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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13-157-2020 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简介:
DBJ/T13-157-2020《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是一份由中国地方标准(DBJ)发布的技术规程,它主要针对建筑领域中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应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这份规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促进在建筑物上安装和使用太阳能光伏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以提高其效率、安全性和经济性。
该规程可能包括的内容有:光伏系统的设计原则,如系统容量的计算、光伏组件的选择、支架和安装方式的要求;施工和安装的规程,如施工工艺、安全措施、质量控制;验收标准,如光伏系统的性能测试、系统运行的监测;以及对光伏系统运行维护、故障处理和寿命管理的指导。
附条文说明部分则会对规程中的具体条款进行详细的解释和阐述,帮助理解和应用这些规定。它可能包括技术背景、相关标准的引用、常见问题的解答,以及对新技术、新产品的适应和指导。
总的来说,这份规程对于推动我国建筑领域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健康发展,提高建筑能效,实现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DBJ/T13-157-2020 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5.1.1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会
5.I.工程施工前应其备下列条件: 1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书等设计文件应齐全: 2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3系统主要材料、部件、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 求,并能保证正常施工; 4施工现场及施工中的给水、供电、供气等条件满足连续施 工作业要求; 5安装光伏系统的主体结构已完成验收,光伏系统所需的预 理件、预留孔洞等施工前期条件符合设计要求; 6制定施工安全和职业健康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 5.1.2民用建筑光伏发电系统工程的施工企业应编制专项施工 组织设计方案,经审核合格后,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 5.1.3光伏系统使用设备、构件和原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 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相关性能的检验报告 并应对必要的性能指标现场取样进行复检。 5.1.4光伏系统安装施工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伏系统的产品和部件在存放、搬运和吊装等过程中不得 碰撞受损;吊装光伏组件时,光伏组件底部应衬垫木,背面不得 受到碰撞和重压; 2光伏组件在安装时,表面应铺遮光板遮挡阳光,防止电击 危险
5.1.4光伏系统安装施工应采取安全措施GB 51038-2015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并应符合下列
1光伏系统的产品和部件在存放、搬运和吊装等过程中不得 撞受损;吊装光伏组件时,光伏组件底部应衬垫木,背面不得 受到碰撞和重压; 2光伏组件在安装时,表面应铺遮光板遮挡阳光,防止电击 危险;
3光伏组件的输出电缆不得非止常短路; 4连接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光伏系统,遇有光伏组件破裂的情 况应及时采取限制接近的措施,并应由专业人员处置: 5 不得局部遮挡光伏组件,避免产生热斑效应。 5.1.5 施工安装人员应采取防触电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穿绝缘鞋、戴低压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 2当光伏系统安装位置上空有架空电线时,采取保护和隔离 措施。
5.2.1安装光伏组件或方阵的支架应设置基座。 5.2.2 基座应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并应由专业施工人员完 成施工。
5.2.3屋面结构层上现场砌筑(或浇筑)的基座,完工后应做防
水处理,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的规定。 5.2.4预制基座应放置平稳、整齐,固定牢固,且不得破坏屋面 的防水层。
5.2.6连接件与基座之间的空隙,应采用细石混深
5.3.1安装光伏组件或方阵的支架应按设计要求制作。
架的安装和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 50205的要求。
5.3.2支架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主体结构上,位置应准确,
与主体结构牢靠固定。
5.3.3 固定支架前应根据现场安装条件采取合理的抗风措施。 5.3.44 钢结构支架应与建筑物接地系统可靠连接。 5.3.5 钢结构支架焊接完毕,应按设计要求做防腐处理。防腐方
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50212。 5.3.6装配式方阵支架梁柱连接节点应保证结构的安全可靠,不
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50212。 5.3.6装配式方阵支架梁柱连接节点应保证结构的安全可靠,不 得采用单一摩擦型节点连接方式,各支架部件的防腐镀层要求应 根据实际使用条件确定。
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50212。
5.4.1光伏组件上应标有带电警告标识,光伏组件强度应满足设 计强度要求。 5.4.2光伏组件或方阵应按设计要求可靠地固定在支架或连接 件上。 5.4.3光伏组件或方阵应排列整齐。光伏组件之间的连接件,应 便于拆卸和更换。
5.4.6坡屋面上安装光伏组件时,其周边的防水连接构造必须严 格按设计要求施工,且不得渗漏
5.4.6坡屋面上安装光伏组件时,其周边的防水连接构造必须严
5.4.7光伏幕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双坡光伏幕墙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 验标准》JGJ/T139的相关规定; 2光伏幕墙应排列整齐、表面平整、缝宽均匀,安装充许偏 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的相关规定; 3光伏幕墙应与普通幕墙同时施工,共同接受幕墙相关的物 理性能检测。
产厂家协商制定合理的安装施工和运营维护方案。 5.4.9在既有建筑上安装光伏组件,应根据建筑物的建筑年代 结构状况,选择可靠的安装方法,
