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485-2013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评估

DB12/T 485-2013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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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2/T 48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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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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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 485-2013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2/T 485-2013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评估简介:

DB12/T 485-2013 是北京市的地方标准,全称为"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评估规范"。这项标准主要针对北京市范围内的各类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对他们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规范。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组织机构和职责、消防安全制度、防火检查及隐患整改、消防设施设备管理、消防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档案管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专项评估等。其目的是通过规范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具体来说,此标准要求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定期进行消防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完整的消防安全档案,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并进行消防安全专项评估,以持续改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总的来说,DB12/T 485-2013 是一项旨在提升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具有指导和监督作用。

DB12/T 485-2013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评估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1794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A 767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A653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DB12/T415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GB13495、GB15630、GB17945、GB25201、GA653、DB12/T415中规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 适用于本标准。 3.1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评估unitassessmentofmanagementonfiresafety 第三方机构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作出等 级评定。

GB13495、GB15630、GB17945、GB25201、GA653、DB12/T415中规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 用于本标准

机场网络系统及机房业务维保外包项目招标文4.1.1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4.1.1.1一般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DB 12/T 4852013

a)落实消防安全负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火火和应急疏散 预案; b,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 确保完好有效; CJ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 查; d)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e)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fy 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g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4.1.1.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职责

1.1.2消防安全重点单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本标准中4.1.1.1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并按照本单 实际情况落实责任的具体内容: a 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按规定报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 案; 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g d) 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并存档; e) 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f) 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工作计划和措施; 建立消防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每年将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报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县备隶属关系的上级单位

具备隶属关系的上级单位除应履行本标准中4.1.1.2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督促职责,并按照 单位实际情况落实责任的具体内容: a)指导下级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以及保障消防安全职责落实的制度措施; 适时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下级单位消除火灾隐患,协助下级单位整改无能力解决 的火灾隐患; c) 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 d 根据下级单位的特点,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和共性问题: e 掌握下级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f) 每年对下级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并组织实施奖惩工作; g) 建立工作档案,

4.1.1.4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a)多产权建筑的产权方、使用方、统一管理单位应遵守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b 多产权建筑的产权方或产权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为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C)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当事人在订立的相关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消防安 全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消防安全责任由产权方和使用方共同承担;责任方对共用 部位和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各使用方应指定其使用区域的消 防安全管理人,配合统一管理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4.1.1.5公共建筑物业服务企业职责:

DB 12/T 4852013

a 物业服务单位与产权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职责协议书: b) 产权单位作为消防安全主要管理者,对物业服务单位的消防安全实施情况应定期进行监督、检 查,并协助物业服务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C 物业服务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 制度,并及时消除发现的火灾隐惠; d)物业服务单位应对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记录等存档备查,

4.1.1.6单位项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职责:

施工单位应签订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协议书; b)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 规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与储存的防火、灭火制度和措施; C) 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测、维修、保养; e)施工单位应对工程相关审批文件、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记录等做好保存。

4.1.1.7专职和志愿消防队职责

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专职消防队员依法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居委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 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已建立的专职和志愿消防队应履行: a)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b)掌握消防救援知识,掌握灭火器材、设施的操作使用方法; 熟悉所在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消防设施设置及器材设置情况; d)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举办场所应经过消防验收合格,程序合法,保证消防安全: b) 主办单位与场馆产权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职责协议书; C 明确防火责任人,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 d) 布展安排电气线路、设备,灯光安装及总用电负荷应符合消防安全,并配备足够可靠的消防器 材。

4.1.2消防安全人员职责

4.1.2.1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a) 单位的主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b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行业、天津市的消防技术标准,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 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C 统筹安排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d) 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e)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f)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g)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h)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i)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

4.1.2.2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DB 12/T 4852013

a 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b)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c) 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d)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e)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f)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g 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 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n) 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i 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j) 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根据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b) 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 实施防火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d) 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状况,督促维护保养; e) 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f) 定期组织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g) 筹备消防安全例会内容,落实会议纪要、决议; h) 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单位消防安全状况。 i 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1.2.4其他部门负责人应履行的职责

a 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适应本部门情况的消防安全制度和 操作规程; D 实施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并将检查情况、隐患消除情况报告消防 安全管理人: 发现火灾,及时报告CJ∕T 5014-1994 绿篱修剪机,并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期火灾

4.1.2.5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a) 负责消防设施操作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 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 业资格证书: b) 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C 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d) 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e)做好检查、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记录

4. 1. 2. 6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DB 12/T 4852013

a)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按照GB25201的有关要求履行职; 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 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好记录; CJ 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 急疏散预案; 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 2 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4.1.2.7防火巡查人员职责:

a)按规定开展防火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人员: b) 制止和纠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C) 发现火灾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 d 从事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海港工程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 JTS 153-3-2007》,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 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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