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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STJXH12-202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装配式支吊架技术标准.pdf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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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模型,宜考虑静不定结构的内力受变形协调的影响。通常采用 结构力学或材料力学公式计算,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宜采用有限 元技术模拟装配式支吊架结构的应力与变形。 4.6.9在计算支吊架间距内的管道重量时,应按支吊架间距内 管道整体重量的10%增加管道附件重量。支吊架间距内的设计 荷载计算时,应将计算后的管道重量乘以1.35的荷载分项系数
系模型,宜考虑静不定结构的内力受变形协调的影响。通常采 结构力学或材料力学公式计算,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宜采用有 元技术模拟装配式支吊架结构的应力与变形
4.6.9在计算支吊架间距内的管道重量时,应按支吊架间距内 管道整体重量的10%增加管道附件重量。支吊架间距内的设计 荷载计算时,应将计算后的管道重量乘以1.35的荷载分项系数。 4.6.10根据所属建筑抗震和使用功能要求进行性能设计时,应 按建筑机电设施性能水准确定构件类别系数和功能系数,建筑机
4.6.9在计算支吊架间距内的管道重量时川2018S136-TY 四川省装配整体式剪力墙住宅设计示例(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pdf,应按支吊架
管道整体重量的10%增加管道附件重量。支吊架间距内的设计 荷载计算时,应将计算后的管道重量乘以1.35的荷载分项系数
按建筑机电设施性能水准确定构件类别系数和功能系数,建筑机 电设施构件的类别系数和功能系数可按表4.6.10的规定确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要求时,外观可能损坏但不影响使用功能和防火能力, 可经受相连结构构件出现1.4倍以上设计挠度的变形,其功能系 数应大于等于1.4。 2中等要求时,使用功能基本正常或可很快恢复,耐火时 间减少1/4,可经受相连结构构件出现设计挠度的变形,其功能 系数应取1. 0。 3一般要求时,多数构件基本处于原位,但系统可能损坏, 需修理才能恢复功能,耐火时间明显降低,只能经受相连结构构 件出现0.6倍设计挠度的变形,其功能系数应取0.6。
表4.6.10 建筑机电设施构件的类别系数和功能系数
4.6.1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自重大于1.8kN或其体系自振周 期大于0.1s的设备支架、基座及其锚固的机电设备装配式支吊 架系统应进行抗震验算。
4.6.1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机电设备的地震作用计算方法,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各构件和部件的地震作用应施加于其重心,水平地震作 用应沿任一水平方向。 2机电设备自身重力产生的地震作用可采用等效侧力法计 算。对支承于不同楼层或防震缝两侧的机电设备,除自身重力产 生的地震作用外,尚应同时计算地震时支承点之间相对位移产生 的作用效应。 3机电设备(含支架)的体系自振周期大于0.1s,且其重 力大于所在楼层重力的1%,或机电设备的重力大于所在楼层重 力的10%时,宜建立整体结构模型进行抗震计算,也可采用楼 面反应谱方法计算。其中,与楼盖非弹性连接的设备,可直接将 设备与楼盖作为一个质点计入整个结构的分析中得到设备所受的 地震作用。 4.6.13当采用等效侧力法时,水平地震载荷的标准值,必须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的相 关规定,应按式 (4. 6. 13)计算。
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的 规定,应按式(4.6.13)计算:
F = mS152αmax Ged
(4. 6. 13)
式中:F一 沿最不利方向施加于机电工程设施重心处的水平地 震作用标准值(N): 非结构构件功能系数,按本标准第4.6.16条取用; ? 非结构构件类别系数,按本标准第4.6.16条取用: 1 状态系数;对支承点低于质心的任何设备和柔性体 系宜取2.0,其余情况可取1.0; S2 位置系数,建筑的顶点宜取2.0,底部宜取1.0,沿 高度线性分布;对结构要求采用时程分析法补充计 算的建筑,应按其计算结果调整; αmax 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可按本标准第4.6.16条关于 多遇地震的规定采用:
Geq一一建筑机电设施或构件重力荷载代表值(N),包括运 行时有关的人员、容器和管道中的介质及储物柜中 物品的重力。 4.6.1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施或构件因支承点相对水平位移产 生的内力,可按该构件在位移方向的刚度乘以规定的支承点相对 弹性水平位移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施或构件在位移方向的刚度,应根 据其端部的实际连接状态,分别采用刚接、铰接、弹性连接或滑 动连接等简化的力学模型。 2分段防震缝两侧的相对水平位移,宜根据使用要求确定。 相邻楼层的相对弹性水平位移△u,应按式(4.6.14)计算:
Au = [o.lh
(4. 6. 14)
代中: [] 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宜按表4.6.14采用; h一一计算楼层层高(m)。
