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1521-2016 火力发电厂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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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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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1521-2016 火力发电厂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简介:

DLT1521-2016是中国电力行业标准中的一项关于“火力发电厂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的技术规范。它主要针对火力发电厂中使用的微米级干雾除尘技术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规定。

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是一种高效的环保设备,它通过将水雾化成微米级别的颗粒,与烟气中的尘埃粒子结合,形成较大的颗粒,然后通过重力沉降或者惯性碰撞等方式从烟气中分离出来,从而达到除尘的效果。这种装置的特点是运行稳定,除尘效率高,对细微颗粒物的捕集效果良好,且对设备的磨损小,维护方便。

DLT1521-2016标准详细规定了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检验和测试的方法,旨在保证此类装置在火力发电厂中的应用能够达到规定的环保性能和运行效率,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干雾除尘技术在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

DLT1521-2016 火力发电厂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颗粒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10um的水雾。

JGJ∕T 170-2009 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率dustsuppression

在同一地点和同一测量条件下,用称重法(见GB/T15432)测量干雾除尘装置治理后粉 量占治理前粉尘浓度的百分比

装置宜由动力源(水源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干雾主机、水气分配箱/器、喷雾箱或万向节总 柜及水气管路组成。

装置基本参数参见附录A中表A.2的要求

1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应根据设备生产工艺合理配套。粉尘无组织排放应符合DL/T5187. 16297的相关规定。 2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应符合GB50252的相关规定。 3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的噪声应符合GB/T50087的相关规定。

5.2.1.1起尘点附近的风速应小于2m/s。 5.2.1.2无组织排放场所参见附录A中表A.1。 5.2.1.3物料破碎、皮带转接塔(转运站)等现场,应根据物料装卸或转运过程中的落差、粉尘点面积 粉尘浓度等选择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配置,并应在物料、灰渣散装点和落料点周围采取防风措施,进行 局部封闭,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2.1.4设置封闭罩时,封闭罩应设置必要的排气口,罩内气压应稳定。罩内含尘气体排出封闭罩前, 气体应至少通过厚度为0.5m的干雾。 5.2.1.5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不应用于水介质反映粉尘处理和高温、高压环境粉尘治理

5.2.2.1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用压缩空气应集中供给,供给系统应包括压缩空气站(或空气压缩机,下同) 和输送压缩空气管道。压缩空气站对干雾除尘装置的供气能力不应小于干雾除尘装置耗气量的1.2倍。 5.2.2.2压缩空气应经除油、除水等净化处理,应安装空气过滤器。 5.2.2.3压缩空气应满足微米级雾除尘装置用气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5.2.3.1微米级于雾除尘装置用水可采用中水,水质符合GB/T19923的

5.2.3.1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用水可采用中水,水质符合GB/T19923的要求

5.2.3.2供水水源应连续,在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的入水口处压力应保持在0.4MPa~0.6MPa。供水流 量不应低于系统正常工作时耗水量的1.5倍

5.2.4.1应根据现场情况布置管道,不应出现积水、聚气管段,同时应便于后续的安装和维修。 5.2.4.2压缩空气管道、水管道应有管道标示。

5.3.1设备总体要求

5.3.1.1微米级干雾除尘工艺流程和参数应根据生产设备(设施)的类型、能力、生产方式,所排粉尘 的性质,粉尘种类、排放要求经全面优化后确定。 5.3.1.2微米级干雾除尘工艺应在保证粉尘被充分凝结沉降的前提下,根据粉尘的性质,选取一个污染 源配置一台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的单独除尘方式或多个污染源配置一台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的集中除 尘方式,被抑制的粉尘应进入到物料中。 5.3.1.3供水管道内应安装有吹扫阀。在干雾除尘装置停止喷雾后,应向供水管道内施加压缩空气,将 管道内的残余水吹扫干净,防止干雾除尘装置停止作业时管道冻结。 5.3.1.4管道有防冻要求的场所,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应配置加热和保温防冻设计,设计时应符合 GB/T4272的规定。 5.3.1.5装置组装完成后,应做静水压试验并进行管道冲洗,系统不得发生破裂、渗漏,管道应无杂质, 测压试验应按GB50242中的给水管道检验方法进行。 5.3.1.6装置出厂前应进行电气控制运行调试,调节压力、流量到系统设定值,各电气元件应工作正常 手动/自动控制系统应工作正常。 5.3.1.7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喷雾器喷出的水雾颗粒直径宜为1μm~10μum,检测水雾颗粒应符合附录B 的规定。 5.3.1.8除尘后粉尘发生场所周围的空气质量应满足GB16297、DL/T5187.2、GBZ2.1的相关要求, 除尘率不应低于95%,粉尘测定方法应符合GBZ/T192.1的要求,对于港口区域矿石粉尘浓度的控制指 标应符合JT464的相关规定。 5.3.1.9微米级于雾除尘装置耗水量不应超过起尘物料(煤、废渣)总质量的0.5%0

5.3.2微米级于雾除尘装置

5.3.2.1装置技术要求

配置。 5.3.2.1.2应根据现场粉尘产生点的产尘情况,分别采用不同配置的干雾机,调整水和压缩空气输出 参数。 5.3.2.1.3 应根据现场粉尘产生点的设备情况,分别采用不同配置的喷雾总成。 5.3.2.1.4无组织排放宜使用干雾除尘方式,除尘点参见附录A中表A.1。 5.3.2.1.5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技术参数参见附录A中表A.2.

