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某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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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简介:

一份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通常会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1. 项目概述:首先会对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预计工期等。同时,会详细描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具体功能和要求。

2. 施工目标与任务:明确施工任务,如安装探测器、控制器、报警器,布设线路,进行系统调试等。目标是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满足消防法规和设计规范的要求。

3. 施工组织设计:提出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施工流程图、工作分解结构(WBS)等,明确各个阶段和环节的施工方法、工具和人员配置。

4. 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各个阶段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关键节点的控制。

5. 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提出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如材料检验、施工工艺控制、系统测试等,同时强调安全措施,如防火、防触电、防高空坠落等。

6. 施工资源配置:列出所需的设备、材料、劳动力等资源,以及对资源的管理计划。

7. 应急预案:对可能遇到的突发事件,如设备故障、恶劣天气等,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8. 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考虑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出减少噪声、尘土污染、保护文物古迹等措施。

总的来说,这份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整个施工过程的重要文件,旨在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确保系统的性能和安全。

某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内容预览:

a 屋顶、楼板施工已完毕,不得有渗漏。

b 结束室内地面、门窗、吊顶等安装。

GB/T 39420-2020 海洋观测术语.pdf c 有损设备安装的装饰工作全部结束。

3.4.5.3 区域报警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1.5m,可用金属膨胀螺栓或埋注螺栓进行安装,固定要牢固、端正,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靠近门轴的侧面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3.4.5.4 集中报警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落地安装时,其底宜高出地面0.05~0.2m,一般用槽钢或打水台作为基础,如有活动地板时使用的槽钢基础应在水泥地面生根固定牢固。槽钢要先调直除锈,并刷防锈漆,安装时用水平尺、小线找好平直度,然后用螺栓固定牢固。

b 控制柜按设计要求进行排列,根据柜的固定孔距在基础槽钢上钻孔,安装时从一端开始逐台就位,用螺丝固定,用小线找平找直后再将各螺栓紧固。

c 控制设备前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在有人值班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盘到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m,控制盘排列长度大于4m时,控制盘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d 区域控制室安装落地控制盘时,参照上述的有关要求安装施工。

3.4.5.5 引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电缆、导线接地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对引入的电缆或导线,首先应用对线器进行校线。按图纸要求编号,然后摇测相间、对地等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

b 导线引入线完成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控制器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接头连接,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c 凡引入有交流供电的消防控制设备,外壳及基础应可靠接地,一般应压接在电源线的PE线上。

d 消防控制室一般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专用接地装置作为工作接地(是指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地域逻辑地)。当采用独立工作接地时电阻应小于4m2的绝缘铜线或独芯电缆,穿入保护管后,两端分别压接在控制设备工作接地板和室外接地体上。消防控制室的工作接地板引至各消防控制设备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工作接地线应采用不小于4mm2铜芯绝缘线穿入保护管构成一个零电位的接地网络,以保证火灾报警设备的工作稳定可靠。接地装置施工过程中,分不同阶段应作电气接地装置隐检,接地电阻摇测,平面示意图等质量检查记录。

3.4.6 其它火灾报警设备和联动设备安装,按有关规范和设计厂家要求进行安装接线。

3.5 调试要求:

3.5.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3.5.2 调试前施工人员应向调试人员提交竣工图、设计变更记录、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竣工报告。

3.5.3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一般由生产厂工程师或生产厂委托的经过训练的人员担任。其资格审查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

3.5.4 调试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3.5.4.1 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规格、型号、备品、备件等。

3.5.4.2 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质量。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3.5.4.3 检查检验系统线路的配线、接线、线路电阻、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终端电阻、线号、接地、线的颜色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发现错线、开路、短路等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处理,排除故障。

3.5.5 火灾报警系统应先分别对探测器、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试验。单机检查试验合格,进行系统调试,报警控制器通电接入系统做火灾报警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等功能检查。在通电检查中上述所有功能都必须符合条例《GB4717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

3.5.6 按设计要求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逐个逐项检查试验火灾报警系统的各种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其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应正常。

3.5.7 检查主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求,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三次应正常,主电源、备用电源转换应正常。

