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131-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规程(无水印 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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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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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 131-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规程(无水印 带书签)简介:

"CJJ 131-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规程"是中国城市环境卫生行业标准中的一项,它详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理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该规程的主要内容涵盖了污泥的收集、运输、预处理、厌氧消化、好氧消化、干化、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等多个环节,旨在保障污泥处理的环境安全和资源化利用。

无水印的版本通常指的是电子版,可能不包含纸质图书的物理特性,但内容完整,可以满足阅读和查阅的需要。书签可能是在线阅读时的标记功能,用于方便用户快速定位。如果你需要的是这个标准的具体内容,可以直接查询相关标准文本或专业资料,或者向有资质的环境工程机构咨询。

CJJ 131-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规程(无水印 带书签)部分内容预览:

7.1.7污泥焚烧的炉渣与除尘设备收集的飞灰应分别收

7.1.7污泥焚烧的炉渣与除尘设备收集的飞灰应分别收集、储 存和运输

7.2.1 进泥含固率必须大于15%。 7.2.2 当进泥含固率在15%~30%时,宜补充燃料。 7.2.3 当进泥含固率超过50%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7.2.4 湿泥负荷宜为(25~75)kg/[m²(有效炉床面积)·hl。 7.2.5 应设置二次燃烧设备,减少燃烧排放的烟气污染

砂床静止时的厚度宜为(0.8~~1.0)m。 流化床焚烧的空气喷入压强宜为(20~35)kPa。 流化风速宜取流化初始速度的(2~8)倍,空塔风速应为

【7层】2000平米七层框架住宅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含建筑、结构图,平面图,网络图)(0.5~1.5)m/s。

7.3.5砂床在注人污泥前宜预加热至700℃左右。

7.3.7流化床的导热油循环系统

7.3.8当污泥不能自燃时,应补充燃料

7.3.9燃烧室热负荷宜为(3.3×105~6.3×105)kJ

8.11污泥处理工程必须按设计施工,变更设计必频经过设计 单位同意。施工与验收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劳动保 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

操作人员,以及监理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 8.1.4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 种粉尘、废气、废水、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造成的污 染和危害。

8.2.1污泥处理工程采用的各种材料与设备,其品种、规格、 质量、性能均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的规定,

书、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否 则不得使用。

8.2.3进场的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复验,复验材料和设备 的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锈蚀或变质。

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锈蚀或变质。

应经检测或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应经检测或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2.7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等应列人 质量过程控制内容。

8.2.7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等应

8.2.8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材料设备、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等中

环节的质量验收,隐蔽工程经过中间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 重工序施工。

8.2.9施工单位在冬期、雨季进行施工时,应制定冬期、雨季

施工技术和安全措施,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施工。 8.2.10水、电、气的计量仪表,能耗控制装置、各种监测及自 动化控制系统应严格按其说明书安装,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8.3.1污泥处理工程验收程序应按下列规定戈 单位工程的主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 2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3 设备安装工程单机及联动试运转验收; 4 污泥处理工程交工验收; 试运行; 6 污泥处理工程竣工验收

6污泥处理工程竣工验收。 8.3.2污泥处理厂工程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应按现行 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中的 相关规定执行,验收记录和报告亦应按其相关要求填写。 8.3.3污泥处理工程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有关规定

北汉理 工程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 相关规定执行,验收记录和报告亦应按其相关要求填写

位应及时组织试运行。施工单位应在试运行期内对工程质量承担 保修责任。试运行期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竣工验收。

3.5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将有关设计、施工和 文件立卷存档。

8.3.6堆肥工程的车间地面、周边及车行道应做水泥砂浆或混 凝土防渗水层。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层必须坚固、密实、平整;坡 度和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起砂、起壳、裂缝、蜂窝麻面 等现象。平整度应采用2m直尺检查,允许空隙不应大于5mm。

起、连接键等,污泥管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与验收。 8.3.8石灰投加和混合设施、干化和焚烧设施必须进行气密性 试验。气密性试验压力宜为工作压力的1.5倍;24h的气压降不 应超过试验压力的20%。气密性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的相关规定,

起、连接键等,污泥管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与验收。

试验。气密性试验压力宜为工作压力的1.5倍;24h的气压降不 应超过试验压力的20%。气密性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的相关规定。

9.1.1污泥处理过程的运行管理应保证污泥处理设施设备的正

9.1.3运行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厂污泥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的

9.1.4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照对应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从事操作和维修;发现异常情沙 寸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9.1.5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测关键部位的温度、氧含量、风压

9.1.7操作和维修时必须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9.1.11设备检查、维护和维修时必须断电,并在配电柜上明确 警示。拆卸零件时必须已经失压、接地和短接,并隔离相邻的带 电零件

