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G 1149-2022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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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G 1149-2022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试行).pdf简介:

JJG 1149-2022《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定规程》(试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它主要针对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进行检定和校准工作。非车载充电机,通常是指安装在电动汽车充电站、车库或者公共区域,为电动汽车提供交流或直流电能的设备。这个规程详细规定了非车载充电机的性能要求、检定方法、检定周期、检定程序以及检定结果的处理等,以确保这类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电动汽车的正常充电和用户的安全。

该规程的出台,对于规范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的生产和使用,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提升充电服务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它也为企业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技术依据,帮助他们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的检验标准,符合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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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1002一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1001一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 定义》和JJF1059.1一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支撑本规程制定工作 的基础性系列规范。 本规程是对JJG1149一2018《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定规程(试行)》的修订。 与JJG1149一201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 增加了术语充电连接点定义,修改了非车载充电机定义; 检定项目中删除了绝缘电阻试验、付费金额误差、示值误差; 检定条件中增加了绝缘电阻要求; 修改了试验负载点的选择; 修改了工作误差检定方法; 修改了充电机的检定周期。 本规程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JG1149—2018。

JIG 11492022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定规程(试行

JJG(建材)102-1999 水泥胶砂搅拌机检定规程本规程适用于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首次检定、后续检定、使用中检查。 基于统计抽样方法的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定可依据本规程执行

本规程引用下列文件: JJG842一2017电子式直流电能表 JJF1139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 NB/T33001一2018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程

3.8测试输出testoutpu

3. 9常数constan

车载充电机记录的电能与相应的测试输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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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以下简称充电机)是为电动汽车提供直流电能的计量装 置。主要由整流斩波控制单元、显示界面或数据传输接口、计量模块、传导充电用连接 装置等部分组成。充电机的原理示意图见图1。 充电机通过整流斩波控制单元将交流电能转化为直流电能,直流电能经传导充电用 连接装置输送至电动汽车满足充电需求,计量模块完成直流电能的计量,并将测得量输 出到显示界面或数据传输接口。

图1非车载充电机工作原理结构框图

充电机的工作误差用相对误差表示,在7.2.1规定的检定条件下,充电机的工作 应满足表1的规定。充电机电能计量 平均温度系数的取值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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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充电机的工作误差限

DUi和Umx分别是充电机额定输出电压范围下限和上限。 Imin为最小电流;Imax为最大电流; 特殊环境温度下(一20℃≤t<一10℃或十40℃

充电机电能计量平均温度系数,%/℃ t 环境温度偏离值,高温时取当前环境温度与十40℃的差值,低温时取当前环境温度 一10℃的差值。 环境温度应在距离充电机0.5m的范围外测量

表2充电机电能计量平均温度系数

对具有分时计费功能的充电机,首次检定时,充电机的时钟时刻误差应不超过5S; 后续检定时,应不超过3min

铭牌上应有下列标识: 名称和型号; 制造厂名; 产品所依据的标准; 编号和制造年份; 最大电压、最小电压、最小电流和最大电流; 常数; 准确度等级; 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可在显示器中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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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1月1日前安装的充电机,未标注最大电流和最小电流时,最大电流值为:额 功率/[(Umax十Umin)/2];最小电流值为:5A。 22023年1月1日前安装的充电机,未标注准确度等级时按2级执行

6.5充电电能量的显示

充电机应能显示充电电能量,电能量显示位数应不少于6位(至少含3位小数)。 对具有分时计费功能的充电机,时钟时刻显示分辨力不大于1S。

7.1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香

首次检定是对未被检定过的充电机进行的检定。后续检定是在首次检定后的任何一 种检定,修理后的充电机须按首次检定进行。使用中检查是为查明充电机的检定标记或 检定证书是否有效,检定后的充电机是否遭到明显改动的一种检查

检定充电机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检定条件及其偏差不超过表3规定。 应无明显的冲击负荷,充电机封印完整

表3检定条件及其允许偏差

7.2.2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

7.2.2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

7.2.2.1检定装置及负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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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虚负荷检定法或实负荷检定法时,检定装置的性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 JJG842一2017的相关要求。负载可采用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组、直流电子负载或电阻 负载。