3.5.8 系统控制功能调试后应用专用的加烟加温等试验器,应分别对各类探测器逐个试验,动作无误后可投入运行。

3.5.9 对于其它报警设备也要逐个试验无误后投入运行。

3.5.10 按系统调试程序进行系统功能自检。系统调试完全正常后,应连续无故障运行120h,写出调试开通报告,进行验收工作。

3.6 系统验收程序

3.6.1 火灾报警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调试单位对工程质量、调试质量、施工资料进行预检,同时进行质量评定,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解决处理,直至达到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为止。

3.6.2 预检全部合格后,施工单位、调试单位应请建设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检查,无误后办理竣工验收单。

3.6.3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请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由该单位提交检测报告。

3.6.4 以上工作全部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3.6.4.1 建设过程中消防部门的消防审核文件、备忘录及其落实情况。

3.6.4.2 施工单位、设备厂家的资质证书和产品的检测证书。

3.6.4.3 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设计变更洽商、绝缘摇测记录、接地电阻记录、主要材质证明、合格证等。

3.6.4.4 调试报告。

3.6.4.5 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等单位办理的竣工验收单。

3.6.4.6 检测单位提出的检测报告。

3.6.4.7 系统竣工图、系统竣工表。

3.6.4.8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3.6.5 消防工程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施工质量复验和对消防设备功能抽验,全部合格后,发给建设单位《建筑工程消防设施验收合格证书》,建设单位可投入使用,进入系统的运行阶段。

4 质量标准

4.1.1 保证项目中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改为必须大于20M

4.1.2 基本项目管路敷设中,暗配管的保护层应改为30mm。

4.1.3 允许偏差项目中,管子最小弯曲半径明暗配管的弯曲半径改成大于或等于6倍(≥6D),在地下或混凝土内暗配管改成≥10D。

4.1.4 配管与穿线应分开检验评定(用一张表记录两次评定的时间)。

4.5 报警探测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目前还没有一个标准,这里只是按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等提出一些要求,可制定表格进行质量评定。

4.5.1 保证项目:探测器的类别、型号、位置、数量、功能等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5.2 基本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4.5.2.1 探测器安装牢固,确认灯朝向正确,且配件齐全,无损伤变形和破损等现象。

4.5.2.2 探测器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并应有标志,外接导线应有余量。

4.5.2.3 探测器安装位置应符合保护半径、保护面积要求。

4.5.3 允许偏差项目:

4.5.3.1 探测器距离墙壁、梁边和四周遮挡物≥0.5m,距离空调送风口的距离≥l.5m,到多孔顶栅口≥0.5m。

4.5.3.2 在宽度小于3m以内走道顶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温感探测器安装距离10m,感烟探测器安装距离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距离的一半。

4.5.3.3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如必须倾斜安装时,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4.6 以上各项只是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内容,如果是分包工程,总包单位质量评定时应把这几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内容加到建筑电气分部安装工程内共同评定。如果是直包工程,把这几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内容作为一个建筑电气安装单位(分部)工程,按J3008的有关要求评定质量等级。

5 成品保护

5.1 钢管敷设在混凝土或墙内时,要及时封堵管口和盒子,以免进入杂物影响下道工序穿线,造成剔凿;土建打混凝土或砌墙时要有专人配合,以免敷设的钢管移位造成返工。

5.2 管内穿线:线槽内配线时要把导线的余量放在盒子或箱子里面,封上盖,同时线槽及时上盖T/CECS747-2020 载客汽车灭火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以免导线损坏或丢失。

5.3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存储时,要作防尘、防潮、防碰、防砸、防压等措施,妥善保管,同时办理进厂检验和领用手续。

5.4 自动报警设备安装时,土建工程应达到地面、墙面、门窗、喷浆完毕,在有专人看管的条件下进行安装。

5.5 消防控制室和装有控制器的房间工作完毕后应及时上锁,关好门窗,设备应罩上防尘防潮署。

5.6 报警探测器应先装上底座,并戴上防尘罩调试时再装探头。

5.7 端子箱和模块箱在工作完毕后要箱门上锁GB 50437-2007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附条文说明,把箱体罩上以保护箱体不被污染。

5.9 安装自动报警系统和设备时,土建工程和装饰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应采取安装措施以确保墙面、地面、吊顶不受损坏和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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