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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楼及148所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临电专项施工方案.docx简介:
"某大楼及148所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临电专项施工方案"是一个针对特定的大型工程项目进行的临时电力供应系统的设计和执行计划。这个项目可能包括对某大楼及其周边148个区域的电力设施进行改造,以满足新的建筑需求,提升能源效率,或者为了满足现代化设施的电力需求。
临电专项施工方案通常会详细阐述以下几个方面:
1. 项目背景与目标:明确改造的目的,如更新陈旧电力设施,增加电力容量,或者实现节能减排。
2. 电力需求评估:根据大楼和区域的使用情况,对电力需求进行准确评估,包括预计的电力负荷和峰值负荷。
3. 设计方案:提出电力供应系统的具体设计,包括电源的选择、电力线路的布局、配电箱的设置等,可能涉及电缆敷设、变压器安装、电力设备配置等。
4. 施工流程与步骤:详细列出施工的各个阶段,如前期准备、现场勘查、材料采购、施工安装、系统调试等。
5. 安全与质量控制:强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包括电气安全、应急预案,以及质量控制标准和验收流程。
6. 时间表与预算:设定明确的工程进度计划,并预估项目总预算,包括人工、材料、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7. 环保与可持续性:考虑到环保因素,可能包括使用节能设备,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总的来说,这个方案是为了确保整个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电力供应系统的稳定和高效,同时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
某大楼及148所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临电专项施工方案.docx部分内容预览:
(4) 金属外壳的灯具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所用配件均应使用镀锌件。
(5) 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小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插座接线时应符合规范要求。
(6) 螺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文件管理130mm光盘存储信息的监测和验证 GB/T30542-2014》,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2)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7) 各种用电设备、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8) 暂设内的照明灯具应优先选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门口的水平距离为0.1~0.2m,拉线出口应向下。
(9) 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设开关。
3.5.2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3.5.3自备电源的安全技术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一般是由外电线路供电。但是,由于常因外电线路的电力供应不足或其它原因造成外电停止供电时,施工进度将受到影响。为了保证施工不因停电而中断,现场需设置备用发配电装置,当外电停止供电时继续供电。目前,施工现场一般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
自备电源的安全技术要求如下:
1、自备发电机组的额定电压等级,应与外电线路供电时的现场电压等级一致。其容量可参照前面章节用电方案的负荷来选择。
2、自备发电机组的选址,可以遵循与配电室基本相同的原则。并且考虑与配电室相邻,便于与已架设的临时用电工程相联络。
3、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可以分开设置或合并设置,设置时要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特别注意: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在其相关的室内或周围地区严禁存放贮油桶等易燃、易爆物品;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4、发电机发配电系统,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与外电线路的供电型式一致),然后独立设置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最后转换成三相五线制“TN–S”系统向外供电,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
5、发电机组要设置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和总漏电保护装置。
6、配电屏与发电机组的水平距离不得不小于1米。并采用屏障隔离。
7、发电机组电源与外电源必须联锁,严禁并列运行和向外电源反送电。联锁原理图如下图所示:
DK2与FDK之间、NPEK与FNPEK之间通过机械联销装置进行控制,保证当一路接通时,另一路肯定断开。
设置以上联络控制装置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发电机组发配电系统与外电源系统在电气上完全隔离。一方面,保证能够防止自备发电机供配电系统,通过外电线路电源变压器的低压侧向高侧反送电造成危险;另一方面,防止外电源与自备电源同时供电造成事故。因为,两路交流电源同时供电(称为同步并网供电)是有许多条件的(频率、周期、初始相角等必须相同),达不到同步条件的两路电源同时供电时对电网造成危害,所以严禁二者并列运行。
在设有自备发电机组的施工现场里,自备发电机组主要用于当外电源停止供电时,作为继续供电电源使用,当外电源正常供电时,发电机组没有必要也不可以投入运行。
3.5.4外电防护的安全技术要求
(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要求:
(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要求:
(1)照明器使用的环境条件
1)在正常的空气相对温度时使用,可选用开启式照明。
