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03/T 322-2022 海绵城市 专项规划审查要.pdf

DB1303/T 322-2022 海绵城市 专项规划审查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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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303/T 322-2022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5 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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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03/T 322-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303/T 322-2022 海绵城市 专项规划审查要.pdf简介:

"DB1303/T 322-2022" 是一个具体的文件编号,它可能代表一项关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技术标准或规程。"海绵城市"是一种生态城市建设模式,其理念是通过科学的规划和设计,使城市在下雨时能够像海绵一样吸收、蓄存、渗透雨水,减少洪涝风险,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同时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专项规划审查,通常是指对海绵城市的建设方案进行的专业评估和审核过程。这可能包括对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环境影响、社会接受度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审查的目的是确保规划的实施既能满足生态功能需求,又能符合城市发展的总体目标,同时考虑到安全、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

具体的DB1303/T 322-2022标准可能详细规定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以及验收的流程、要求和标准,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技术指导和管理依据。但具体的内容需要查阅该标准原文才能获取详细信息。

DB1303/T 322-2022 海绵城市 专项规划审查要.pdf部分内容预览:

DB1303/T3222022

1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专项规划审查要点 4.1现状分析与问题识别 4.2海绵城市建设分区与空间格局分区 4.3指标体系 4.4海绵城市指标分解与建设策略 4.5海绵城市相关基础设施 4.6建设时序规划 1.7成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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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秦皇岛市质量管理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磊、单东、郑继永、王伊鸣、王放、马良松、潘静、冯俊颖、边华伟、路杰、 张玉良、徐壮、李祎

《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 GB/T 18595-2014》本文件规定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审查要点。 本文件适用于海绵城市的规划审查。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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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现状分析与问题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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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审查要点

对海绵城市建设现状情况进行分析,梳理海绵城市建设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重点问题, 以及海绵城市建设的需求,具体应包括: a)城市中主要的雨水易涝区域空间分布情况,包括滞洪区、低洼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特殊污 染源地区等区域,以及道路易涝路段、易涝立交桥、地下通道等节点的空间分布情况; b)影响海绵城市相关设施建设的现状情况,包括地形、地貌、土壤空间分布、土壤渗透能力空间 分布情况、地下水水位、地下水位下降、降雨分区等; c)城市多年降雨量与径流情况,包括城市多年平均降雨量(不少于30年)、降雨场次和降雨总量 之间的对应关系,及城市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降雨量之间的关系曲线等; d)海绵城市建设的现状情况,包括城市的海绵型道路、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绿地与广场等 等现有项目和用地的空间分布情况; e)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合流制系统建设的现状条件情况,包括工程设计标准、现状的排水分区, 合流制管线范围、主要溢流口位置以及相应的设施布局等; f)城市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的现状条件情况,包括现有的河流、坑塘、沟渠、溢洪道、地下管 涵、隧道等 g)分析海绵城市建设需求。从城市现状的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等方面分析海绵城市 建设需求。

4.2海绵城市建设分区与空间格局分区

识别中心城区内山、水、林、田、湖等生态本底条件,构建海绵城市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提 与修复要求;评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的用地适宜性;划定海绵城市功能分区,提出建设策略和 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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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依据不同的建筑密度、不透水下垫面比率、绿化率等对降雨产汇流有影响的因素,对城市不同 区域类型的现状条件进行综合调研分析 b)依据不同的坡度方向、竖向条件等对雨水汇水方向有影响的因素,对城市的现状地形、竖向条 牛进行调研,对重要的分水岭、分水线、汇水通道等影响分区的条件进行分析总结: c)对城市中河流、沟渠、湿地、泄洪道等重要的行洪排水通道进行现状调研分析; d)识别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区域,应结合城市发展方向、总体规划的用地布局、近期旧城改造计 划和海绵城市建设拟解决的问题,按照新旧结合、示范带动的原则,优先选择城市水环境问题比较严重 的区域或者易涝点集中区域,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区域。

指标体系主要包括: a)水生态目标:主要结合降雨量和类型、土壤类型、地下水位情况等,综合确定水生态控制目标; b)水环境目标:主要结合城市水环境质量要求、径流污染特征、合流制溢流污染特征等,确定径 流污染控制、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目标等; c)水资源目标:主要结合地下水位稳定程度、雨水收集、雨污水再利用、再生水处理等,确定雨 水资源利用目标,以达到缓解水资源短缺问题的目的; d)水安全目标:主要结合城市竖向、内涝灾害易发点、主要的排水防涝和防洪设施分布等情况 控制城市内涝灾害,确定水安全规划目标; e)水文化目标:主要结合城市紫线、红线、蓝线、绿线等,保留城市中具有代表性的山水框架 古建遗址等重要文化符号与元素

