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Y/T 10003-2016 海上平台起重机规范.pdf简介:
SY/T 10003-2016《海上石油钻井平台起重机技术规范》是一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标准发布的标准,主要用于规范海上石油钻井平台上的起重机的设计、制造、检验、使用和维护。该标准主要针对的起重机是海上石油钻井平台上的重要设备,它们在石油钻探和生产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负责吊装和搬运重物,如钻井设备、货物和平台部件等。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起重机的尺寸、结构、材料、强度计算、安全保护装置、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方面的要求,旨在保障海上石油平台起重机的安全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的事故,提高平台作业效率,保障人员安全和石油产业的正常运作。
SY/T 10003-2016标准的发布,对于提升我国海上石油钻井平台的作业能力,保障海上石油开采活动的顺利进行,以及推动相关制造业的技术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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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基座夹角一起重机基座运动方向与吊臂夹角(0°时仅横倾,90°时仅纵倾)。 对起重机基座运动的假设角度估算至少应包括0°和90°(最大横倾和最大纵倾)几种角度。由这 些角度变化产生的最小SWL应选用于指定的起升工况。
4.3.2.c水平设计载荷的组合
由起重机运动和由供给船运动产生的水平载荷组合如下,总起升载荷引起水平动态横向分力和纵
GB/T 37751.32-2019标准下载SYT00032016
向分力分别为: 横向分力Wwin(lb):
纵向分力Wamm (1b)
Wwbn=(was) + (wacm)
Weordsn = (WorsB)" + (Worcm)
Wfdyn =(WorisB)+(WerfiCM)
该组合动态水平载荷与起重机基座倾斜及风产生的水平载荷之和,即为规定的起 总的水平设计载荷,列式如下:
4.3.3起重机部件产生的载荷
总纵向载荷=Wardm+Waor(FrumWind
在确定起重机诈用额定载荷及考虑起重机非二 元时,包话电起 等)的质量产生的力和力矩亦应作为载荷。对」航内吊运和外吊运的工作工况以及非工作工况,起 重机部件产生的垂向载荷应根据表5给山的动载系数增加,这说明了起重机动态运动作用于起重机部 牛垂向质量的影响。同时,应采用4.3.2.b中的公式,并以起重机部件重量替换SWL×C,的方式,来 确定起重机水平方向动态运动载荷对起重机部件的影响。
表2用于动载系数计算的垂向速度 (有关这些数据形成的讨论参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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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航内吊运动载系数(C用于通用法)
表4起重机基座倾斜和加速度
表5作用于起重机部件的垂向动载系数
4.4起重机非工作载荷
起重机吊钩不悬挂载荷。对于极端工况(如飓风等),起重机须处于停放位置,因此起重机和吊臂 支架或其他放置设施在设计中应能承受平台/船舶在最极端设计工况下运动和环境产生的组合力。 对于次要的作业工况,起重机可以处于不工作且吊臂不停放状态。在此工况下,起重机可设计成能 承受运动和环境产生的组合力,而不用使用放置装置。买方应规定起重机非工作时最大不停放和停 放的工况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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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风载、冰载及地震载荷
买方可以规定每种起升工况的预定风速,即确定适用于工作工况或不工作工况的额定值。右 少买方规定的数据,当有效波高H达到10ft海况时,各种运行工况下的风速取40m/h;当有效波高 Hsig达到20ft海况时,风速取60m/h;不工作停放工况下的风速取140m/h。这些风速包括了起升载荷 和阵风载荷对起重机位置的影响。 作用在起重机部件投影面积和起升载荷的风压应按下式计算:
Piod = 0.00256× C × U? ...............
= 0.00256× C × U
风力会作用在吊臂、起升载荷和起重机其他部件上,风力应为风压P 的乘积。若无其他数据,起升载荷投影面积可由下式计算: 起升载荷投影面积=(1.33×SWL/200)2/3 (4.14)
式中: SWL一一安全工作载荷,lb。 作用在起升载荷上的风力,应加到施加在起重机吊臂顶部的其他水平横向载荷和纵向载荷上。作 用在吊臂和起重机其他部件上的风力,应在适合的平面上,以一定的角度合并施加到吊臂其他水平载 荷上。
中属 设备”进行设计,以满足甲板地震标准。具体起重机设计指南如下: a)起重机及其基座应按照其他重要上部设备(如钻机、火炬臂等)所采用的方法进行设计 具代表性方法是,甲板设备是基于强度等级衰减(SLE)的甲板附属构件响应谱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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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件承受的载荷,或产生基于AISC许用应力设计的连接件强度,但均不应低于控制构件抗拉强度的 50%。许用剪切应力和宽厚比应与AISC中适当的条款一致。
5.2基座、主柱以及平台连接
