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导则(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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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导则(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2018年8月)简介:

《天津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导则》是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8年8月发布的一份重要文件,旨在指导和规范天津市域内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这份技术导则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定义和识别:对黑臭水体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和识别标准,包括颜色、气味、视觉观察等方面,以便准确判断和定位黑臭水体。

2. 评估与监测:提出了黑臭水体的评估方法和监测体系,包括水质监测、生态评估等,以科学量化黑臭水体的治理效果。

3. 治理原则:强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科学治理的原则,鼓励综合运用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技术手段。

4. 治理技术:详细介绍了各种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如物理截污、生物净化、生态修复、底泥处理等,并对每种技术的适用条件、操作要求和效果进行了说明。

5. 工程管理与验收:规定了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的管理流程,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以及相应的质量控制标准。

6. 后期维护与管理:强调治理后的水体需要持续的维护和管理,以防止黑臭现象的再次出现。

这份导则的发布,对于天津市黑臭水体的系统性、科学性和持续性治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推动城市的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天津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导则(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2018年8月)部分内容预览:

1不宣在受风浪影响较大、畅水区及流速较大的河道内种植 浮叶植物。 2在轻度含盐水体中可种植浮萍、睡莲。 3浮叶植物可用根茎和块茎种植,也可采用盆栽、箱载等方 式控制其扩散。 4采用浮叶植物修复技术应加强管理,防止过度繁殖

4.4.32絮凝沉淀技术适用于腐殖质和悬浮污染物等引起的重度 亏染的预处理及应急处理。 4.4.33应用絮凝沉淀技术时,应根据水体水质特征及场地条件 合理选择沉淀工艺、絮凝剂和助凝剂类型与投加量,并应考虑对水 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4.4.34絮凝沉淀技术宜采用旁路循环处理工艺,絮凝沉淀后泥渣

4.4.34絮凝沉淀技术宜采用旁路循环处理工艺,絮凝汀

4.5.1清水补水可用于快速消除水体黑臭和水体水质长效保持。 4.5.2补水形式可采用外部水源换水、内外混合换水和内部循环 处理换水。换水补水水质应优于目标水质。 4.5.3补水量计算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河湖生态需水评估导则 (试行)》SLIZ479和《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IZ712执行。 4.5.4输水线路宜充分利用现有河道湖泊及河渠构筑物。 4.5.5调水补水应符合当地水系规划JB∕T 12924-2016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履带式移动破碎机,水系连通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和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水系 规划导则》SL431的规定。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和《城市水 系规划导则》SL431 的规定。

4.5.9水循环方案宜根据水质状况和控制目标,通过流场和水质 数值模拟合理设置。

.5.10循环水体应定期采样、监测水体水质,根据监测结果调票 水体循环参数。

5.1.1生态型河道建设技术可应用于“渠系化”、“硬质化”等城市 建成区内的黑臭河道改造。 5.1.2黑臭水体治理时,宜同时开展生态型河道建设。应通过重 建或修复河道断面形式,增强河道水体的自净能力,建设生态河床 与护岸。河道建设和改造应满足水安全及河道防洪和城市排涝要求 5.1.3生态型河道采取的相关措施应以改善水环境和水生态为目 标,设计与建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 的定

5.2.1生态河床建设宜依据河道自然走向和水力条件丰富弯曲形 态,采用天然基质、细砂、粘土、碎石等营建河底微地形。宜通过 塑造缓坡、平台、人工岛、深、浅滩等地形,为水生植物生长提 供适宜生境。

5.2.2河道纵断面宜成对设置深潭与浅滩,可在河床布置植石和 浮石。

5.2.2河道纵断面宣成对设置深潭与浅滩,可在河床布置植石和

条件和水文条件选择适宜断面形式。

5.2.5复式断面的慢行系统、清水平台高程宜根据河道的功能特

5.2.5复式断面的慢行系统、清水平台高程宜根据河道的

点,尽量与常水位贴近。

点,尽量与常水位贴近。

.2.6生态河道可根据河道水质情况,结合景观要求,设置曝气、 工浮床等措施。

5.3.1生态护岸应满足岸坡稳定、正常行洪、材料自然、河水与 土壤相互渗透、造价经济等要求。 5.3.2硬质护岸依据场地条件和水力条件可修复为仿自然河岸的 斜坡式或直立式生态护岸。 5.3.3生态护岸宜采用可以种植草皮和植物的材料等。

.3.2硬质护屏依据场地件和水力条件可修复为伤白然狗屏的 斜坡式或直立式生态护岸。 5.3.3生态护岸宜采用可以种植草皮和植物的材料等。 5.3.4生态护岸可结合削减雨水径流污染的缓冲带和雨水渗滤设 施建设。

