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T 1419-2021 电解铝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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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1419-2021 电解铝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pdf简介:

YS/T 1419-2021 是中国电解铝行业的一项绿色工厂评价标准,它明确了电解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资源、社会和经济影响的管理要求,旨在推动电解铝行业实现绿色发展,提升企业的环保和社会责任水平。

该评价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能源效率:电解铝企业需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优先采用清洁能源,如风能、太阳能等。

2. 环境保护:企业需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实施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废弃物产生,实现废水、废气、固废的达标排放,以及噪声污染的控制。

3. 资源利用:鼓励企业优化资源利用,减少原材料消耗,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促进循环经济。

4. 社区和谐:企业需与周边社区建立良好的关系,遵守社区规定,减少对当地居民生活的影响,提供社区服务。

5. 管理体系:建立并实施有效的环境、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以及持续改进的机制。

6. 知识与技术创新: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生产过程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降低环境风险。

通过YS/T 1419-2021的评价,可以推动电解铝企业向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型,提升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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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6132—201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1. 1一致性原则

立在GB/T36132一2018的基础上突出电解铝行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筛析法 GB/T 1345-2005》4.1.3 系统性原则

评价指标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绩效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完整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

4.2.1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 投人、产品、环境排放和绩效7个方面,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二级指标下设具体评价要求。基本 要求为工厂参与评价的基本条件,一票否决;其他6个方面为具体评价要求,通过评分来判断工厂满足要 求的程度。 具体评价要求分为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必选要求规定了工厂应达到的基础性要求,必选要求不达 标则不能评价为绿色工厂;可选要求为希望工厂努力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具有先进性,依据受评工厂的实 标情况确定可选要求的满足程度。

4.2.2权重系数和指标分数

电解铝行业绿色工厂评价一级指标权重系数为:

色工厂评价一级指标权重

YS/T1419—2021

基本要求(5.1)采取一票否决制,应全部满足; 基础设施(5.2)15%; 管理体系(5.3)10%; 能源与资源投人(5.4)15%; 产品(5.5)10%; 环境排放(5.6)20%; 绩效(5.7)30%。 最终权重系数总和为100%,二级指标和具体评价要求见附录A。

基本要求(5.1)采取一票否决制,应全部满足; 基础设施(5.2)15%; 管理体系(5.3)10%; 能源与资源投人(5.4)15%; 产品(5.5)10%; 环境排放(5.6)20%; 绩效(5.7)30%。 最终权重系数总和为100%,二级指标和具体评价

4.3.1评价可由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组织实施。当评价结果用于对外宣告时,则评价方至少应包括 独立于工厂、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组织。 4.3.2实施评价的组织应查看受评工厂的报告、统计报表、原始记录、声明文件、分析测试报告以及相关 第三方认证报告等支持性文件;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对相关人员的座谈、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收集 评价证据,并对评价证据进行分析,确保受评工厂的评价结果对相关指标要求的符合性证据充分、完整、 确。 4.3.3评价采用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方式,各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总分为100分。电解铝行业绿色工 厂评价指标见附录A。对照附录A表A.1中具体条款,必选指标根据符合与否取零分或满分,可选指标 根据符合程度在零分和满分之间取值。 4.3.4评价应依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电解铝行业先进水平或相关方要求确定评分标准,当工厂的指标 加权综合评分达到85分以上既定的评分标准时即可评定为绿色工厂

电解铝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基本要求应满足GB/T36132一2018第四章的相关要求

工厂建筑要求如下: a)工厂的建筑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1)工厂建筑应依法获得施工许可证、依法设计、依法施工和依法验收; 2)工厂建筑应符合GB50015、GB50016、GB50033和GB50850等的要求。 6)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时,应遵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三同时制度”等产 业政策和有关要求。 c)厂房内部装饰装修材料中醛、苯、氨和氢等有害物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标准要求。 d)放置炭渣、铝灰、大修渣和抬包内衬等废弃物的房间应独立设置,并做好防水、防渗、防晒措施 同时设立公示栏或警示牌。 建筑材料要求如下: 1)宜选用蕴能低、性能高和耐久性强的本地建材,减少建材在全生命周期中的能源消耗;

建筑结构宜采用钢结构、砌体结构和木结构等资源消耗低及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 g 绿化及场地要求如下: 1)厂区绿化适宜,绿化率宜不低于30%,优先种植乡土植物,宜采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的植 物,减少日常维护的费用; 2)室外透水地面面积占室外总面积的比例宜不小于30%。 h)再生资源及能源利用要求如下: 1)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宜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0%; 2)宜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节水率不低于10%。

