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深沪港码头投标施工组织设计

晋江深沪港码头投标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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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别: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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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深沪港码头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简介:

关于晋江深沪港码头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通常会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1. 项目概述:首先,会对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包括码头的位置、规模、功能等,以及招标的背景和目的。

2. 施工目标:明确施工的主要目标,如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以及达到的港务设施性能指标。

3. 施工组织与管理:详细说明施工队伍的组织结构,包括项目经理、技术团队、施工班组等,并阐述如何进行有效的项目管理和资源配置。

4. 施工方案:包括码头的基础建设、泊位设计、装卸设备安装、配套设施建设等具体施工方案,可能还会涉及到施工工艺、技术参数等。

5. 安全与环保:强调施工过程中如何保障安全,遵守相关法规,以及如何实施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6. 工期与进度计划:设定详细的施工时间表,包括关键节点和里程碑,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7. 风险管理:分析可能遇到的施工风险,如天气、设备故障、人员技能等,并提出对应的应对策略。

8. 投标策略:根据投标文件的要求,阐述如何体现公司的技术实力、项目管理经验和价格优势。

以上只是一个大致的框架,具体的内容会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和投标要求进行详细规划。

晋江深沪港码头投标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内容预览:

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施工进度情况,选择便于观测,便于点位保护的位置,及时埋设沉降位移观测点。本工程在设计图中已有胸墙沉降位移观测点。施工过程中特别注意保护、保持观测点的完整性,待工程施工时将沉降、位移观测点连同竣工资料一同移交给业主。

各观测点除定期观测外,荷载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观测,必要情况下应加密观测。

沉降位移观测记录填写应清晰、整洁,每进行一次观测及时进行数据分析,以指导后期施工。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业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程竣工时,沉降位移观测资料应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与其他资料一起编目、归档移交业主。

HJ 1009-2019标准下载9、测量仪器配备及测量仪器管理

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工程拟投入以下测量仪器设备:

测量仪器在投入使用前,均需进行检验与校正,确保不合格的测量仪器不投入使用。根据国家计量器具检验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及时送具有计量检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复检,确保投入使用的测量仪器均在法定的计量检定周期内。

测量资料包括:工程测量控制点交接资料,首级、次级测量控制点复核资料,工程测量控制微网的布设,施工方案及平差计算资料,工程测量控制微网的复核资料,施工定位及放样资料,沉降位移观测资料等。所有测量资料均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所有记录、计算资料均要求校核。需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备案的测量资料及时报批、报备。除监理工程师有特别要求的以外,所有测量资料均应按照质保体系中相应的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执行。

为了使整个工程的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使所有的产品均满足业主、设计及规范要求,必须在现场建立满足施工质量控制和试验所必须的工地试验室。施工现场的水泥、砂、石料、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以及钢筋等试验,均由工地试验站完成。

试验室的配置将是技术力量雄厚,人力、仪器、设备等硬件资源先进、合理,检测能力全面,制定好《检测质量管理手册》,并建立检测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检测管理程序。

试验室主任一名:工程师。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一名:工程师。

试验室试验员若干名:高级试验员。

试验室应能够进行下列试验(但不限于下列试验)。

立方体混凝土试样标准试验。

混凝土粗细骨料有机物杂质试验。

骨料中能通过0.08伽筛子物质的水洗试验。

骨料轻物质的试验。

粗细骨料的筛分。

骨料中粘土块和脆性颗粒的试验。

混凝土坍落度标准试验。

土的比重试验。

钢筋的力学性能的试验。

钢筋焊接性能试验。

混凝土用水中杂质的试验。

混凝土用水中氯化物试验。

焊接的x射线和超声波检验。

使用磁性指示器测量干漆厚度。

现场试验室配备有各类检测仪器,可满足现场各类工程检测工作的需要。试验室将根据《检测质量管理手册》中规定的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负责各类检测仪器的购置、验收、维修、保养、校准、检定等工作,并建立完善的仪器设备档案。所有仪器设备资料齐全有效,设备均得到规范和严格的管理,使用状态良好,精度等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要求。对各种计量器具均建立了台帐,按规定实施周期检定或校准,并明确标识。

检测试验用仪器设备见下表:

检验工作流程图见下图:

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质量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档案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设备管理、计量员岗位责任制。

不合格材料报告及跟踪处理制度;

原始记录填写、试验报告审核及审批制度。

(1)在本工程施工前,将试验检测人员、试验仪器、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报监理工程师并且得到批准后,开始进行有关试验检测项目。

(2)试验过程中,接受监理的监督及相关指令,严格执行规定的技术标准及监理工程师补充的有关质量标准。

(3)为监理工程师的平行检验提供帮助。

(4)当试验室与监理工程师的平行检验不一致时,以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内容为准,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处理和指导意见。

(5)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和技术规格书的要求,现浇和预制混凝土用水泥品牌不超过两种。包括预制方块、卸荷板、小构件以及现浇胸墙、锚碇块、挡浪墙等在选定水泥品牌后均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2.4.6施工进度安排

本工程进度计划依据合同施工总工期21个月进行编制。其施工进度计划详见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表。

