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实用参考手册(2021版)(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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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实用参考手册(2021版)(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pdf简介: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实用参考手册(2021版)(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pdf部分内容预览:

2、其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抽查流程图

第二部分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检查的内容包括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定。消防验收/备案检查后将对相关资料进 行收集、整理、归档

资料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工程峻工验收报告、工 程材料的检验报告,

现场评定应当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峻工图纸、消防设 计审查意见CJ∕T 338-2010 生活垃圾转运站压缩机,对建筑物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 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样测试、联调联试消 防设施的系统功能等

(1)、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 (2)、总平面布局,应当包括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面、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项目: (3)、平面布置,应当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建设工程消防用房的布置,**工程建设消防 技术标准中有位置要求场所(如儿童活动场所、展览厅等)的设置位置等项目: (4)、建筑外墙、屋面保温和建筑外墙装饰; (5)、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应当包括装修情况,纺织织物、木质材料、高分子合成材料、复合材料及 其他材料的防火性能,用电装置发热情况和周围材料的燃烧性能和防火隔热、散热措施,对消防设施 的影响,对疏散设施的影响等项目; (6)、防火分隔,应当包括防火分区,防火墙,防火门、窗,竖向管道井、其他有防火分隔要求的部 位等项目; (7)、防爆,应当包括泄压设施,以及防静电、防积聚、防流散等措施: (8)、安全疏散,应当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门、疏散走道、避难层(间)、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标志等项目: (9)、消防电梯: (10)、消火栓系统,应当包括供水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管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功能等 项目; (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当包括供水水源、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报警阀组、喷头、系统功能 等项目: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当包括系统形式、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功能、系统功能、以及火灾报警 控制器、联动设备和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等项目; (13)、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包括系统设置、排烟风机、管道、系统功能等项目: (14)、消防电气,应当包括消防电源、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消防配电、用电设施等项目: (15)、建筑灭火器,应当包括种类、数量、配置、布置等项目; (16)、泡沫灭火系统,应当包括泡沫灭火系统防护区、以及泡沫比例混合、泡沫发生装置等项目: (17)、气体灭火系统的系统功能; (18)、其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项目,以及带有“严禁”“必须”“应”“不 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项目。 抽样查看、测量、设施及系统功能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一项目的抽样数量不少于2处,当总数不大于2处时,全部检查;

(1)、每一项目的抽样数量不少于2处,当总数不大于2处时,全部检查; (2)、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道的设置及安全出口的形式和数量应全

第三部分评定不合格的情形

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结论为合格;不符合下列任意一项的,结论为不合格: (1)、现场评定内容符合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 (2)、现场评定内容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要求; (3)、有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要求的内容,其与设计图纸标示的数值误差满足**工 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数值误差要求的,误差不超过5%,且不影响 正常使用功能和消防安全; (4)、现场评定内容为消防设施性能的,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实现; (5)、现场评定内容为系统功能的,系统主要功能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实现

第四部分现场验收及抽查常见问题

第8.2.5条:埋地管道当系统工作压力不大于1.20MPa时,宜采用球墨铸铁管或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给水管道;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1.20MPa小于1.60MPa时,宜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加厚钢管和无缝钢管;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1.60MPa时,宜采用无缝管网材质使用错误技术规范》第8.2.5条和钢管第8.2.8条规定第8.2.8条规定:架空管道当系统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20MPa时,可采用热浸锌镀锌钢管;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1.20MPa时,应采用热浸镀锌加厚钢管或热浸镀锌无缝钢管;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1.60MPa时,应采用热浸镀锌无缝钢管第5.4.9条:水泵接合器水泵接合器未设置铭牌,未标《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处应设置永久性标志铭明供水系统、供水范围和额定技术规范》第5.4.9条规牌,并应标明供水系统、压力定供水范围和额定压力第11.0.5条:消防水泵《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应能手动启停和自动启消防水泵设置为自动停泵技术规范》第11.0.5条规定动第12.3.20条:DN100,设置间距不大于6.5M;DN150,设置间距不大于管道支架或吊架设置间距过&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8.0M;DN200,设置间距大;管径大于DN50管道改变技术规范》第12.3.20条不大于9.5M(表格中选方向时不加设防晃支架规定取常用型号);管径大于DN50的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位置处应设1个防晃支架配水干管(立管)与配水《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配水干管(立管)上不应使用管(水平管)连接,应采技术规范》第12.3.12条机械三通用沟槽式管件,不应采用规定机械三通12

