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997-2022 智慧小区评价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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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1/T 1997-2022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2 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76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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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997-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1997-2022 智慧小区评价标准(附条文说明).pdf简介:

DB11/T 1997-2022《智慧小区评价标准》是中国北京市地方标准,主要针对城市智慧小区的建设与运营进行评价。该标准旨在推动和规范智慧小区的发展,提升社区的智能化水平,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区管理效率。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础设施建设:评价智慧小区的硬件基础设施,如物联网、5G网络、智能安防系统、智能家居设备等的配置和运行情况。

2. 信息服务平台:评估小区的信息服务平台,如社区服务平台、物业管理平台、生活服务应用等,是否能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3. 智能化管理:考察小区的智能管理,如垃圾分类、能源管理、停车管理等,是否通过科技手段实现精细化、智能化。

4. 安全保障:评价小区的安防措施,包括物理安全和网络安全,看是否具有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

5. 社区环境:包括环境整洁、绿化覆盖率、垃圾分类回收等方面,看是否实现绿色、环保的智慧生活方式。

6. 居民满意度: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方式,了解居民对智慧小区的满意度和使用体验。

附条文说明部分可能会详细解释各项评价指标的衡量标准、权重分配以及如何进行实际操作和计分。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和监督各地智慧小区的建设,促进社区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DB11/T 1997-2022 智慧小区评价标准(附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1.0.1为推动北京市智慧城市建设发展,进一步提升北京市住宅小区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 为住户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物业服务,规范和指导北京市智慧小区建设,统一智慧小区评价方 法,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智慧小区评价。 1.0.3本标准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0.4北京市智慧小区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依托智能化系统 数据系统及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成果而全面实现智慧化物业管理与服务的住宅小区

智慧小区智能化系统intelligentsystemof

为满足智慧小区管理需求而建立的建筑智能化系统,是智慧化小区建设最基础的设备保 障系统。该系统由信息化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 防远程监控系统和机房工程等二级系统构成

为实现智慧小区范围内各系统信息汇聚、资源共享、优化管理和业务协同等综合功能而 设立的应用软件平台DB44/T 1907-2016 北斗卫星定位导航嵌入式设备接口技术规范.pdf,它支撑各系统正常运行、各服务资源的接入,为小区住户提供智慧化 服务,满足智慧小区各类业务应用。智慧小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由智慧小区物业服务平台 智慧小区物业设备运维管理平台、智慧小区安防管理平台、智慧小区应急管理平台、智慧小 区电商服务平台和业主APP等二级平台构成

3.1.1智慧小区评价应以小区为评价对象。 3.1.2智慧小区评价内容应包括智慧小区智能化系统、智慧小区数据系统、智慧小区综合 管理服务平台评价的内容。 3.1.3智慧小区的控制项是智慧小区必须达到的技术要求,任何一条不合格即认定该项目 不具备智慧小区的基本条件。 3.1.4智慧小区的评分项是智慧小区建设的评价指标,采用分值方式对智慧小区技术指标 进行评价。

3.1.1智慧小区评价应以小区为评价对象

2.1智慧小区评价指标项分为控制项、评分项。

3.2.2智慧小区控制项评价结果应为达标或不达标。所有控制项达标后方可参与评分项的 平分,控制项不达标不能参与评分项评分。评分项评价结果应为得分值,满足条件的评分项 为满分;不满足条件的评分项分值为零分,其他评分项按规定减分 3.2.3智慧小区评价指标总分值P为评分项得分总和,其中,评分项总分满分为100分。 智慧小区评价指标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

P=W1Q1+W2Q2+W:Qs

表3.2.3智慧小区评价指标权重表

慧小区星级应由小区评价总分值P确定,P不应低于60分。智慧小区评价总分值 定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表3.2.4智慧小区评价总分值与星级对照表

4智慧小区智能化系统评价

4.1.1智慧小区智能化系统评价包含对小区信息化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防范系 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和机房工程的评价。 4.1.2智能化系统评价指标总分值Q1为评分项的总和,其中,评分项满分为100分 智能化系统评价指标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

表4.1.2智慧小区智能化系统评价指标权重表

4.2.1各子系统设备应具有开放的接口,并应提供开放的SDK。 4.2.2各子系统应配备接入智慧小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软硬件接口。 4.2.3信息接入系统应满足3家及以上运营商平等接入。 4.2.4信息网络系统应提供有线、无线网络接入通道,光纤入户。 4.2.5无线对讲系统应支持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功能

4.2.6智慧小区局域网留有至少与3家及以上运营商接入接口,得8分。 4.2.71 信息网络系统信息网络基于TCP/IP协议,支持IPv6协议、IPv4协议,得7分。 4.2.8信息网络系统满足提供无线网络接入通道,得8分。 4.2.9综合布线系统为开放式网络拓扑结构,得5分。 4.2.10有线电视系统设备适配本市的有线电视前端机房设备,并具有设备网管功能、信号 检测及安全防范措施,得5分。 4.2.11小区内手机移动信号全覆盖,得8分。 4.2.12信息发布系统发布内容包括小区信息、便民信息、政务信息等公众信息,得8分。 4.2.13信息发布系统包括信息检索、信息查询、信息推送等功能,得5分。 4.2.14信息发布系统包括信息采集、信息编辑、信息播控、信息显示和信息导览等功能 并具有多种输入接口方式,得8分。 4.2.15公共广播系统包括业务广播、背景广播和应急广播,得7分。 4.2.16公共广播系统设有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连接接口,得10分。 4.2.17无线对讲系统具备2个及以上的呼叫信道,同时满足实现组呼、私密呼叫、紧急呼 叫、全部呼叫功能,得5分。 4.2.18无线对讲系统支持数据采集功能,得5分。 4.2.19 无线对讲系统通过数据网关与建筑设备管理系统进行联动,得6分。 4.2.20无线对讲系统具备定位功能,得5分。