3.1施工总体部署与施工方案

3.1.1施工总体部署与施工方案

本工程包括工作船码头工程(90m)、驳岸工程(1090m)、陆域工程(20.7万平方米)、道路堆场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消防工程以及供电工程。主要施工项目基床抛石、方块预制及安装、棱体抛石、回填中粗砂、浆砌块石挡墙、混合碎石倒滤层及土工布铺设以及堆场面层施工等分项工程。

1、工作船码头施工工艺流程:

基槽挖泥→炸、清礁→基床抛石、整平→方块预制、安装→方块内填心→棱体抛石→现浇砼封顶→浆砌块石胸墙→现浇砼压顶→现浇护轮坎→附属设施施工

2、驳岸工程施工工艺流程:

棱体抛石→护面施工→铺设混合倒滤层→铺设土工布→浆砌块石挡墙→袋装碎石倒滤层→现浇砼压顶

回填中粗砂→堆场地基加固

砼高强联锁块预制→级配碎石垫层→水泥稳定碎石垫层→中粗砂垫层→联锁块铺砌

3.1.2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深沪港区后方堆场工程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如下:

单位工程一:工作船码头工程

单位工程三: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

单位工程四:港区堆场及道路工程

3.2工作船泊位各分项工程施工工艺

本工程码头基槽挖泥数量19345.2m3。工程开工后将安排1组6m3抓斗挖泥船组从码头北端往南端施工。

3.2.1.1挖泥施工工艺

基槽挖泥施工工艺流程图

过程控制

3.2.1.2挖泥船组配备

本工程挖泥主要施工船舶配备如下:

6m3抓斗挖泥船1艘;

②500m3自航泥驳1艘;

③600HP拖轮1艘。

3.2.1.3测量控制

本工程拟采用实时动态GPS定位法和导标法控制挖泥船位,挖泥过程的底标高以水砣测深法控制,挖泥区的竣工标高则采用测深仪测深法控制,或由现场工程师确定测量形式。横标用小钢管桩设立在东侧陆域或浅滩上,纵标可设置在北侧已有的码头泊位上(如下图)。同时设一潮位观测站,观测站内配高频装置每20分钟向各施工船舶通报一次水位。另沿线每100m左右设置水尺,便于潮位观测,方便施工。现场使用的所有测量仪器,必须定期进行检查校对,以确保施工测量精度。

3.2.1.4工况确定

根据有关资料,影响本疏浚工程施工的主要因素有三个,即风、雾和施工干扰。在本地区的自然影响作如下考虑:

大于6级风不作业;大于2级雾不作业。

根据以上数据,结合现场施工的干扰情况,参考部颁有关定额标准,确定施工船舶的工况如下:

6m3抓斗式挖泥船为6级工况,时间利用率为45%。

3.2.1.5生产指标确定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现场条件、土质情况、泥土处理要求(卸泥运距)以及施工船舶的生产性能,结合以往的施工经验综合考虑,确定挖泥船的生产指标。

3.2.1.6施工顺序

本工程码头基槽挖泥长度90m,挖泥19345.2m3。拟投入一组6m3抓斗挖泥船自北往南进行码头基槽挖泥施工。

3.2.1.7挖泥施工

挖泥施工时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按技术规格书要求,施工前应对原泥面进行测量,获得浚前测量资料,并取得现场工程师认可,作为边坡放样和挖泥范围的依据。在勘察现场、对照《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的基础上,分析各区土层、礁石的分布情况,最终确定分区、分层大样指导挖泥、炸礁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船舶检修,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泥砂流失DB32/T 3698-2019 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程,泥驳的航行线路应按现场工程师指定航线航行。挖泥船组按规定悬挂信号旗。

(2)按预定分区顺序组织施工,尽可能减少船组间的相互干扰,施工前可依据地质资料及实测原地形地貌,适当调整基槽的挖泥分界线,使得各区间工作大致平衡,形成流水作业,施工船组间的相互干扰减至最低。同时依据浚前测量资料按设计边坡确定基槽、区域的开挖放坡边界。

(3)各区均采用分层分条开挖法,分层厚度控制为2m,为确保基槽开挖过程中不发生塌坡,挖泥时依据土质及土层厚度按设计要求放坡,放坡采用阶梯法。

(4)基槽挖泥采用导标法及实时动态GPS自动定位系统配合,定位精度高,在施工过程中应勤打水,控制挖泥厚度,特别是边坡及斗位联接处,防止超挖。基槽以基床土质、标高控制挖泥深度。各层挖泥土样及施工记录及时报送现场工程师,分段开挖的基槽应有足够的搭接长度,防止施工回淤。

(5)达到设计要求的基槽经现场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应立即组织抛石,防止回淤。

(6)疏浚土必须按有关部门规定、要求抛至指定抛泥区内,抛填区设置临时灯浮标志CECS 568-2018-T标准下载,并负责抛泥区内的现场管理工作,应严格按国家海洋局规定的区域进行抛泥。

(7)为确保减少挖泥对周边的污染,促进文明施工,疏浚时尽可能选在涨潮时开挖,减少泥土的扩散流失。同时,在开挖过程中及时通知海管区工作人员对淤泥进行检测,以防有反射性物质对海域周边的影响。

(8)炸礁清礁时,清礁船抛锚应加强与现场工程师及业主的协调,施工中应注意与正常营运码头船只的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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