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图示(2021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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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图示(2021年版).pdf简介: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T 50180-2021)是中国城市规划与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技术标准,于2021年发布。这是对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的系统性规定,旨在指导和规范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以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

该标准涵盖了居住区的总体布局、空间组织、建筑布局、公共设施配置、绿地系统、道路交通、无障碍设施、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智能化建设等多个方面。它详细规定了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原则、控制指标、设计要求和技术方法,包括居住区的用地规模、建筑密度、建筑间距、公共绿地面积、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比例等,旨在创造宜居、舒适、安全、环保的居住环境。

2021年版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在上一版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更注重人性化设计,强调绿色、低碳、智慧城市建设理念,以应对城市化进程中的新挑战和需求。同时,该标准也体现了国家对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推动城市更新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图示(2021年版).pdf部分内容预览:

居住区应有效组织雨水的收集与排放,并应满足地表径流控制、内涝灾害防治、面源污染治理及雨水资源化利 【图示】 居住区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适度,应合理控制用地的不透水面积并留足雨水自然渗透、净化所需的土壤生 【图示】

10居住区所属的建筑气候区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50178的规定;其缘合技术指标及 的计算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图示】

注:居住区用地容积率是生活国内,住宅建筑及 居住区用地总面积的比值。【图示5】

2018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交底(温州)住宅用地内各类设施和住宅建筑面积之和RS3配套设施用地内各类设施建筑面积BS住宅用地内各类设施住宅用地内各类设施和住宅建筑面积之和和住宅建筑面积之和RS4RS1住宅用地内各类设施和住宅建筑面积之和RS2生活圈居住区用地生活图居住区用地总面积A住宅用地(含住宅建筑、附属道路、便民服务设施和附属绿地)城市道路配套设施用地公共绿地居住衡坊集中绿地(属于住宅用地)城市道路用地生活圈居住区用地容积率一般计算方法示意图4.0.1图示5[注释]以五分钟生活图居住区为例。4用地与建筑图集号21J825审树鹿数電动校对袁璐袁璐设计蒋朝晖梦页23

4.0.2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指标应符合表4.0.2的规定。

表4.0.2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指标

注:1住宅用地容积率是居住街坊内,住宅建筑及其使民服务设施地上建筑面积之和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比值;【图示1】 2建筑密度是居住街坊内,住宅建筑及其使民服务设施建筑基底面积与该居住街坊用地面积的比率(%):【图示2】 3绿地率是居住街坊内绿地面积之和与该居住街坊用地面积的比率(%)。【图示3】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明确了居住街坊的各项控制指标 本标准对居住区的开发强度提出了限制要求,不励高强度开发居住用地及大面积建设高层住宅建筑,并对容积率、住宅建筑担制高度提出了较为造 宜的控制范围。在相同的容积率控制条件下,对住宅建筑控制高度最大值进行了控制,既能避免住宅建筑群比例失态的“高低配”现象的出现,又能为合 理设置高低错落的住宅建筑群留出空间,高层住宅建筑形成的居住街坊由于建筑密度低,应设置更多的绿地空间,因此对绿地率指标相应进行了调整, 4用地与建筑 图集号 21J825 审树鹿勤商动校对袁璐袁兴设计蒋朝晖秀 贝 25

4.0.3当住宅建筑采用低层或多层高密度布局形式时,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指标应符合表4.0.3的规定。表4.0.3低层或多层高密度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指标住宅建筑高度控制人均住宅用地面积建筑气候区划住宅建筑层数类别住宅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最大值(%)绿地率最小值(%)最大值(m)(m/人)低层(1层~3层)1.0、1.142251132~36I,VII多层1类(4层6层)1.4、1.532282024~26低层(1层~3层)1.1、1.2472311I、VI30~32多层|类(4层~6层)1.5~1.738282021~24II、V、V低层(1层3层)1.2、1.350201127~30多层|类(4层~6层)1.6~1.842252020~22注:1住宅用地容积率是居住街坊内,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地上建筑面积之和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比值;2建筑密度是居住街坊内,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建筑基底面积与该居住街坊用地面积的比率(%):3绿地率是居住街坊内绿地面积之和与该居住街坊用地面积的比率(%)。〖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明确了住宅建筑采取低层和多层商密度布局形式时,居住街坊的各项控制指标。在城市旧区改建等情况下,建筑高度受到严格控制,居住区可采用低层高密度或多层高密度的布局方式,结合气侯区分布,其绿地率可的情降低,建筑密度可适当提高。多层高密度宜采用围合式布局,同时利用公共建筑的屋顶绿化改善居住环境,并形成开放便捷、尺度适宜的生活街区。本标准表4.0.2、表4.0.3在实际应用中,可按照居住街坊所在建筑气候区划,根据规划设计(如城市设计)希望达到的整体空间高度(即住宅建筑平均层数类别)及基本形态(即是否低层或多层高密度布局),来选择相适应的住宅用地容积率及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控制指标,另外,由于每个指标区间涉及层数和气候区划,通常层数越高或者气候区越靠南,容积率就可以越高,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区间内的适宜指标。本标准各级生活圈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及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指标均按小康社会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m的标准进行计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应达到舒适标准,但也不是越大越好,以适应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许多发达国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基本在30㎡~40m㎡。[注释】旧区改建项目应注意保护旧区肌理和风貌,换弃“资金就地平衡”的改造方式,避免开发强度过高,同时应充分考虑新增住宅建筑及其居住人口规模与配套设施的匹配关系。4用地与建筑图集号21J825审树鹿勤志动校对袁瑞袁游设计朝晖秀页27

