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某路DN2200给水管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

佛山某路DN2200给水管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资源编号:
资源类型:doc
资源大小:0.3 M
资源类别:施工组织设计
资源ID:81564
免费资源

资源下载简介

佛山某路DN2200给水管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简介:

在编写佛山某路DN2200给水管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简介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1. 项目背景:介绍项目的地理位置、工程规模(DN2200代表管道直径为2200毫米),以及项目的目的,如为城市供水,满足居民或工业区的需求。

2. 工程内容:详细描述给水管道的工程范围,包括管道的铺设长度、路径、材质(如混凝土、铸铁、塑料等)、连接方式(如焊接、法兰连接等)。

3. 施工组织:阐述施工组织架构,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施工队伍的配置,以及各工种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4. 施工流程:概括施工过程,如前期准备(地基处理、测量放线)、管道安装、焊接、防腐、试压、验收等关键步骤。

5. 技术措施:说明将采取的技术手段以保证工程质量,如使用先进的测量仪器、施工工艺、防渗漏措施等。

6. 安全与环保:强调施工过程中对周围环境、人员安全的管理措施,如噪音控制、废水处理、防止管道破裂等。

7. 工期与进度计划:给出预计的施工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关键节点的完成日期。

8. 质量目标: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如管道的强度、密封性、使用寿命等。

9.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遇到的风险和问题,如天气影响、设备故障等,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工程组织设计简介框架,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编写。

佛山某路DN2200给水管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部分内容预览:

(1)人工开挖沟槽的槽深超过3m时应分层开挖,每层的深度不宜超过2m。

(2)人工开挖多层沟槽的层间留台宽度:放坡开槽时不应小于0.8m,直槽时不应小于0.5m,安装井点设备时不应小于1.5m;

(3)采用机械挖槽时,沟槽分层的深度应按机械性能确定。

3、沟槽每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载时JTS 115-2014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得影响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安全;

(2) 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以及各种地下管道的井盖,且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

(3)人工挖槽时,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m,且距槽口边缘不宜小于0.8m。

4、 当开挖沟槽发现已建的地下各类设施或文物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5、沟槽的开挖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扰动天然地基或地基处理符合设计要求;

(2)槽壁平整,边坡坡度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

(3)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应小于管道沟槽底部开挖宽度的一半;

管沟土方开挖过程中,须根据土质类别、管沟开挖深度作为基坑开挖支护方式的依据。根据地质条件结合施工工期要求,采用以下几种方案:

(1)当土质条件较好且基坑开挖深度H≤1.2m时采用直槽开挖;

(2)当土质条件较好且开挖深度1.2<H≤2.0m时采用放坡开挖,坡度为1:0.67;

(3)土质条件较差且开挖深度H≥2时采用钢板桩进行支护;

2、管沟支撑技术措施及质量标准

(1)沟槽支撑应根据沟槽的土质、地下水位、开槽断面、荷载条件等因素进行设计。支撑的材料可选用钢材、木材或钢材木材混合使用。

(2)撑板支撑的横梁、纵梁和横撑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根横梁或纵梁不得少于2根横撑;

2)横撑的水平间距宜为1.5~2.0m;

3)横撑的垂直间距不宜大于1.5m。

(3)撑板支撑应随挖土的加深及时安装。

(4)在软土或其他不稳定土层中采用撑板支撑时,开始支撑的开挖沟槽深度不得超过1.0m;以后开挖与支撑交替进行,每次交替的深度宜为0.4~0.8m。

(5)撑板的安装应与沟槽槽壁紧贴,当有空隙时,应填实。横排撑板应水平,立排撑板应顺直,密排撑板的对接应严密。

(6)横梁、纵梁和横撑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梁应水平,纵梁应垂直,且必须与撑板密贴,联接牢固;

2)横撑应水平并与横梁或纵梁垂直,且应支紧,联接牢固。

(7)采用横排撑板支撑,当遇有地下钢管道或铸铁管道横穿沟槽时,管道下面的撑板上缘应紧贴管道安装;管道上面的撑板下缘距管道顶面不宜小于1 00mm。

(8)采用钢板桩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板桩支撑可采用槽钢、工字钢或定型钢板桩,采用振动打桩机打拔钢板桩;

2)钢板桩支撑按具体条件可设计为悬臂、单锚,或多层横撑的钢板桩支撑,并应通过计算确定钢板桩的人土深度和横撑的位置与断面;

3)钢板桩支撑采用槽钢作横梁时,横梁与钢板桩之间的孔隙应采用木板垫实,并应将横梁和横撑与钢板桩联接牢固。

(9)支撑应经常检查。当发现支撑构件有弯曲、松动、移位或劈裂等迹象时,应及时处理。雨期及春季解冻时期应加强检查。

(10)支撑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撑后,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应小于施工设计的规定;

2)横撑不得妨碍下管和稳管;

3)安装应牢固,安全可靠;

4)钢板桩的轴线位移不得大于50mm;垂直度不得大于1.5%。

(12)上下沟槽应设安全梯,不得攀登支撑。

(13)承托翻土板的横撑必须加固。翻土板的铺设应平整,其与横撑的联接必须牢固。

(14)拆除支撑前,应对沟槽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槽壁进行安全检查,并应制定拆除支撑的实施细则和安全措施。

(15)拆除撑板支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撑的拆除应与回填土的填筑高度配合进行,且在拆除后应及时回填;

2)采用排水沟的沟槽,应从两座相邻排水井的分水岭向两端延伸拆除;

3)多层支撑的沟槽,应待下层回填完成后再拆除其上层槽的支撑;

