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5-172-2019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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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15-172-2019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简介:

DBJ/T15-172-2019《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是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主要针对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的规划设计提供指导。这个规范的出台,是为了适应我国城市交通发展的需要,推动胶轮有轨电车这种新型、环保、高效的公共交通方式的建设。

这个规范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1. 总则:明确了规范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引用标准。 2. 设计原则:规定了系统设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环保性等。 3. 线路规划:对线路的选址、走向、长度、站点设置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4. 车辆基地:对车辆基地的选址、规模、功能区划分、设施配置等做了要求。 5. 车辆与供电:对车辆的类型选择、供电方式、充电设施等进行了规定。 6. 信号系统:对信号系统的配置、功能、性能等进行了描述。 7. 建筑与装饰:规定了车站、管理用房等建筑物的设计要求和装饰标准。 8. 安全与防护:对系统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9. 环境与景观:强调了系统的环境适应性和景观融合性。 10. 施工与验收:规定了施工和验收的程序和标准。

总的来说,DBJ/T15-172-2019《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是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设计的重要依据,旨在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服务品质,同时也兼顾了环保和城市景观的考虑。

DBJ/T15-172-2019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8.1.1车站设计应考虑客流和设备运行的需求,保证乘客乘降安全、集散迅速、功能分区明确、布置 紧凑、便于管理,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照明、卫生、遮阳、遮雨、防灾等设施。 8.1.2 车站站台宜设安全栏栅或站台门。 8.1.3 高架车站站台与轨道梁间区域底部宜采取防坠落安全措施。 8.1.4 车站与城市骨干公共交通站点接驳及换乘方式,应满足服务水平要求, 8.1.5 换乘车站应结合工程实施条件,选择便捷的换乘方式,换乘通道应满足正常的通过和紧急疏散 要求。 8.1.6 车站客运设备布置需满足客流集散及紧急疏散通过要求。 8.1.7 车站应因地制宜地尽可能减小体量和具有良好的通透性,并考虑建筑节能,宜采用自然通风及 天然采光。 8.1.8 车站建筑设计应满足系统功能要求,合理布置设备与管理用房,并宜采用标准化、模块化、集 约化设计。

8.1.9车站应设置无障碍设施

8.1.10车站内部建筑装修应经济、实用、安全、耐久,便于施工和维修。应采用防火、防潮、防腐、 容易清洁、光反射系数小的环保型材料,站内地面应选用耐磨、防滑的材料,所用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GB20286的规定。

8.2.1车站总体布置应根据线路特征、道路红线宽度、地面交通状况、周边环境城市景观等因素确定, 站位可采取路侧或路中。站形宜选取高架多层、地面、路堑式等形式,有条件时可与建筑合建。 8.2.2临近路口设站时,应进行交通视线分析,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152 要求。 8.2.3车站及附属设施应远离加油站、加气站或其他危险品场地,其距离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 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要求,

3.1车站站台乘降区宽度应满足乘客候车和乘降的要求GA/T 41-2019标准下载,并应按车站远期超高峰小时的客流特 车组织和乘降客流量进行计算确定。

8.3.2站台计算长度应按远期列车编组的首末两节车辆客室最远端之间的距

8.3.2站台计算长度应按远期列车编组的首末两节车辆客室最远端之间的距离

b+ Z+ Q上、下·P+ +M

式中: b一一侧站台宽度(m); n一一横向柱数; z一一横向柱宽(含装饰层厚度)(m); t一一每组人行梯与自动扶梯宽度之和(含与柱间所留空隙)(m); 段发车间隔内的设计客流量)(人); P一一站台上人流密度(0.33~0.75m²/人); L一一站台有效使用长度(m); M一一站台边缘至安全栏栅或站台门的立柱内侧距离(m)。 8.3.4自动扶梯和人行楼梯不侵入站台计算长度时,则岛式站台宽度不应小于4m;侧式站台宽度不 应小于2m。 8.3.5车站的楼梯(含自动扶梯)、出入口通道的通过能力均应按超高峰小时进出站客流及各口的不 均衡系数计算确定;并应满足在高峰小时发生事故灾害时的紧急疏散,能在6分钟的目标时间内,将 列进站列车所载的乘客(按远期高峰时段的进站客流断面流量计)及站台上候车人员全部撤离站台。 8.3.67 高架车站站台除设置无障碍设施及运营直接相关的设备外,其他设备不宜设于站台。 8.3.7车站设备用房内的设备应集约布置。 8.3.8车站各部位的最小宽度应符合表8.3.8的规定。

表8.3.8车站各部位的最小宽度(m)

注:侧式站台最小宽度不含楼扶梯宽度!

