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1/168-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51/168-2021 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简介:
四川DBJ51/168-2021《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是一部针对四川省住宅设计的规范性文件。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四川省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的设计原则、设计要求、技术指标和施工规范,旨在保障居民的居住安全、舒适和健康,提升住宅的建筑品质和居住环境。
"DBJ"是地方标准的代号,"51"代表四川省,"168"是标准的顺序号,"2021"表示最新的修订版本发布年份。主要内容可能包括住宅的结构设计、建筑节能、防火、卫生、无障碍设计、绿化景观、智能化设施等方面的规定,以适应四川地域特点和气候条件,以及满足现代居民的生活需求。
由于这是一部专业性很强的文件,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可能需要有专业的建筑知识才能完全理解和应用。如果你需要获取完整清晰的正版,通常需要向四川省相关部门、建筑出版社或者相关机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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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型,分户处理应满足本标准第4.1.7条分户墙的要求。 4.6.5阳台、雨罩及高度超过10m的雨棚均应采取有组维 及防水措施。
6.7阳台排水应与屋面排水分开设置。屋面雨水管应设置 台外。 6.8燃气管、避雷装置、雨水立管等垂直管线,当安装在 临近阳台或窗的部位时,应有防攀爬措施。 6.9紧邻人员密集场所上方的住宅阳台宜设置封闭阳台
4.6.10露台应设置防水并采取防止室外雨水倒灌的措施
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50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 0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与相邻户开口之间 体宽度不应小于1.00m,小于1.00m时,应在开口之间设置 外墙不小于0.60m的不燃性隔板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三相电压不平衡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27-2006》4.7过道、储藏空间及套内楼梯
4.7.1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宜设置过渡空间、 诸藏收纳空间;有条件时宜设置消洗功能;通往卧室、起居室(厅 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00m;通往厨房、卫生间、储藏间的过道 净宽不应小于0.90m。
4.7.2套内宜设置独立储藏间
4.7.3套内各功能用房应设置或预留储藏空间,为本功能房间
4.7.3套内各功能用房应设置或预留储藏空间,为本功能房间
服务。储藏空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套内人口过渡空间宜设置鞋柜; 2书房应设置书柜,书柜深度不应小于300mm; 3卫生间应设置储物柜,可利用洗面器下部空间; 4厨房应设置橱柜,橱柜深度不应小于550mm,并应利用 上部空间增设吊柜; 5卧室应设置衣橱,衣橱深度不应小于550mm。 4.7.4套内设于底层或靠外墙、靠卫生间的壁柜,其背后墙体 应采取防潮防霉措施。 4.7.5套内楼梯当一边临空时,梯段净宽不应小于0.80m;当 两侧有墙时,墙面之间净宽不应小于1.00m,并应在其中一侧墙
5卧室应设置衣橱,衣橱深度不应小于550mm。 4.7.4套内设于底层或靠外墙、靠卫生间的壁柜,其背后墙体 应采取防潮防霉措施。 4.7.5套内楼梯当一边临空时,梯段净宽不应小于0.80m;当 两侧有墙时,墙面之间净宽不应小于1.00m,并应在其中一侧墙 面设置扶手。
0.185m,扇形踏步转角距扶手中心0.25m处,宽度不应小于 0.24m
4.8.1往宅层高不应小于2.80m,且不宜天于3.60m。客厅、 餐厅如设计为通高空间,可不受此限制。 4.8.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0m,局部 争高不应低于2.20m,且局部净高的室内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 面积的1/3。
4.8.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做卧室、起居室(厅)时,
的使用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 m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4.9.1住宅应有适老设计。 4.9.2套门应采用平开门,门扇宜向外开启。 4.9.3套内楼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 4.9.4套内外地面高差,厨房、卫生间、阳台与相邻空间地面 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以斜坡过渡。 4.9.5墙体阳角部位,应做成圆角或防止尖角碰撞的措施,且 在1.80m高度以下做与墙体粉刷齐平的护角。 4.9.6套内入户过渡空间应留有设置坐凳和助力扶手的空间。 4.9.7 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操作台前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90m; 2 门应设置透光窗; 配置燃气灶具时,应采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 4.9.8 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卫空间尺寸宜满足轮椅回转要求,双卫及以上套型至 少应有一个卫生间空间尺寸满足轮椅回转要求; 2坐便器旁宜安装扶手,浴盆和淋浴位置应至少在一侧前 面安装扶手或预留安装空间; 3宜预留紧急呼叫系统。 4.9.9门窗五金件把手不应有尖角,应易于单手持握或操作,
4.9.1住宅应有适老设计
主要功能空间的门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5.1.1住宅楼梯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 GB50096、《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及《建筑设计防火寿 GB 50016 的规定。
