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161-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50161-2022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及条文说明.pdf简介:
GB50161-2022,全称为《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是中国关于烟花爆竹工程设计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主要规定了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设计要求和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烟花爆竹工程的安全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GB50161-2022的一些主要条文和说明:
1.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等工程的设计,包括烟花和鞭炮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场所的设计。
2. 安全设计:强调了烟花爆竹工程在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安全,包括防火、防爆、防静电、防雷击等,以及人员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
3. 生产工艺:对烟花爆竹的生产过程中的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等有详细规定。
4. 储存要求:规定了烟花爆竹的存储设施、管理规定、储运安全距离等,以防止因储存不当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事故。
5. 运输安全:要求烟花爆竹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专用运输工具、合理装载、防震防撞等。
6. 燃放安全:规定了烟花爆竹的燃放场所、燃放方式、人员疏散等,以及燃放后废弃物的处理。
总的来说,GB50161-2022旨在从源头上保障烟花爆竹工程的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GB50161-2022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及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1.5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的绿化,不宜种植针叶机 或竹林,宜种植阔叶树。
5.1.6距离危险性建(构)筑物外墙四周5m范围内宜设置
5.1.7抗爆间室的一面或多面墙(或屋盖)应为易碎性泄爆面,不
作人员使用的洗涤、淋浴、更衣、卫生间等生活辅助用室和办公月 室。危险品总仓库区内应设置门卫值班室《城镇径流污染控制调蓄池技术规程 CECS416:2015》,不宜设置其他辅耳 用室。
5.1.9危险品生产区的办公用室和生活辅助用室宜独立设
布置在非危险性建(构)筑物内。车间办公用室和生活辅助用室应 为单层建筑,其门窗不应面向相邻厂房危险性工作间的泄爆面。
5.2危险品生产区内部距离
5.2.1危险品生产区内各建(构)筑物之间的内部距离应分别按 照各危险性建(构)筑物的危险等级及其计算药量所确定的距离和 本节所规定的距离,取其最大值。内部距离应自建(构)筑物的外 墙面算起,晒场应自晒场边缘算起。
注:1当两座相邻厂房有防护屏障且相对的外墙均为防火墙时,采用括号内 指标:
的内部距离应符合表5.2.3规定。当计算药量为表中中间值时 内部距离应采用大值确定。
注:1当两座相邻厂房有防护屏障且相对的外墙均为防火墙时,采用括号内 指标:
5.2.5在一条山沟中,当1.1级建(构)筑物镶嵌在山坡陡峻的山
5.2.6危险品生产区内布置有进射危险产品的生产线时,该生产
线有进射危险品的建(构)筑物与其他生产线建(构)筑物的内部距 离,应分别按各自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计算后再增加50%。
5.2.7危险品生产区内1
5.2.7危险品生产区内1.1级建(构)筑物与公用建(构)筑物的
1与厂区内办公室、食堂、汽车库、锅炉房、独立变电所、水 塔、水泵房、有明火或散发火花建筑物的内部距离,应按本标准第 5.2.2条或第5.2.3条的要求计算后至少再增加50%,且不应小 于50m; 2与半地下式消防水池的内部距离不应小于50m,与地下式 消防水池的内部距离不应小于30m。 5.2.8危险品生产区内1.3级建(构)筑物的内部距离应符合下 列规定: 1与邻近建(构)筑物的内部距离应符合表5.2.8的规定。
表5.2.8危险品生产区内1.3级建(构)筑物与 邻近建(构)筑物的内部距离
当耐火等级为一、 且不得小于12m
2与厂区内办公室、锅炉房、食堂、汽车库、独立变电所、水 塔、水泵房、有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建筑物的内部距离不应小 于35m。
3与地下式或半地下式消防水池的内部距离不应小于25m。 5.2.9在山区建厂利用山体设置临时存药洞时,临时存药洞洞口 相对位置不应布置建(构)筑物,临时存药洞外壁与邻近建(构)筑 物之间的内部距离应符合表5.2.9的规定。当计算药量为表中中 间值时,内部距离应采用大值确定。
表5.2.9临时存药洞外壁与邻近建(构)筑物之间的内部距离
5.2.10当危险品生产区设置无固定人员的岗哨、厕所时,岗哨 则所与危险性建(构)筑物的内部距离可不限
5.3危险品总仓库区内部距离
5.3.5当危险品总仓库区设置20kV及以下独立变电所时,独立 变电所与危险品仓库的内部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1.1级仓库的内部距离应分别符合本标准第5.3.2条 或第5.3.3条的规定,且不应小于50m; 2与1.3级仓库的内部距离应符合本标准第5.3.4条的规 定,且不应小于25m。