基座、主柱及与平台连接的附属构件应按4.2,4.3和4.4中定义的载荷进行设计,其中垂向设计 载荷及由垂向设计载荷产生的水平载荷(垂向设计载荷引起的纵向力和横向力)应乘以1.5的系数。 这些部件的设计力矩、推力和扭矩应相应放大,但许用应力不变。对于最小动载系数C.为1.33(仅 固定平台)的低动态工况,它导致这些部件的设计载荷承受包括起重机自重、纵倾、横倾、风以及2 倍(1.33×1.5的系数=2.0)额定载荷的影响。 起重机制造厂商应提供下列数据: 1.主柱或基座在起重机和平台界面处的安装尺寸。 2.最大倾覆力矩及对应的起重机和平台界面处轴向和径向载荷。 3.最大轴向载荷及对应的起重机和平台界面处倾覆力矩和径向载荷。 对于高主柱或基座,可以要求附加的刚度,以防止起重机和操作人员过度动。即使其应力水平 满足上述要求,起重机的过度晃动会导致操作人员不适。
5.3使用AISC规范的例外情况
回转轴承及其螺栓连接和地脚螺栓,一般不按AISC规范进行分析。回转轴承和螺栓的具体设 见第章,
对制造厂商保证符合本标准要求, 相关图纸和其他有关资料,买方应保密 制造厂商应书面证明,按本标准提供的起重机满足计算中所采用的材料和尺寸规格
应采用试验来验证设计方法,目的是验证整个设计计算方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应通过完成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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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眩内吊运的“最大”额定载荷的应变标定负荷试验,或通过完成2倍额定载荷的“重载起升”试验 应达到此目的。用标定试验检查实测应力,或通过重载起升试验确认不产生重大变形、裂纹或破损 方法,其试验的结果应证明设计完全满足要求。制造厂商应保证样机、设计或主结构应已按6.1.1或 6.1.2进行了试验并修正
6.1.1电阻式应变仪试验
6.1.2重起升负荷试验
当相应的横向载荷等于4%最大额定负荷时,重起升负荷试验应包括2.0倍内吊运“最大”额 定负荷试验。所选的试验负荷和吊臂长度应在所有关键结构部件产生最大应力水平。试验后,应将起 重机(包括回转支承装置)整体分解,并从下面选择适当的检验方法(取决于零部件)进行完整的适 应性评估: 1.着色渗透。 2.磁粉。 3.射线照相。 4.超声波。 重起升负荷试验的验收标准应是关键部件不出现塑性变形、弯曲、压痕或表面裂纹,特别应注意 螺栓连接和焊接处。试验前后应进行测量和检查,以确定关键部件的状况有任何差异。该试验的附带 要求是:在上述规定的试验负荷过程中计算出的应力不得超过AISC规范许用单位应力的1/3
对制造厂商所选试验方法的结果文件,买方应保密使用。制造厂家应书面证明:所提供的起 设计已按本标准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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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标准规定的样机试验和质量控制措施以外,根据买方的选择,制造厂商还应对母台新造的起 重机进行试验,买方或买方指定的代表可以目试验。买方和制造厂商双方同意的试验程序,用于验 证额定负荷和全速下的安全系统和操作系统。试验可以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在不同半径下,主钩和辅钩的负荷试验。 2.主钩提升,吊臂变幅和回转的速度试验。 3.回转和自由回转试验。 4.超负荷试验(1.33倍额定负荷),或买方的其他规定。 5.防止双滑轮碰撞试验。 6.起升和下降吊臂限位试验。 7.发动机功能试验。
7关键的绳索(起重)部件
悬挂和起升系统是由某些传动装置组成的。满足关键部件定义的绳索设备部件,应视为天键的绳 索部件,并应符合本章要求。
用厂起升和悬挂系统中的所有钢丝绳应符合下述规定
重机使用的钢丝绳,最新版本APISpec9A的要求应是最低要求。钢丝绳应适合预期的用途和使用 寿命。
7.2.2检验、保养和更换(IMR)
该性序应 足APLRP2D规定的最低要求。
钢丝绳负荷是指受额定载荷、自重、纵倾、风载及起升几何形状的影响,在起升系统、变幅系统 和悬挂系统中产生的最大系统力。
钢丝绳设计系数应按单根钢丝绳的公称破断负荷乘以支撑钢丝绳数,并除以钢丝绳负何米确定 钢丝绳设计系数用于说明端部接头的效率,钢丝绳总的穿绳效率为80%或更大。
7.2.4.1起升系统
用于负荷起升系统和变幅系统的钢丝绳,其设计系数应不小于2.5倍C,或5.0,取两者中的较大者
7.2.4.3人员起升系统
运人员时,负荷起升钢丝绳的设计系数应不小
7.3.1U型螺栓和箍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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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U型卡的正确定位,应非常小心操作。U型螺栓弓形处应与钢丝绳死端接触。所有 的定位、间隙、力矩和数量应符合起重机制造厂商的规范。
索眼端头至少应有三个紧固节、其他具体要求应由起重机制造厂商确定
模形套应安装在带有楔形套销钢丝绳的活绳 用于楔形套连接的钢丝绳卡,应固定在钢丝绳无 载荷端(死端),如图4所示。 形态不金永久性变形
EN 817-1997 Sanitary tapware – Mechanical mixers (PN 10) –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钢丝绳端部接头不应使钢丝绳的强度降至80%的钢丝
钢丝绳端部接头的具体安装程序、应由起重机制造广商规定。
任何起重机起升系统的所有滑轮应遵循本标准要求。
图4使用楔形套卡紧死端的方法
DBJ∕T 15-119-2016 预拌混凝土用机制砂应用技术规程SY/T 100032016
7.4.1.1滑轮节圆直径(D)与钢丝绳名义直径(d)之比(D/la)不得小于T8, 比越大,钢丝绳疲劳寿命就越长。 7.4.1.2滑轮槽轮廓应平滑,且不应有导致钢丝绳损坏的缺陷。 7.4.1.3滑轮槽角应向外渐开,且角度不应小于30°,滑轮槽的轮缘应是圆滑的。相对于回转轴的轮 缘同心度和垂直度,应在起重机制造厂商规定的公差范围内。 7.4.1.4对于给定的钢丝绳直径,支撑钢丝绳的滑轮槽半径尺寸应按表6确定。 7.4.1.5滑轮轴承应通过一个单独的通道逐个润滑。永久性润滑的轴承不受此要求。 7.4.1.6滑轮防护罩:包括动滑轮在内的所有滑轮,应装设防护罩或其他适用装置,以防止钢丝绳从 滑轮槽中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