表4.6.14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
4.6.15当采用楼面反应谱法时,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的水平地 震作用标准值,应按式(4.6.15)计算:
F = nβ, Gea
(4. 6. 15)
LoT LT kaEk LoL. LL kaElk
交通工程机电设备构件的类别系数利
注:括号中数值分别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
4.6.17装配式支吊架的底座、锚栓、横梁与立柱之间的连接件 等连接节点应单独计算校核。计算模型应与实际结构的形状、尺 寸、受力和工作性能相匹配。 4.6.18装配式支吊架的连接节点的焊接强度,必须单独进行力 学校核,重点校核焊接面的抗拉和抗剪强度。 4.6.19装配式支吊架结构构件的受拉强度应按净截面计算,受 压强度应按有效净截面计算,整体稳定性应按有效截面的毛截面 计算,变形和各种稳定系数均可按毛截面计算。 4.6.20装配式支吊架构件中受压板件有效宽度的计算方法,应 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中 的规定。
1变形允许值应符合机电设备的运行要求、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2若变形允许值无具体规定或要求,刚性装配式支吊架的 侧移不应超过其高度的1/400,固定装配式支吊架中受弯构件的 最大允许挠度为1/500,其他类型装配式支吊架中受弯构件的最 大允许挠度为l/250,1为受弯构件的跨度(悬臂构件1取为2倍 悬臂长度)。
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2若变形允许值无具体规定或要求,刚性装配式支吊架的 侧移不应超过其高度的1/400,固定装配式支吊架中受弯构件的 最大允许挠度为1/500,其他类型装配式支吊架中受弯构件的最 大允许挠度为l/250,1为受弯构件的跨度(悬臂构件1取为2倍 悬臂长度)。 4.6.22悬臂单杆式装配式支吊架,如本标准附录图B.0.1(d) 所示,其悬臂长度不宜超过0.8m,否则应设置斜撑或斜拉杆, 如本标准附录图B.0.1(e)、(f)所示。立柱长度超过1.5m的 平面型刚性装配式支吊架,应间隔设置平面外斜撑,有纵向抗震 斜撑的可免。 4.6.23轴心受拉构件的截面强度计算,应符合相关规范的 规定。
小出求 所示,其悬臂长度不宜超过0.8m,否则应设置斜撑或斜拉杆, 如本标准附录图B.0.1(e)、(f)所示。立柱长度超过1.5m的 平面型刚性装配式支吊架,应间隔设置平面外斜撑,有纵向抗震 斜撑的可免。 4.6.23轴心受拉构件的截面强度计算,应符合相关规范的 规定。
4.6.23轴心受拉构件的截面强度计算,应符合相关规 规定。
.6.24轴心受压构件的截面强度和整体稳定性计算,应符合术 长规范的规定。
4.6.25荷载通过截面剪心并与主轴平行的受弯构件,如 图4.6.25所示,截面强度和整体稳定性计算,应符合相关规范 的规定。
荷载通过截面剪心并与主轴平行
6.26荷载不通过截面剪心但与主轴平行的受弯构件,女 14.6.26所示,截面强度和整体稳定性计算,应符合相关规卖
图4.6.26所示,截面强度和整体稳定性计算,应符合
图4.6.26荷载不通过截面剪心但与主轴平行的受弯构件 一水平荷载;G一垂直荷载;ex一垂直荷载与剪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e一垂直荷载与剪心之间的垂直距离
4.6.27双向受弯构件,如图4.6.27所示,截面强度和整体稳 定性计算,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4.6.27双向受弯构件,如图4.6.27所示,截面强度和整体稳
图4.6.27 双向受弯构件
4.6.28当受弯构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不进行整体和
计算: 1对绕α轴受弯的开口截面构件,当I,>1.5I.时。 2方管截面构件满足11/b<95时,11为受压翼缘侧向支 承点间距,6。为型材宽度,刚性装配式支吊架中受弯构件的端 部支座视为侧向支承。 4.6.29拉、压构件的截面强度应按式(4. 6.29)计算:
(4. 6. 29)
N Bm.M nM ≤1. 0 Pb,Weyf
N nM Bm,M PyAef PhWerf
DB63∕T 1307-2014 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规程4.6.32压弯构件的等效弯矩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构件端部无侧移且无中间横向荷载时,βm按式(4.6.32) 计算:
M2 Bm= 0.6+ 0. 4 Mi
(4. 6. 32)
绝对值较大和较小的端弯矩,当构件以单 率弯曲时,Mi、M2取同号,当构件以双 率弯曲时,M、M,取异号。
式中:Mi、M2 绝对值较大和较小的端弯矩,当构件以单曲 率弯曲时,Mi、M2取同号,当构件以双曲 率弯曲时,Mi、M2取异号。 2构件端部无侧移但有中间横向荷载时,βm取1.0。 3构件端部有侧移时,βm取1.0。 4.6.33对采用单轴对称开口截面的轴心拉压构件、拉弯或压弯 构件,进行强度计算时,尚应考虑双力矩B产生的翘曲正应 力。
4. 6.34 构件的长细比,不应大于表 4. 6. 34 规定的限值。
表4.6.34构件的长细比限值
4.6.35承受循环荷载作用的装配式支吊架结构《拘留所建设标准 102-2008》,当应力变化的 循环次数不小于5×104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 标准》GB50017的规定进行疲劳验算。装配式支吊架的耐疲劳 性能可依据现行国家标《装配式支吊架通用技术要求》GB/T 38053的方法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