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10/T 131-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410/T 131-2022 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设计基础植物配置规范.pdf简介:
DB1410/T 131-2022《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设计基础植物配置规范》是一部针对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设计的专业标准。该规范主要规定了在城市道路建设中,植物配置的基本原则、选择方法、种植布局、养护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指导。
以下是一些主要内容概要:
1. 适用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步行道、广场、公园等公共绿地的植物配置设计。
2. 植物选择:强调了植物选择应考虑植物的生态适应性、观赏性、季节变化、病虫害防治等因素,提倡选用本地物种和适应性强的植物,以提高绿地的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
3. 植物配置:规定了植物配置应遵循层次分明、季相丰富、高低错落的原则,注重植物群落的结构和功能,以及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
4. 种植设计:包括植物的种植密度、排列方式、种植深度、间距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旨在营造良好的视觉效果和生态环境。
5. 养护管理:提出了植物养护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土壤管理、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等,以保证植物的健康生长。
6. 环保与可持续:强调了绿色、可持续的植物设计理念,鼓励使用耐旱、耐寒、抗污染的植物,以及采用雨水收集、土壤改良等环保措施。
该规范的发布旨在提高城市道路绿化景观的专业设计水平,促进城市绿色发展,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DB1410/T 131-2022 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设计基础植物配置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DB 1410/T 1312022
树木从地表面到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
GB∕T 51269-2017 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4.1道路绿化覆盖率指标
4.1.1园林景观路路段的绿化覆盖率不应小于60%,宜天于80%。 4.1.2城市道路绿化覆盖率宜符合表1的规定,城市景观道路可在此基础上适度增加城市道路路段的 绿化覆盖率,城市快速路宜根据道路特征确定道路绿化覆盖率,
4.1.1园林景观路路段的绿化覆盖率不应小于60%,宜大于80%。
表1城市道路路段绿化覆盖率要求
4.2道路绿化景观建设基本原则
4.2.1安全性原则。道路绿化应符合安全行车视线、安全行车净空和行人安全通行的要求并具有阻挡 炫光、防护隔离的作用。保证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通过不同绿化形式达到互不干扰的效 果。 4.2.2地方特色性原则。道路绿化要与周边地形地貌、道路宽度、街道风貌相结合,塑造特色鲜明的 道路绿化景观。 4.2.3因地制宜原则。选择合适的绿化树种,坚持以临汾的乡土树种为主,适当选用经过长期考验 适应临汾气候条件的新优外来树种作为城市的补充树种,强调植物景观的地域性和对环境的适应性。 4.2.4植物造景原则。城市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出发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充分利用原有地形、 地貌,并做适当调整和处理,创造多种植物的生存空间,突出乔、灌、花、草复层栽植结构,并注重植 物的色彩及季相变化,适当增加观花、观果、观叶植物种类。营造物种丰富、搭配合理、群落稳定、景 观优美的景观。 4.2.5以人为本原则。道路绿化要多植乔木,逐步形成城市林荫路网络。要适当的多栽植花卉,形成 赏心悦目的城市街景。 4.2.6经济性原则。遵循节地、节水、节能理念,提高绿化效能,降低养护成本,建设节约型园林绿 化。 4.2.7 保护性原则。道路绿化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严格保护。 4.2.8整体协调原则。在对单条道路进行绿化设计时,应结合片区上位规划统筹考虑。市政公用设施 建设应与绿化建设相统筹,提供植物正常生长所需要的立地条件和生长空间。
