工艺,见图C.1和图

《额定电压1.8/3kV及以下风力发电用耐扭曲软电缆 GB/T 29631-2013》155198.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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