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299-2022 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及效能评价标准.pdf

DB34/T 4299-2022 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及效能评价标准.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4 M
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资源ID:135873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4/T 4299-2022 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及效能评价标准.pdf简介:

DB34/T 4299-2022 是安徽省地方标准,名称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及效能评价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和效能进行规定和评估,旨在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保障污水处理效果,促进农村环境的改善。

该标准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 运营维护要求: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检修、保养等操作流程和标准,以及设备的使用、更换、更新的规定。

2. 设施效能评价指标:设定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处理量、运行稳定性、能源效率等效能评价指标,以量化衡量设施的运行效果。

3. 维护管理:规定了设施维护的周期、内容、记录和报告要求,确保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

4. 环境保护:强调了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控制,包括噪声、气味、废物处理等方面。

5. 安全管理:制定了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保障工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通过遵循该标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和维护将更加规范,有助于提升农村污水处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DB34/T 4299-2022 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及效能评价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文件。 GB5725安全网 GB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T8834纤维绳索有关物理和机械性能的测定 GB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30948泵站技术管理规程 GB/T3196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CJJ6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CJJ68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DL409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ruraldomesticsewagetreatmentsystem

DB34/T 4299—2022

体化处理装置integratedtreatmentequipment 将生化处理设施进行空间集约化设计并满足污水处理功能要求的装置,一般具有便于运输和安装 的统一外壳箱体

DB44/T 1898-2016 LED道路照明工程技术规范.pdfDB34/T 4299—2022

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或排水管渠中沉积的半固态和固态沉淀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砂池砂 砾。

污泥处理sludgetreatment 对污泥进行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的过程,一般包括调质、浓缩、脱水、消化、稳定、堆肥 干化等。

污泥处置sludgedisposal 对处理后污泥的最终消纳过程, 一般包括土地利用、填埋和建筑材料利用等

4.1.1集中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单位包括运营维护单位和运行监测单位。 4.1.2运营维护单位应对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和污泥处理系统进行运营维护,定期向设施所 在辖区行政管理机构报告运营维护情况,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及运行监测单位开展设施运维监督考核和 运行监测评价。 4.1.3运行监测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受政府监管部门委托对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状 况进行科学客观的监测与评价,定期向政府监管部门和设施所在辖区行政管理机构提交运行监测报告。 4.1.4运营维护单位因设施检修、故障停用等原因确需停运全部或者部分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及时将 停运原因、停运时间、相应处理措施等向所在辖区行政管理机构及政府监管部门报告,获得批准后方能 停运。

4.2.1运营维护单位应对运营维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a)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b)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C) )人工急救设备、防护用具、照明设备、通讯设备等相关知识及使用方法。 4.2.2运营维护人员应接受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1运营维护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运维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 a)安全管理制度; b)人员管理制度; c)设备设施操作管理制度; d) 设备设施巡检和养护制度; e)水质检测管理制度。 4.3.2运营维护单位应保存集中处理设施的设计及峻工图纸、运维合同、运维管理制度、运维记录 效能评价及付费记录等资料。 4.3.3运营维护单位应按照运维管理制度如实填写运维现场台账,现场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 a)巡检、养护及异常情况处置台账; b)水质检测台账;

DB34/T4299—2022

c)污泥处理处置台账; d)运维人员考核台账; e)设备设施操作台账。 4.3.4巡检、养护及异常情况处置台账应包括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和污泥处理系统相关内容 4.3.5水质检测台账应包括进水水质和出水水质检测记录等内容。 4.3.6污泥处理处置台账应包括污泥处理处置数量、时间和方式等内容。 4.3.7设备设施操作台账应包括每日设备运行时间和设施处理水量等内容。

5.1.1运营维护单位对污水收集系统的运营维护应包括系统所有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巡查检查、养 护维护和检测维修等工作;户内污水收集系统可由排水户自行管理和维护,运营维护单位应对排水户进 行监督和指导。 5.1.2运营维护单位应定期开展污水收集系统的巡查检查和养护维护,具体执行频次宜根据各地巡检 条件确定,每3个月应不少于一次。 5.1.3运营维护单位应对重点排水户排水水质进行检测,排水户排水水质应符合GB/T31962的要求, 医疗机构废水接入公共污水收集系统前应设消毒设施并符合GB18466的规定。 5.1.4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的废除和迁移必须经辖区行政管理机构批准,并符合以下要求: a)除原位翻建的工程外,旧管应在所有连接支管均已接入新管后方可废除; b)被废除的排水管宜予拆除,不能拆除的应作填实处理; c)检查井废除后应作填实处理,并拆除井框等上部结构; d)旧管废除和迁移后应及时修改相关图纸。 5.1.5运营维护单位应增加建设工地周边污水收集系统的巡查和养护频次,防止施工过程中排出的地 下水和产生的泥浆水进入生活污水收集系统。

5.2户内污水收集系统

.2.1.1户内管道的巡查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a)户内卫生间污水宜首先接入化粪池,粪便经无害化处理后应达到GB7959的要求,化粪池出 水口或溢流口应与接户井连接; b)家庭厨房、洗涤、洗浴等污水应直接接入接户井; C) )公共食堂、经营性餐厅、民宿、农家乐等含有食用油的排水进入接户井前,应设置与排水量四 配的油水分离设施; d)分流制排水系统户内雨、污水管道不得错接、混接。 2.1.2户内管道的养护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巡查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处理处置; b)室外明露管道应进行有效的包覆保护; C) )户内管道如有渗漏、堵塞、破损等情况时,应及时维修、疏通或更换

