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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消防应急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版).pdf简介:
"吉林省消防应急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版)"这应该是吉林省针对消防应急灯具产品质量进行的一种监督抽查的具体操作规定和实施细节。这份细则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抽查范围:明确抽查的产品类型、型号、规格等,例如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灯具等消防应急设备。
2. 抽查内容:对灯具的性能指标进行检查,如亮度、耐久性、启动时间、应急工作时间、充电性能、外壳防护等级、安全性能等。
3. 抽查方法:可能包括现场检查、实验室检测、产品追溯等方式,确保抽查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4. 评分标准:对灯具的各项性能指标设定评分标准,用来评价产品的质量。
5. 处理措施:对于不合格的产品,规定了处理方式,如下架、召回、整改等。
6. 监督机制:明确了监管部门、抽查人员和企业的责任,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
请注意,具体的细则内容需要参考官方发布的文件,因为各地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吉林省消防应急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版).pdf部分内容预览: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 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 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RISN-TG033-2018 企业标准化能力评价技术导则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 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
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 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 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 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 参与判定。
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 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 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 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 参与判定。
本细则代替《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子 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0 版)(第六批)的通告》中的《吉林省消防应 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