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6444-2018 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范

SY/T 6444-2018 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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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Y/T 6444-2018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6.4M
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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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6444-201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Y/T 6444-2018 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范简介:

"SY/T 6444-2018 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范"是中国石油行业的一项重要安全标准,由国家能源局发布,于201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这个规范主要针对石油工程的建设施工活动,旨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预防和减少施工事故,保护环境,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

该规范涵盖了石油工程建设施工的全过程,包括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对各个阶段的安全管理、安全作业、安全设施、应急预案、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例如,对于施工现场的布置、设备的使用、特殊作业的管理、应急措施的制定和执行等,都有具体的安全要求。

总的来说,"SY/T 6444-2018 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范"是石油工程建设行业的重要指南,对于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工程事故,促进石油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所有在石油工程领域工作的企业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这个规范,确保施工活动的安全进行。

SY/T 6444-2018 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a)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应与焊把未绝缘的部位及任何裸露的带电导体相接触;更换焊条时应戴电 焊手套。 b)清除焊缝焊渣,应戴防护眼镜,头部应避开焊渣飞溅方向;进行电弧气刨清根作业时,应戴 耳塞、防护面罩、防尘口罩。 c)潮湿地带作业,应穿绝缘鞋,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 d)多人集中施焊时,应有隔光板防止弧光互射、损伤眼晴及外露皮肤。 4.2焊接设备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T15579.1的规定,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a)电焊机应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介质、远离高温高湿和多粉尘的地方。露天使用时 应设防雨棚。设备应用绝缘物垫起且垫起高度不宜小于20cm,并配备消防器材。 b)每台电焊机应设单独回路和剩余动作电流保护器,且应灵敏有效;焊接电源的操纵和控制装 置应安放在明显和方便操作的位置,且有安全通道。 c)不应超过电焊机额定焊接电流和暂载率使用。 d)焊接电源应有接地或接零保护,接地线或接零线应用整根导线,中间不应有接头,且应连接

牢靠,有防松防脱措施。

SY/T64442018

4.4焊接作业时JC∕T 2136-2012 微晶氧化锆研磨介质球,应遵守下列规定:

a)作业前应检查绝缘及接线情况。多名焊工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应接地。 b)开启和关闭电焊机电源时,应将电焊钳与工件隔离。 c)不应手持、缠绕或背负焊接电缆进行焊接。 d)在受限空间内进行焊接作业时,焊接电源应放置在受限空间外;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排烟措 施;工作间隙,电焊把、碳弧气刨把等应放置在干燥绝缘处。 e)高处焊接作业时,电焊机二次线应与脚手架绝缘并绑牢;焊条桶应固定在合适位置,焊条头 应放入回收桶内;在电焊火星所及的范围内,应彻底清除易燃物品,若无法清除应采取隔离 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4.5下列操作,应在切断电源后进行: a)改变电焊机接头。 b)更换焊件需要改变回路线。 c)转移工作地点需要移动电焊机、电焊把线。

a)改变电焊机接头。 b)更换焊件需要改变回路线。 c)转移工作地点需要移动电焊机、电焊把线。 d)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现场。

5.5.1气瓶的运输、存储应遵守下列规定: a)气瓶运输车辆应有危险品的安全标志。气瓶应有瓶帽和防震胶圈。运输时气瓶应妥善固定, 应防止倾斜、摔倒或跌落。不同类别气瓶不宜同车运输。 b)储存场所应通风良好,防雨遮阳,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不同 类别气瓶不宜同库存放。 c)气瓶在储存场所应保持直立并有防倾倒措施。 d)气瓶应轻装轻卸,不应摔、抛、滚和碰撞。无保护帽、防振圈的气瓶不得搬运或装车。 5.5.2气瓶的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a)气瓶应放置于距离办公和居住区域、明火作业点间距10m以上,氧气瓶与切割气体气瓶间距 不宜小于5m。 b)气瓶应防止曝晒、雨淋、水浸及高温热源辐射,不应放置在受限空间内。 c)应配置专用的减压器,乙炔气瓶应安装阻火器。开启气瓶阀门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不应面 对减压器,压力表应校验合格且指针灵敏正常。 d)气瓶内的气体不应用尽,压缩气体、溶解乙炔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05MPa;液化 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规定充装量0.5%~1.0%的剩余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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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立放气瓶应有防倾倒措施。乙炔气瓶禁止卧放使用、气瓶上的易熔塞应朝向无人处

5.6.1动火作业前,应执行作业许可管理制度。设置警戒区域,配备消防器材,严禁无关人员靠近。 5.6.2动火作业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动火点10m以内不应有易燃、易爆物品,否则应采取防护或 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5.6.3动火作业时,距动火点3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 体;不得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油漆喷涂等作业。 5.6.4在临近运行装置、罐区、易燃易爆物品或危化品存放区等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可燃气 体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应遵守下列规定: a)可燃气体检测分析的取样点应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时,应采取上、中、下取 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作业时,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 时,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10m。 b)取样与动火时间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 新取样分析。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 (体积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 数);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4%。 5.6.5如在距动火点15m以内范围内或动火点下方地面有可燃物、孔洞窖井地沟水封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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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作业前进行气体检测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高处动火作业时,应在动火点下方或周围 采取接火或防火措施。 5.6.6未经论证、批准,不得在带压、可燃、有毒介质管道、设备或处于吊装状态的物体上进行动火 作业。确需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时,应先切断物料来源,采取可 靠封堵隔离措施,并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不得在生产不稳定, 不置换的情况下进行带压动火作业。 5.6.7动火作业的防风、防雨设施应选用阻燃材料。 5.6.8在山、林区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遵守国家相关防火要求。 5.6.9动火作业完成后,应及时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熄灭火种,确保无安全隐患。

