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207-2019 人民防空固定式警报设施建设管理规范

DB33/T 2207-2019 人民防空固定式警报设施建设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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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3/T 220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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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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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2207-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3/T 2207-2019 人民防空固定式警报设施建设管理规范简介:

DB33/T 2207-2019《人民防空固定式警报设施建设管理规范》是浙江省的一项地方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人民防空固定式警报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等方面提供了具体的规定和指导。以下是该标准的一些简介: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固定式警报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2. 警报设施设计:标准对警报设施的选址、布局、设备选型、安装等提出了详细要求,以保证警报信息的准确、快速传播。

3. 施工与验收:标准规定了警报设施的施工过程应遵循的规范,包括施工质量、安全要求等,并规定了验收的标准和程序。

4. 使用与维护:标准对警报设施的日常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作了明确规定,确保警报设施的正常运行。

5. 管理要求:标准对警报设施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职责、信息报告制度、应急预案等进行了明确,旨在提升警报设施的管理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

6. 技术要求:对于警报设施的技术性能,如信号强度、音量、音调、覆盖范围等,都有具体的技术指标要求。

总的来说,DB33/T 2207-2019是一项旨在提升浙江省人民防空固定式警报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确保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在紧急情况下能有效运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标准。

DB33/T 2207-2019 人民防空固定式警报设施建设管理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告知敌空袭兵器已临近本区域空域, 空袭即将或已经开始,警告人们迅速隐蔽的信号, 规定音响信号鸣6秒,停6秒,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DB33/T22072019

告知本阶段空袭已经结束,警报解除的信号。规定音响信号连续长鸣一长声,时间为3 分钟。

告知本区域内发生或即将发生可以预警的气象、地震、地质、海洋、森林等重特大自然 灾害或可以预警的重特大事故灾难,要求做好防范措施。规定音响信号鸣60秒,停30秒, 重复两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JG∕T 352-2017 混凝土结构用成孔芯模防灾解除信号disaster relief signal 告知重特大自然灾害或重特大事故灾难已终 时间为4分钟。

告知重特大自然灾害或重特大事故灾难已经结束,警报解除。规定信号连续长鸣一长声, 时间为4分钟。

寸间为4分钟。 2.13 警报试鸣alarmtest 根据国家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发放警报信号的活动, .14 警报管理员alarmmanager 负责人防警报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的人员

3.1.1应符合人防警报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并根据地形地貌、重要目标、人口分布和防灾 减灾工作需要,综合人口密度、建筑物位置及高度、音响覆盖效果、安装环境和管理单位等 因素确定人防警报设施的安装位置。

3.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宜设置人防警报

a)对音响传播有阻挡的; b) 火灾危险程度高的; C) 有害气体来源以及存放腐蚀、易燃、易爆物品的; d) 强振动源和强噪音源的; e) 强电磁场干扰的; f) 其他有不利影响的。

3.2.1人防警报设施应结合人口密集区、商业繁华区、重要目标毗邻区和易发生重大灾情 的地域设置。规划范围内的警报音响覆盖率应达到100%,警报覆盖半径可参考表1,实际 覆盖半径应根据当地环境状况而定。

表1警报覆盖半径参考值

注:在环境噪声50db以下测试

3.2.2警报器设置高度不宜大于40m

3.3通信警报专用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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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2 控制终端

应具有断电后,提供再次正常报警的电能输出的能力,持续正止常报警时间应天于30min 控制终端正常工作时间应大于60min,且应符合浙江省人防现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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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警报设施安装应包括警报器主机、控制终端、后备电源、室外警报器(喇叭、电机) 天线、固定基础支架、线缆和防雷、防风等安全设施,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根据现场环境和实际需要,确定室外警报设施的方向和高度; b) 控制终端安装应包括设备主机(有线、无线)、数据线、天线、馈线和避雷设施等; c)后备电源安装应包括后备电源主机、电池组、电缆和外部供电设施等; d)室外的线缆和馈线应规范安装且有防护措施; e)人防警报室外设施应做好防台风等安全措施: f)人防警报室外设施应设置安全避雷接地措施,接地线应与建筑物避雷系统接地线可 靠连接。室内设施的金属外壳应有接地保护,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4. 2. 1调试范围

调试设备应包括警报器、控制终端和后备电源,其各项功能应符合相应产品技术参数指 标,操作规程与产品说明书相一致。

4.2.2.1电声警报器应调试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和防灾警报信号、防灾解除信 号五种警音,其音响效果应符合产品技术指标参数的规定。 4.2.2.2电动警报器应调试电动机转动的灵敏度及音响效果,其音响效果应符合产品技术 指标参数的规定。

