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365-2020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评价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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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0/T-365-2020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评价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简介:

《DBJ50/T-365-2020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评价标准》是由中国某地区(具体未给出,可能是指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等地)的地方标准,制定于2020年。这个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和评价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海绵城市是一种模仿自然水循环系统,通过提高城市对雨水的吸收、渗透、利用和蒸发能力,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城市发展模式。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海绵城市的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工程实施、效果评估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指标,包括雨水收集和利用设施的设置、绿地和透水路面的设计、水质和水量的监测、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评价等方面。它旨在促进海绵城市的科学建设和管理,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由于标准内容可能包含专业术语和技术细节,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完整清晰的正版标准可能需要相关专业知识背景才能完全理解和使用。如果你需要这份标准的具体内容,建议联系相关的标准发布机构或者购买官方出版物。

DBJ50/T-365-2020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评价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部分内容预览:

7.1.1城市公园海绵城市建设应最大限度保护建设范围

7.1.城市公园海绵城市建设应最大限度保护建设范围内的水 生态敏感区、自然沟渠、湿地、坑塘等地表径流通道和蓄存空间, 不得影响城市公园游憩、景观、生态等主体功能。 7.1.2应对项目红线范围内做整体评价。分期建设的项目应在 当期项目完成后,按照地块整体指标或分解到各期地块指标进行 评价。

7.1.2应对项目红线范围内做整体评价。分期建设的项 当期项目完成后,按照地块整体指标或分解到各期地块指 评价。

GB∕T 50525-2010 视频显示屏系统工程测量技术规范7.3评分项(100分)

三 运行维护(5分)

8.1.1每类评价对象按规定对加分项进行评价

1.1每类评价对象按规定对加分项进行评价 1.2加分项的得分为各参评项得分之和。当得分大于10 十,应取10分

8.2加分项(10分)

附录B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评价总得分!

B海绵城市建设项自评价总得分与结果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 《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51345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 《绿色博览建筑评价标准》GB/T51148 《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GB51222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 10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 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13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 14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15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T50596 16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18919 17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 18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 19 《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安全评价标准》GB/T5118 20 《采暖空调系统水质》GB/T29044 21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 22 《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 23 《透水砖路面技术标准》CJ/T188 24 《透水沥青路面技术标准》CJJ/T190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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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关于本标准的编制目的。建立一套适合重庆市海绵城市 建设项目的评价体系,科学引导我市海绵城市建设。 1.0.2关于本标准的适用范围。适用于融入海绵城市理念进行 开发建设并按照海绵控制指标要求而新建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1.0.1关于本标准的编制目的。建立一套适合重庆市海绵城市 建设项目的评价体系,科学引导我市海绵城市建设 1.0.2关于本标准的适用范围。适用于融入海绵城市理念进行 开发建设并按照海绵控制指标要求而新建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1.0.3关于本标准的评价原则。海绵城市建设由传统的“末端 冶理”转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因此在对海绵城市 建设项目进行评价时,应遵循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路线和方法, 以科学可行、客观公正、分级分类为原则进行评价。根据既定的 评价要求,按评价对象特点分类组织实施,评价结果应客观公正, 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1.0.4关于本标准与国家地方现有规范、标准的关系

和重庆市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是我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的前提条件,故被评价的建设项目除了应满足本标准外,还 足国家及我市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3.1.1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根据其工程属性可按建筑与小区、工 业厂区、道路与广场、城市公园四类进行评价,其他项目可参照 执行。

3.1.1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根据其工程属性可按建筑与小区、工

3.1.2关于本标准的评价

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重庆市规划 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加强海绵城市相关设计 内容审查的通知》(渝规资【2019】1226号),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 安全管理总站《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 施细则2019年版的通知》(渝建安发【2019]27号)等相关文件的 要求,在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进行评价时其建设程序应合法且完 整,完成规划审批、初设审查、施工图审查、重大变更审查、竣工验 收等工作。

3.1.3关于本标准的评价方式。被评项目应提交评价相

证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文件、数据分析报告或证明材料等, 因此首先对所提交的资料进行查阅,然后对项目进行必要的现场 核查和测试,以进一步确定佐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考虑性能、安全、耐久、经济、美观等因素,优化海绵技术、设备和 材料选用,综合把握建设规模、技术与投资之间的总体平衡,并按 本标准评价要求提交佐证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文件、有关 数据的相应分析、测试或证明材料等。建设单位应对所提交资料 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2评价内容及评价方法

