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271-2017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检测监测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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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0/T-271-2017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检测监测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pdf简介:

DBJ50/T-271-2017《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检测监测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是一部技术标准,它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结构检测和监测。该标准详细规定了轨道交通结构在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应进行的检测项目、方法、频率、要求以及监测设备的选择和使用等。

主要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 结构健康监测的范围:涵盖轨道交通的桥梁、隧道、车站、轨道等主要结构部分。 2. 检测方法:包括结构变形监测、应力应变监测、振动监测、温度监测、结构完整性检查等方法。 3. 数据处理与分析:如何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以评估结构的性能和安全状况。 4. 安全阈值设定:规定了各监测参数的正常范围和警报阈值,以保障运营安全。 5. 人员资格和培训:对从事结构检测和监测的人员资质要求,以及培训内容和方法。 6. 更新和维护:标准的实施、修订和监督机制,以适应技术发展和工程实际需求。

附条文说明部分是对标准条文的具体解释和说明,包括标准制定的背景、目的、技术依据以及实施中的常见问题和解决办法等。它是理解标准的重要参考。

DBJ50/T-271-2017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检测监测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1.0.1为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检测、监测工作,做到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成果可靠,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及其结构正 常使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运营(含试运 营)期结构检测、监测工作及已建成或正在修建的城市轨道交通 结构安全保护检测、监测工作,不适用于多孔跨径总长大于 1000m或单孔跨径大于150m的城市轨道交通桥梁结构检测、监 测工作。

1.0.1为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检测、监测工作,做到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成果可靠,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及其结构正 常使用,制定本标准。

2.1.1城市轨道交通urbanrailtransit

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GB∕T 50379-2018 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包括地 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轨道、市域快速轨道 系统。

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的承 骨架,包括车站、区间、车辆段、附属建(构)筑物等地下结构、地 结构和高架结构

of urban rail transit

为保证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正常使用和安全,在其结构及周 的特定范围内设置的控制和保护区域

采用特定的检测仪器去评定轨道交通结构工程的质量或鉴 既有轨道交通结构的性能等所实施的工作。

采用仪器测量、现场巡查等手段和方法,长期、连续地采集和 收集反映工程施工、运营线路结构以及周边环境对象的安全状 态、变化特征及其发展趋势的变形、应力、振动速度、裂缝等信息 并进行分析、反馈的活动

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进行的可能对城市轨道 通结构产生影响的作业。

外部作业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既有轨道交通设施、建(构)筑 物、地下管线、桥梁、高速公路、道路、河流、湖泊等环境对象的 统称。

边坡支护结构和隧道支护结构的统称。边坡支护结构是指 为保证边坡(含基坑)开挖、地下结构施工和周边环境的安全,对 边坡进行临时或永久支挡、加固,使边坡岩土体稳定的结构,包括 支护桩(墙)和支撑(或锚杆)等结构;隧道支护结构是指隧道开挖 过程中及时施作的能够使围岩基本稳定的结构,包括超前支护、 临时支护、初期支护和二次衬砌等结构,

2.1.9工程影响分区influencedzoneduetoconstructio

根据外部作业的施作方法、轨道交通结构所在区域工程地 条件以及空间位置关系,对外部作业周围岩土体和周边环境按 到施工影响程度的大小而进行的区域划分

sitstructure 通过检查,根据病害情况,对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完好程度 上 分级。

periodic inspection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技术状况,按照固定的频率对城市 轨道交通结构进行的外观检查

emergency inspection

2.1.14专项检测specialinspection

在定期检查或应急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对需要进一步查明

起病害的原因或病害对结构性能的影响程度,进行专门的检 分析工作

能按照远程控制要求,经过监测数据自动采集、传输、存储 理、分析判断、操纵控制,实现预期监测目标的方式。

在满足监测要求的采集频率下,对监测对象实施动态测量并 时反馈测量数据的活动,

直接或间接设置在监测对象上,并能反映监测对象力学或 形特征的观测点

2.1.18监测项目控制值

为满足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及环境保护要求,控制监测对 的状态变化,针对各监测项目的监测数据变化量所设定的受力 变形的设计允许值的限值

6一一独立基础外部作业平行于受力方向的边长; b2一一浅埋钻爆法和掘进机法外部作业隧道的**跨度; b3一一深理钻爆法和掘进机法外部作业隧道的**跨度; D一一掘进机法、顶管法等非开挖技术所形成的城市轨道交 通结构外径; d一一外部作业桩基础的直径; H一一明挖、盖挖法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基坑开挖深度; h一一明挖、盖挖法外部作业结构底板的深度; h2一一浅埋钻爆法和掘进机法外部作业隧道底板的深度; W一一钻爆法形成的城市轨道交通隧道**跨度。

2.2.5技术状况指数

桥面系第i类结构分项总扣分值; 上部结构第类结构分项的总扣分值 下部结构第i类结构分项的总扣分值

A、B、C一 外部作业的工程强烈影响区、显著影响区、一般 影响区; 、、、V、V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完好状态等级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运营期结构检测、监测

