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5049-2016 保持徽州传统建筑风貌的现代住区规划设计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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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5049-2016 保持徽州传统建筑风貌的现代住区规划设计导则.pdf简介:

DB34/T 5049-2016《保持徽州传统建筑风貌的现代住区规划设计导则》是一部地方标准,专为在徽州地区进行现代住区规划设计时,如何有效融合和保护当地传统建筑风貌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徽州,位于中国安徽省南部,以其独特的徽派建筑风格而闻名,这种风格以白墙黑瓦,马头墙,雕刻精细的木雕和石雕为特点。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规划理念:强调在现代住区设计中,尊重和保护徽州传统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力求在建筑设计中融入徽派元素,使之成为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的载体。

2. 建筑风格与布局:倡导使用徽州传统建筑的形制、色彩和材料,如布局上体现天人合一,建筑形态上体现山居水韵,色彩上以白墙黑瓦为主调。

3. 空间营造:鼓励采用庭院式布局,增加公共空间的开放性,同时保持住宅的私密性,以实现现代生活的便利与传统风貌的和谐共存。

4. 环境保护:强调绿色建筑设计,如节能、节水、环保材料的使用,以及对周边自然环境的尊重和保护。

5. 社区文化:倡导社区活动与传统习俗的融合,增强居民对徽州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该导则的作用在于,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使现代住区既满足居民的现代生活需求,又能传承和弘扬徽州的建筑艺术和地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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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fortheplanning anddesignofmodernresidential areasto aintainthetraditionalarchitecturalfeaturesofHuizhou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合发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34/T5049—2016 主编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施行日期:2016年08月01日

GB/T 40805-2021 铸钢件 交货验收通用技术条件.pdfDB34/T5049—2016 主编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施行日期:2016年08月01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告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发布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保持徽州传统建筑风貌的现代住区规划设计 导则》的公告 现批准发布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保持徽州传统建筑风 貌的现代住区规划设计导则》,编号为DB34/T5049一2016,自 2016年08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组织出版发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5月23日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安徽省工 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 2015]1189号)的要求,基于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徽州古 建筑群落保护利用与传承关健技术研究与示范》(2012BAJ08B00)研 究成果,本导则编制组经广泛的调查研究,进行多次实地察看,在 总结了徽州传统建筑风貌特点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相关导则编制要 求,广泛征求相关管理部门、建筑规划专业设计人员的意见,按照 “普遍性,典型性,可持续发展性”的方针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用地与建筑;4.规 划布局与空间环境;5.徽州传统建筑风貌;6.住宅;7.公共服务设 施;8.绿地与景观设计;9.道路。 本导则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安徽建筑大学等 编制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 验、累积资料,并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安徽建筑大学(地址:安徽省 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邮编:230022),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安徽建筑大学 参编单位: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黄山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张少杰刘复友刘仁义张东蕾金乃玲 徐世源孙静洪祖根江徽韩毅 主要审查人:李早高冰松吴永发雍振华邹兵 梅一峰

8.2住区内绿地与公共绿地.. 19 9.道路. 22 9.1规划原则 2 9.2道路设计 22

8 Green space &landscape design.. ..19 8.1 Planning& layout of green space.... .19 8.2 Green space in residential area& public green space.. .19 .22 9.1 Planning principles.... .22 9.2Roaddesign.. 22

8 Green space & landscape design.. 8.1 Planning& layout of green space.... .19 8.2 Green space in residential area& public green space.. .19 .22 .22 9.2Roaddesign.. 22

入自然,保持田园风光和自然景观,彰显地域特色,谋求人居环 境与自然的长期和谐共存。 1.0.4本导则基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美丽乡村 建设指南》等国家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规定,重点强调保持徽州传 统建筑风貌。本导则在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定的基础 上,为现代住区规划设计提供地域特色塑造的参考性引导。

徽州(地区)HuizhouPrefecture

宋元明清四代,徽州统一府六县(今歙县、县、休宁、婺 源、绩溪、祁门)称之为徽州,本导则中的徽州指黄山市所辖屯 溪区、徽州区、黄山区、歙县、默县、休宁县、祁门县,以及宣 城市绩溪县、旌德县、泾县。

2.0.2聚落Settlement

是人类聚居和生活的场所,人类各种形式的聚居地的总称。 它根据其形态可分为城市聚落和乡村聚落两种形式,城市聚落 般由乡村聚落发展而来,它们都具有不同的景观特色。

2.0.3徽州传统聚落TraditionalSettlementinHuizhou

是指具有徽州地域文化特色和建筑景观风貌的传统聚居地。 是由历史上徽州传统民居集合而成,类似现在的自然村、行政 村、中心村,建制镇、古城老城;其中包括传统街巷,甚至散落 的传统民居建筑群。

是指安徽省境内徽州地区(今黄山市辖区、黔县、歙县、休 宁县、祁门县,宣城市绩溪县、旌德县、泾县),始建于1949年 以前,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民用建筑物。徽州传统建筑 类型包括民宅、祠堂、书院、楼、台、亭、阁等。

