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57-2012: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无水印,带书签)

CJJ 57-2012: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无水印,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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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0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4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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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 57-2012: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无水印,带书签)简介:

"CJJ 57-2012: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是中国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的标准之一,它主要针对城乡规划中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一规范的全称可能是《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规程》。

此规范目的是为了保证城乡建设项目的地质安全,包括建筑物、道路、桥梁、地下管线等的稳定性,以及对地质灾害的预防。它涵盖了地质调查、地质分析、地质评价、地质设计等各个环节,对勘察的精度、方法、报告编制等都有严格的要求。

"无水印,带书签"可能是指该规范的电子版或者印刷版,没有水印通常意味着版权保护,书签则可能是方便阅读和查找内容的标记。

作为一项技术性很强的标准,它对于从事城乡规划、土木工程、地质勘查等相关工作的人员来说,是必须要参考和遵守的重要文件。

CJJ 57-2012: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无水印,带书签)部分内容预览:

9.1.1勘察报告应资料完整、结论有据、建议合理、便于使用 和存档,并应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有针对性。 9.1.2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应分层进行统计。当同层岩土 的同一指标差别很大时,应进一步划分亚层并重新统计。 9.1.3勘察报告的文字、术语、符号、数字、计量单位、标点 等,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1勘察报告应根据规划阶段、任务要求、场地复杂程度及 规划区工程建设特点等具体情况编写,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2规划区概况,包括地理位置、范围和察面积以及项目 规划的基本情况等; 3勘察方法和工作量布置,包括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勘 探、测试方法和资料整理方法及说明,各项勘察工作的数量、布 置原则及其依据等; 4地质环境特征,包括地理简况及变迁、地形地貌特征 水文气象条件、区域地质简况、场地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等; 5工程地质图表及其编制的原则、内容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分析评价; 7 结论及建议; 8 报告使用应注意的事项和有关说明。 9.2.2 勘察报告图件成果应包括综合图、专题图和辅助图,并

符合下列规定: 1综合图可通过工程地质专题要素复合或综合进行绘制, 图件应包括工程地质分区图,场地稳定性分区图,工程建设适宜 性分区图。需要时,宜提供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分布(分 区)图,环境工程地质问题预测图,水文地质分区图等。 2专题图件宜包括岩土层空间分布图,岩土层工程性质分 区图,地下水埋藏深度分布图,暗埋的河、湖、沟、坑分布图, 江、湖、河、海岸线变迁图,地形地貌图以及地质构造图等 3辅助图件宜包括钻孔柱状图,地质部面图,原位测试成 果图,实际材料图及照片等反映地质环境要素特征的图表。

赣04ZJ905 住宅集中排气道附录A规划勘察等级划分

表A.0.1城乡规划项目重要性等级

表A.0.2场地复杂程度等级

A.0.3规划勘察等级可根据规划项目重要性等级和场地复杂程 度等级,按下列条件划分: 1甲级:在规划项目重要性等级和场地复杂程度等级中, 有一项或多项为一级; 2乙级:除勘察等级为甲级以外的勘察项目

附录 C工程建设适宜性的定性分级

C工程建设适宜性的定性分级标

注:1表中未列条件,可按其对场地工程建设的影响程度比照推定: 2划分每一级别场地工程建设适宜性分级,符合表中条件之一时即可; 3从不适宜开始,向适宜性差、较适宜、适宜推定,以最先满足的为准,

1表中未列条件,可按其对场地工程建设的影响程度比照推定; 2划分每一级别场地工程建设适宜性分级,符合表中条件之一时即可; 3从不适宜开始,向适宜性差、较适宜、适宜推定,以最先满足的为准

录D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价因子的定量标准

表D评价因子的量化标准表

注:1X;为评价因子的计算分值(按本规范第8.3.4条确定); 2表中数值型因子,可以内插确定其分值; 3表中未列人而确需列入的指标,在不影响评价因子系统性的前提下可建立相 应的评价因子体系,相应评价因子体系定量标准应根据有关国家和行业规 范、标准及地区经验比照确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成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

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及科技文献。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 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 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 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 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 标准规定的参考