.2.2关于评价对象评分项的设定。基于评价对象的建设要

3.2.3关于评价对象分值的规定。每类评价对象的评分项中带

()”的评价分值表示该评价要点得分为其中之一,不能累加 口:第4.3.5条“引导不透水下垫面径流进入LID设施进行控 为第一款“居住小区”,按场地内不透水下垫面径流受LID设施 别的比例得2分、4分或6分。

.2.4关于评价对象的评价总得分具体计算方法。评价总得

由评价对象的评分项得分与加分项得分之和组成

评项实际得分A与参评项总分值B的比值,再乘以LID设施 (W,)评分项总分值进行计算。海绵城市建设强调因地制宜的原 则,不强制参评的LID设施的多类性,当LID设施中无某项具体 设施,该项具体设施可不参评,该具体设施的分数也不计入LIL 设施参评项的总分值

的具体计算方法。依据评价条文确定得分或不得分,再累加求和 方式得出分值。对于场地与环境(W)中某项受条件限制或不存 在而不参评,说明理由后可直接得分,

3.2.7关于评价对象评价是否合格的规定。控制项

条件均达到要求即评价合格,若评价对象的控制项不满足 ,则不用再评得分项

4.1.1建筑与小区进行海绵城市评价包括居住小区和公共建筑

4.1.1建筑与小区进行海绵城市评价包括居住小区和公共建筑

4.1.2本条规定了参评项目的评价范围,依据海绵指标

统性、整体性的特征,应对项目红线范围内做整体评价。分期建 设的项目评价有三种情况:(1)对项目进行分期设计、审查、备案 和施工,各分期地块指标按整体地块指标进行设计,每期完工后 按照本标准进行评价;(2)对项目进行分期设计、审查、备案和施 工,各分期地块指标按整体地块指标进行指标平衡,即把整体指 标分解到各分期地块指标中,并向相应规划或建设管理部门申请 分期地块指标备案,各分期地块按备案指标进行设计,每期完工 后按照本标准进行评价;(3)对项目进行整体设计、审查和备案, 但分期施工,每期完工后按照本标准进行评价,其指标评分按整 体设计指标进行评分

4.2.1根据《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根据《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亦法》的相关要求,海绵 市建设项目在专项规划时需明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 58

4.2.3本条根据《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

4.2.4本条根据《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I

条对种植屋面防水材料的相关要求进行设置。绿色屋顶维修费 用高且不方便,若发生渗漏则不宜查找和修,一般要求防水层 的使用寿命至少20年,规定防水层应满足I级防水要求;同时为 防止植物根系对防水层的穿刺破坏,必须设置一道耐根穿刺防 水层。

4.3.3绿色设施指采用自然或人工模拟生态系统控制城工

径流的措施。绿色设施的选择应按因地制宜和经济有效的 对源头径流进行控制。此条皆在鼓励采用源头绿色设施又 进行源头控制,若有条件采用绿色设施而未采用,同时以丽 蓄池等灰色设施来达到海绵指标的此项不得分

本条第4款关于容积式LID设施的服务范围作出的规定。 容积式LID设施应主要控制不透水下垫面的雨水径流,而透水下 垫面(绿地、绿色屋顶、透水铺装)不宜再重复进人容积式LID 设施。

4.3.5本条根据《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标准》

4.3. 7LID设施的设

景观风格相协调,植物配置应考虑绿地所处环境和功能定位,正 确处理绿地雨水设施植物与周围空间结构、植物群落的关系;协 调植物及碎石、块石的搭配,综合考虑季相、色彩、质感、旱季雨季 的景观效果

4.3.8海绵城市是一种新兴的城市建设理念,需做好对公众普

4.3.10本条规定了绿色屋顶的技术评价要求,其具位

4.3.12本条规定了雨水塘的技术评价要求[国企]建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培训2021,其具体要

4.3.13本条规定了雨水湿地的技术评价要求,其具体要求根据

4.3.13本条规定了雨水湿地的技术评价

.3.16本条规定了生态停车场的技术评价要求,为缓解公共

车场和良好生态景观性的矛盾,修建生态停车场是一个行之有效 的办法,生态停车场除了具有透水铺装的功效外,还应具有绿化 生态的作用;其构造的透水性不仅满足透水铺装的性能要求救助安置中心勘察施工标文清单合同结构图纸,同 时还有一定种植土,满足嵌草砖或植草格内草皮的生长需要。对

于综合渗透系数相关要求参照4.3.11条文说明。

综合渗透系数相关要求参照4.3.11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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