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1265-2013 电力行业焊工培训机构基本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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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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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1265-2013 电力行业焊工培训机构基本能力要求简介:

DLT1265-2013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全称为《电力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机构基本能力要求》。这个标准主要针对电力行业的焊工培训机构,规定了这类机构在教学、培训、管理、设施和师资力量等方面的基本能力要求。

1. 教学能力:培训机构需要具备完善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能够根据国家和行业的职业技能标准,进行系统、科学的焊接技术教学。同时,要具备实践教学设施,如焊接实验室,以提供实际操作的环境。

2. 师资力量: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具备相应的焊接技术专业资格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进行理论教学和实践指导,以及对学生进行职业素质和安全教育。

3. 管理能力: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质量控制等,确保培训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4. 评价能力:培训机构应具备对学员进行职业技能评价的能力,包括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确保学员技能水平的准确评估。

5. 持续改进:标准要求培训机构应不断进行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适应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的需要,持续提升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

总的来说,DLT1265-2013是为了规范电力行业焊工培训机构的运营,提升培训质量和保障焊工职业技能培养的标准化、专业化。

DLT1265-2013 电力行业焊工培训机构基本能力要求部分内容预览:

4.1.1焊工培训机构或其母体组织应具备明确的法律地位,其母体组织应不景 展工作。 4.1.2焊工培训机构的组织机构应符合工作要求,以确保其履行职责。 4.1.3焊工培训机构的主任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资格和经历,负责培训与考核工作按照规定的标 准进行,应是组织的长期雇员。 4.1.4焊工培训机构的组织机构应保证覆盖焊工培训与考核过程的所有管理岗位,对这些岗位的描述应 包括对其教育经历、培训和再教育、技术知识和经验的要求,保证焊工培训与考核的全过程受控和管理 体系的持续改进。 4.1.5焊工培训机构应具备覆盖焊工培训与考核全过程的管理工作程序和方法,确保过程受控,

4.2独立性、公正性和诚实性

a) 经济上相对的独立性和自主经营,不受被考核方的干扰。 b) 焊工培训机构的人员参与考核工作应遵循规避原则,规避对象包括直系亲属和自已培训的当期 学员等,保证判定考核结果时不受影响。 c) 所有相关方和符合标准规定的焊工都应能获得焊工培训机构的服务GB 50439-2008 炼钢工艺设计规范,不应有其他附加条件。 4.2.3公正性和诚实性。焊工培训机构的考核工作应是客观、公正、科学和诚实的,是符合标准要求的 对所有被考核人(方)都是非歧视性的。

确保其为机构所有人员理解、执行并保持。 4.3.2焊工培训机构应建立围绕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文件化的、满足焊工培训与考核工作需要的质 量管理体系。

量管理体系。 .3.3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应由质量手册、必要的程序文件和相关的支持性文件组成。质量手册应参 照GB/T19000的相关条款和焊工培训机构管理的具体情况,并满足本标准的要求,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 一般信息(焊工培训机构全称、地址、联系方法、法律地位和/或隶属关系);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及管理承诺; 焊工培训机构的活动能力与业绩的描述: 组织结构图; 管理职责及分配情况; 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记录的管理; 工作过程和管理过程及其质量控制的程序和方法; 质量监督检查的实施程序和记录; 纠正措施、预防措施与持续改进:

般信息(焊工培训机构全称、地址、联系方法、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及管理承诺; 焊工培训机构的活动能力与业绩的描述; 组织结构图: 管理职责及分配情况;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记录的管理; 工作过程和管理过程及其质量控制的程序和方法: 质量监督检查的实施程序和记录; 纠正措施、预防措施与持续改进:

涉及的管理程序文件(必要时)和支持性管理文件目录或索引。

.3.4焊工培训机构应保持有效的质量体系文件管理程序,确保: 一所有使用文件的人员和场合都能够获得现行有效的文件; 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以及变更、修订符合规定程序: 文件的保管、发放都受控; 作废文件都按照规定处置。

4.3.4焊工培训机构应保持有效的质量体系文件管理程序,确保:

DL/T12652013

4.5.1考核场地的技能操作工位不少于20个,具有标准工作台,防火、照明、通风良好,有安全通道。 4.5.2至少具有DL/T679四种及以上焊接方法,在用焊接设备及表计100%完好。 4.5.3能够满足40人以上同时上课的正规教室,各种教学设备、设施(黑板、教学投影、多媒体投影 等)齐全,可以进行无纸化考试。

4.5.4有专用的焊材库、试件库、工具库。 4.5.5有监控培训与考核过程的视频设备。 .5.6有2台以上能同时分别烘干和保管不同电焊条的烘干箱和满足操作工位数量的焊条保温筒 .5.7有切割、车、刨、铣、断口等加工设备。 4.5.8在一个母体组织内有满足检测和试验要求的相关设备,包括焊缝外观检测工具(全套检测工具) 时线探伤设备、拉伸试验和冲击试验设备、宏观和微观金相试验设备

4.7.1焊工培训机构应具有考核DL/T679规定的四种及以上焊接方法的能力,包括人员、 和工艺能力。 4.7.2所有焊接工艺应符合DL/T868,能覆盖焊工培训与考核工作。 4.7.3用于培训与考核的焊接工艺卡(工艺指导书)应规范、齐全

4.8.1焊工培训应编制焊工考试规程的实施细则,能够完整准确地贯彻焊工考试规程,工个 操作性强。

识、实操)与监督;③试件检查与登记;③试样检验、加工与试验;考核结果的评价;③填写证 件;?报批。这些过程均应受控。 4.8.2.1考生考试前应报名,填写考生必要信息的正规报名表,报名表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考生姓名、 生别、身份证号、接受培训和教育状况、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的身体状况、服务的企业、从事焊接工作年 限、拟考核的项目(基础知识及实操项目的钢材、规格、焊接方法、焊接材料、焊接位置)、拟取的证 件类别。