2)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选用容闭型防水防尘照明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具。
3)大量尘埃但无爆炸、火灾的危险场所,选用防尘照明器。
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的等级选择相适应的照明器。
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应选择防震照明器。
6)对有偶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应采用防腐蚀型照明器。
(2)特殊场合照明器具的安全电源电压
1)在高温、导线灰尘和灯具离地低于2.5m等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 于36v。
2)在潮湿易触电体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 电压不得大于12V。
(3)行灯的使用要求
1)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
2)灯头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灯头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4) 灯外侧有金属保护网。
5)金属网、反光罩,悬挂吊钩应固定早灯罩的绝缘部位上。
(4)照明系统中灯具及插座的数量。
在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中,灯具和插座的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以下的熔断保护器保护。
1)单相及两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2)在承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若数条 线路共用一条零线时,零线按最大负荷相线的电流选择。
3.7 潮湿环境下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1)潮湿环境下预防触电的基本安全措施
1)对于潮湿环境下经常带电设备或配电设施的防护,根据电气设备、设施的性质、电压等级、周围环境和运行条件,要求必须有预防操作人员意外的接触、意外的接近导致触电的措施。因此,对于裸导线、母线或开关刀闸的裸露部分等必须采取封闭、高挂或设置护罩(盖)等绝缘、屏护遮拦和保证安全距离的措施,有效预防触电事故发生。
2)对于偶然带电设备的防护,操作人员在运行时难免接触不带电部分的金属外壳。有时,这种接触还属于正常的操作动作,如用手摸摸电机外壳发热情况,以及安装工人操作手持电动工具,就会长期接触它的外壳。此时如果这些设备的绝缘损坏,就会出现漏电伤人的危险,尤其在潮湿环境下更容易发生。为了减少或消除这种漏电至外壳的危险,就必须采用将设备外壳保护接零以及安装漏电保护器等措施。
3)根据有关规范,施工照明必须采取限制电压等级的措施,即通过照明发电机将220V电压变为36V或24V甚至12V的安全电压,施工时根据不同作业环境予以选用,保证特殊环境下照明电压在安全电压的范围以内,避免对人体造成伤害。
4)针对潮湿环境下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的检查、修理或试验时,为预防操作人员麻痹大意或偶尔丧失判断能力导致触电,应采用规范的标志或信号帮助他们作出正确的判断。标志用来分别电气设备各部分,电缆和导线的用途,用文字、数字和符号来表示,并使用不同颜色,避免在运行、巡视和检修时发生错误;或有红、绿灯信号向工作人员指示电气装置中某设备的情况;或用工作牌或说明等向其他人员警告、指示运行和正在检修的情况;电气操作严禁带电作业,但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带电检修时,为避免发生触电事故,必须使用恰当的电工防护用具如:绝缘台、绝缘胶垫、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棒钳、验电器和便携式临时接地装置等,且必须设专业监护人。
一级结构基础1500题(含历年真题)最新.pdf(2)潮湿环境下防止触电的基本技术要求
1)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凡洞内潮湿环境下使用的各类用电设备及电动工具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定期绝缘电阻测试,规范要求每半年一次,本标段要求每季度测试一次,由专人负责并作好相关记录。
2)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供电,做好接地接零保护。各种用电设备及电闸箱外壳必须按规定作好保护接零,所有一级箱、二级箱及临时线路中端和末端必须按规范要求作好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10Ω。PE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3)低压配电系统一律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三级配电是指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才是用电设备,要求开关箱距离用电设备小于3m,以便发生故障时能及时切断电源。二级保护指二级漏电保护,要求二级保护设置应合理,以达到分级分段保护目的。
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和《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的要求》GB13955的规定。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应≤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
漏电保护器必须定期专人负责测试和记录,确保完好可靠。
5)每台设备都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及漏电保护器,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禁用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设备(含插座)。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pdf6)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7)潮湿环境下进行电气维修或检测时必须停电,并配戴电工安全防护用品,遵循有关操作规程,严禁任何人用手直接摸试有无电流或漏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