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347.1-2015 轨道交通 设备环境条件 第1部分:机车车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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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2347.1-2015 轨道交通 设备环境条件 第1部分:机车车辆设备简介:

GB/T 32347.1-2015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轨道交通设备环境条件 第1部分:机车车辆设备简介》。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轨道交通设备,特别是机车车辆设备在各种环境条件下的基本要求和适应性。它涵盖了设备在高温、低温、湿度、振动、电磁兼容性、噪声控制、尘埃和污染物防护等方面的环境适应能力,旨在确保轨道交通设备在各种运行环境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具体内容可能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测试、验收和维护等方面,需要符合特定的环境条件要求,以保证设备在复杂多变的轨道交通环境中的稳定运行。该标准适用于轨道交通行业的机车车辆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对于轨道交通设备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具有指导意义。

GB/T 32347.1-2015 轨道交通 设备环境条件 第1部分:机车车辆设备部分内容预览:

GB/T32347的本部分规定了装在机车车辆上的电气、电动机械和电子设备(含车载信号和通信设 备)的环境条件参数,包括海拔、温度、湿度、空气运动、雨、雪和冰、冰、太阳辐射、雷电、污染、冲击和振 动、电磁环境和供电系统的特性。 本部分还规定了: 机车车辆与其环境的接口条件; 机车车辆设备(尤其是机车车辆主系统)的通用环境规则。 本部分给出了通用指南,以便投标评估时减少失误。 所定义的环境条件可认为是正常运行条件,对偶然的更为严酷的条件可另行规定。器件周围的局 部气候条件可在相关产品标准中规定,或以特殊要求来规定。 本部分不适用于起重机、矿用车辆和缆车。 本部分未考虑旅客对设备和设备对旅客的影响

4一200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

GB/T 32347.12015

设备应在表1给出的海拔级别下工作,如果采用GX等级,应由用户给出最高海拨。

采用GX等级时,用户应明确其最大海拔高度L03S001 建筑给水, 高原型产品首先应符合常规型产品标准的规定,再针对高原环境条件进行调整、改进或重新设 其满足高原地区使用的要求。

设备应在表2给出的不同温度等级下运行。 根据供需双方协议可分别从表2中选定“性能范围”和“工作范围”的温度分级,表2中的T1级相 当于GB/T4798.5—2007的5K2级。 表2中栏(2)和栏(3)对应的值是系统或设备的设计者应满足的特定区域温度限值(超温由功耗过 大或冷却不足而引发),也是设备制造商在设计中应考虑的温度。 非工作时设备、器件、子系统或部件的贮存温度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基准温度是影响绝缘材料寿命等的永久温度,是整个生命周期内的等效气候温度。 基准温度分两级:TR1和TR2(见表3),宜选择TR2

“机车车辆外部空气温度指气象温度

确定。 某些特定位置(如靠近路基或顶棚上面,其外部环境温度可超过外部散开的空气温度)的温度级别 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为保证表2栏(1)至栏(3)规定的温度分级正确协调,以及验证所有安装设备有良好的热设计,供需 双方应交流确认以下数据: 组件的几何特性; 一主发热部件的位置及其散热; 热时间分布曲线; 冷却系统的特性; 一设备、器件和组件在不通电时的贮存温度。 温度表引起的偏差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GB/T 32347.12015

图1T1、T4和TX温度级的湿度范围

GB/T 32347.12015

图2T2和T3温度级的湿度范围

图3T5温度级的湿度范围

GB/T32347.1—2015

图4T6温度级的湿度范围

最大风速为35m/s。 可出现最大50m/s的特高风速,此时设备或机 受影响,值不应出现永久性押

应合适定义相对于车辆的周围空气的运动。 应考虑压力波(例如由于车辆会车或进入隧道产生的)

量应按GB/T4798.5—2007中的5K3级考虑,即 没备安装位置、风速和车辆运动综合考虑雨的影响

应考虑雪和冰苞。冰苞的最大直径取15mm,但可能出现直径更大的冰苞。 应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雪情况,例如粉末状的大雪可能进入车辆内融化(运行中的列车尾部车辆受 此影响最大),停车时已融化的雪也可能再次冰冻。

