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2882-2017 饰面模压纤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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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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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 2882-2017 饰面模压纤维板简介:

LY/T 2882-2017是中国林业行业标准,全称为“饰面模压纤维板”(Decorative Molded Fiberboard)。这份标准详细规定了饰面模压纤维板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具体内容。

饰面模压纤维板,是一种以木质纤维为原料,经热压成型后,再在其表面进行装饰处理的复合板。由于其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模压技术,使得产品的表面平整度、强度和装饰性都有较好的表现。这种板材常用于家具制造、室内装修、墙裙、天花板等场合,因其环保、耐用、易加工和装饰效果好等特点,被广泛应用。

LY/T 2882-2017标准对产品的物理性能(如厚度公差、密度、含水率、静曲强度等)、表面性能(如耐磨性、耐划痕性、耐污染性等)、环保性能(如甲醛释放量)等都有严格的规定,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同时,标准还对产品的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环节做了详细的规定,以保证产品从生产到使用全链条的质量控制。

总的来说,LY/T 2882-2017是中国饰面模压纤维板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依据,对于规范市场,保证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LY/T 2882-2017 饰面模压纤维板部分内容预览:

Decoratedmouldingfiberboard

本标准规定了饰面模压纤维板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 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用饰面模压纤维板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饰面模压纤维板decoratedmouldingfiberboard 采用木质或其他植物纤维为主要原料,经饰面处理模压成型,具有装饰作用的纤维板。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饰面模压纤维板decoratedmouldingfiberboard 采用木质或其他植物纤维为主要原料,经饰面处理模压成型JG∕T 5057.4-1995 建筑机械与设备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具有装饰作用的纤维板。

a)浸渍胶膜纸饰面模压纤维板; 印刷纸饰面模压纤维板; c) 木单板饰面模压纤维板; d)聚氯乙烯薄膜饰面模压纤维板 e)油漆饰面模压纤维板。

4.2按使用用途分为:

a)门板用饰面模压纤维板; b)家具用饰面模压纤维板;

c)墙板用饰面模压纤维板,

5.1.1浸溃胶膜纸饰面模压纤维板外观质量应符合GB/T15102—2006中表1的规定。 5.1.2印刷纸饰面模压纤维板外观质量应符合GB/T15105.1一2006中表1的规定。 5.1.3木单板饰面模压纤维板外观质量应符合GB/T15104一2006中表3的规定。 5.1.4聚氯乙烯薄膜饰面模压纤维板外观质量应符合LY/T1279一2008中5.2.3的规定 1859—2009中表5的规定,

模压纤维板的理化性能应符合表1规定的要求。

表1理化性能技术要求

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18580的规定。

浸渍胶膜纸饰面模压纤维板的外观质量试验方法按GB/T15102一2006的规定进行;印刷纸饰面 模压纤维板的外观质量试验方法按GB/T15105.1一2006的规定进行;木单板饰面模压纤维板的外观 质量试验方法按GB/T15104一2006的规定进行;聚氯乙烯薄膜饰面模压纤维板的外观质量试验方法 按LY/T1279—2008的规定进行;油漆饰面模压纤维板的外观质量试验方法按LY/T1859—2009的 规定进行。

6.2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按GB/T17657—2013中4.3的规定进行,

6.2.3浸清刺离性能

6.2.4吸水厚度膨胀率

按GB/T17657—2013中4.4的规定进行

6.2.5表面耐冷热循环

按GB/T176572013中4.37方法2的规定进行。

6.2.6表面耐污染性能

657—2013中4.40的规

当采用浸渍胶膜纸类饰面时,按GB/T15102一2006的规定进行;当采用木单板、印刷纸、油漆 时,按GB/T15104—2006的规定进行。

按GB18580的规定进行

品形状,在方便试验的部位取件,试件尺寸按表2

表2试件的数量及尺寸

产品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包括以下项目: a)外观质量; b)理化性能(含水率、内结合强度、浸渍剥离性能、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耐污染、表面耐冷热循环) C)甲醛释放量。

出厂检验包括以下项目: a)外观质量; b)理化性能(含水率、内结合强度、浸渍剥离性能、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耐污染、表面耐冷热循环); )甲醛释放量。

型式检验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及经供需双方协议确定的检验项目。当有下列情况之一 者,企业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当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时; C 停产超过6个月,恢复生产时; d)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检验不少于1次; )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2.1外观质量检验

采用GB/T2828.1一2012中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为一般检验水平Ⅱ,接 (AQL)4.0,见表3。

表3外观质量抽样方率

苏J16-2003(一) 建筑外保温构造图集(一) ZL胶粉聚苯颗粒外保温系统7.2.2理化性能检验

表4理化性能抽样方案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产品入库前,应在产品适当的部位或包装标签上标记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 准、数量、生产日期或批号等。标志要求亦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产品出厂时应按产品类别、规格、等级等分别包装。并放置产品检验合格证或检测报告。包装要做 到产品免受磕碰、划伤和污损,并有防潮、防晒等标记

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平整码放,防止污损DB22∕T 1887-2013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不应受潮、雨淋和暴晒。贮存时应按类别、规格分 别堆放,每堆应有相应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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