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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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制定的一部关于建筑防火设计和施工的强制性规范。该规范于2022年发布,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部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预防和控制建筑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它涵盖了建筑的防火设计、防火分隔、消防设施配置、疏散设计、火灾应急救援等多个方面,对建筑的防火性能、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建筑结构的防火设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意味着所有在中国境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筑物都必须遵循此规范,否则将无法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验收。它对于规范建筑行业防火工作,提升建筑防火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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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既有建筑改造应根据建筑的现状和改造后的建筑规模、 灾危险性和使用用途等因素确定相应的防火技术要求,并达到本 规范规定的目标、功能和性能要求。城镇建成区内影响消防安全 的既有厂房、仓库等应迁移或改造。

1.0.6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设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一级

1.0.7城市消防站应位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全年最 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其用地边界距离加油站、加气站、加油 加气合建站不应小于50m,距离甲、乙类厂房和易燃易爆危险 品储存场所不应小于200m。城市消防站执勤车辆的主出入 口,距离人员密集的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蔬散出口不应小 于50m。 1.0.8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

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市政】市政道路冬季施工方案.doc,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 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1.0.9违反本规范规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2.1.1建筑的防火性能和设防标准应与建筑的高度(埋深)、层 数、规模、类别、使用性质、功能用途、火灾危险性等相适应。 2.1.2建筑防火应达到下列目标要求: 1 1 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及人身健康; 2 2 保障重要使用功能,保障生产、经营或重要设施运行的连 续性; X 3 2 保护公共利益; X 4 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2 2.1.3 2 1.建筑的承重结构应保证其在受到火或高温作用后,在设计 1 耐火时间内仍能正常发挥承载功能: 2建筑应设置满足在建筑发生火灾时人员安全疏散或避难 需要的设施; 3建筑内部和外部的防火分隔应能在设定时间内阻止火灾 蔓延至相邻建筑或建筑内的其他防火分隔区域; 4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及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满足消防救援 的要求。 2.1.4在赛事、博览、避险、救灾及灾区生活过渡期间建设的临时 建筑或设施,其规划、设计、施工和使用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灾 区过渡安置房集中布置区域应按照不同功能区域分别单独划分防 火分隔区域。每个防火分隔区域的占地面积不应大于2500m²,且 国用应设墨可供消险东通行的道路

建筑或设施,其规划、设计、施工和使用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区过渡安置房集中布置区域应按照不同功能区域分别单独划分队 火分隔区域。每个防火分隔区域的占地面积不应大于2500m²,且 周围应设置可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

与仪器仪表、材料等的设计和设置,应根据生产部位的火灾危险性 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

2.1.6交通隧道的防火要求应根据其建设位置、封闭段的长

交通流量、通行车辆的类型、环境条件及附近消防站设置情况等因 素综合确定

2.1.7建筑中有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纤维爆炸危险性的场

部位,应采取防止形成爆炸条件的措施;当采用泄压、减压、结构抗 爆或防爆措施时,应保证建筑的主要承重结构在燃烧爆炸产生的 压强作用下仍能发挥其承载功能。 7

2.1.9建筑中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蒸气的场所或

2.2.1建筑的消防救援设施应与建筑的高度(理深)、进深、规模 等相适应,并应满足消防救援的要求。 2.2.2在建筑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应设置直

2.2.2在建筑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

2.2.3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和甲类厂房可不设置消防救援口外, 在建筑的外墙上应设置便于消防救援人员出人的消防救援口,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沿外墙的每个防火分区在对应消防救援操作面范围内设 置的消防救援口不应少于2个; 2无外窗的建筑应每层设置消防救援口,有外窗的建筑应自 第三层起每层设置消防救援口; 3消防救援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0m,当利用 门时,净宽度不应小于0.8m; 4消防救援口应易于从室内和室外打开或破拆,采用玻璃窗 时,应选用安全玻璃;一 5 消防救援口应设置可在室内和室外识别的永久性明显 标志。 +S 2.2.4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并靠外墙或可直通屋面的封闭楼 梯间、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的顶部或最上一层外墙上应设置常闭 式应急排烟窗,且该应急排烟窗应具有手动和联动开启功能。 2.2.5除有特殊功能、性能要求或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可不在外 墙或屋顶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外,下列无可开启外窗的地上建 筑或部位均应在其每层外墙和(或)屋顶上设置应急排烟排热设 施,且该应急排烟排热设施应具有手动、联动或依靠烟气温度等方 式自动开启的功能: 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的内类厂房;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²的丙类仓库; 3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会议 厅、多功能厅、宴会厅,以及这些建筑中长度大于60m的走道; 4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的房 间和走道; 5靠外墙或贯通至建筑屋顶的中庭。

