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CA-CGP-02:2020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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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CA-CGP-02:2020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涂料简介:

CNCA-CGP-02:2020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是指由中国国家认监委(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CNCA)发布的关于绿色产品认证的标准和指南。涂料部分的简介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 定义:绿色涂料是指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较小,对人体健康无害,且在生命周期结束后可以有效回收和处理的涂料产品。

2. 绿色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涂料的环保性能,如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重金属含量、能效、能源消耗、废弃物管理、可再生资源利用率等。这些指标反映了涂料的可持续性和环境友好性。

3. 认证流程:涂料企业需要提交相关产品样本和资料,接受CNCA的型式检验、工厂检查和产品性能测试,确保产品符合绿色产品认证的要求。通过后,企业可以获得绿色产品认证标志,以证明其产品的环保性能。

4. 适用范围:规则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市场销售和使用的涂料产品,包括工业涂料、建筑涂料、汽车涂料等。

5. 法规要求:绿色产品认证符合中国的环保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等相关标准。

这个规则的实施旨在推动涂料行业向绿色、环保、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增强消费者对绿色涂料产品的信心。

CNCA-CGP-02:2020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涂料部分内容预览:

2)认证委托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营业执照; 3)认证委托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委托关系证明(如授权委托书等。当委托 方为经销商、进口商时,还应提交经销商与制造商、进口商与制造商签订 的合同证明); 4)OEM/ODM的知识产权关系(适用时); 5)产品工艺流程图; 6)生产厂组织机构图; 7)生产许可证(适用时); 8)生产厂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工艺,不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 或禁止的技术、工艺、装备及材料,不超范围选用限制使用的材料的声明; 9)生产厂按GB/T19001、GB/T24001和GB/T45001分别建立并运行质量管 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10)生产厂关于危险废物贮存符合GB18597相关规定的声明、危险废物处置协 议、危险废物处置方的经营许可证明(适用时); 11)产品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要求的型式检验报告(由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 出具,一年内有效); 注:若相关标准中有等级区分,应达到最高等级要求。 12)产品中有害物质符合特定领域健康和环保标准要求的有效的检验报告(适 用时,由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一年内有效);

4.4受理 认证机构收到申请文件后,依据相关评审要求对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如 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应通知认证委托人补充完善。文件齐全后,在3个工作日内 发出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受理时,认证机构与认证委托人签订认证协议。 5初始检杰

5.1.1检查计划与检查组组成

认证机构应为其现场检查制定计划,该计划应基于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相关要 求,并与检查的目的和范围相适应,

认证机构应选派有资质的人员组成检查组。在确定检查组的规模和组成时,应 基于认证产品的范围、涉及的技术特点、数据和信息系统的复杂程度及检查员具有 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等因素确定。 检查组进入现场检查前DB11∕T 641-2018 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应完成对认证委托人按附件2提交的自评估表及相应 证实性资料的技术评审。

5. 1. 2. 4 评审时限

认证机构受理认证申请后,原则上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技术评审。认 委托人准备自评估表及相应证实性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5.1.2.5评审结论 资料技术评审结论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符合要求,可进行现场检查; 2)基本符合要求,但需对部分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可在现场检查时提交整改 证据; 3)不符合要求,无法进行现场检查

认证机构受理认证申请后,原则上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技术评审。认 证委托人准备自评估表及相应证实性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5. 2. 1 基本原则

1)原则上,现场检查应在资料技术评审符合要求或基本符合要求(可在检查 现场直接提交整改证据)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的内容包括: a)绿色产品认证工厂保证能力检查; b)产品一致性检查; c)绿色评价要求符合性验证, 2)现场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和生产场所。对于与绿色产品认证相 关,但处于生产企业实际生产场所以外的其他场所和部门,可视情况选择 适当的检查方案,包括采信企业的自我声明或其他合格评定结果。 3)现场检查时,工厂应正常生产申请认证范围内的一种或一种以上产品。

现场直接提交整改证据)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的内容包括: a)绿色产品认证工厂保证能力检查: b)产品一致性检查; c)绿色评价要求符合性验证。 2)现场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和生产场所。对于与绿色产品认证相 关,但处于生产企业实际生产场所以外的其他场所和部门,可视情况选择 适当的检查方案,包括采信企业的自我声明或其他合格评定结果, 3)现场检查时,工厂应正常生产申请认证范围内的一种或一种以上产品。 5.2.2工厂保证能力检查 工厂保证能力检查应覆盖所有认证单元涉及的生产场所,并按附件3《绿色产 品认证工厂保证能力检查要求》进行。 5.2.3产品一致性检查 认证机构在经企业确认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认证产品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下 述内容的一致性检查: 1)认证产品与申请文件或证书的一致性; 2)认证产品本体或包装上明示的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及相关标识与申请

现场直接提交整改证据 a)绿色产品认证工厂保 b)产品一致性检查; c)绿色评价要求符合性 2)现场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 关,但处于生产企业实际 适当的检查方案,包括采 3)现场检查时,工厂应正常 5.2.2工厂保证能力检查 工厂保证能力检查应覆盖所 证工厂保证能力检查要求》 5.2.3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保证能力检查应覆盖所有认证单元涉及的生产场所,并按附件3《绿色产 品认证工厂保证能力检查要求》进行。 5.2. 3产品一致性检查 认证机构在经企业确认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认证产品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下 述内容的一致性检查: 1)认证产品与申请文件或证书的一致性; 2)认证产品本体或包装上明示的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及相关标识与申请