市轨道交通工程运营期结构检测

3.1.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入运营后,应开展运营期结构检 监测工作。检测、监测对象包括车站、区间、车辆段、附属建( 筑物等地下结构、地面结构和高架结构

通结构形式、地质与环境条件,结合运营安全管理的要求编制 测、监测方案。监测方案中宜包括施工阶段延续的监测项目

重点监测区段。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为重点监测区段进行 监测,并应编制专项监测方案: 1不良地质作用对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安全有影响的 区段; 2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衔接、临近并列、穿越既有线路的 C

区段; 3邻近和穿越重要建(构)筑物的区段; 4外部作业影响等级为特级的区段; 5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施工期存在较大变形且尚未完全稳定 的区段; 6采用新的施工技术、基础形式或设计方法的城市轨道交 通结构; 7运营期检测过程中发现结构病害较严重的区段; 8运营期监测过程中发现结构变形较大的区段。 3.1.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运营期重点监测区段的专项监测方案 应针对各区段的特点确定监测区段的范围、监测项目及方法、监 测点布置、监测频率、监测项目控制值及监测预警等内容。

应针对各区段的特点确定监测区段的范围、监测项目及方法、 测点布置、监测频率、监测项目控制值及监测预警等内容。

3.1.6在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周边进行外部作业时,应结合城市 轨道交通结构的安全保护要求,确定外部作业影响等级。外部作 业影响等级划分应符合本标准第3.2节的规定。 3.1.7当外部作业影响等级为特级、一级、二级时,应对受影响 的结构进行安全保护检测、监测;当外部作业影响等级为三、四级 时,宜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方案要求开展安全保护检 测、监测工作。 3.1.8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检测分为工前检查、应急检 查、工后检查、专项检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的结构进行安全保护检测、监测;当外部作业影响等级为三、四 时,宜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方案要求开展安全保护 测、监测工作

查、工后检查、专项检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前检查应在外部作业实施前,通过对城市轨道交通 构的完好状态进行全面检查,为安全评估和专项设计方案的实 提供其工前现状数据、资料和建议; 2应急检查应在外部作业施工过程中,对监测数据达到 警值以及出现其它异常变化的结构进行检查,掌握结构的受

情况; 3工后检查应在外部作业完成后,通过对城市轨道交通结 构的外观进行全面检查,为评价外部作业对其造成的影响程度提 供工后现状数据、资料和建议; 4专项检测应在工前检查、应急检查、工后检查结果的基础 上,对需要进一步查明引起病害的原因或病害对结构性能的影响 程度,进行专门的检测、分析工作; 5工前检查、应急检查、工后检查的方式以外观检查为主 可辅以量尺、锤、放大镜等设备进行;专项检测以仪器检测为主。 3.1.9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检测、监测应根据城市轨道 交通结构形式、外部装饰情况、外部作业的影响特征、结构安全保 护要求、周边地质与环境条件,结合外部作业的轨道安全保护专 项设计等文件要求编制检测、监测方案。 3.1.10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监测应能准确及时反映结 构的实际状态及外部作业对结构安全的动态影响。当外部作业 有重大变更时,监测单位应及时调整监测方案。 3.1.11外部作业实施阶段应加强外部作业工程自身的安全监 测,其监测结果及施工进度应及时反馈到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 保护监测单位,监测单位应结合外部作业施工进度对城市轨道交 通结构安全保护监测成果和外部作业工程自身监测成果进行综 合分析和评价。 3.1.12检测、监测单位应在外部作业实施前采集城市轨道交通 结构的检测数据与监测初始值,并反馈至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运 营单位、外部作业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 3.1.13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受外部作业影响时的安全保护检测 监测程序可按图3.1.13实施。

测,其监测结果及施工进度应及时反馈到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 保护监测单位,监测单位应结合外部作业施工进度对城市轨道 通结构安全保护监测成果和外部作业工程自身监测成果进行 合分析和评价。

3.2外部作业影响等级划分

3.2.1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沿线的外部作业影响等级,可根据外 部作业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结构的接近程度、外部作业的工程影 响分区两个因素确定,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外部 作业影响等级的划分见表3.2.1,其中接近程度和外部作业的工 程影响分区按本标准附录A确定

表3.2.1 外部作业影响等级的划分

注:1 本表适用于围岩级别为IV~V的情况,围岩级别为1~M的情况厂房工程主体结构施工方案,表中的 影响等级可降低一级。 2 围岩级别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10003中的有关规定 确定。

注:1 本表适用于围岩级别为IV~VI的情况,围岩级别为I~Ⅲ的情况,表中 影响等级可降低一级。 Z 围岩级别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10003中的有关规 确定

3.2.2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所在区域地质条件复杂时,其外部作

业影响等级应结合工程经验综合确定,不宜低于一级。当外部作 业对轨道交通结构的影响较大,且不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控制 要求时,可结合安全评估将外部作业影响等级进行提高。特级时 不再提高。

3.2.3传递至轨道交通结构及设施上的振动速度不应大于 1.5cm/s。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通用安装工程(2021版)第三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pdfβ.2.3传递至轨道交通结构及设施上的振动速度不应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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