机械式汽车库可不设置消防电梯外,下列建筑均应设置消防电梯, 且每个防火分区可供使用的消防电梯不应少于1部: 1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25层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大于3000m"(包括设置在其他建 筑内第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3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 建筑; 4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丙类高层厂房; 5建筑高度大于32m的封闭或半封闭汽车库; 6除轨道交通工程外,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 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一× 2.2.7埋深大于15m的地铁车站公共区应设置消防专用通道。 2.2.8除仓库连廊、冷库穿堂和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可不设 置前室外,其他建筑内的消防电梯均应设置前室。消防电梯的前 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 11 前室在首层应直通室外或经专用通道通向室外,该通道与 相邻区域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1 2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²,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应 符合本规范第7.1.8条的规定;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2.4m。 3前室或合用前室应采用防火门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除兼作消防电梯的货梯前室无法设 置防火门的开口可采用防火卷帘分隔外,不应采用防火卷帘或防 火玻璃墙等方式替代防火隔墙。

口的防火隔墙与相邻井道、机房及其他房间分隔。消防电梯 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排水泵的排 不应小于10L/s。

2.2.10消防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能在所服务区域每层停靠:

2.2.15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的主要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2.16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的运行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 列规定: 1与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 2与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 于9m; 3与三级耐火等级单、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 于11m; 4与四级耐火等级单、多层民用建筑和木结构民用建筑的防 火间距不应小于14m。 1

《防止静电、闪电和杂散电流引燃的措施 SY/T6319-2008》然水源和消防水池的最低水位应满足消防车可靠取水的要求

1 道路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应满足消防车安全、快速通行的 要求; 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3路面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管沟等,应满足承受消防 车满载时压力的要求; 4坡度应满足消防车满载时正常通行的要求,且不应大于 10%,兼作消防救援场地的消防车道,坡度尚应满足消防车停靠和 消防救援作业的要求; Y 5消防车道与建筑外墙的水平距离应满足消防车安全通行 的要求,位于建筑消防扑救面关侧兼作消防救援场地的消防车道 应满足消防救援作业的要求: 6长度大于40m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满足消防车回转 要求的场地或道路; X ?S 7消防车道与建筑消防扑救面之间不应有妨碍消防车操作 的障碍物,不应有影响消防车安全作业的架空高压电线。 3.4.6高层建筑应至少沿其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未连续布置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保证消防车的救援作业范 围能覆盖该建筑的全部消防扑救面。 3.4.7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场地与建筑之间不应有进深大于4m的裙房及其他妨碍 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或影响消防车作业的架空高压电线; 2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管沟等应满足承受消防 车满载时压力的要求; 3场地的坡度应满足消防车安全停靠和消防救援作业的 要求。

1场地与建筑之间不应有进深大于4m的裙房及其他妨碍 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或影响消防车作业的架空高压电线; 2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管沟等应满足承受消防 车满载时压力的要求; 3场地的坡度应满足消防车安全停靠和消防救援作业的 要求。

4.1一般规定 4.1.1建筑的平面布置应便于建筑发生火灾时的人员疏散和避 难,有利于减小火灾危害、控制火势和烟气蔓延。同一建筑内的不 同使用功能区域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4.1.2工业与民用建筑、地铁车站、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应 综合其高度(理深)、使用功能和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根据有利于消 防救援、控制火灾及降低火灾危害的原则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分 区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建筑内横向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且防火分隔应 2建筑内竖向按自然楼层划分防火分区时,除允许设置开 楼梯间的建筑外,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楼层中在火灾时 未封闭的开口所连通区域的建筑面积之和计算; 隔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应按高层建筑主体的相应要求划分; 4除建筑内游泳池、消防水池等的水面、冰面或雪面面积,射 击场的靶道面积,污水沉降池面积,开式的外走廊或阳台面积等 可不计人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外,其他建筑面积均应计人所在防 火分区的建筑面积

综合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07页.1.3下列场所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1住宅建筑中的汽车库和锅炉房; 2除居住建筑中的套内自用厨房可不分隔外,建筑内的厨房; 3医疗建筑中的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贵重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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