4.0.4新建各级生活圈居住区应配套规划建设公共绿地,并应集中设置具有一定规模,且能开展休闲、体育活动的居住区 公园:公共绿地控制指标应符合表4.0.4的规定。【图示1】【图示2】

表4.0.4公共绿地控制指标

注:居住区公园中应设置10%~15%的体育活动场地。【图示3】

各级生活图居住区的公共绿地应分级集中 中设置一定面积的居住区公园,形成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创造居住区内大小结合、层次丰富的公共 活动空间,设置休闲娱乐体育洁动等设施,满足居民不同的日常活动鉴要 对集中设置的公因绿地规模提出了控制要求,以利于形成点、线、面结合的城市绿地系统,同时能够发挥更好的生态效应;有利于设置体育活动场地 为居民提供休熟、运动、交往的公共空间 回时体育设施导该类公图缴旭的结合教好报体现了士地漫合、集约利用的发展要求

旧区改建公绿地控制指标表

4.0.8住宅建筑与相邻建、构筑物的间距应在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管线埋设、视觉卫生、防灾等要求的基础上统 筹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住宅建筑与相邻建、构筑物的间距应在综合考虑照、采光、通风、管线理设、视觉卫生、防灾等要求的基研 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住宅建筑间距应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火、管线埋设和视党卫生等要求,其中,日照应满足第4.0.9条规定;消防应满足现行国 计防火规范》GB50016;管线星设应满足《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同时还应通过规划布局和建筑设计满足视党卫生的需 不宜低于18m),营造房好居住环境。

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供参考)

住宅建筑的间距应符合表4.0.9的规定【图示1】;对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老年人居住建筑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时数2h; 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沧州市】《城乡规划局日照分析技术暂行规定》(2012年),既有住宅建筑进行无障碍改造加装电梯除外 3旧区改建项自内新建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时数1h。【图示3】

表4.0.9住宝建筑日照标准

注: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

4.0.10居住区规划设计应汇总重要的技术指标,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第A.0.3条的规定

日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住宅建筑的日照标准。 确定住宅建筑间距的基本要素。日照标准的建立是提升居住区环境质量的必要条件,是保障环境卫生、建立可持续社区的基本要求,也是 重要手疫,具体的建筑日照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CB/T50947的有关规定

[注释]增设室外围定设施,如空调机、建筑小品、雕型、户外广 告、封阅露合等不能降低相邻住户及相邻住宅建筑的日照 标准

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设施示意图

【4.0.9条文说明】 在旧区改建时,建设项目本身范围内的新建住宅建筑确实难以达到规定日照标准时才可函情降低,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降低后的日照标准都不得低 于大寒甘1h,且不得降低周边既有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当周边既有住宅建筑原本未满足日照标准时,不应降低其原有的日照水平),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原《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日照标准将城市分为“大城市”和“中小城市”两类,从而应对我国不同规模城市地紧张程 度的差异性,其城市规模划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条,即“大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五十万以上的城市;中等城市是 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二十万以上、不满五十万的城市;小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二十万的城市”,由于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规划法》已废止,本标准伤沿用原《规范》对城市规模划分的人口规模节点(即人口规模50万及以上和不满50万)为分界点,以保证标准制定的控制节点 原意不变,保持标准的一致性。 住宅建筑正面间距可参考表1全国主要城市不同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来确定日照间距,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可采用表2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 进行换算。“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折减”指以日照时数为标准,按不间方位布置的住宅折算成不同日照间距。表1、表2通常应用于条式平行布的新建住 宅建筑,作为推荐指标仅供规划设计人员参考,对于精确的日照间距和复杂的建筑市置形式须另作测算,

GB 8239-1987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日区改建项自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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