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29-202-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T29-202-2022 天津市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简介:
DB/T29-202-2022 天津市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4.5.1 当基坑周边有建(构)筑物荷载或施工荷载时,应考虑其
4.5.1当基坑周边有建(构)筑物荷载或施工荷载时,应考虑其 作用在支护结构上附加压力。
作用在支护结构上附加压力。 4.5.2集中荷载作用下,支护结构上的主动土压力可按图4.5.2的 方法计算。
图4.5.2集中荷载作用下的主动土压
.5.3均布荷载作用下DB11/ 685-2013 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支护结构上的主动土压力,可按图4.5. 方注计管
布荷载作用下,支护结构上的主动土压力,可按图4.5.3
a一坑壁顶满布均布荷载:b一距支护结构顶L处作用均布荷载: C一距支护结构顶L处作用宽L1的均布荷载 图4.5.3均布荷载作用下的主动土压力
4.5.4当地面不规则时,支护结构上的主动土压力,可
.5.4当地面不规则时,支护结构上的主动土压力,可按图4.5. 及下列规定进行计算。
及下列规定进行计算。
图4.5.4地面非水平时,支护结构上主动压力的近似计算 1图4.5.4(a)的情况,支护结构上的主动土压力强度标准值可 安下列公式计算:
图4.5.4地面非水平时,支护结构上主动土压力的近似讯 1图4.5.4(a)的情况,支护结构上的主动土压力强度 安下列公式计算:
图4.5.4地面非水平时,支护结构上主动土压力的近似计算
图4.5.4地面非水平时,支护结构上主动土压力的近似计算
式中:β 地表斜坡面与水平面的夹角(°); Z 取用的计算深度(m): (m)。 2图4.5.4(b)的情况,支护结构上的主动土压力计算时,可将 料面延长至C点,则BAdfB为主动土压力的近似以分布图形; 图4.5.4(c)的情形,可按图4.5.4(a)及图4.5.4(b)的方法叠加 计算。
5.1.1地下水控制的设计与施工应满足支护结构设计要求。地下 水控制设计应与基坑支护设计统一考虑,因降水、排水和支护结构 水平位移引起的土体变形和地面沉降应控制在充许的范围内。
水控制设计应与基坑支护设计统一考虑,因降水、排水和支护结构 水平位移引起的土体变形和地面沉降应控制在充许的范围内。 5.1.2应根据地层情况、含水层埋置条件、补给条件、地下水类 型等进行地下水控制设计。地下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隔水、降水、 减压、局部封底和回灌等,可单独或组合使用。
5.1.2应根据地层情况、含水层埋置条件、补给条件、地 型等进行地下水控制设计。地下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隔水、 减压、局部封底和回灌等,可单独或组合使用。
.1.3基坑工程地下水控制设计应具备以下资料:
1各含水层厚度及顶底板高程; 2地下水的类型,地下水位标高和动态规律,各含水层之间 的水力联系; 3各含水层的水文地质及与降水相关的工程地质参数,工程 设计需要时还应有深层承压水抽水试验资料: 4含水层的补给、径流条件,基坑与附近地表水源的距离关 系及其水力联系; 5基坑开挖深度、尺寸,基坑周围建筑物与地下管线基础情 况,基坑支护结构类型; 6基坑工程施工季节内的气象资料及基坑维持时间。 一
5.1.4基坑降水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根据基坑规模、深度、环境条件、各土层渗透性和降征 位的深度等合理选择降水井类型: 2基坑开挖及地下结构施工期内,地下水位应保持在开挖面
以下不小于 1.0m; 3 基坑底不发生地下水渗流及承压水突涌破坏: 4基坑降水应保证基坑周围建(构)筑物、地下设施和管线 等的安全使用。 5.1.5基坑降水可采用内降水或外降水。未设置隔水惟幕、隔水 唯幕未完全隔水或对承压水进行减压时,应做降水、减压对周围环 境的影响分析。
同边环境保护要求、施工工艺能力综合确定,可采用水泥土桩墙 也下连续墙、止水钢板桩等,
5.1.7水泥土桩墙隔水惟幕宜采用水泥土搅拌桩、高压旋 等厚度水泥土搅拌墙,局部防渗漏可采用高压旋喷桩、RJP桩 桩、注浆等。
体及周围环境变形进行监测,保证基坑稳定和周围环境
5.2 渗透稳定性验算
5.2.1 支护结构底部土体抗渗流或抗管涌稳定性可按下式验算:
式中:K, 抗渗流或抗管涌稳定性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2; 坑底土体的临界水力坡度,根据坑底土的特性计 算: ic=(Gs一1)/(1十e); G, 坑底土的比重; 坑底土的天然孔隙比; e 坑底土的渗流水力坡度,i=hw/L: hm 基坑内外土体的渗流水头(m),取坑内外地下水
位差,见图5.2.1; 最短渗径流线长度(m)
图 5.2.1 坑底土体渗流计算简图
5.2.2基坑开挖面以下存在承压水时,应按5.2.2式驱
5.2.2基坑开挖面以下存在承压水时,应按5.2.2式验算基坑底 部土体抗突涌的稳定性,如图5.2.2所示。
K,=P. / P.