4.8.2.2考核计划的要求如下:

a 焊工培训机构应汇总焊工考生报名情况,在考核前编制焊工考核计划。 b) 焊工考核计划应齐全、规范,实施记录完整,经机构审核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报考委会。 焊工考核计划经考委会批准后即可安排焊工考核。 4.8.2.3考核准备的要求如下: a 焊工培训机构应及时将上级批准的考核计划和实施安排通知考生。 b) 考核前应召开考前会议,告知考生所有考核前准备工作的要求: 考核时间、地点和顺序; 一考场纪律和监考安排; 发放准考证和工艺卡(工艺指导书)、材料和工器具领用单; 熟悉场地、设备及试件准备的安排。 c) 考生按照考核前准备工作的要求准备考试。 4.8.2.4考核实施与监督的要求如下: a) 基本知识考试应按照计划进行,考试试卷应经考委会审批,考试过程应接受考委会或其授权的 监考人员的监督,试卷评判和考分登记应客观、公平、公正。 初次考核、重新考核或增加新的焊接方法人员必须在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实操考试, b) 实操考试过程应按照批准的考核计划和实施安排进行。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始终在现场 监督应有效,见证应齐全,严格执行考场纪律,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c 基本知识考试试卷和实操考试试件应由监考人员做好明确的、唯一的、不可更改的有效标记, 交付焊工培训中心妥善保管。 4.8.2.51 试件的要求如下: a) 试件外观检查应由考委会成员进行,也可以由授权的焊工培训机构管理人员进行。 b) 试件外观检查应使用计量检定合格的检测工具,其结果应记入相应考核标准规定的表格中,参 与检查的人员应签字见证。 c 试件无损检测应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按照考核标准规定的无损检测技术条件进行;无损检 测设备应是检定合格的。 d) 无损检测应出具正规试验报告,底片与报告应予以保存。 4.8.2.6 试样及试验的要求如下: 应采用与试件钢材相适应的切割方法进行试样分割,取样的位置应符合考核标准的要求。 自有机加工设备加工或外委加工时,机加工的能力应能满足试样加工精度的要求。 c) 试样的试验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试验人员应是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试验设备应是在有效期 内检定合格的。如果采用外委试验的方式,试验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d)试验后应出具正规试验报告并加以保存。 4.8.2.7考核结果的评价的要求如下: a)考核结果的评价应在规定的基本知识考试(必要时)与所有检查、检测和试验完成后进行。 b)评价应由考委会人员或其授权人员实施。 c)评价应严格按照相关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基本知识考试(必要时)与所有检查、检测和试验

报告在完成评价后存档备查

DL/T1265—2013

8.2.8填写证书的要求如下: a)焊工合格证书的填写应符合DL/T679的规定格式,考核项目代号应清晰、准确。 b 同时应按照DL/T679规定填写“焊工技术考核汇总表”。 3.2.9 报批的要求如下: a 焊工培训机构应在考核结果全部评价完成后,向考委会报送“焊工技术考核汇总表”;当 由焊工培训机构填写证书时,还应报送填好的焊工合格证书。 b) 报送的焊工考核项目应与考核前批准的焊工考核计划相对应

2)应通过对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定期评审,通过开展客户满意状况分析、过程的监视和测 量、内部管理评价、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等活动,促进质量体系的持续改进。 4.10.5.2对内部管理评价发现的管理过程的不合格和在焊工培训与考核工作中发现的重复发生的不合 格,必须采取纠正措施防止不合格再发生。采取纠正措施应: 1)明确不合格的事实与性质; 2)分析不合格产生的原因及危害; 3)制定纠正措施并评价其有效性; 4)实施纠正措施并跟踪验证其有效性

2010-2017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真题(附答案)DL/T1265201F

1)明确潜在不合格的事实与发生的可能性;

4.10.5.3对于发现的可能发生潜在的不合格,必须采取预防措施防正不合格发生。采取预防措施应:

4.10.5.3对于发现的可能发生潜在的不合格,必须采取预防措施防正不合格发生。来取预防措施应

.3对于发现的可能 1)明确潜在不合格的事实与发生的可能性; 2)分析潜在不合格产生的原因及可能的危害; 3)制定预防措施并评价其有效性; 4)实施预防措施并跟踪验证其有效性。

5.6.3会议主要内容

5.6.3.2被审验单位(焊工考试委员会和焊工培训机构)介绍单位情况秀山花园住宅建筑施工图,包括机构、质量管理 行情况、资源状况及能力、业绩等。 5.6.4审验工作分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两大部分。审验过程中由审验人员在按照《焊工培训机 容和标准》(见附录A表A.5)编制的评分表中逐条打分。

5.6.6审验组会议后,审验

5.6.9审验组将工上还 表A.1~表A.7及相关记录。 至此,审验工作程序完成。 5.7电力行业锅监委根据审验组汇报的文件和资料及审验组意见,并综合考虑下述原则决定是否批准 焊工培训机构的资质。 5.7.1在“焊工培训机构审验内容和评分表”中“必备条件”的任意项不得有0分; 5.7.2在“焊工培训机构审验内容和评分表”中总得分不得少于240分; 5.7.3审验组开具的不合格项通知单已经实施整改并达到了要求。 5.8通过审验的焊工培训机构由电力行业锅监委发文批准,并发给“电力行业焊工培训机构”资质证 书和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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