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476T-2015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

CJ476T-2015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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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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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476T-2015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简介:

CJ476T-2015《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布的一项技术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建筑机电设备在地震等自然灾害中可能面临的抗震需求,规定了抗震支吊架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检验的通用技术要求。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抗震支吊架的概念和分类:明确抗震支吊架的定义,以及根据其功能和结构形式的分类。

2. 抗震性能要求:规定了抗震支吊架在地震作用下的抗震性能指标,如抗震等级、抗震设计计算方法、抗震性能试验等。

3. 设计要求:包括结构设计、材料选择、尺寸和形状、安装位置等详细设计规范。

4. 制造要求:对抗震支吊架的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检验方法有明确的规定。

5. 安装和使用:强调了抗震支吊架的安装技术,以及在使用过程中的维护和检查要求。

6. 安全和环保:要求抗震支吊架在设计和使用过程中必须考虑人员安全和环境影响。

CJ476T-2015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建筑机电设备的抗震性能,保障建筑物在地震等灾害中的安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CJ476T-2015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部分内容预览:

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优力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 化促进中心、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广州市设计院、深圳市置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纳机电安装 工程有限公司、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元辰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江苏 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家明、郑炜、吴道禹、下广为、华明九、曹换、刘敬疆、赵锂、赵力军、李平生 黎祥动、董翔、涂刚要、王宝华、周斌、唐小卫、吴建挺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优力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 化促进中心、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广州市设计院、深圳市置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纳机电安装 工程有限公司、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元辰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江苏 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家明、郑炜、吴道禹、下广为、华明九、曹换、刘敬疆、赵锂、赵力军、李平生、 黎祥动、董翔、涂刚要、王宝华、周斌、唐小卫、吴建挺,

DB11/T 1686-2019标准下载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 通用技术条件

抗震支吊架按支撑方式可分为: a)支撑式抗震支吊架(简称支架),用符号KZZ表示; b)录吊式抗震支吊架(简称吊架),用符号KZD表示。

产品标记由产品分类代号、企业自定义产品代号或规格、材质、标准编号组成。

CI/T 4762015

5.1支吊架金属部件可由碳钢或不锈钢制作,各零部件材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5.2紧固件的性能等级应符合GB/T3098.1、GB/T3098.2、GB/T3098.6和GB/T3098.15的规定 5.3垫圈的性能应符合GB/T93、GB/T95的规定。 5.4全螺纹吊杆的性能应符合GB/T15389的规定。 5.5 锚栓的性能应符合JG160的规定。 5.6 刚性支撑部件的性能应符合GB/T6723、GB/T3091的规定。 5.7 柔性支撑部件的性能应符合GB/T9944的规定

6.1.1支吊架各部件应表面工整、光洁,无加工缺陷、碰伤、毛刺等 6.1.2支吊架各部件的尺寸制造公差应符合GB/T1804的规定。

6.1.1支吊架各部件应表面工整、光洁,无加工缺陷、碰伤、毛刺等

按7.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部件在额定荷载作用下,保持1min,部件应无断裂或永久变开 坏现象

参照附录A的规定进行试验,组件经过15次相同力值振幅的循环加载后,继续受到力值振幅速 循环荷载,达到规定的终止条件时,确定组件的试验荷载。试验过程中,循环荷载的频率为0.1Hz

的方法进行试验,支吊架部件应能满足相应的防

7.1.1外观检查在正常自然光线下,目测产品外观,是否符合6.1的规定

7.1.1外观检查在正常自然光线下,目测产品外观,是否符合6.1的规定 7.1.2尺寸检验使用相应精度的测量工具测量

部件的测试,需要能够反映出该部件实际的受力

CI/T 476—2015

CI/T 476—2015

试验时所用建筑部件,应满足企业规定的安装条件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保证加载试验时 损坏。 加载试验装置应具有对试样施加恒定荷载1min以上的能力。 抗震连接部件试验荷载施加方向应根据使用 进行试验(见图1)

图2侧向管道连接部件加载示意图

7.2.6对于纵向管道连接部件, 管道轴线(见图3)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8.1.1.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正式投产后,如产品结构、材料、工艺、关键工序的加工方法有重大改变时;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d)产品停产三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8.1.1.2产品型式检验项目应按表1的规定进行

表1型式检验及出厂检验

注:6.3中组件荷载性能只针对管道类组件进行检

3.1.2.1产品出厂检验由产品制造厂或制造单位的质量检验部门执行。 B.1.2.2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应按表1的规定进行

8.2.1型式检验采取随机抽样,抽样基数不少于10套,抽样数量为3套。 8.2.2出厂检验以每100套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取样品数为5套,样品数量少于100套时也应抽取 3套,样品数少于10套时应全检

8.3.1产品出厂检验项和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表1规定要求者判定为合格产品,该批产品方可附带 产品质量合格证包装出厂。 8.3.2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中出现不合格产品时,允许加倍抽样产品数量进行检验。抽样产品全部合 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如仍不合格则判定为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应出厂

9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9.1.1抗震支吊架应设清晰耐久性标志,至少包括: a)规格型号; b)生产厂名称或商标; c)生产日期或出厂编号。 9.1.2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9.2.1支架在包装箱中应单独固定。

9.2.1支架在包装箱中应单独固定。 9.2.2产品包装中应附有使用说明书和合格证。 9.2.3在包装箱外应标明放置方向、堆放件数限制、贮存防护条件等。

支架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避免与腐蚀性物质共同贮存,贮存温度为一10℃~十

A.2组件荷载试验步骤

图A.1支吊架组件安装测试装置

A.2.3在试验中,前15次循环加载的力值幅值是固定的,其后每次循环加载的力值幅值都是

试验中,前15次循环加载的力值幅值是固定的,其后每次循环加载的力值幅值都是前次循环

DBJ∕T 14-101-2013 膨胀玻化微珠浆料复合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CI/T 4762015

载幅值的(号)倍,直至完成55次循环加载,或者达到A.2.4规定的实验终止条件。前15次循环 力值幅值根据A.2.2确定。全程加载公式如式(A.1)和式(A.2): F=X,N≤15次

式中: F —加载力,单位为千牛(kN); X——初始力,单位为千牛(kN); N循环加载次数

,15次

JGJ∕T 191-2009 建筑材料术语标准 附条文说明图A.2加载历程(组件测试)

断裂或产生超过范围的变形,则该组样品试验完成。 通过检查数据并确认样品发生断裂或变形超过范围时所受到的实测力值,以该点为起点,在负 上回退到前一次完整循环并记录其数据,从而确定其试验载荷。由于该抗震支架组件的测试需 验装置中使用四套组件,因此将试验载荷除以4后才是单套支架组件的试验载益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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