是指蕴涵着深厚徽州文化底蕴,以“粉墙黛瓦、马头墙、 天 井、 徽州三雕”等为特征元素并与自然环境相和谐的建筑风格特

是现代社会具有一定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并集中布置居住建 筑、公共建筑、绿地、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工程设施,被城市街道 或自然界限所包围的相对独立生活区

2.0.7水口园林WaterGarden

“水口”是指一村之水流入和流出的地方,是徽州传统聚落的 起始和边界。水口园林是在水口区域原有的山水基础上,广植乔 木,适当构景,点缀凉亭、水榭、楼阁、廊桥、塔庙,供村民亦 是同宗族的人共享游览、休憩、交往的开放公共园林。

2.0.8徽州文化HuizhouCulture

由徽州土地所承载的、古徽州历代先贤和人民群众共同缔造 的文化。既有物质上的如徽派建筑,也有精神上的如新安理学, 徽剧、徽州方言等。

3.1.1充分理解古徽州“族聚”文化,宜以院落为基本单位, 通过院落的组合化零为整、有机生长,从而节约和有效地利用土 地。 3.1.2应在满足现有需求的基础上,宜预留有效空间,为住区 的有机生长(发展、扩大、更新)提供必要的生存空间。

3.1.1充分理解古徽州“族聚”文化,宜以院落为基本单位,

3.1.1充分理解古徽州“族聚”文化,宜以院落为基本单位, 通过院落的组合化零为整、有机生长,从而节约和有效地利用土 地。 3.1.2应在满足现有需求的基础上,宜预留有效空间,为住区 的有机生长(发展、扩大、更新)提供必要的生存空间。

3.2.1用地选址应借鉴徽州传统聚落的选址特点,宜选择自然 环境和山水环境较好的地方JTS∕T 173-2019 内河洗舱站码头设计指南,依山就势,沿水而居,谋求与周边 环境的融合协调。

求和实际情况选定进行规划设计。用地选址应依据上位规划,结 合城市的自然条件,宜利用自然的山水格局、良好的生态环境和 有一定地面起伏的地块进行选址。同时,城市型住区用地选址还 应注重地质条件、交通条件等对住区选址的影响。 3.2.3乡村型现代住区应结合城镇发展、产业布局,界定村庄 建设范围,编制住区规划。考虑发展生产的需要,选择有良好的 自然环境,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和建设条件适宜的荒山、岗地、 坡地及其他非耕地,避开噪音源,避开各类保护区、山口、高压 走廊、分蓄洪区、水库下游、易发山洪、内涝及地质灾害地带。 宜植被较好、有山有水的自然生态资源较好的地块为最佳。

3.3.1城市型住区内的建筑除住宅建筑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筑 (也称公建)两部分外,可根据实际需要,规划建设具有徽州传 统建筑风貌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如祠堂、书院、楼台、亭、阁 等。 3.3.2乡村型住区除按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的要求配置公共服务 设施建筑外,可将村委会、文化活动中心等建筑与徽州传统建筑 类型相结合,根据实际需要,规划建设具有公共属性很强的村委 会、活动中心等作为徽州传统建筑的标志,宜效法徽州祠堂、书 院等建设,另可根据保持徽州传统风貌的需要增加徽州传统建筑 风貌构筑物,如楼台、亭、阁等

4.1.1现代住区的规划布局,应综合考虑城镇形象与建筑风 貌、生活习俗、自然环境等的内在联系,并遵循下列原则: 4.1.1.1应尊重当地生活习俗及传统聚落布局模式,因地制宜、 融入自然,彰显地域特色,做到显山露水,高低错落,进退有 序,谋求人居环境与自然的长期和谐共存; 4.1.1.2规划布局应借鉴徽州传统聚落隔而不离的混居(族聚) 模式,从文化心理、交往需要、生活方式和家庭特征等方面加强 社区内的同质化,促进社区内部的和谐; 4.1.1.3规划布局应继承传统聚落以公共建筑为中心,街巷为穿 插,住宅建筑依次展开排列的规划结构特点; 4.1.1.4宜结合会所等公共建筑为物质中心和心理中心展开布 局,形成公共开散空间,创造适宜活动的聚落中心区域。 4.1.2乡村型住区的规划布局,应充分考虑乡村自然环境、生 活习俗和生产方式等特征,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4.1.2.1规划布局应充分结合徽州传统聚落“族聚”特征,营造 乡村公共交往模式,宜结合村委会、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建筑群 为中心布置开空间; 4.1.2.2宜结合生产方式,打造生产活动与生活方式融为一体的 自然水源利用和自然生态共享等布局; 4.1.2.3宜采用组团式布局,营造邻里交往和互助; 4.1.2.4充分考虑徽州传统建筑和徽州园林景观特征,宜规划村 民“私家园林(私家庭院)”营建用地。

4.2住区的空间与环境设计

4.2.1现代住区空间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4.2.1.1借鉴徽州传统建筑的院落空间设计手法营造交往空间, 体现交往空间的多样化和吸引力,宜采用分层分级等方法,丰富 空间内容和形式,为居民提供必要的生活交往和娱乐空间; 4.2.1.2合理设置公共服务设施,围绕公共建筑布置开空间, 创造适宜活动的公共活动空间。

【沈阳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2101/TJ22-2015》4.2.2开空间设计应遵守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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