4.3道路绿化植物选择要求
3.1道路绿化在植物选择、配置和绿化效果的体现上应遵循远近期结合原则。以乡土树种为主 适树、适地适景,并与植物多样性相结合,充分体现临汾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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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植物材料的选用应体现植物多样性、景观的多样性和地方特色。在树种选择上以乔木为主,乔 灌草地被植物相结合,并突出市树、市花的应用。 4.3.3道路绿化设计应以人为本、整体和谐,确保车辆行人安全。道路绿化应符合行人、行车视线和 行车净空要求,并达到底荫、滤尘、减噪,还要利于诱导行车视线,减少驾驶员视觉疲劳。 4.3.4道路绿地应选择树干通直、分枝点高、适应性强、少病虫害的树种,不宜选择产生高致敏花粉、 飞毛飞絮、有害有机挥发物、气味污染的种类,保障道路坏境的安全和健康。 4.3.5行道树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适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且落果对行 人不会造成危害、不易污染铺装地面的树种。 4.3.6分车绿带的树种选择还应满足枝下高符合交通安全需要;渠化岛绿地的树种选择应在满足交通 安全的条件下,突出观赏特征(如观叶、观花、观姿或观果)的要求。 4.3.7花灌木应选择花繁叶茂、花期长、生长健壮和便于管理的树种。 4.3.8绿篱植物和观叶灌木应选用萌芽力强、枝繁叶茂、耐修剪的树种。 4.3.9地被植物应选择茎叶茂盛、生长势强、病虫害少和易管理的木本或草本观叶、观花植物。其中 草坪地被植物尚应选择萌力强、覆盖率高、耐修剪和绿色期长的种类。 4.3.10避免不适合植物生长的异地移植,不得选用入侵物种。 4.3.11 造型树苗木价格高,维护成本高,且多数造型树遮荫功能、生态功能差,不宜应用于分车绿带 和行道树。 4.3.12 严格保护古树名木,严禁移植古树名木进行道路绿化。 4.3.13 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内种植的树木不得使用大树,乔木胸径不宜大于20cm。 4.3.14 行道树的苗木胸径要求:速生树种不得小于5cm,慢生树种不得小于8cm。 4.3.15树种比例:乡土树种80%以上(含80%),边缘树种和外来树种20%以下,
5.1道路绿地布局与景观规划
5.1.1 城市道路绿化的布置和绿化植物的选择应符合城市道路的功能,不得影响道路交通的安全运行 5.1.2 道路绿化布置应便于养护。 5.1.3 路侧绿带宜与相邻的道路红线外侧其他绿地相结合。 5.1.4 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绿化采用复层立体配植, 增加绿量,扩大生态效益。 5.1.5 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应确定园林景观路与主干路的绿化景观特色。园林景观路应配置观赏 价值高、有地方特色的植物,并与街景结合;主干路应体现城市道路绿化景观风貌;骨干树种宜优先选 用一些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并且能够体现城市绿化风貌的树种。 5.1.6 同一道路的绿化宜有统一的景观风格;不同道路应注重打造一路一景一特色。 5.1.7 同一路段上的各类绿带,在植物配置上应相应配合,并应协调空间层次、树形结合、色彩搭配 和季相变化的关系。 5.1.8 主干路绿化应做到增彩延绿,四季有景,植物种类丰富,植物群落多样且统一。重要节点及段 落可布置时令花卉。 5.1.9 次干路绿化突出一季、兼顾三季,重要节点及段落应丰富植物种类,提高景观效果。 5.1.10 邻山、河、湖的道路,其路侧绿地,应结合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绿化应结合自 然环境,突出自然景观特色。
5.1.11人行道毗邻商业建筑的路段,路侧绿带可与行道树绿带合并。 5.1.12道路两侧环境条件差异较大时,宜将路侧绿带集中布置在条件较好的一侧。 5.1.13公共交通港湾站、人行过街设施设置区段,道路绿化应符合交通设施布局和交通组织的要求。 5.1.14在道路交叉口,鉴于驾驶员安全视距的要求,合理栽植H<0.8m的低矮灌木。 5.1.15严格控制城市绿地设计方案中使用的苗木规格,胸径大于15cm的速生树种乔木数量和胸径大 于12cm的慢生树种乔木数量在乔木总数中所占比例不得大于10%。 5.1.16根据设计车速的不同,两侧的绿化景观应当具有一定的长度,避免景观的“跳跃感”所引发的 视觉疲劳。设计车速与绿化景观长度的关系见表2
表2车速与绿化的景观长度
5. 2 行道树绿带绿化
