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吹填施工组织设计

长沙吹填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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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吹填施工组织设计简介:

长沙吹填施工组织设计是一个详细的工程规划,主要用于指导长沙地区的吹填工程项目的实施。吹填施工通常指的是通过大型机械设备,如挖泥船,从水下或河流中抽取泥土或沙石,然后将这些物质吹送到预定的填海或土地整治区域的过程。

在设计中,首先会进行地质调查和环境评估,了解施工区域的土质、水文、气候等因素,确定吹填的可行性和安全性。接着,会根据项目规模、地形地貌、施工设备和技术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流程、施工机械配置、人员组织、时间安排等。

施工组织设计还会包括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措施,如质量检验标准、应急预案和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和工程的质量安全。此外,还可能涉及成本控制、环保措施等内容,以满足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总的来说,长沙吹填施工组织设计是一个全面的工程管理方案,旨在高效、安全、环保地完成吹填工程任务。

长沙吹填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内容预览:

2.2.1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和承包奖罚制,奖罚分明,工程结束后,坚决按奖罚协议兑现。

2.2.3实行全面质量管理教育,对全体职工进行质量意识,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和技术培训,达到知、会、作。

2.2.4及时做好工程质量确认及隐蔽工程签证工作《公路桥梁结构安全监测系统技术规程 JT/T1037-2016》,加强与监部门的衔接与协调。

3 质量保证体系网络图

4.1.1 我公司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各下属施工队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追踪管理。

4.1.2凡各下属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或发生了质量问题,将追究责任人责任,扣除其当月奖金并记过一次。

4.1.3实施奖罚时,以平常检查、抽查、每月一次大检查、市质监站抽查、评定质量等形式作为依据。

4.2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4.2.1 组建工程组织管理体系及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关系,从组织上确保工程的质量,树立公司形象。根据工程情况制定《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质量奖罚条例》。自检制度、竣工交工验收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施工质量,成本合理。

4.2.2 在职工中加强质量工作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学习质量工作精神,引导和激励职工,提高质量意识,认识到质量的好坏与自己切身利益、本公司利益息息相关,使广大职工自觉做好质量兴业。

4.2.3 建立健全技术责任制度,定人定位定质量、责任到班组到职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设立专职质量员,实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对重要工序的质量、施工技术方案进行论证,确定质量控制目标。

4.2.4 针对施工部位制定合理的施工工艺流程,根据验收标准确定工程质量有关工序控制目标。

4.2.5 技术人员熟悉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验收规范和验收制度,做好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和质量标准交底工作,进一步落实有关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

4.2.6 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应技术等级证书才能上岗,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驾驶员必须持操作证和培训证,确保施工人员的素质和施工质量。

4.2.7 严格按照现行操作规程和文明施工规定进行施工,加强工程现场管理,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

4.2.8 加强职工技术业务培训教育,利用工余对职工进行工程施工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和业务技能,树立“质量为本”的观念。建立和完善质量责任制度,理顺、调节各项管理关系。

4.2.9认真听取意见和要求,坚持凭数据、规范说话,不弄虚作假。

4.2.10 建立质量否决制,以专职质量员为主,与现场施工员一起,重点加强班组的施工质量控制,认真做好质量抽查、验收工作。

4.2.11 内业资料整理及时、准确、整齐、齐全,与外业同步,保存原始数据备查。

4.2.12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开展质量自检、抽检、定期检查、评定,奖优罚劣。

4.2.13竣工资料整理按照质检及业主的要求及有关标准执行。

5 各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测量用的GPS、全站仪、水准仪等工具要按计量要求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2 取土区质量控制

5.2.1 认真研究地质资料,对各区甚至各段各点土层的参数熟记在脑;

5.2.2 对现场各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尤其是挖泥船操作人员和现场测量工程师,做到开挖、吹填有针对性;

5.2.3 采取奖惩措施,每天进行考核,将现场管理人员的奖励与进度及土质挂钩;

5.2.4 在砂源区域设立界标和标尺,严格控制挖泥时挖泥范围和挖泥深度。向操作人员进行挖泥范围和深度的技术交底。

5.2.5 在挖泥船开挖区派专人观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2.6通过调整绞吸式挖泥船的排量、排泥管口的位置控制排水口的流速,使流失量减少、排水快、固结快。

5.3 吹填区质量控制

5.3.1 专门设立施工管线队,具体负责吹填区的管线延伸、调整;经理部现场施工员负责工程吹砂管线每天延伸走向与管线工班的交底工作;