5.1.1住宅楼梯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
GB50016的规定 5.1.2楼梯直接出室外时,人口处与室外地坪应有高差,不应 小于 0.10 m。
5.1.2楼梯直接出室外时,入口处与室外地坪应有高差,不应 小于0.10m
等与住宅性质不同的功能用房,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及耐火极 低于3h的墙体与住宅功能隔开
他房间洞口时,可采用普通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烟 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位置和面积要求的门玻璃可兼作 地下室楼梯间固定(紧急排烟)窗。
门扇开启后不应影响疏散。 5.1.6正对梯段设置的楼梯间门距踏步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 0.60m 5.1.7 住宅楼梯应至少设置单面扶手,圆形扶手的直径宜为 0.04m,并不宜大于0.06m。 5.1.87 楼梯踏步的宽度和高度在同一梯段应保持一致,相邻梯 段踏步的差值不应大于0.01m,且应采取防滑措施
5.1.9楼梯间通至屋顶平台的门应朝屋顶方向开启且符合下列
5.1.9楼梯间通至屋顶平台的门应朝屋顶方向开启且符合下
规定: 1当楼梯间通至屋顶平台的门洞周围1.0m范围内无其他 窗洞口时,通至屋顶平台的门可采用普通门;不满足条件的楼 梯间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2单元式住宅各单元的楼梯间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在屋顶连通时,楼梯间通至屋顶平台 的门洞周围1.0m范围内不应有其他门窗洞口,通至屋顶平台的 门宜采用玻璃门; 3锁闭功能在紧急情况下应能自动释放。 5110建筑高度100 m及以上的超高层住空不宜采用前刀楼样间
的高度超过9m的新建住宅每单元应设置电梯,其中至少1台为 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电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十二层以下(不包括十二层)应设置至少1台电梯; 2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单元应设置至少2台电梯, 宜采用并联控制; 3电梯厅应满足担架通行要求,且候梯厅净深度应不小于 1.60 m; 4电梯载重量七层以下不宜小于800kg,七层及以上不应 小于1000kg;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90m,其中至少应有一台 电梯轿厢净高不宜小于2.44m; 5除无障碍电梯轿厢按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规定执行外,普通电梯轿厢内宜设高850mm~900mm 扶手; 6单元门厅、电梯厅净高不宜小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 小于2.20m。 5.2.2四层以下的住宅,住户入口层在二至三层的住宅宜设置
小于 2.20 m。 5.2.2四层以下的住宅,住户人口层在二至三层的住宅宜设置
电梯,或预留电梯设置条件
100m以下住宅,2台电梯服务的户数不应超过100户,3台电梯 服务的户数不应超过200户;建筑高度100m及以上住宅每单元 电梯设置数量不宜小于4台,且宜进行高低分区
下汽车库时,每台电梯均应通至地下汽车库。当地下室功能仅为 自行车库或设备用房时,至少1台电梯宜到达该层。
5.2.9电梯轨道应采用减振轨道和隔振支架,电引机应采用低
5.2.9电梯轨道应采用减振轨道和隔振支架,电引机应采用低 噪声设备,并采用隔振支座。若不能避免紧邻起居室(厅)布置 起居室(厅)紧邻电梯井道的墙体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5.2.10速度较快的独立式电梯井道宜设泄压通风口。
5.3.1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3.1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 求,楼梯间应在屋顶连通的高层单元式住宅,连通走道路径应简 明,净宽不小于1.20m,且不应有妨碍疏散的障碍。 5.3.2公共走道在精装修完成后应保证净宽不小于1.20m,净 高不低于2.20m,局部不低于2.00m。走道内影响疏散宽度和公 共交通的消火栓、立管等固定设施应从最外沿计算走道净宽,
5.3.3设置封闭外廊时,应设可开启的窗扇。
妨碍疏散和通行,开向公共走道的窗下沿不低于2.00m。 5.3.5设置无障碍出人口及无障碍电梯的住宅,人口至电梯 电梯至户门之间的通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的相关规定
5.3.5设置无障碍出入口及无障碍电梯的住宅,入口至电梯
4.2除可燃气体管道井外的其他管道井,设在前室、合用 内的检修门应为丙级防火门,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相当于楼不 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
5.4.2除可燃气体管道井外的其他管道井,设在前室、合用前
5.4.3管道井下部应设高度不低于0.10m的挡水槛。
1给水总立管、热水立管、消防立管、屋面雨水管、供暖 空调)供回水总立管、配电和弱电干线(管)等公共功能的管道:
2公共的管道阀门、电气设备及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部 件(套内排水立管检修口除外); 3采暖管沟和电缆沟的检查孔。
5.5.1住宅底层公共出入口室外地面应采用防滑材米 差时JTG/T2231-01-2020 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应设置无障碍坡道。
5.5.2住宅底层公共及疏散出人口应有防坠物及防雨措施,雨 朋凸出出入口上方墙面及阳台、挑廊等投影线不小于1m。 5.5.3底层门厅大门应按无障碍要求设置,最小净宽不应小于 1.10m,不应采用无框全玻门
5.5.3底层门厅大门应按无障碍要求设置,最小净宽不应小于
1.10 m,不应采用无框全玻门。
5.6.1住宅附建的公共用房(裙房)不应布置餐饮等有噪声及 有废气污染的商业性设施。 5.6.2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 坊和贮藏间,严禁设于住宅附建公共用房(裙房)内。
5.6.1 任所准的公兴用房(缩房直震以等 有废气污染的商业性设施。 5.6.2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 坊和贮藏间,严禁设于住宅附建公共用房(裙房)内。 5.6.3住宅与附建公共用房之间的出人口和楼梯均应分开设置。 5.6.4附建的地上物管用房应与住宅功能完全隔开DB32/T 4040.4-2021 政务大数据 数据元规范 第4部分:综合法人数据元.pdf,其防火及 疏散的要求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中商业服务网点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