DB34/T 4299—2022

a 池体不应有渗漏、破损或雨水、地下水进入; b) 1 池内和出水口不应有堵塞; C) 检修口盖板不应出现缺失、变形、破损。

a 巡查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处理处置; b) 定期清掏污泥和漂浮物,清掏周期不宜超过12个月,清掏物可纳入污泥处理处置系统 C) 开盖检查及清掏时,应做好防毒、防爆、防坠等安全措施。

5.3公共污水收集系统

.3.1.1污水管渠和附属构筑物的巡查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a)管渠、排放口、各类井室等不应发生堵塞、破损、渗漏、腐蚀、脱落、塌陷、脱节和变形等情 况; b)分流制系统雨水井、雨水口或雨水管不得接入污水管渠; c)污水管渠不得接入不明支管; d) 检查井盖标识应与管道的属性相一致,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管道的井盖上应分别标注“雨水”、 “污水”、“合流”标识; e)x 检查井盖不应出现缺失、变形、破损和被埋没、封堵等情况; f)检查井内的安全网应外观完好,网绳不应出现断裂,安全网的绳断裂强力测试及耐冲击性能测 试应分别符合GB/T8834、GB5725的要求; g)附属构筑物内启闭机械应运转正常,日常无污水渗漏,汛期和暴雨期间不影响正常排涝。 3.1.2污水管渠和附属构筑物的养护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巡查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处理处置; b)污水管渠和附属构筑物检查、清淤、疏通宜采用机械作业,养护维护工作的安全操作应按照CJJ 6的规定执行; c)每年至少一次对各类裸露金属设备及管件进行除锈和涂漆保护; d)倒虹管养护宜采用水力冲洗方式,冲洗流速不宜小于1.2m/s;在河床受冲刷管段,应定期检 查倒虹管的覆土状况,覆土厚度应不小于0.5m;在通航河道上设置的倒虹管,应设保护标志 并定期检查,保持结构完好和字迹清晰;检修过河倒虹管时,若需要抽空管道,应先进行抗浮 验算并采取抗浮措施

DB34/T 4299—2022

TB 10450-2020标准下载5.3.2.1提升泵站的巡查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5.3.2.1提升泵站的巡查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运行时水泵机组转向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和噪声;停止时水泵阀门关闭响声正常,止 回阀闭合有效; b)潜水电机引入电缆不应出现破损; c)泵站外部护栏、防误开装置完好无损,警示标识清晰可见; d)泵站备品备件充足、完备、性能良好; e)操作平台应保持清洁、无锈蚀。 5.3.2.2提升泵站的养护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巡查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处理处置; b)故障现场无法排除的,应及时启用备品备件,对无法修复的水泵应及时报备、更换; c)格栅除污机、格栅条上的污物应及时清除; d)及时对水泵进行润滑保养,长期不用的潜水泵应吊出集水池存放; e)格栅除污机的齿耙、刮板、易腐蚀件、控制箱等应每年至少维护保养一次; f)水泵、电气设备、仪表、控制及辅助设备的维护应符合GB/T30948和CJJ68的要求; g) )电气设备运行中发生跳闸情况时,在未查明原因前不得重新合闸运行; h) )运维人员进入集水池、阀门井等地下有限空间进行维护作业时,应遵守国家及安徽省有限空间 作业相关规定。

6.1.1运营维护单位对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营维护应包括系统所有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巡查检查、养 护维护、检测维修等工作。 6.1.2污水处理系统的巡查检查与养护维护应按制度要求定期执行,具体执行频次宜根据各地巡检条 件与系统自动化水平确定,现场检查与维护的频次应不少于每周一次。 6.1.3运维人员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封闭式池体进行维护作业时,应遵守国家及安徽省有限空间作业相 关规定,做好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佩带防护装备、临时性强制通风等防护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房建-给排水工程6.3.1生化处理设施的巡查检查应符合下列要

DB34/T 4299—2022

b)进水水质、水量在设施允许范围内; c)池体无渗漏、上浮、沉降、倾斜、管道损坏和防腐层脱落等异常情况; d)厌氧池体周围严禁明火或吸烟; e)生化池内活性污泥性状正常或填料附着生物膜生长状况良好; f)生化池和沉淀池内填料无破损、脱落、断裂、坍塌和堵塞情况; g) 2 曝气设备风压正常、曝气均匀; h)具有回流要求的生化处理设施内,混合液和污泥回流正常; i)沉淀池上清液无污泥上浮现象。 6.3.2生化处理设施的养护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巡查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处理处置; b) )定期对生化池进行清淤、除渣,清理出的污泥或浮渣等应分类妥善处置,生化池再启动时宜加 入适量的污泥作为菌种; c)定期检测生化处理各区(池)的溶解氧浓度,当浓度超过或低于设计范围时,应及时调节曝气 量或检查密闭设施; d): 具有回流要求的生化处理设施宜根据实际水量和水质,调节混合液回流比和污泥回流比; e)生化池内填料堵塞时,可适当增加曝气量或加大回流水量,减少生物膜的厚度; ) )定期对沉淀池内填料和底部进行冲洗、清淤。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