.3.2硬质护库依据场地条件和水力件可修复为仿自然河屏的

6.1.1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应明确维护与管理措施,对黑臭水 体治理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工程实施前应明确治理目标,工程结 束后,应制定运行维护方案,进行日常运行、监测、维护与管理。 6.1.2黑臭水体治理应建立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向社会公众公开 水体治理计划、自标任务、治理进展和治理成效,提高公众参与水 平与环保意识。 6.1.3黑臭水体治理后,宜建设水质综合监控系统和搭建信息化

6.2.3岸坡和植物的维护管理应制定定期养护方案

.2.4各种设施的安全管理应根据河道实际需要和安全管理规

6.2.4各种设施的安全管理应根据河道实际需要和安全

设置各类标识标牌、拦漂设施、水尺、栏杆、照明等配套设施。 6.2.5河道中各类机械设备(如曝气、拦污等)应有安全用电防 护措施及警示标牌。

6.2.7水体状况维护管理应对水体的水文、泥沙、水下地开

余等应进行定期的观测和测量,及时掌握相关的情况,并制定相应 的维护方案。

.2.8水体基底应定期维护清淤,避免大量积泥

带上的植物,防止大量的腐烂植物残体对水体造成二次污染。技 植物地上部分宜采用收割的方式,留下必要的生存根茎,保证签 春季的发芽。浮叶植物进行收割和清捞时,应保持适宣的植物 度以维持净化效果。沉水植物应定期收割。

6.2.10植物病虫害应采用绿色防治方式。病虫害发生初期应及时

6.2.11日常维护管理应加强水域周围环境及排水口的巡视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6.2.11日常维护管理应加强水域周围环境及排水口的巡视检查,

6.3.2物理法可通过吸附、隔离、清理及打捞等进行,必要时可

6.3.2物理法可通过吸附、隔离、清理及打捞等进行,必要时可

采用修筑坝、导流堤、拦河坝、围堰等工程措施,改变原来的水 流方向,防止污染扩散。 6.3.3化学法应根据污染物的化学性质合理选用絮凝剂、分散剂 漂白粉、各种酸碱物质、氧化剂、还原剂等化学药剂。 6.3.4生物法可采用生物促生技术或生物强化技术,不得使用基 因工程菌技术。 应色小用司 汇里量部

6.3.5应急处理可选用原位或旁路处理,应就近设置及

附录A适宜天津市城区黑臭河道治理的生态型

A.0.1适宜天津市城区黑臭河道治理的生态型河道断面形式可分 为河滩型湿地断面、箱式连锁墙复式断面、砼悬臂墙断面、斜坡式 断面、单侧直墙复式断面。 A.0.2河滩型湿地断面形式可为挺水植物和沉水植物创造了较好 的生长环境,对恢复水体自净能力和保持水质具有较好的效果。(图 402

0.1适宜天津市城区黑臭河道治理的生态型河道断面形式可 为河滩型湿地断面、箱式连锁墙复式断面、砼悬臂墙断面、斜坡式 斤面、单侧直墙复式断面

D.2 河滩型湿地断

A.0.3箱式连锁墙复式断面形式可利用堆石的方式调整水生植 物的种植深度,且不破坏当前的断面形式:如果水体透明度低,可 利用岸坡改造工程提供的箱式连锁墙外底板进行断面改造种植沉 水植物。(图A.0.3)

图A.0.3箱式连锁墙复式断面

A.0.4砼悬臂墙断面形式可用于直立河岸的生态改造,在悬臂墙 的砼底板处预置种植孔。砼悬臂墙区域的运行常水位和底板对应的 水深应适合水生生物的生长。(图A.0.4)

图A.0.4砼悬臂墙断面

A.0.5斜坡式断面形式与天津市大多现有的岸坡形式

.0.5斜坡式断面形式与天津市大多现有的岸坡形式相吻合,可

坡式断面形式与天津市大多现有的岸坡形式相吻合,可

剪力墙结构商业综合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016采用碎石堆填进行岸坡硬质改造和创造水生植物生长环境。( .0.5

1.0.6单侧直墙复式断面形式可为水生植物净化提供空间,也可

0.6单侧直墙复式断面形式可为水生植物净化提供空间,也 艮好的截留净化入河雨水,减少径流污染。(图A.0.6)

图A.0.6单侧直墙复式断面

1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宣”,反面词采用“不宣”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宣”,反面词采用“不宣”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深圳云深处别墅区建筑方案1《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 2《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 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18921 4《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混合填理泥质》GB/T2348 5《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单独焚烧用泥质》GB/T24 6《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 7《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制砖用泥质》GB/T25031 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10《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 11《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 12《污水自然处理工程技术规程》CJJ/T54 13《蔬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 14《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 15《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9 16《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 17《水环境蓝测规范》SL219 18《河湖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SL/Z479 19《城市水系规划导则》SL431 2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导流设计规范》SL623 21《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Z712 2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 2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 24《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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