4.3建筑设备管理系统评价

4.3.1各系统设备应具有开放的接口,并应提供开放的SDK, 4.3.2各系统应配备接入智慧小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软硬件接口。 4.3.3电梯监控系统监测应记录小区电梯的运行、故障报警、运行方向、所处楼层等运行 参数。 4.3.4给排水监控系统应实现小区给排水系统水泵的启停控制GB∕T 34183-2017 建筑设备及工业装置用绝热制品 热膨胀系数的测定,并应对其运行状态和故障 报警进行监测。 4.3.5变配电监控系统应监测小区供电系统的运行状态、异常数据预警、故障报警,并应 依据变配电监控系统实现智能化运维。 4.3.6建筑能效监管系统应对小区电量、水量、燃气量、集中供热耗热量、集中供冷耗冷 品第米和公顶计量

4.3.6建筑能效监管系统应对小区电量、水量、燃气量、集中供热耗热量、集中供冷耗冷 量等分类和分项计量。

4.3.7建筑设备管理系统采用三层系统架构,即感知执行层、物联网平台层、智慧应用层, 得4分。 4.3.8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控制层设备采用TCP/IP的通讯协议接口,得4分。 4.3.9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现场传感器采用总线连接或无线连接方式,得5分。 4.3.10建筑设备管理系统使用独立的服务器,其运算速度、存储容量、硬件接口满足管理 及历史数据记录的能力要求,得5分。 4.3.11 电梯监控系统根据小区电梯配置建立电梯节能运行模型,得7分。 4.3.12电梯监控系统所有数据实现本地存储和远程数据调用功能,得7分。 4.3.13室外照明具备时间程序及照度控制功能,并监测照明回路状态和故障报警信息,得 7分。 4.3.14给排水监控系统具备主、备用泵自动切换功能,得7分。 4.3.15给排水监控系统集水井、水箱等设施具有超高液位报警功能,得7分。 4.3.16 变配电监控系统监测主要供电回路的电压、电流、频率、功率因数及电能计量等参 数,得3分。 4.3.17变配电监控系统监测变压器温度和超温报警信息,得5分。 4.3.18 变配电监控系统监测备用与应急电源的状态信息,得5分。 4.3.19 变配电监控系统监测住户供电系统的电流、电压、功率数据,得4分。

4.3.17变配电监控系统监测变压器温度和超温报警信息,得5分。 4.3.18 变配电监控系统监测备用与应急电源的状态信息,得5分。 4.3.19变配电监控系统监测住户供电系统的电流、电压、功率数据,得4分 4.3.20燃气监测系统监测住户燃气的瞬时流量、累计流量、温度、压力,得5分

4.3.21燃气监测系统监测流量计的电池状态、设备状态,并根据瞬时流量计算得出日用气 量,越限报警(当日上限流量可设),得5分。 4.3.22燃气监测系统监测住户累计购气量、剩余气量、总购气次数,监测阀门状态、阀门 电池状态,当剩余气量为0时,禁止开阀并报警,得5分。 4.3.23建筑能效监管系统具有设置日期、时间等初始设备参数和抄收间隔、抄收周期等抄 表参数的功能,且具有远程设置功能,得4分。 4.3.24建筑能效监管系统各设备具有完善的操作安全权限功能、防破坏与误操作锁定功 能,具有自校时间、自诊断、发布冻结命令等功能,得5分。 4.3.25建筑能效监管系统集中供暖的小区,满足对住户供暖进行分户计量并具有开关控制 功能,得6分。

4.3.21燃气监测系统监测流量计的电池状态、设备状态,并根据瞬时流量计算得出日用气 量,越限报警(当日上限流量可设),得5分。 4.3.22燃气监测系统监测住户累计购气量、剩余气量、总购气次数,监测阀门状态、阀门 电池状态,当剩余气量为0时,禁止开阀并报警,得5分。 4.3.23建筑能效监管系统具有设置日期、时间等初始设备参数和抄收间隔、抄收周期等抄 表参数的功能,且具有远程设置功能,得4分。 4.3.24建筑能效监管系统各设备具有完善的操作安全权限功能、防破坏与误操作锁定功 能,具有自校时间、自诊断、发布冻结命令等功能,得5分。 4.3.25建筑能效监管系统集中供暖的小区,满足对住户供暖进行分户计量并具有开关控制 功能,得6分

4.4安全防范系统评价

4.4.1各系统应配置接入智慧小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软硬件接口,并应提供开放的SDK。 实现智慧小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安全防范系统数据的整合。 4.4.2出入口控制系统应实现与物业设备管理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 其他紧急疏散系统联动功能。 4.4.3紧急求助报警系统应支持与物业设备管理系统联动YD/T 841.1-2016 地下通信用管道塑料管 第1部分:总则.pdf,应通过联网向物业管理中心发 送报警、求救信息。 4.4.4入侵报警系统应支持与物业设备管理系统联动,应通过联网向物业管理中心发送报 警信息。 4.4.5紧急求助报警系统应包含住户防盗报警功能、火灾与煤气泄露报警功能、紧急求助 报警功能等,并应具有防破坏自保功能。 4.4.6停车管理系统应具有车牌和车型的自动识别功能。 4.4.7停车管理系统应具备计费自动结算管理功能。 4.4.8公共区域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不应出现监控盲区。 4.4.9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能清晰显示过往人员、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的行为特征。 4.4.10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电梯轿厢内摄像机应能清晰显示电梯轿厢内全景。 4.4.11安全防范系统所使用的设备应为经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或认证合格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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