8.3.9车站各部位的净高应符合表8.3.9的

车站各部位的净高应符合表8.3.9的规定

表8.3.9车站各部位的净高要求(m)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上方时应满足5.0m净空要求;在次干路、支路处上方,满足4.5m;在非机动车道

行人处则为2.5m要求

8.4.2出入口布置应根据车站站位、周边环境和人流方向而定,尽量分散、多向布设,或与人行过街 设施相结合,在有条件的地方宜与公共建筑连通

8.6.1本系统可设置站台门,站台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系统技术规范》 CJ183的要求,宜在站台门和车门间装设安全监控系统。 8.6.2沿站台边设置的站台门,应以站台计算长度中心线为基准对称纵向布置。站台门的门应与列车 门一一对应。站台门的门开启净宽度不应小于车辆客室门宽度加停车误差。 8.6.3站台门净高度不得低于1.2m。 8.6.4 当站台面呈坡度时,站台门应随坡度设置,并垂直于站台面。安装站台门的站台面DB34∕T 1660-2012 钢结构建筑维护技术规程,在站台有 效使用长度内的平整度误差不得大于15mm。 8.6.5 站台门的门体材料应采用金属材料和安全玻璃。 8.6.6 站台门位于土建结构的诱导缝、变形缝等部位应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 8.6.7 站台门应有良好绝缘或接地措施。 8.6.8 站台门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使用标志。 8.6.9 站台门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使用标志。站台门所采用的绝缘材料、密封材料和电线电缆等 均应低烟、低卤、无毒、阻燃,且不含有放射性成份,满足使用地区的气候环境要求,

9.1.1本章适用于新建胶轮有轨电车系统高架车站结构设计。 9.1.2 高架车站结构除应满足规定的强度、耐久性外,尚应有足够的竖向刚度、横向刚度,并保证结 构的稳定性。 9.1.3 高架车站宜优先采用预制拼装钢结构体系。 9.1.4 高架车站宜优先采用“桥建合一”结构体系。 9.1.5 高架车站设计宜充分考虑城市景观和减振、降噪的需求 9.1.67 高架车站墩柱布置应符合本规范10.1.11~10.1.13的有关规定。 9.1.7 对于“桥建合一”高架车站结构体系,轨道梁及其支撑结构除应按照本规范第10章的有关规定 进行结构设计外,独柱、双柱高架车站其余构件及三柱及以上高架车站尚应按照现行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进行结构设计。 9.1.8独柱、双柱高架车站的墩柱、盖梁、承台、基础耐久性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钢筋混 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3362的有关规定;独柱、双柱高架车站其余构件及三柱及以 上高架车站结构耐久性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的有关规 定。

9.2.1高架车站站厅、站台、楼梯人群荷载标准值应采用4.0kPa;天桥人群荷载标准值应满足有关规 范的要求;车站设备用房的活荷载应根据设备的重量、安装运输要求及工作状态等确定,但不得小于 4.0kPa;其他楼面、屋面的活荷载标准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 定。 9.2.27 高架车站整体升降温、汽车撞击力应符合本规范10.2节的有关规定。 9.2.3高架车站与车辆有关的荷载应符合本规范第10.2节的有关规定

9.3.1高架车站结构变形除应满足现行国家建筑结构标准的有关规定外,轨道梁、墩顶最不利位移尚 应符合本规范10.3节的有关规定。

向静活载挠度不应大于L0/1200,L0为大悬臂构件的计算跨度

9.3.3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独柱、双柱高架车站抗震设计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抗震设计 规范》CJ166的有关规定。 9.3.4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三柱及以上高架车站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的有关规定。 9.3.5对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地区的独柱、双柱高架车站的基础、盖梁、结点宜按能力保护原 则进行设计。 9.3.6 钢结构车站应进行防火设计,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50016、《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GB50936、《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51249 的有关规定。

多层别墅总图9.4.1高架车站钢结构防腐蚀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桥梁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技术规程》CJJ 235、《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251的有关规定。 9.4.2 高架车站与区间桥梁之间伸缩缝应符合本规范第10.5.1条的有关规定。 9.4.3 高架车站应预留设备的安装条件。 9.4.4 钢结构车站防火涂料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的有关规定

4.1高架车站钢结构防腐蚀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桥梁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技术规程》 B5、《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251的有关规定。 4.2高架车站与区间桥梁之间伸缩缝应符合本规范第10.5.1条的有关规定。 4.3高架车站应预留设备的安装条件。 4.4钢结构车站防火涂料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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