5.2.1行道树绿带尽量设成连续行道树绿带,连续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 5.2.2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同一路段应只用一种行道 树,规格、形态应相同。 5.2.3非连续行道树绿带行道树应栽植于树池的几何中心处,树池尺寸不小于1.5m×1.5m,树穴内 宜铺设透气材料,覆盖树池篦子(透气格栅)。 5.2.4种植行道树苗木规格:速生树胸径不得小于8cm,慢生树胸径不得小于10cm,冠幅不得小于3m, 移植树木的胸径不宜大于15cm,行道树分枝点应在2.8m以上。 5.2.5行道树树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抗逆性强,树形成形性好,易形成直立的主干,冠大荫浓, 寿命长,耐修剪,具有良好观赏价值。 5.2.6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不得遮拦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 识牌。 5.2.7行道树定植株距,间距一般采用6m~8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5.3.1道路分车带绿化应该服从行车安全需要。 5.3.2因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停车视距内的绿化应采取通透式配置,长度 根据道路设计速度确定。 5.3.3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和弯道内侧的规定范围内绿带种植的树木不应影响驾驶员的视 线通透,保证行车视距 5.3.4中央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m~1.5m之间的范围 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宜大于冠幅的5倍。 5.3.5快速路的分车带不应种植乔木,避免树干造成司机头晕目眩,同时不种植落叶乔木树种,避免 因季节因素导致树叶满地易使车轮滑移。 536一快违路变道外侧的树本应没边缘整文连续裁桔一预生道路线形恋化透导架础品行车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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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中间分车绿带最小净宽度≥1m时,宜种植灌木和地被植物;最小净宽度≥2m时,宜和 最小净宽度≥4m时,宜乔灌木结合,可采用自然式群落配置。 5.3.8中间分车绿带不应布置成开放式绿地。
5.3.9绿篱植物应符合以下规定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17年版)(渝建[2017]385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7月)5.3.9绿篱植物应符合以下规定:
应选用枝条密厚、分聚力强、病虫害少和易管理、绿色期长、耐修剪的树种; 绿篱植物的高度应控制在90cm以下; 绿篱的株行距应均匀,株型丰满面应向外,高度一致,并留出养护通道; 绿篱种植槽规格(宽cm×深cm):单行种植40×40,双行种植60×40,多行种植30n×40(n 表示绿篱的行数)。 3.10分车带内设置雨水调蓄设施时,不应影响绿带内乔灌木的正常生长;两侧分车绿带内设置雨水 周蓄设施时,不应影响乔木的连续性。
5.4路侧绿带及街旁公园绿化
.4.3临江、河、潮等水体的路侧绿 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透景线。 5.4.4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灌木、地被植物或攀援植物等立体绿化形式进行遮挡 5.4.5路侧绿带应结合场地雨水排放进行设计JC∕T 2234-2014 水泥早期抗裂性试验方法,并可采用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景观水体、植草沟 等具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化方式。
5.4.4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灌木、地被植物或攀援植物等立体绿化形式进行遮挡。
5.5.1交通岛绿化设计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在行车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5.5.2交通岛周边的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配置复合式植物群落或布置成装 饰绿地。 5.5.3渠化岛在保证行车视线通透情况下,在配置地被装饰绿地时,可孤植分枝点高的高大乔木,增 加行人遮荫效果和道路绿量。 5.5.4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可进入式交通绿岛应设计成可供行人进入的街旁游园形式,纳入 城市文化休闲活动绿地中的一部分。 5.5.5不可进入式交通岛绿化设计时应将绿岛作为一个整体考虑,其体量、高度等不能遮挡视线。 5.5.6导向岛的植物应以低矮灌木和地被植物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