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本规范的贯彻施行,充分发挥勘察技术工作在城乡规划 的先导作用,避免或减轻由于各种潜在的地质灾害和工程活动导 致次生灾害所带来的损失,提高城乡用地的合理规划、科学开发 利用,保护环境及构建和谐社会。 1.0.2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本规范一般适用于城乡 规划编制的前期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各类开发区、独立工业 (矿)区等规划编制的前期勘察工作可参照此规范执行 按照新的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编制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 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 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工程地质勘察按专业可分为城乡规划、房屋建筑、轨道交 通、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港口工程、铁路工程和核电站工程 及地下工程等。虽然都是工程地质勘察,但它们的目的、要求 方法、评价等均有所不同,有它们各自的侧重点和特点。本规范 是针对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制定的技术标准。 1.0.3当前,城乡规划与建设、城乡用地评价、城乡选址等对 工程地质勘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为此,规划勘察应当紧密 结合具体的城乡规划任务要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因地制 宜,采用综合勘察手段,精心勘察,提供能全面确切地反映规划 区的工程地质环境现状特征和动态特征、符合城乡规划编制要求 的勘察成果。同时应紧密结合城乡的具体特点和存在的主要工程 地质问题,开展应的、针对性很强的专题科学研究工作。不断 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勘察和工程地质图编制工作技术水平,以适 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由于种种原因,自前我国城乡工程地质勘察尚存在一些薄弱 环节,其中,主要是城乡规划勘察和工程地质图系编制工作、成 果数字化和信息化的水平与程度,还落后于城乡规划与建设的发 展需求。在城乡建设与改造中,场地的合理规划、利用与评价以 及人类活动与地质环境相互作用与反馈的预测理论、技术与方

法,也未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因此,在规划勘察工作中,应当 加强对新技术、新理论的运用。 城乡规划趋向于更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营造和优化,改善 生态环境、规避自然灾害以及确保规划用地安全、提高人居环境 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是现代城乡规划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 规划勘察工作的全过程。 1.0.4本规范主要是围绕服务于城乡规划的勘察工作标准要求 来编写,突出了规划勘察的针对性和重点、特点。工程地质勘察 中的诸多共性工作内容,如勘探、试验方法等等,可参照执行的 标准较多。因此,规划勘察时,尚应遵守国家、行业现行其他有 关标准的规定,如在进行岩土工程条件评价时,应主要依据现行 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有关规定执行;在 涉及抗震设计基本条件评价时,应主要依据现行国家标准《中国 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执行;室内土工试验工作应主要依据现行国家 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的有关规定执行。

3.0.1主要强调在进行城乡规划编制前,必须针对不同地质环 境条件,结合城乡规划的不同阶段和不同自标来开展工程地质勘 察工作。由于全国各个地区地质环境比较复杂,存在着特殊性岩 土及泥石流、滑坡、崩塌等不良地质作用,还存在深厚软弱覆盖 层地区地震时将出现较大的震陷等地质灾害问题,其引起的后果 将直接影响到规划建设用地的稳定性和项目建设投入、长期安全 性。因此,通过规划勘察工作,为规划选址决策的科学性、建设 项目空间布局的合理性提供充分的依据。 3.0.2、3.0.3规划勘察阶段和等级的划分,主要是结合现行国 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等现行技术标准,并考 虑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阶段性及特点。当规划编制工作有特殊需 求时,可结合总体规划勘察、详细规划勘察工作再细分阶段或针 对自体机划日进信生顶地家

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等现行技术标准,关 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阶段性及特点。当规划编制工作有特列 时,可结合总体规划勘察、详细规划勘察工作再细分阶段可 具体规划项目进行专项勘察

3.0.5由于不同的地质环境对城乡规划影响巨大,而且全国各

地的地质条件差异也很大,同时每个具体规划项目的内容、阶段 要求等文各不相同,因此规划勘察所采取的手段及工作量很难统 一,关键是要做到与城乡规划的编制需求相适应。 3.0.6、3.0.7规划勘察的工作区域范围较大,因此各规划阶段 的勘察应尽可能地掌握已有资料,使勘察工作具有针对性,以减 少不必要的现场工作量。同时,通过实地踏勘,确定工作的关键 点,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勘察技术方案,并应及时与相关规划单位 沟通,消除盲目性,使勘察过程做到有的放失。当常规勘察不能 充分查明规划区的复杂地质条件时,应根据规划项目的实际需 要,进行专项勘察或专题研究。

DB11/T 1402-2017标准下载3.0.8本条强调分析评价规划区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

应以评价单元为基本单位,依据每个评价单元的评判结果,进行 汤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分区、绘制对应的分区图。场地稳 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分区图将从地质角度直接引导规划区空间 布局、功能区的选取,它是与规划编制、规划选址和规划管理等 相互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考虑到评价单元的多少涉及规划勘察的精度和工作量,应根 居场地复杂程度、规划特点与需求,分析各种不利地质条件,综 合划分出适量的、合理的、全面的能反应出规划区不同地质环境 状态的评价单元。

3.0.10、3.0.11规划察成果资料

3.0.10、3.0.1

果,对后续规划实施和项自建设具有充分的借鉴性,应当 档管理,为建立地质信息系统和数字化城市奠定基础

4.1.1总体规划勘察应以搜集已有资料、工程地质测

为主,对于缺乏已有资料的新建城市、镇、乡村或新开发区,通 过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可以掌握规划区及邻近区的地质环境特 征,“并辅以必要的地球物理勘探、钻探、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 工作”,以期对规划区内各评定单元的场地稳定性、工程建设适 宜性提供更可靠的依据

JC∕T 972-2005 天然花岗石墓碑石4.1.2对规划区场地稳定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分区评价是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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