书或证书的一致性; 3)认证产品名称/型号与备案施工配比的一致性; 4)认证产品的关键原材料与备案产品关键原材料的一致性, 初始工厂检查时,应对全部认证单元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

5.2.4绿色评价要求符合性验证

表2一个认证单元的现场检查基础人日数

当生产企业已通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时,每通过一项管理体系认证,应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减少2个人日

5.2.6检查结论 现场检查结论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现场检查通过 绿色评价要求符合性验证、工厂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均通过,且现 场检查未发现不符合项。 2)验证纠正措施合格后通过 绿色评价要求符合性验证、工厂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发现存在一般 不符合项,可允许限期整改,报检查组书面资料验证或现场验证其措施有效的,现 场检查通过。

原则上企业获证6个月后即可安排监督,每次监督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若发 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且监督时机可为预先不通知: 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投诉,并经查实为委托人、生产厂 制造商责任的; 2)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认证依据标准的符合性提出质疑的 3)有足够信息表明制造商、生产厂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体 系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的

8.2监督内容 每次监督应覆盖所有生产企业(场所),并覆盖全部有效证书,监督的内容应 包括: 1)工厂保证能力监督检查; 2)产品一致性监督检查; 3)绿色评价要求持续符合性验证; 4)监督检验; 5)上一次认证不符合项整改措施有效性验证、认证证书和标识使用情况、法 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等。 8.2.1工厂保证能力监督检查 工厂保证能力监督检查应覆盖所有认证单元涉及的生产场所。每次必查条款为 付件3的3、4、5、6、7、8、10、11条,对其余条款可适当检查,一个认证周期 内覆盖所有条款。 8.2.2产品一致性监督检查

每次监督应覆盖所有生产企业(场所),并覆盖全部有效证书,监督的内容应 包括: 1)工厂保证能力监督检查; 2)产品一致性监督检查; 3)绿色评价要求持续符合性验证; 4)监督检验; 5)上一次认证不符合项整改措施有效性验证、认证证书和标识使用情况、法 律注珂及甘仙西书站地运情识垒

GB 50364-2018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8.2.1工厂保证能力监督检查

工厂保证能力监督检查应覆盖所有认证单元涉及的生产场所。每次必查条款为 附件3的3、4、5、6、7、8、10、11条,对其余条款可适当检查,一个认证周期 内覆盖所有条款。 8.2.2产品一致性监督检查 产品一致性监督检查应至少覆盖每一单元的认证产品,其余按5.2.3的规定进 行。 8.2.3绿色评价要求持续符合性评价

绿色评价要求持续符合性验证按5.2.4的规定进行。企业应对所有认证单元的 产品进行自评,并确保符合要求。认证机构原则上可抽取有代表性的认证单元进行, 个认证周期内应覆盖所有认证单元, 8.2.4产品监督检验 按获证单元进行认证产品的监督检验,原则上抽取有代表性的认证单元,一个 认证周期内覆盖所有认证单元所有代表性认证产品。监督检验的其他要求参见本文 件6的规定。当按照6.4利用其他检验结果时,上一次认证所涉及的产品抽样检验 报告不能作为当次监督检验可采信的结果

原则上,监督检查人日数应不少于初次检查人日数的50%

监督检查结论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监督检查通过 绿色评价要求持续符合性验证、工厂保证能力监督检查、产品一致性监督检查、 产品监督检验均通过,且工厂保证能力监督检查未发现不符合项。 2)验证纠正措施合格后通过 产品监督检验通过,绿色评价要求持续符合性验证、工厂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 生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一般不符合项LY/T 3138-2019标准下载,可允许限期整改,报检查组书面资料验证或现 场验证其措施有效的,监督检查通过。 3)监督检查不通过 绿色评价要求持续符合性验证未通过、或产品监督检验未通过、或工厂保证能 力监督检查、产品一致性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系统性的严重缺陷等问题,应判定监督 检查不通过或终止检查。 8.5监督检查结果评价 认证机构对监督检查结论等信息进行综合评价。评价通过的,可继续保持绿色 产品认证证书、使用绿色产品认证标识。评价不通过的,认证机构按照10.5的规 定依据相应情形做出注销/暂停/撤销认证证书的处理,并予公布

9扩大或缩小申请 在认证证书有效期范围内,认证委托人需在下次年度监督检查前、年度监督检 查时扩展认证单元、产品名称及型号的,认证委托人应从申请开始办理手续,认证 机构应评价扩展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程度,以及原认证结果对于扩大内容的 有效性程度,同时按以下要求进行现场检查: 1)对于需在下次监督检查前扩展认证单元的,认证机构应至少从工厂质量保 证能力监督必查条款、绿色评价要求符合性、产品一致性三个方面进行补充现场检 查。扩展一个认证单元现场检查人日数不超过2人日,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认 证单元,增加1人日。 2)对于需在年度监督检查时扩展认证单元的,要求同第8章,且每扩展一个 认证单元,增加1人日。 3)对于需在下次年度监督检查前或年度监督检查时扩展产品及型号的,可 情增加现场检查人日数。 对于需在年度监督时减少认证单元的,应酌情减少现场检查人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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