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11-201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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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11-201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pdf简介:

GB50311-2016,全称为《建筑物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是中国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的强制性标准。该规范主要规定了建筑物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设计要求,包括系统设计原则、系统布局、线缆选择、设备配置、施工安装、测试验收等方面。

GB50311-2016的主要内容包括: 1. 综合布线系统的总体设计原则,如系统性能、可靠性、可维护性、兼容性等; 2. 系统的分类和设计要求,如水平布线、垂直布线、设备间布线、建筑群间布线等; 3. 线缆和连接器件的选择,包括线缆类型、长度、截面积、连接器等; 4. 设备选型、配置和安装要求,如信息插座、配线架、网络设备等; 5. 系统的施工和测试,包括施工方法、质量控制、测试内容和验收标准等。

该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质量,提高系统的性能和使用寿命,同时满足不同用户对网络应用的需求。它是综合布线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GB50311-201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1.0.1为了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的语音、数据、图像及多媒体业务 综合网络建设,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 统工程设计。 1.0.3综合布线系统设施的建设,应纳人建筑与建筑群相应的规 划设计之中,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环境条件和近、远期用户 需求进行设计,应考虑施工和维护方便,确保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 质量和安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综合布线系统宜与信息网络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 筑设备监控系统等的配线作统筹规划,同步设计,并应按照各系统 对信息的传输要求,做到合理优化设计。 1.0.5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中应选用出具合格检验报告、符合 国家有关技术要求的定型产品。 1.0.6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能够支持电子信息设备相连的各种缆线、跳线、接描软线和连 接器件组成的系统。

2.1.2建筑群子系统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GB/T 11836-2009》2.1.10建筑群配线设备

2.1.11建筑物配线设备

2.1.11建筑物配线设备

通信设备连接到配线设备的缆线。

不带连接器件或带连接器件的电缆线对和带连接器件的光 纤,用于配线设备之间进行连接

2.1.24光缆 opticalcable

由单芯或多芯光纤构成的缆线

2.1.27屏蔽对绞电缆

2.1.28非屏蔽对绞电缆

2.1.30多用户信息插座

工作区内若干信息插座模块的组合装置,

根据建筑物的类型、规模、用户单元的密度,以单栋或若十栋 建筑物的用户单元组成的配线区域

由建筑物外线引人管、建筑物内的竖井、管、桥架等组成的 管网

the subscriber access point

2.1.33用户接人点

务经营者与建筑建设方的工程界面。 2.1.34用户单元subscriberunit 建筑物内占有一定空间、使用者或使用业务会发生变化的、需 要直接与公用电信网互联互通的用户区域。 2.1.35光纤到用户单元通信设施 fiber to the subscriber

用户接人点至园区或建筑群光缆的汇聚配线设备之间,或用 户接入点至建筑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与公用通信管道互通的人 (手)孔之间的互通光缆

用户接人点配线设备至建筑物内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之间相 连接的光缆

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至用户区域内信息插座模块之间相连接 的缆线

安装于用户单元区域内的完成信息互通与通信业务接人的配 线箱体。

梯架、托盘及槽盒的统称

3.1.1综合布线系统应为开放式网络拓扑结构,应能支持语普

3.1.2综合布线系统的构成应符合下列规定:

3.1.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7管理应对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进线间、布线路径环境 中的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模块等设施按一定的模式进行标 识、记录和管理。 314综合布线系统与外部配线网连接时,应遵循相应的接口要求,

3.2系统分级与组成

3.2.1综合布线电缆布线系统的分级与类别划分应符合表 3.2.1的规定

表3.2.1电缆布线系统的分级与类别

注:5、6、6A、7、7A类布线系统应能支持向下兼容的应用

3.2.2布线系统信道应由长度不大于90m的水平缆线、10m的 跳线和设备缆线及最多4个连接器件组成,永久链路则应由长度 不大于90m水平缆线及最多3个连接器件组成(图3.2.2)。

3.2.2布线系统信道应由长度不大于90m的水平缆线、10m的

图3.2.2布线系统信道、永久链路、CP链路构成

3.2.4光纤信道构成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3.3.1主干缆线组成的信道出现4个连接器件时DB61T 5007-2021 桥梁分级减震支座应用技术指南.pdf,缆线的长度不 应小于15m。 3.3.2配线子系统信道的最大长度不应大于100m(图3.3.2), 长度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图3.3.2配线子系统缆线划分

表3.3.2配线子系统缆线长度

3.3.3缆线长度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3.4.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产品类别及链路、信道等级的确定应 综合考虑建筑物的性质、功能、应用网络和业务对传输带宽及缆线 长度的要求、业务终端的类型、业务的需求及发展、性能价格、现场 安装条件等因素,并应符合表3.4.1的规定

表3.4.1 布线系统等级与类别的选用

3.4.2同一布线信道及链路的缆线、跳线和连接器件应保持系统 等级与阻抗的一致性。 3.4.3综合布线系统光纤信道应采用标称波长为850nm和 1300nm的多模光纤(OM1、OM2、OM3、OM4),标称波长为 1310nm和1550nm(OS1)DZ/T 0342-2020标准下载,1310nm、1383nm和1550nm(OS2)的 单模光纤

3.5.1屏蔽布线系统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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