4)拆除单层密排撑板支撑时,应先回填至下层横撑底面,再拆除下层横撑,待回填至半槽以上,再拆除上层横撑。

当一次拆除有危险时,宜采取替换拆撑法拆除支撑。

(16)拆除钢板桩支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回填达到规定要求高度后,方可拔除钢板桩;

2)钢板桩拔除后应及时回填桩孔;

3)回填桩孔时应采取措施填实。当采用砂灌填时,可冲水助沉;当控制地面沉降有要求时,宜采取边拔桩边注浆的措施。

遇到软弱土层的处理方法

管沟底成形后,若沟底为淤泥层,则应先将淤泥清除,后进行换土处理,如为软土地基厚度不大时,采用砂石换填(50~100cm),如软土厚度在1.2m以上,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进行处理,使沟底地基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建议进行软弱土层加固方法如下:采用挖掘机压圆松木桩,松木桩尾径大于100mm,用挖掘机压至硬质土层,松木桩间距为30cm。

在用挖掘机压完松木桩后,再在上面铺设20cm的碎石垫层,进行管道的安装。

1、基坑的排水采用多点抽排方式。施工排水应编制施工设计,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排水方法的选定;

(3)排水系统的平面和竖向布置,观测系统的平面布置以及抽水机械的选型和数量;

(4)排水井的构造,井点系统的组合与构造,排放管渠的构造、断面和坡度;

2、施工排水系统排出的水,应输送至抽水影响半径范围以外,不得影响交通,且不得破坏道路、农田、河岸及其他构筑物。

3、在施工排水过程中不得间断排水,并应对排水系统经常检查和维护。当管道未具备抗浮条件时,严禁停止排水。

4、施工排水终止抽水后,排水井及拔除井点管所留的孔洞,应立即用砂、石等材料填实;地下水静水位以上部分,可采用粘土填实。

5、采取明沟排水施工时,排水井宜布置在沟槽范围以外,其间距不宜大于150m。

6、在开挖地下水水位以下的土方前,应先修建排水井。

7、排水井的井壁宜加支护;当土层稳定、井深不大于1.2m时,可不加支护。

8、 当排水井处于细砂、粉砂或轻亚粘土等土层时,应采取过滤或封闭措施。封底后的井底高程应低于沟槽槽底,且不宜小于1.2m。

9、配合沟槽的开挖,排水沟应及时开挖及降低深度。排水沟的深度不宜小于0.3m。

10、沟槽开挖至设计高程后宜采用盲沟排水。当盲沟排水不能满足排水量要求时,宜在排水沟内埋设管径为150~200mm的排水管。排水管接口处应留缝。排水管两侧和上部宜采用卵石或碎石回填。

11、排水管、盲沟及排水井的结构布置及排水情况,应作施工记录。

12、井点降水应使地下水水位降至沟槽底面以下,并距沟槽底面不应小于0.5m。

13、井点孔的直径应为井点管外径加2倍管外滤层厚度。滤层厚度宜为10~15cm。井点孔应垂直,其深度应大于井点管所需深度,超深部分应采用滤料回填。

14、井点管的安装应居中,并保持垂直。填滤料时,应对井点管口临时封堵。滤料应沿井点管四周均匀灌人;灌填高度应高出地下水静水位。

15、井点管安装后,可进行单井或分组试抽水。根据试抽水的结果,可对井点设计进行调整。

16、 轻型井点的集水总管底面及水泵基座的高程宜尽量降低。滤管的顶部高程,宜为井管处设计动水位以下不小于0.5m。

17、井壁管长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00mm井点管安装高程的允许偏差应为+100mm。

1、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沟槽应及时回填。

2、压力管道沟槽回填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压试验前,除接口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回填高度不应小于0.5m;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其余部分;

(2)管径大于1000mm的钢管道,应控制管顶的竖向变形。

3、沟槽的回填材料,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回填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2)槽底至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不得含有机物以及大于50mm的砖、石等硬块;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采用细粒土回填。

(3)采用石灰土、砂、砂砾等材料回填时,其质量要求应按设计规定执行。

4、回填土的含水量,宜按土类和采用的压实工具控制在最佳含水量附近。

5、回填土的每层虚铺厚度,应按采用的压实工具和要求的压实度确定。对一般压实工具,铺土厚度可按下表中的数值选用。

6、回填土每层的压实遍数,应按要求的压实度、压实工具、虚铺厚度和含水量,经现场试验确定。

7、当采用重型压实机械压实或较重车辆在回填土上行驶时,管道顶部以上应有一定厚度的压实回填土,其最小厚度应按压实机械的规格和管道的设计承载力,通过计算确定。

8、沟槽回填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砖、石、木块等杂物应清除干净;

(2)采用明沟排水时,应保持排水沟畅通,沟槽内不得有积水;

(3)采用井点降低地下水位时,其动水位应保持在槽底以下不小于0.5m。

9、回填土或其他回填材料运人槽内时不得损伤管节及其接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一层虚铺厚度的用量将回填材料运至槽内WM-GD02标准下载,且不得在影响压实的范围内堆料;

(2)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的回填材料,应由沟槽两侧对称运人槽内,不得直接扔在管道上;回填其他部位时,应均匀运人槽内,不得集中推入;

(3)需要拌和的回填材料,应在运入槽内前拌和均匀,不得在槽内拌和。

10、沟槽回填土或其他材料的压实,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回填压实应逐层进行,且不得损伤管道;

(2)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JGJT268-2012 现浇混凝土楼盖技术规程.pdf,应采用轻夯压实,管道两侧压实面的高差不应超过30cm。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