4.4海绵城市指标分解与建设策略

根据城市总体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与要求,分解到每个管控单元提出相应的指标,并制定策略,建立 区域雨水管理排放制度,实现各分区之间指标衔接平衡。具体要求包括: a)管控单元划分应综合考虑城市排水分区和城市控规规划管理单元等要素,管控单元划分应具有 更于管理、便于考核、便于指导下位规划编制为目标。下层次规划可在全市专项规划基础上继续细化; b)对于每个管控单元,应按照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的思路,确定该单元的海绵城市建设规 划方案。其中,现状建成区以问题导向为主《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检查 第1部分:检查方法 GB/T 16904.1-2006》,新建区以目标导向为主。规划方案要达到控规层面深度, 能够直接指导地块、道路等项目的海绵型改造和设计,并按照每个管控单元的方案单独出图; c)对于新建区的管控单元,应立足于开发前后径流状态不发生改变,尊重现状地形,提出竖向指 引,重点对天然低洼地带、自然水系等天然海绵进行保护和预留,对于未开发的地块要根据相应的指标 要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d)对于老城区的管控单元,应针对现状存在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问题,例如水体 黑臭、初期雨水污染、内涝灾害风险高、地下水位下降等问题,明确该单元具体的海绵城市新建或改造 项目,确定海绵型建筑和小区、海绵型道路、海绵型公园、其它相关基础设施(例如初期雨水净化设施、 雨水调蓄设施、截污干管、排涝泵站等); e)推荐使用地理信息系统或水力模型对规划目标进行定量分析,例如近期建设区内减少的雨水外 排量、污染物的削减量、雨水资源的利用量等 进而论证各管控单元目标的可达性

4.5海绵城市相关基础设施

针对内涝积水、水体黑臭、河湖水系生态功能受损等问题,提出城市排水防涝、合流制污水溢 控制、雨水调蓄等设施的建设和河湖水系的生态修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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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海绵城市相关基础设施往往具有多种功能,需要综合考虑。在系统性规划上,基础设施建设内 容应统筹兼顾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修复以及水安全保障任务: b)结合城市水资源分布、供水工程,围绕城市水资源目标,严格水源保护,制定再生水、雨水资 源综合利用的技术方案和实施路径,提高本地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增强供水安全保障度: c)明确水源保护区、再生水厂、小水库山塘雨水综合利用设施等可能独立占地的市政重大设施布 局、用地、功能、规模。复核水资源利用目标的可达性; d)结合城市水环境现状、容量与功能分区,围绕城市水环境总量控制目标,明确达标路径,制定 包括点源监管与控制、面源污染控制(源头、中间、末端)、水自净能力提升的水环境治理系统技术方 案,并明确各类技术设施实施路径。对城市现状排水体制进行梳理,在充分分析论证的基础上,识别出 近期需要改造的合流制系统。对于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要加大改造力度。对于近期不具备改造条 件的,要做好截污,并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和调蓄设施建设,辅以管网修复等措施,综合控制合流制年均 溢流污染次数和溢流污水总量; e)明确污水处理厂、污水(截污)调节、湿地等独立占地的重大设施布局、用地、功能、规模。 复核水环境目标的可达性; f)结合城市产汇流特征和水系现状,围绕城市水生态目标,明确达标路径,制定年径流总量控制 率的管控分解方案、生态岸线恢复和保护的布局方案,并兼顾水文化的需求。明确重要水系岸线的功能、 形态和总体控制要求; g)加强对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恢复,对秦皇岛市裁弯取直、河道硬化 等过去遭到破坏的水生态环境进行识别和分析,具备改造条件的,要提出生态修复的方式、时间,因势 利导制订技术措施,改造渠化河道,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恢复自然深潭浅滩和泛洪漫滩,实施 生态修复,营造多样生物生存环境; h)充分分析现状,评估城市现状排水能力和内涝风险。结合城市易涝区治理、排水防涝工程现状 及规划,围绕城市水安全目标,制定综合考虑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措施组合的城市排水防涝 系统技术方案,明确源头径流控制系统、管渠系统、内涝防治系统各自承担的径流控制目标、实施路径、 标准、建设要求; i)明确调蓄池、滞洪区、泵站、超标径流通道等可能独立占地的市政重大设施布局、用地、功能 规模。明确对竖向、易涝区用地性质等的管控要求。复核水安全目标的可达性。

建设时序规划要求包括: a)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及相关要求,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城市 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旧城改造区等区域的建设现状以及城市经济条件,确定海绵城市近期重 点建设的范围,并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近期城市建设范围相协调; b)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的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的控制目标和指标体系,结合区域本底特征 和开发建设的实际情况、实施难易程度、资金分配和行动期限,因地制宜地确定海绵城市近期建设目标 和相对应的指标; c)对在建和计划建设项目进行梳理,确定建设项目,建立海绵城市项目储备库,明确项目滚动规 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在项目建设上,应综合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项目融资能力,分类别、分批次推进。 纳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应体现整体打包运作的原则,并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 d)确定近期海绵城市建设的用地范围和主要设施布局; e)明确近期建设的海绵城市建设主要项目的规模和重要时间节点,并落实相关建设任务。重点建 设任务是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城市供水、排水防涝、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河湖水系的水环境治理与 生态修复、防洪、节水、蓄水、绿地及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建筑与小区等重大项目:

f)确定控制和引导海绵城市近期发展的保障措施等

《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T269-2017》DB1303/T32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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