5.7.1.1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应建立台账,记载放射性同位素的核素名称、出厂时间、活度、标 号、编码、来源和去向,以及射线装置的名称、型号、射线种类、类别、用途、来源和去向等事项。 5.7.1.2放射性同位素和盛装放射性同位素的射线装置应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 等一起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贮存场所应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 漏的安全措施。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应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5.7.1.3放射性同位素的订购、运输、使用及废弃放射性同位素的回收应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 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 5.7.1.4射线源的能量和活度应根据受检工件的规格合理选用,使用射线机前应认真检查源机、 驱动装置、驱动缆和输源管是否完好,确保连接可靠、传动灵活。严禁使用超过10年的射线探 伤装置。 5.7.1.5射线作业应执行作业许可管理制度,并应提前将作业的时间和地点通知作业区域内的相关方。 5.7.1.6作业前,应使用剂量仪确定控制区和监督区,并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置红灯; 开始作业前应进行清场,作业期间应设专人在安全界线上进行巡逻警戒。在人口密集区等特殊地段作 业,应使用铅板将射线源与检测部位一同进行屏蔽。 5.7.1.7射线作业前,应认真检查设备和警戒牌、警戒带、报警仪、剂量仪、剂量片等防护器具,应 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防护器具齐全。固定场所透照室应确保门一机联锁、示警安全装置完好。 5.7.1.8作业时宜利用建筑物、设备、地形作为屏蔽,应减少射线对人员的影响;射线作业人员应在 控制区边界操作,否则应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 5.7.1.9X射线机在接通电源之前,外壳应妥善接地,并检查电源电压与X射线机使用电压相匹配 后,方可送电;检测过程中接近机头之前,应确认高压已被切断方可接近。 5.7.1.10使用射线源进行检测作业时,检测时应至少保持两名操作人员同时在场,并全程使用剂 量仪确认放射源的使用状态。 5.7.1.11一旦发生放射事故或设备故障,应立刻切断高压或者尽可能收回放射源,并及时通知现场 负责人,由现场负责人判断后再进行处理。 5.7.1.12射线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撤除警戒区和警示标志,解除警戒,并及时清点、回收射线源。

.7.2.2暗室内应保持卫生整洁,排水设施应通畅。 5.7.2.3暗室的仪器、电器设备及冲洗设备的布局应合理GB∕T 51396-2019 槽式太阳能光热发电站设计标准,电气绝缘应可靠,不得有任何导电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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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4配制或更换药液、清理维护洗片设施时应佩戴乳胶手套等防护用品。 5.7.2.5暗室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宜大于2h。 5.7.2.6废旧底片和显、定影液应集中存放、标识和回收。

3.1充电前应检查电源、连线、插头等充电设施,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3.2作业时,应防止被水、甘油、机油、工业糊等检测耦合剂滑倒,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 3.3用水浸法检测时,应防止水槽内的水溅入仪器造成漏电

5.7.4.1检测前应检查设备的绝缘性能,检查电源线是否存在破损,防止触电伤人。 5.7.4.2在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进行作业时,应采取隔离性的防火措施。 5.7.4.3采用磁悬液用水作为分散媒介且受检区为仰位时,不应使用支杆法等直接通电方法磁化工 件,应采用磁轭法检测,且应保证磁轭开关、插头及连接电缆密封、绝缘。 5.7.4.4采用磁悬液用煤油作为分散媒介时,工作区域附近应避免明火。 5.7.4.5采用干磁粉作为显示介质时,操作人员应戴防尘罩。 5.7.4.6进行荧光磁粉检测,所使用的黑光灯的滤光片应完好,无裂纹, 人眼不应自接汗视紫外光派

5.7.5.1渗透检测剂应储存在密封容器内,置于阴凉的地方HG∕T 20692-2000化工企业热工设计施工图内容深度统一规定,远离明火和高温场所,避免烟火、热风 烘烤和阳光照射;喷罐式检测剂的储存温度不应超过50℃。 5.7.5.2渗透作业场所及周围应通风良好,不应有明火,不应与易产生火花的作业工序同时进行,在 容器内作业时应采取间歇通风换气,保证通风良好,并应设监护人,确保检测安全。 5.7.5.3作业时应戴防护口罩、胶皮手套且应在上风位置操作,必要时需要佩戴防毒、防尘面具。 5.7.5.4进行荧光渗透作业时,所使用的黑光灯的滤光片应完好,不应有裂纹;人眼不应直接注视紫 外光源。 5.7.5.5作业结束后,废弃检测喷罐应先做泄压处理,再将喷罐、废旧棉纱等清理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5.8.9电缆直埋时,直接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铺以软土或砂土,厚度不应 小于100mm,并应加盖硬质保护层。电缆穿越道路时,应采取埋地或架空等保护措施。 5.8.10电缆以支架方式敷设时,应固定牢固,绑扎线应采用绝缘材料。 5.8.11施工现场供用电架空线路与道路等设施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4的规定,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表4施工现场供用电架空线路与道路等设施的最小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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