所有安装在车内和车外的设备都应考虑冰的形成和掉落的影响,此时设备的性能应由产品标准规 定或由买方规定。

所有安装在车内和车外的设备都应考愿冰的形成和掉落的影响,此时设备的性能应由产品标准规 定或由买方规定。

暴露在GB/T4798.5一2007描述的太阳辐射下的设备性能应免受影响。 直接暴露在太阳辐射下的设备应按GB/T4798.5一2007来考虑最大级别: 高原型采用5K3级,太阳辐射量为1120W/m; 常规型采用5K2级,太阳辐射量为700W/m。 暴露在太阳辐射下的设备应考虑紫外线辐射的影响,除非另有规定,暴露在太阳辐射下的最大时 常取8h。

暴露在GB/T4798.5一2007描述的太阳辐射下的设备性能应免受影响。 直接暴露在太阳辐射下的设备应按GB/T4798.5一2007来考虑最大级别: 高原型采用5K3级,太阳辐射量为1120W/m; 常规型采用5K2级,太阳辐射量为700W/m。 暴露在太阳辐射下的设备应考虑紫外线辐射的影响,除非另有规定,暴露在太阳辐射下的最大时间 常取8h。

设备和器件设计应考虑污染的影响,污染的严酷度与设备位置相关。采用有效的保护可减少污染, 水和沙尘的防护应按GB4208定义的防护等级来规定。 应考虑下面几种污染的影响: 一化学活性物质: ·GB/T4798.5一2007的5C2级(盐分及其他化学物质); ·按买方规定来清洁产品; 混杂液体: ·GB/T4798.5—2007的5F2级(电力牵引); ·GB/T4798.5—2007的5F3级(内燃牵引); 生物活性物质:GB/T4798.5一2007的5B2级(植物和动物群); 尘埃:GB/T4798.5一2007的5S2级,由于含有碳和金属粉末,在一定湿度条件下尘埃可成为 导体; 来自路基的石块,以及最大直径15mm的其他物体; 一通风管道的设计应考虑草、树叶、花粉、飞虫和纤维等物体; 灭火剂; 沙尘:如有必要,按GB/T4798.5一2007规定严酷等级。 此外还应考虑设备自身(如电离)引起污染的内部原因。

应满足GB/T21563的要求。如果供需双方同意,可采用其他相应标准

应满足GB/T24338.3和GB/T24338.4的要求

4.14.1电压和频率的波动

直流供电的牵引系统供电电压的波动范围,以及交流供电的牵引系统供电电压和频率的波动范围 见GB/T1402。在规定的波动范围内,设备应正常运行。 当设备由自备电源(如蓄电池、静止变流器和旋转机组)供电时,应规定电源的电压额定值和限值, 以及阻抗;在交流供电时,还应规定电源的电压频率和波形

4.14.2交流供电电压的畸变

该畸变与设备外部几种非标准化条件相关。附录A给出了示例,但如果供需双方同意,也可 等效的标准。

4.14.3直流供电电压的畸变

买方可提出其他的连接方式(如12脉波整流)

4.14.4自备供电电压的畸变

按GB/T1402,规定设备运行时的长时限、中时限和短时限过电压

按GB/T1402,规定设备运行时的长时限、中时限和短时限过电压

4.14.6交流电源阻

由于交流电源阻抗影响设备性能特性,且随机车车辆位置而变化,供需双方应协商确定阻抗的最大 值和最小值。 应考虑其他机车车辆的存在对电源阻抗和谐振频率的影响

【天津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设计要点》4.14.7直流电源的电感和电阻

由于电源的电感和电阻影响设备的性能特性,且随车辆位置而变化,供需双方应协商确定电感 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应考虑其他机车车辆的存在对电源电感和电阻的影响

GB/T 32347.12015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交流供电电压的畸变

表A.1奇次谐波分量兼容水平

注:h为谐波分量次数。

表A.2偶次谐波分量兼容水平

表A.3间谐波分量兼容水平

GB/T51379-2019标准下载打印日期:2016年4月1日F00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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