5.5.1电气装置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相关规定 5.5.2电缆线路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的相关规定。 5.5.3电气系统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相关规定。 5.5.4光伏系统直流侧施工时,应标识正负极性,并宜分别布线 5.5.5带蓄能装置的光伏系统,蓄电池的上方和周围不得堆放杂 物,并应保障蓄电池的止常通风,防止蓄电池两极短路。 5.5.6在并网逆变器等控制器的表面,不得设置其他电气设备和 堆放杂物,并应保证设备的通风环境。 5.5.7穿过楼面、层面和外墙的引线应做防水套管和防水密封处 理。
5.6.1 建筑工程验收前应对光伏系统进行调试与检测。 5.6.2调试和检测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
5.6.1建筑工程验收前应对光伏
6.1.1光伏系统的工程验收,可划分为光伏系统工程验收与附属 建筑工程验收两大方面。具体的工程验收工作应根据安装施工的 特点,分为分项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两类进行。 6.1.2在进行光伏系统工程验收前,应将光伏系统的工程现场清 理干净。
1 预埋件或后置螺栓、锚栓连接件; 基座、支架、光伏组件四周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 3 基座、支架、光伏组件四周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建筑做法: 光伏系统防雷接地的连接节点; 5 隐蔽安装的电气管线工程。 6. 1. 4 光伏系统工程验收,应做好记录、签署文件、立案归档, 6.1.5其他相关的建筑工程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进行。
6.2.1 分项工程验收宜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分期进行。 6.2.2 下列工序必须在前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1 在屋面光伏系统施工前,进行屋面防水工程的验收: 2在光伏组件或方阵支架就位前,进行基座、支架和框架的
验收; 3在建筑管道并封口前,进行相关预留管线的验收: 4光伏系统电器预留管线的验收; 5在隐蔽项目隐蔽前,进行施工质量的验收, 6.2.3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或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6.2.4光伏系统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可参照附录B。
6.3.1光伏系统工程交付用户前,应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 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6.3.2光伏系统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由技术质量人员进行 竣工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津设单位负责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对光伏系统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系统设计功能及技术性能指标、现场实物质 量组织竣工验收。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位、工程洽商记 2 主要设备、器具、材料的合格证和进出验收记录 3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检验记录; 4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5 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6 等电位联结导通性测试记录; 7 土建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8 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土建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10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1 施工记录; 12 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 屋面防水检漏记录: 14 光伏系统调试和试运行记录(并应包括电线电缆绝缘测 试记录等); 15 光伏系统运行、监控、显示、计量等功能的检验记录: 光伏系统及主要部件的使用维护手册: 17 其他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技术资料
T/CECS 704-2020标准下载6.3.5光伏系统竣工验收时应按附录D填写验收记录。
7.0.1系统经验收合格后,在系统投用前,应制定运行与维护技 术手册。 7.0.2系统不应对人员或建筑造成危害,其运行与维护应保证系 统本身的安全,并应保持正常的发电能力。 7.0.3系统的主要部件在运行期间,应始终符合现行国家有关产 品标准的规定,达不到要求的部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7.0.4系统的主要部件周围不得堆积易燃易爆物品,设备本身及 周围环境应通风散热良好,设备上的灰尘和污物应及时清理。 7.0.5系统的各个接线端子应牢固可靠,设备的接线孔处应采取 有效封堵措施。 7.0.6建筑一体化系统的主要部件在运行时,温度、声音、气味 等不应出现异常情况,指示灯应正常工作并保持清洁。 7.0.7系统中作为显示和交易的计量设备和器具必须符合计量 法的要求。 7.0.8 系统运行和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 7.0.9系统运行和维护的全部过程应进行记录,对于所有记录应 存档,并对每次故障记录进行分析。 7.0.10系统运行和维护应当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光伏建筑一体 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范》JGJ/T264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录 A光伏系统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A光伏系统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名称光伏系统名称隐蔽项目隐蔽日期隐蔽内容施工单位检查情况隐蔽验收结论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签字施工单位 (项目章)栏专业监理工程师26
附录B光伏系统分项工程及其检验批划分原则
表B光伏系统分项工程及其检验批划分原则表
附录C光伏系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表C光伏系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DB3701/T 10-2020标准下载附录D光伏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表D光伏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