4.2.3控制终端调试

应进行控制输出执行状态、警音类别控制正确度、信号接收测试等内容,调试结果应符 合产品技术指标参数的规定。

4.2.4后备电源调试

断电的情况下保障电源的正 指标参数的规定

5.1人防警报设施安装竣工后,应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有关规定组织峻工验收。

5.1人防警报设施安装工后,应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 5.2验收应准备下列资料:

5.2验收应准备下列资

a)验收申请报告; b) 安装施工方案; c) 现场各安装点位、主体建筑的实景图; d) 测试和调试情况; e) 参见附录B填写的人防警报设施安装情况登记表; f) 培训记录; g)移交清单(出厂检测报告、合格证、说明书和钥匙等):

h)安装质量保证承诺书。 5.3验收的主要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5.4验收的其他内容和判定方法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相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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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人防主管部门应落实维护单位,建立健全人防警报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人防警报设 施情况登记参见附录C。 6.1.2人防警报设施损坏应及时维修,维修记录填写参见附录D。 6.1.3人防警报设施变更情况登记、人防警报设施管理员变更登记填写参见附录E和附录 F。 6.1.4维护单位应落实警报管理制度,设立警报管理员,且人防警报设施维护管理周检 登记、人防警报设施维护管理月度维护登记、人防警报设施维护管理季度测试登记和人防警 报设施维护管理年度(试鸣)检查登记应分别参见附录G、附录H、附录I和附录J。

6.1.1人防主管部门应落实维护单位,建立健全人防警报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人防警报设 施情况登记参见附录C。 6.1.2人防警报设施损坏应及时维修,维修记录填写参见附录D。 6.1.3人防警报设施变更情况登记、人防警报设施管理员变更登记填写参见附录E和附录

3.1.4维护单位应落实警报管理制度,设立警报管理员,且人防警报设施维护管理周巡检 登记、人防警报设施维护管理月度维护登记、人防警报设施维护管理季度测试登记和人防警 报设施维护管理年度(试鸣)检查登记应分别参见附录G、附录H、附录I和附录J。

6.2.1人防警报设施巡检应包括周巡检、月度维护、季度测试和年度(试鸣)检查。 6.2.2人防主管部门组织季度测试和年度(试鸣)检查。 6.2.3警报管理员应定期对人防警报设施进行周巡检、月度维护,发现可能影响人防警报 设施正常使用的情况,应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严禁擅自启动警报器,避免误鸣现象的 发生。 6.24周巡检应按表2热行, 并按附录G的要求填写相应记录

6.2.6季度测试应按表4的规定执行,并按本标准附录I的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表 4 季度测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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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年度(试鸣)检查应按表5的规定执行 并按本标准附录J的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5年度(试鸣检查要求

ID码应由数字组成,编码规则应符合图1的规定

位包内谷 a) 人防警报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 b) 警报原理及维护检测内容、操作规程; C) 警报信号和发放要求; d) 人防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 e 后备电源的维护管理; 简单故障的排除和维修; 注意事项、安全措施; 其他应培训的内容。 7.2.2 警报管理员应熟悉人防警报设施的操作方法、日常维护保养技能和简单的故障排除 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等内容。 7.2.3警报管理员应积极配合做好警报设施李度测试、年度(试鸣)检查和发放各项准备,

7.3迁移、拆除和报废

7.3.1人防警报设施迁移、拆除和报废应经人防警报设施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

7.3.1人防警报设施迁移、拆除和报废应经人防警报设施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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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人防警报设施迁移情况登记参见附录K。

7.3.2人防警报设施迁移情况登记参见附录K。 7.3.3人防警报设施拆除情况登记参见附录L。 7.3.4控制设备、电声警报器(不含喇叭)工作年限宜为8年至10年,电动警报器工作年限 宜为10年至15年,人防警报设施报废情况登记参见附录L

.3.2人防警报设施迁移情况登记参见附录K, 7.3.3人防警报设施拆除情况登记参见附录L。 7.3.4控制设备、电声警报器(不含喇叭)工作年限宜为8年至10年,电动警报器工作年限 宜为10年至15年,人防警报设施报废情况登记参见附录L

7.4.1人防主管部门和警报维护单位应建立人防警报设施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7.4.2人防主管部门和警报维护单位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实现专人负责。 7.4.3下列资料应进行归档: a 设施设备安装建设档案:

7.4.1人防主管部门和警报维护单位应建立人防警报设施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a) 设施设备安装建设档案; b) 警报设施维护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和变更信息; c) 故障维修记录、设施运行维护记录; d)迁移、拆除、报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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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3450-2009 建筑隔墙用保温条板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通信警报专用机房设计示例图 图A.1~图A5分别给出了通信警报专用机房的平面图、电路图、A外立面、B外立面和屋顶平 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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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给出了人防警报设施安装情况登记表。 表B.1人防警报设施安装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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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卫星图像测绘技术规程 JTG/TC21-02-2014》附录B (资料性附录) 人防警报设施安装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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