工厂照明要求如下: a)人工照明设计应符合GB50034规定的要求,其中,照明密度应满足GB50034一2013的目标值 要求; b)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并尽量利用自然光,节能型照明设备的使用占比 不低于50% C 公共场所的照明应采取分区、分组及定时自动调光等措施,节能型照明设备的使用占比达到 100%

5. 2. 3. 1专用设备

专用设备要求如下: a)电解槽槽型应为240kA及以上,新建工厂或生产线时,应优先选择建设400kA及以上大型铝 电解槽; 6) 应设置烟气净化系统,净化烟气中氟化物、粉尘、SO2等污染物,电解烟气净化系统应采用氧化 铝吸附干法回收净化设施,在此基础上应增加脱硫设施; 宜采用生产效率高、自动化水平高和操作维护方便的混合炉,宜根据实际项目需求及当地能源 供应现状,尽量选择清洁能源作为加热热源; d 宜采用生产能力大、自动化程度高、劳动生产率高和运行安全可靠的连续铸造机; e) 宜设置氧化铝收集设备以及无组织排放管控设备设施,避免原材料浪费、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 等问题; f 宜设有排放管控治一体化平台,实现对企业内部无组织排放的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管理,

5. 2.3. 2通用设备

通用设备要求如下: a)通用设备能效应达到表1中相关标准的能效先进值要求

受备能效应达到表1中相关标准的能效先进值要

表1主要通用设备能效先进值参考标准

表1主要通用设备能效先进值参考标准(续)

)通用设备宜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和物耗低的产品; 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和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应限期淘汰更新; )通用设备及其系统的实际运行效率和主要运行参数应符合该设备经济运行的要求。

5.2.3.3计量设备

计量设备要求如下: a)工厂应依据GB17167、GB24789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 装置,进出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的计量器具配备率应满足GB/T20902 要求; b)1 能源及资源使用的类型不同时,应进行分类计量; c)工厂应配备相关计量器具或装置对其排放的污染物进行计量和监测

3.4污染物处理设备设

污染物处理设施要求如下: a)工厂应投入除尘器、排烟机、脱硫塔及污水处理装置等污染物处理设施,并在排放口设置在线监 测设备,以确保其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D 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应与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并满足通用设备的节能要求,建设时应 优先采购国家推荐或鼓励发展的相关技术和装备

5.3.1质量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 第三方认证。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45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通过GB/T45001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5.3.3环境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 第三方认证。

5.3.4能源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并通过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 第三方认证,

YS/T14192021

宜按照GB/T36000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说明履行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情况,特别是环域 任的履行情况,报告公开可获得,

能源投入要求如下: a)工厂应优化能源结构,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使用低碳清洁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b) 电解铝各工序工艺综合能耗满足GB21346的限定值要求; c)工厂宜加强余热等能源的回收利用,提高能源效率;

采购要求如下: a)工厂应制定并实施包括节能环保要求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将认定合格的供应 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必要时对供应商实施分类管理; b) 工厂应对采购的原材料、设备及其配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 定要求; C 工厂宜向供应商提供必要的采购信息,明确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材料使用、能效等环保要求; d)宜满足绿色供应链评价要求。

厂的电解铝产品应满足T/CNIA0075一2021《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电解铝》的基本要习 指标要求。

天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25465及相关地方 标准要求,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宜满足 GB25465中特别排放限值及相关地方标准中更高等级的要求。

5. 6. 2 水体污染物

水体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25465及相关地方标准要求GB51115-2015标准下载,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宜满足相 关标准中更高等级的要求。

固体废弃物处理要求如下: a)工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GB18597、GB18599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b)工厂无法自行处理的危险废弃物(如铝灰、炭渣及大修渣等),应将其委托给有能力和资质的企 业进行处理。

噪声排放应符合GB12348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要

工厂应采用《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 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宜进行核查《自动门 JGT177-2005》,核查结果宜对外公布;工厂宜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采取措施 对其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改善

5. 7. 1一般要求

a)工厂应依据本文件提出的方法计算或评估其绩效,并利用结果采取措施进行绩效改善; D 绩效指标应至少满足铝行业相关规范条件,综合绩效指标应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C 绩效统计和计算应选取和覆盖能够反映工厂绩效水平的完整周期,至少包括不超过评价前一自 然年度的连续的12个月(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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