7. 2. 2. 2 温度评

7. 2. 2. 3 参考时钾

参考时钟的时刻误差应不大于1S 7.3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

参考时钟的时刻误差应不大于1s

7. 3. 1检定项目

充电机检定项目见表4。

充电机的外观除符合6.1和6.2的要求外,还应检查: 标志是否完全,字迹是否清楚; 是否有明显的破损; 是否具有防止非授权人输人数据或操作的措施; 显示位数是否符合规定; 一基本功能是否正常。 注:对于2023年1月1日前安装的充电机,可暂缓执行外观及功能检查项目至2027年12月 31 日。

对于2023年1月1日前安装的充电机,可暂缓执行外观及功能检查项目至2027年12月 31日

7. 3. 2. 2 工作误差

测量充电机工作误差时通常按表5中选择一个负载点。根据需要,允许增加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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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校验仪与被检充电机都在连续工作的情况下,用被检充电机输出电能示值与 充电桩校验仪测量电能值确定被检充电机的工作误差。 被检充电机的工作误差式按(3)计算:

式中: E'一被检充电机停止充电与充电开始时输出的电能示值之差,kW·h; E一一标准表测量的电能值,kW·h; Y。——检定装置的已定系统误差,不需修正时。=0。 充电桩校验仪应与被检充电机同步运行,被检充电机显示器末位一学(或最小分度 值)代表的电能值与所累计的E之比(%)应不大于被检充电机等级指数的1/5。 检定过程中,至少记录两次误差测定数据,取其平均值计算工作误差。 2)虚负荷检定法 采用检定装置,比较检定装置与被检充电机同时测量的直流电能值,以确定被检充 电机的工作误差。虚负荷检定法时,应考虑连接位置对检定结果的影响。 标准表法检定充电机参照1)的规定执行。 瓦秒法检定充电机。用校验仪测量调定的恒定功率,或用标准功率源确定功率,校 验仪或功率源显示位数的量化误差应不大于被检充电机等级指数的1/10,同时用标准 测时器测量充电机在恒定功率下输出若干脉冲所需时间,该时间与恒定功率的乘积所得 实际直流电能,与充电机测量的直流电能相比较来确定充电机工作误差。 工作误差按式(4)计算

式中: 实测脉冲数; 计算确定的脉冲数,按式(5)计算: CLPTn mo= (5) 3.6 X106 其中: CL被检充电机的常数,imp/(kW·h); T。一选定的测量时间,S; P一调定的恒定功率值,W。 用自动方法控制标准测时器,被检充电机连续运行,测量时间不少于10S。若校验 义或标准功率源所发功率脉冲序列不够均匀或其相应速度较慢,还需适当增加测量 时间。 检定过程中,至少记录两次误差测量数据,取其平均值计算工作误差

3.2.3时钟时刻误差

将充电桩显示时刻与参考时钟的显示时刻进行比较,按(6)式计算充电桩时钟

式中: T一参考时钟显示时刻,X×h×XminXXs; T。一被检充电桩显示时刻,XXhXXminXXs。 试验结果应满足5.2的要求。

7.4.1检定结果的处理

7.4.2测量数据修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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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1修约间距为1时的修约方法:保留位右边对保留位数字1来说,若大于0.5, 则保留位加1;若小于0.5,则保留位不变;若等于0.5,则保留位是偶数时不变,保 留位是奇数时加1。 注:“保留位”是指修约间距对应位的数,该值称为“保留位”。 7.4.2.2修约间距为n(n≠1)时的化整方法:将测得数据除以n,再按7.4.2.1的 方法修约,修约以后再乘以n,即最后修约结果。 7.4.3全部项目符合要求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检定合格的充电机发给检 定证书(检定证书格式见附录B、C)及检定合格标记。 7.4.4检定合格的充电机必须在其内部使用的电能表或计量模块位置加以封印,分离 使用的分流器也需加以封印。 注:对于2023年1月1日前安装的充电机,特殊情况下暂缓执行分流器封印要求至2027年12 月31日。 7.4.5检定不合格的充电机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格式见附录B、C),并注销原检定 合格封印或检定合格标记

充电机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可根据JJF1139及计量行政部门的规定适当 周整检定周期。对于具有计量性能在线监测条件或防作弊功能DB34/T 3454-2019 公路路政管理技术规范,并已实施数据传输的充 电机,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检定周期可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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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第2页

JB∕T 5940-2018 工程机械 高锰钢铸件通用技术条件JIG 11492022

C.2检定结果通知书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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