5.3.2 项目施工员及测量人员必须每天对吹填区的吹砂高程进行观测做好控制。

5.3.3在各吹填区布置控制标杆,标杆上标出本区的吹填高程标志,按标杆控制吹填高程,随时抽检、复核标杆高程,指导吹填施工;

5.3.5 吹填过程中,注意观测砂面沉降情况,根据观测资料及经验预留一定的沉降超高,确保验收时平均高程达到合同要求。

第九章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划及目标管理措施

1 安全管理方针与目标

本合同施工安全管理方针是:“四无一杜绝一创建”。“四无”即无工伤死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一杜绝”即杜绝各类事故;“一创建”即创建安全文明工程。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宗旨,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做到思想保证、组织保证、技术保证、措施保证、确保人员、设备及工程安全。

1.3 安全管理目标的总体实施方案

1.3.1 建立严格的经济责任制是实施安全管理目标的中心环节;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管理从严,做好安全事故的超前防范工作,是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基础;机构健全、措施具体、落实到位、奖罚分明,是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关键。

1.3.3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证体系,落实安全责任考核制,实行安全责任金“归零”制度,把安全生产情况与每个员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使安全生产处于良好状态。

1.3.4 开展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全线按安全标准工地进行管理,采用安全易发事故点控制法,确保施工安全。

2.1 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原则

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使各级明确自己的安全目标,制定好各自的安全规划,达到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目的,充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按照“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原则组织施工生产,做到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2.2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3.1.1 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

严格按照我公司有关的安全制度指定项目安全管理规程,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小组,配备专职的水上、陆上安全员,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人手一份。

3.1.2 安全技术交底

由安全工作小组将危险部位、危险工序及由此而编制的安全措施进行详细说明交底,并进行登记。

建立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为核心的安全网络,切实加强对职工和民工的安全交底,督促施工人员执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学习和检查。安全工作小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施工队每周进行一次作业面的检查,各施工队的专职安全检查员每天对作业面的作业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设施、个人防护、安全用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

安全工作小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形势,对一些薄弱环节、危险苗头及时指出,并限期改正,对例会内容要进行登记存档。

3.2 一般安全措施规定

3.2.1 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爆、防雷电等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仓库、材料堆放场等严格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3.2.2 现场道路平整、坚实、保持畅通,危险地点按照《安全法》和《安全标志》规定挂标牌。

3.2.3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能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

3.2.4,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堆放在有火种的场所或近旁。

3.2.5 施工现场实施机械安全安装验收制度,机械安装要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所有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使用期间定机定人,保证设备完好率。

3.2.6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执行。

3.2.7 确保必需的安全投入。购置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设备及设施齐备,完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3.2.8 在施工现场,配备适当数量的保安人员,负责工程及施工物资、机械装备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并配备足够数量的夜间照明和围挡设施;该项保卫工作,在夜间及节假日也不间断。

3.2.9 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卫生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急救医护人员,急救人员应具有至少五年以上的急救专业经验,并与当地医院签订医疗服务合同。

3.2.10 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

3.2.11 海上与陆上的联系作业必须设指挥人员,规定专门的讯号,严格按指挥讯号进行作业。

3.2.12 六级风以上或雷电、暴雨天气不能施工,台风季节配置夜间值班人员,确保安全。

3.2.13 在施工区设置必需的信号。请港监派人指导,在海上设立足够的航标、浮标和灯标等,以确保海上船只的航行安全。

3.2.14 施工期间遵守当地航运规定,注意避让过往船只。接受当地航运主管部门的管理。

3.2.15 特种作业坚持持证上岗。水上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穿救生衣;所有作业船只必须配备救生设备及器材。

3.2.16 赶潮施工,必须要有两人以上同行或作业,按规定的路线行走,实行点名制度,出工前、收工后各点名一次,确保赶潮施工安全。

3.3 测量工作安全措施

3.3.1 测量放样时趁低潮进行放样工作。

TCECS 828-2021标准下载3.3.2 保持测量作业通讯畅通。

3.3.3 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

3.3.4 围内淤泥较多,必须随时注意观察,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3.4 水上船只作业安全措施

3.4.1 施工船舶作业前,项目经理部与港航监督部门共同研究施工船与航行船舶的干扰问题,并由港航监督部门发布航行通告。施工船舶作业时《建筑给水超薄壁不锈钢塑料复合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135:2002》,按规定悬挂灯号和信号,挖泥船的水上管线在通航水域设置指示灯。

3.4.4施工船舶严格执行《海上雾中航行规则》和港航监督部门有关雾航规定。在雾季来临之前,施工船舶须根据本船特点、周围地形及水深条件制定雾航安全实施细则。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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