中: Kt 坑底抗突稳定性安全系数,不宜小于1.10,坑 底有群桩桩基础或经加固处理时可取1.05; Pcz 基坑开挖面以下至承压水层顶板间土的自重压 力,按土的天然重度计算(kPa); Pwy 承压水的水头压力(kPa)
图5.2.2坑底抗承压水示意图
.3.1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大面积降水前应进行隔水惟 幕渗漏检测;安全等级为二级且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工程,大 面积降水前宜进行隔水惟幕渗漏检测。 5.3.2基坑渗漏检测应根据基坑设计情况及周边环境条件选择 有效的检测方法。 5.3.3 基坑土方开挖前,对存在渗漏的隔水惟幕应进行堵漏加固 处理。
5.4.1基坑工程需要采取地下水回灌时,应进行地下水回灌设计。
.4.1基坑工程需要采取地下水回灌时,应进行地下水回灌设 通过现场试验结果确定回灌井结构、回灌方法、回灌流量、井类 量、深度及坑外地下水位控制值等设计参数,
1 保证基坑周边建筑物、道路及地下设施等的安全和止常使 用; 2 满足基坑抗渗流稳定性要求: 满足基坑坑底抗突涌稳定性要求。
艺 冈分布条件变化和基坑周边地面变形的数值计算,验证回灌设计入 市工运行参数的可靠性
1 建筑与市政工程技术要求,包括回灌范围、回灌控制水位、 回灌时间、工程环境资料; 2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资料; ? 基础平面图、部面图; 基坑相邻建(构)筑物和市政管线的位置、基础、安全现 状等资料; 5 基坑支护设计资料 6 施工进度及现场施工条件。 5.4.5 基坑地下水回灌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含水层厚度不宜小于3.0m; 2 含水层渗透系数不宜小于1.0m/d: 3 回灌井应布置在基坑边线1.0m以外: 4 回灌用水应采用清水,宜用降水井抽水进行回灌,回灌水 质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5.4.6 基坑地下水回灌方式可根据水位回灌上升高度要求、场地 含水层岩性和渗透性、周边环境的变形控制要求等选用常压回灌、
物的变形,宜采用回灌并成对布置,回灌井间距宜为6m~12m。成 对布置的回灌井在回灌运行时,应轮流启动,当需对其中一个回灌
并进行回扬时,启动另一个回灌井对同层地下水进行回灌,
5.5.1 集水明排可采用排水沟和集水井排水,宜按下列规定布置 1 排水沟边缘离开坑边不宜小于2.0m:在基坑四周或每隔 30m~40m宜设一个集水井; 排水沟底面宜比挖土面低0.3m~0.5m,集水井底面宜比沟 底面低1.0m以上。 5.5.2排水沟与集水井的截面应根据排水量确定,抽水设备可根 据排水量大小及基坑深度确定。 5.5.3 当基坑侧壁出现分层渗水时,可按不同高程设置导水管, 导水沟等构成明排系统;当基坑侧壁渗水量较大或不能分层明排时
抗侧壁产生冲刷时,宜在基坑外采取截水、封堵、导流等措施。 5.5.4集水明排可与管井降水相结合,坑底设置纵横向排水盲沟 集水汇入管井。
5.5.4集水明排可与管井降水相结合,坑底设置纵横向排水盲沟,
5.6.1管井由井管及井管外填料组成,并管可采用混凝土管井和 钢管井。
1滤水段采用无砂混凝土管,闭水段采用不透水混凝土井管 开管节间应有可靠联接: 2井管内径应大于满足降水要求的水泵外径至少50mm,井 管外径不宜小于400mm,孔径应大于井管外径至少300mm; 3对砂土含水层,滤水填料规格宜采用粒径2.0mm~4.0mm的
及配砂石,并按式5.6.2复核选用;对粉土层宜采用中粗砂;对米 质黏土层可按经验采用3.0mm~5.0mm的渣石清料或中粗砂。
T/CCAATB-0009-2021 民用机场替代飞机APU地面设备操作规范.pdfDso = (6 ~ 8)dsd
式中:D50 填料小于该粒径的填料质量占总填料质量的50% 所对应的粒径; d50一一含水层小于该粒径的土颗粒质量占总土颗粒的 50%所对应的粒径。 4 除滤水管外,其它位置应采用黏土或黏土球封严; 5 用于观测井的管井成井后应按疏干井清洗 5.6.3 钢管井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井管壁厚不应小于4mm,滤水段宜采用有效空隙率不小于 15%的桥式过滤器,闭水段采用不透水钢管; 2井管内径应大于选定的水泵外径至少50mm,井管外径不 宜小于273mm,孔径应大于井管外径至少300mm; 3对砂土含水层,滤水填料规格宜选用粒径2.0mm~4.0mm的 级配砂石,并按式5.6.3复核选用:对粉土层宜采用中粗砂,对粉 质黏土层可按经验采用3.0mm~5.0mm的渣石清料或中粗砂。
Dso =(8 ~ 12)d50
式中:D50 填料小于该粒径的填料质量占总填料质量的50% 所对应的粒径; d5o一一含水层小于该粒径的土颗粒质量占总土颗粒的 50%所对应的粒径。 4 除滤水管外,其它位置应采用黏土或黏土球封严。 5.6.41 疏井宜选用混凝土管井,疏于管井的深度应根据设计降 水深度、含水层的理藏分布情况和管井出水能力确定,且不宜小于 坑底以下5.0m。采用基坑内降水方案时,井深不应深于基坑隔水 惟幕和穿透坑底隔水层进入下部未封闭的透水层。
5.6.5疏于并的数量与布置应能保证地下水位降至设讨
5.6.5 疏于并的数量与布置应能保证地下水位降至设计要
.6.5疏干并的数量与布置应能保证地下水位降至设计要求GB 50706-2011 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札 计算值结合类似工程经验确定。疏干并数量计算值可根据基坑总 水量和单井出水量按下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