对粉尘无组织排放产生点面积大于10m²的现场,宜采用喷雾箱。根据现场情况,箱体可配置

多个喷头,适应不同的产尘现场

5.3.2.3水气分配箱/器

根据粉尘抑制现场的特点,可采用水气分配箱/器,由管道传输的压缩空气、水,应经水气分配箱 器调定输出不同的压力、流量。

5.3.2.4万向节总成

对粉尘无组织排放面积或密闭空间小于10m²的场合,宜选用万向节总成。万向节总成应有可 装角度的机构。

长级于雾除尘装置喷头选型参见附录A中表A.3.

5.3.2.6电气/控制系统

5.3.2.6.1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电气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GB14048.1的规定。 5.3.2.6.2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应具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仪表箱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的 规定。 5.3.2.6.3行 微米级雾除尘装置电气控制系统应有引至中央控制系统的接口信号,信号类型应满足用户 的要求。 5.3.2.6.4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控制柜/箱的主控制器时间控制精度应达到0.1s。 5.3.2.6.5除应控制管道的压力流量调节、启停、工作时间等控制功能外,还应针对设备使用对象不同, 具备供水管道反吹、停机前管道吹扫等控制措施, 5.3.2.6.6有防爆性能要求的电气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GB15577的规定

5.3.2.6.1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电气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GB14048.1的规定。 5.3.2.6.2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应具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仪表箱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的 规定。 5.3.2.6.3行 微米级雾除尘装置电气控制系统应有引至中央控制系统的接口信号,信号类型应满足用户 的要求。 5.3.2.6.4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控制柜/箱的主控制器时间控制精度应达到0.1s。 5.3.2.6.5除应控制管道的压力流量调节、启停、工作时间等控制功能外,还应针对设备使用对象不同, 具备供水管道反吹、停机前管道吹扫等控制措施。 5.3.2.6.6有防爆性能要求的电气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GB15577的规定

5.3.3微米级干雾主机

5.3.3.1应根据除尘工况要求选择适用且能耗少的微米级干雾主机。 5.3.3.2微米级干雾主机有防爆性能要求,应符合GB15577的规定

5.4标志、包装及保存

5.4.1.1标贴型号标、功率标、警示标。 5.4.1.2标贴不能脏污、破损,需要平稳、整齐、牢固、不可松动。 5.4.1.3批号日期内容与外箱标批号相符,

5.4.1.1标贴型号标、功率标、警示标。

5.4.2.1货物包装应坚固完好,在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物漏出、散失,防止摩擦、震荡或因 气压、气温变化而引起货物损坏或变质。 5.4.2.2包装除应适合货物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外,还要便于搬运、装卸和码放,包装外表面不能有突 出的钉、钩、刺等,包装要整洁、干燥,没有异味和油渍。 5.4.2.3包装箱体要求符合GB/T10586的规定。 5.4.2.4 设备电气箱体内防静电包装,且内装干燥剂

5.4.2.1货物包装应坚固完好,在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物漏出、散失,防止摩擦、震荡或因 气压、气温变化而引起货物损坏或变质。 5.4.2.2包装除应适合货物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外,还要便于搬运、装卸和码放,包装外表面不能有突 出的钉、钩、刺等,包装要整洁、干燥,没有异味和油渍。 5.4.2.3包装箱体要求符合GB/T10586的规定。 5.4.2.4 设备电气箱体内防静电包装,且内装干燥剂。

5.4.3.1材料应以箱、袋、管等包装方式 不可直接置于地上,避免材料受损。 5.4.3.2雨天室外搬运与保存应做好防雨防护措施,避免雨淋受损

不可直接置于地上JT∕T 449-2021 公路悬索桥吊索,避免

6.1.2.1外购件厂家应出具合格证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6.1.2.1外购件厂家应出具合格证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6.1.2.2外购件应进行尺寸检验和性能检测,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5.2.1组装制作结构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6.2.2结构焊接符合设计图纸和GB50661的规定, 6.2.3设备管道应进行吹扫、清洗。 6.2.4设备外表面防腐宜采用不锈钢或其他防腐措施处理。

我荷试验中水压试验、气密性试验、过载试验应参照GB50242和GB50235的相关规定执行

管通的达 用,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阀门应选用国家推荐和经过鉴定的产品,应耐盐、碱等腐蚀,应具有密 封性能好、摩阻小、使用寿命长、操纵灵活并带有开、闭指示等功能。 7.2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中管道的连接,除与设备及附件连接采用法兰或丝扣连接外,其余均采用灿 接连接,应满足GB50236的相关规定

7.3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中管道的接焊缝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管道上对接焊缝中心距管子弯曲起点不得小于管子外径,且不小于100mm。 b)两道对接焊缝间距不得小于150mm,且不小于管子外径。 c)对接焊缝距支座的边缘不得小于50mm。 d)焊接钢管对接时,应将纵向焊缝错开90°。 7.4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中管道安装应结合现场实际,不应妨碍通行;阀门、仪表等安装应注意流向、 朝向,且便于观察、操作及检修。 7.5管道在适当位置应设置温度变化和震动产生的伸缩和变形的措施,管道布置宜做到直线部分互相 平行;曲线部分管道并行保持等距,曲率半径相等。 7.6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水压试验。管道打压合格后,应按规范进行清洗,以清除管内污垢DB510100/T 202-2016标准下载, 水冲洗应连续进行,直到出口水色、透明度与入口目测一致为止。压缩空气管道安装完毕,应按规范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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