5.3.6危险品总仓库区值班室应结合地形布置,与危险品仓库的
注:计算药量为表中中间值时,内部距离来用大值确定。
级仓库与危险品总仓库区值班室的
量为表中中间值时,内部距离采用大值确
5.3.7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展厅、办公室与危险品仓库的距离
:4:1防护屏障的设直 、烂撼力地 形条件、建(构)筑物计算药量等因素确定。防护屏障可采用防护 土堤、钢筋混凝土板夹土(沙)墙、钢筋混凝土防护(挡)墙或夯土防 护墙等形式。防护屏障的设置应能对本建(构)筑物或邻近建(构)
筑物起到防护作用,防护屏障的开口方向应为无防护作用范围。 防护屏障的防护范围应按本标准附录B确定
5.4.21.1级建(构)筑物应设置防护屏障。
5.4.3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防护屏障的设置应符合 下列规定: 11.1级建(构)筑物计算药量小于100kg时,可采用夯土防 护墙; 21.3级建(构)筑物可不设置防护屏障。 5.4.4 防护屏障内坡脚与建筑物外墙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有运输或特殊要求的地段,应按最小使用要求确定,但不 应大于9m,并宜增高该段防护屏障高度; 2无运输或特殊要求的地段,其距离不应大于3m,且不宜小 于 1.5m。
5.4.5防护屏障的高度不应低于防护屏障内危险性建
顶部与被保护建筑屋檐或道路中心线上3.7m处之间连线的高 度,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危险品晒场的防护屏障顶面 应高出产品面1m。
·4.0防护屏障 符合下列规定: 1当防护屏障采用防护土堤时,应设置运输通道或运输隧 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输通道和运输隧道应满足运输要求,并应使防护土堤 无防护范围最小。汽车运输通道净宽度不宜大于5m, 汽车运输隧道净宽度宜为3.5m,净高度不宜小于3.0m。 2)运输通道的防护土堤端部需设挡土墙时,挡土墙结构宜 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2当在危险品生产厂房的防护土堤内设置安全疏散隧道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疏散隧道应设置在危险品生产厂房安全出口附近; 2)安全蔬散隧道的平面形式宜将内端的一半与土堤垂直: 外端的一半成35°角,宜按本标准附录B确定; 3)安全疏散隧道的净高度不宜小于2.2m,净宽度宜 为 1.5m; 4)安全疏散隧道不得兼作运输用。 3当防护屏障采用其他形式时,生产运输及安全疏散的要求 应由抗爆设计确定。 5.4.7防护土提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护土堤的顶宽不应小于1.0m,底宽应根据不同土质材 料确定,但不应小于防护土堤高度的1.5倍。防护土堤的边坡应 稳定。 2防护土堤应采用素土夯筑。当取土困难或场地受限时,防 护土堤内坡脚处可砌筑高度不大于1.0m的挡土墙,防护土堤外 坡脚处可砌筑高度不大于2.0m的挡土墙;在特殊困难情况下,可 允许在防护土堤底部距建筑物地面标高1.0m范围内填筑块状 材料。
5.4.7防护土堤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护土堤的顶宽不应小于1.0m,底宽应根据不同土质材 料确定,但不应小于防护土堤高度的1.5倍。防护土堤的边坡应 稳定。 2防护土堤应采用素土筑。当取土困难或场地受限时,防 护土堤内坡脚处可砌筑高度不大于1.0m的挡土墙,防护土堤外 坡脚处可砌筑高度不大于2.0m的挡土墙;在特殊困难情况下,可 允许在防护土堤底部距建筑物地面标高1.0m范围内填筑块状 材料。
5.4.8土防护墙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
1夯土防护墙的顶宽不应小于0.7m,墙高不应天于4.5m, 边坡度宜为1:0.2~1:0.25; 2夯土防护墙应采用灰土作为填料,地面至地面以上0.5m 范围内墙体应采用砌体或石块砌护墙。
1夯土防护墙的顶宽不应小于0.7m,墙高不应大于4.5m, 边坡度宜为1:0.2~1:0.25; 2土防护墙应采用灰土作为填料,地面至地面以上0.5m 范围内墙体应采用砌体或石块砌护墙。 5.4.9采用钢筋混凝土防护(挡)墙或钢筋混凝土板夹土(沙)墙 的防护屏障,应根据防护屏障内危险性建(构)筑物的计算药量和 爆心位置由抗爆设计确定CJ∕T 83-1999 供水用斜管,且应满足抗爆炸冲击波及爆炸碎片的 作用。当建筑物建外墙为钢筋混凝土墙且满足抗爆设计要求时,
防护屏障,应根据防护屏障内危险性建(构)筑物的计算药量利 暴心位置由抗爆设计确定,且应满足抗爆炸冲击波及爆炸碎片的 用。当建筑物建外墙为钢筋混凝土墙且满足抗爆设计要求时 核外墙可等效为防护屏障
应满足使用环境的安全要求。 6.0.4有易燃易爆粉尘散落的工作场所应设置清洗设施,并应有 充足的清洗用水。
6.0.4有易燃易爆粉尘散落的工作场所应设置清洗设施,天
允许的最大存药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 规程》GB11652的有关规定;危险品中转库最大存药量不应超 两天生产需要量
6.0.6除采用自动化、连续化生产工艺的烟花爆竹生产厂房外
DB32∕T 3700-2019 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标准6.0.71.1级厂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手工作业的1.1级厂房,除采取抗爆间室、装甲防护 装置或工艺有特殊要求外,应单机单栋或单人单栋独立设置: 2机械混药、机械筛药的1.1级厂房应单独布置,且应进行 远距离隔离控制; 3干法生产引火线厂房的工作间不应超过4间,有机溶剂法 生产引火线厂房的工作间不应超过2间。
6.0.81.3级厂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