架空管道外应刷红色油漆或涂红色环圈标志,并应注明管道名称和水流《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架空管道未刷红色油漆或涂方向标识。红色环圈标技术规范》第12.3.24条红色环圈标志志,宽度不应小于20mm,规定间隔不宜大于4m,在一个独立的单元内环圈不宜少于2处第8.2.3条:水平管线侧向及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应计算取得第8.3.1条:每段水平直管道应在两端设置侧向抗震支吊架抗震支吊架的设置间距过大《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电规范》第8.2.3条、8.3.1第8.3.3条:每段水平直气桥架、防排烟管道参照执条、8.3.3条规定行)管道应至少设置一个纵向抗震支吊架,当两个纵向抗震支吊架距离大于规范第8.3条的规定间距依次增设纵向抗震支吊架第6.2.8条:应设在有人水力警铃设置在无人值班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值班的地点附近或公共非公共通道的外墙上规范》第6.2.8条规定通道的外墙上第6.1.3条:顶板为水平面的轻危险级、中危险级自动喷水灭I级住宅建筑、宿舍、旅喷头设置错误,多见于边墙型馆建筑客房、医疗建筑病火系统酒水喷头和干式下垂型酒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房和办公室,可采用边墙喷头。下垂型酒水喷头未根据规范》第6.1.3条和第型酒水喷头配水支管与吊顶的高度定制6.1.4规定第6.1.4条:干式系统、产品预作用系统应采用直立型酒水喷头或干式下垂型酒水喷头13

第6.5.2条:末端试水装置应由试水阀、压力表以及试水接头组成。试水接头出水口的流量系数,应末端试水装置未设置试水接等同于同楼层或防火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头,未采取空口流出XJJ 012-2016 **维吾尔自治区实施**2010(建筑结构)系列规范细则,且排水区内的最小流量系数酒规范》第6.5.2条规定管管径小于75mm水喷头。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排水立管宜设伸顶通气管,且管径不应小于75mm。第7.1.10条:挡水板应为正方形或圆形金属板,其平面面积不宜小于0.12m2,周围弯边的下沿宜与酒水喷头的溅水盘平齐。除下列情况和相关规范另有规定外,其他场所或部位不应采用挡挡水板(集热罩)使用范围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水板:1、设置货架内置洒意扩大规范》第7.1.10条规定水喷头的仓库,当货架内置酒水喷头上方有孔洞、缝隙时,可在洒水喷头的上方设置挡水板;2、宽度大于本规范第7.2.3条规定的障碍物,增设的酒水喷头上方有孔洞、缝隙时,可在洒水喷头的上方设置挡水板第4.5.2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泵接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水泵接合器未设置永久性固器应设置与消火栓系统及验收规范》第4.5.2条定标志的消防水泵接合器区别规定的永久性固定标志,并有分区标志第5.1.15条:DN100,设置间距不大于6.5M;DN150,设置间距不大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8.0M;DN200,设置间距管道支架或吊架设置间距过及验收规范》第5.1.15条不大于9.5M(表格中选大;规定取常用型号);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吊架14

第五部分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项目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存档资料 具体项目要求不 对资料要求有所调整)

第六部分特殊建设工程(必审必验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备案抽查)

DB63/T 1851-2020 公路波纹钢板挡土墙施工技术规程.pdf1、特殊建设工程(必审必验):

1、特殊建设工程(必审必验):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 官,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 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 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 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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