9.1.13泥车装载干泥前,必须用地线电缆将干污泥料仓与运干

9.1.13泥车装载干泥前,必须用地线电缆将污泥料仓与运于

泥的车辆进行等电位联结。

9.1.14干污泥料仓温度持续升高时,应彻底清空。 9.1.15除臭设施抽吸气失效时,应进行人员疏散以保证安全。 9.1.16技术经济指标考核宜包括:日处理泥量,进出厂的泥质 指标及达标率,包括含水率、有机物分解率、大肠杆菌、有机质 含量、PH值等;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电耗、药耗、油耗、气 耗:正常维护和污水处理成本等。

9.1.17日均处理泥量应达到设计规模的60%以上。

9.1.18堆肥和石灰稳定系统年运转天数应达到90%以

化和焚烧系统年运转时间应达到7500h以上。 9.1.19运行过程中,污泥处理设施设备完好率应达到90%以上。

化和焚烧系统年运转时间应达到7500h以上。

1应通过选择高热容、高比表面积的调理剂,尽量减少热 量的损失,使温度尽快提高,并应控制温度和维持时间在设计范 围之内; 2 当温度超过60℃时,应对堆体搅拌或通气。 9.2.2 堆肥过程的调理剂和蓬松剂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理剂和蓬松剂应尽量干燥,并保存在专门的储存间; 2 宜选择可生物降解性能好的材料, 9.2.3 堆肥过程的水分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堆肥过程中含固率不应超过55%; 2 应使蒸发的水分及时排出; 3 熟化和储存地点应避免地表水流入。 9.2.4 堆肥过程的营养物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定时分析测定进料各组分的碳氮比,混合后物料的碳 氮比应控制在设计范围之内; 2当堆肥过程中氨味较明显时,应调整碳氮比。 9.2.5 堆肥过程的通风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DB62∕T 4340-2021 公路沥青路面精表处技术规范9.2.5堆肥过程的通风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污泥所含的挥发性成分高时,应增加通风量; 2通风和翻堆宜结合进行,减小局部过热区域的产生; 3采用自动控制的堆肥设施可用温度和溶解氧传感器控制 鼓风量和通风频率; 4 较大的堆肥系统宜使用鼓风机强制通风; 应定期监测堆肥产品堆场的温度。 9.2.6 生物滤池的空气相对湿度应控制为80%~95%

9.3.1石灰稳定过程持续时间和pH值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污泥含固率大于30%时,应增加停留时间来完成反应 和提高温度; 2宜选用CaO活性和百分比含量高的生石灰。 9.3.2 石灰投加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监测pH值变化,防止石灰投加量不足引起pH值 降低; 2当需加速石灰稳定过程时,可采用补充加热或投加过量 生石灰的方法; 3当只需要控制异味时,可减少石灰投加量。 9.3.3生石灰和稳定后的污泥输送和储存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石灰在输送和储存过程中应注意防潮,储存时间不宜 超过2个月;

1生石灰在输送和储存过程中应注意防潮,储存时间不宜 超过2个月; 2污泥储存3d以上不应产生腐败和恶臭; 3应保持石灰稳定场所的清洁,防止产生粉尘

9.4.1 热干化系统启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在程序控制下启动,不宜手动操作启动; 2 在启动时应补充情性热气; 3 为防止启动时发生堵塞,对于流化床污泥于化可投加王

料充填筛板和布风板之间的导热管间隙,干料可采用干化后的 污泥; 4应根据污泥干化机内的工况确定启动时的运行参数。 9.4.2热干化过程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输送过程中应防止反应器堵塞,应使污泥保持一定的 湿度; 应严格控制流化床内温度均匀; 3 流化床内氧含量应维持在5%以下; 4 当流化床上下层的温差小于3℃时,可通过调节风机风 量,疏通流化床; 5 流化床加热蒸汽温度宜控制在(180~220)℃; 流化床的入口和出口的流体温度应低于100℃; 7 干化污泥应冷却至50℃以下。 9.4.3 热干化系统停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干化系统停运时应补充情性热气; 系统停运时应防止堵塞; 3 维护维修停运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其启动

9.5.1 焚烧炉启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程序控制下启动,不宜手动操作启动; 2 应根据焚烧炉内的工况确定启动时的参数; 3 启动时应防止堵塞。 9.5.2 焚烧过程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持进料的均匀和稳定; 2 应根据所用燃料确定相应风量; 3 导热油循环系统必须有可靠的冷却保护系统 4 可采用石灰和污泥混合的方法在炉内脱硫。 9.5.3 焚烧炉停运时应防止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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