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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264.1-2022 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 第1部分:定义和通用要求.pdf简介:
GB/T 22264.1-2022《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 第1部分:定义和通用要求》是中国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这个标准主要涉及安装在电力系统中的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其内容涵盖了这些仪表的基本定义,通用设计、制造、检验和测试要求。
1. 定义:该标准对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包括仪表的功能、结构、性能和适用范围等,以便于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有统一的理解和操作标准。
2. 通用要求:标准规定了仪表的基本参数要求,如准确度、稳定性和抗干扰能力等。同时,也对仪表的安装、接线、显示、操作、数据处理、通信接口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要求,确保了仪表的可靠性、精确性和安全性。
3.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包括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频率表等,是设计、制造、检验、使用和维护这类仪表的重要依据。
总的来说,GB/T 22264.1-2022 是为了规范和保障电力系统中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的性能,提高电力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以及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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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结构件应具备合理的防火焰蔓延措施,不应由于与其接触的带电元件的热过载而着火。试驱 应按GB/T5169.10一2017的规定,并以下列条件进行: 一端子座:960℃±15℃; 表壳:650℃±10℃; 作用时间:30s士1S。 可在任一随机位置与灼热线接触。如果端子座与表壳为一整体,则可仅对端子座进行试验。
GB/T22264.12022
仪表应置于参比温度下,不通电,至少4h。按表4的参比条件通电,并在输人端施加最大电流,在 第1min~3min期间测量输出信号值,然后在第30min35min期间再次测量输出信号值,两次测量 的允许改变量不应超过仪表的准确度等级的50%
仪表在下述情况下连续工作2h,电路和绝缘体的温升不应达到影响仪表正常工作的温度,仪表外 表面任一点的温升,在环境温度为40℃时不应超过25K。仪表不应置于通风或太阳直接照射下。 一电压电路(若有时)加1.2倍标称电压或测量范围上限值电压; 电流电路(若有时)加1.1倍标称电流或测量范围上限值电流
比工作条件下CJJ/T 284-2018标准下载,每一电压电路和电流电路的有功功率和视在功率消耗不应超过表10中的规
省仪表具有多路输出功能时,功耗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4.1应说明仪表各量程的有效显示位数和各量程的最大显示值,有极性的仪表应注明极性 式。 5.4.2多功能仪表显示器应显示所有电参量测量值。 5.4.3多功能仪表应具有检验显示器所有数字和字符完整性的自检功能。 5.4.4当仪表未通电时,显示器可不显示,
显示值,有极性的仪表应注明极性显示 方式。 5.5.4.2多功能仪表显示器应显示所有电参量测量值。 5.5.4.3多功能仪表应具有检验显示器所有数字和字符完整性的自检功能。 5.5.4.4当仪表未通电时,显示器可不显示
5.5.5输入输出接口
5.5.5.1数据输入接口
仅表可具有数据输入接口(例如无源干接点输入、模拟量输入等),制造商应说明输入数据的技术参 数,如输入类型、量程等。
5.5.5.2数据输出接口
仪表可具有数据输出接口(例如模拟量输出、继电器输出等),制造商应说明输出数据的技术参数和
输出端的负载能力,如输出类型、量程等。
5.5.5.3通信接口
5.5.5.4输入输出接口的防护
5.5.6.1仪表应具有过负载提示功能。
5.5.6.1仪表应具有过负载提示功能。 5.5.6.2仪表的过负载恢复时间不应大于5s。 5.5.6.3仪表过负载能力在GB/T22264各有关部分中规定。
5.5.7.1阶跃响应时间
5.5.7.2极性响应时间
除绝缘电阻表外,仪表的极性响应时间不应大
5.5.8.1串模干扰抑制
5.5.8.2共模于扰抑制
SMRR = 20 1g
CMRR共模抑制比,单位为分贝(dB); Uc 一共模干扰直流或交流峰值电压,单位为伏特(V); AU 一施加共模电压前后的示值变化所对应的电压值,单位为伏特(V)。 .5.8.3不同功能仪表的串模抑制比、共模抑制比在GB/T22264各有关部分中规定。
应说明仪表的最高分辨力,多量程仪表可具有不同的分辨力。多功能仪表应说明各功能的分辨力。
GB/T22264.12022
仪表经预热和预调整(若有时)后,在输入端加入满度值信号,仪表的重复性误差不应 度等级指数的20%
5.6.3.1短时稳定性
在参比条件下,仪表经预热和预调整(若有时)后,在输入端加人满度值信号,仪表的短时稳定性的 最大差值不应大于仪表准确度等级指数的20%
在参比条件下,仪表经预热和预调整(若有时)后,在输入端加人满度值信号,仪表的短时稳定性的 最大差值不应大于仪表准确度等级指数的20%
5.6.3.2长时稳定性
在参比条件下,仪表经顶热和顶 整(若有时)后,在输入端加人满度值信号,仪表的长时稳定性的 最大差值不应大于仪表准确度等级指数的50%
5.7.1对电磁骚扰的抗扰度
5.7.1.1骚扰量包括:静电放电、射频电磁场、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浪涌电压和 阻尼振荡波及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 5.7.1.2各骚扰量的试验等级、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按表11的规定,试验结束后,仪表应正常工作。 5.7.1.3进行各骚扰量的试验时,不同功能仪表在电压电路与电流电路施加的电压与电流在 GB/T22264各有关部分中规定。
表11电磁兼容试验等级和技术要求
注:对于直流供电的仪表,不必进行辅助电源回路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试验
5.7.2无线电干扰抑制
5.7.2.1无线电干扰的限值按CISPR322015中B级设备的规定。 5.7.2.2进行无线电干扰的试验时,不同功能仪表在电压电路与电流电路施加的电压与电流在 GB/T22264各有关部分中规定。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易受腐蚀的所有部件应有效防护。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任何防护层既不应在 操作时受损,也不应由于暴露在空气中而受损。 注: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仪表,附加要求在订货合同中规定
仪表的表壳应有良好的表面处理 ,也不应有划伤、沾污等痕 许有明显变形损坏或缺件。 封印,只有破坏封印才能打开表壳
仪表面板或仪表外部可具有一个或多个按键、按钮等,按键、按钮应灵活可靠,无卡死或接触不良
仪表如具有可调整机构,应保证在不打开表壳的情况下,可进行预调整(若有时)或校准;可调整 应松动、破损或自行改变位置。
5.8.5机械力作用的影响
按GB/T2423.10一2019的规定,并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仪表在非工作状态,无包装; 振动方向为垂直,仪表按正常使用位置固定; 扫频范围:10Hz~55Hz~10Hz; 位移振幅:0.15mm; 扫频循环次数:5; 扫频速率:1.oct/min。 试验后,仪表不应出现损坏和信息改变,振动影响引起的改变量不应超过仪表的准确度等级指数 的100%
按GB/T2423.5一2019的规定,并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仪表在非工作状态,无包装; 仪表的安装方式应使三个冲击轴之一与仪表可动部分转轴平行; 半正弦脉冲; 峰值加速度:15g,(147m/s);
GB/T22264.1—2022
脉冲持续时间:11ms; 一冲击次数:三个相互垂直轴的两个方向各3次(共18次)。 试验后,仪表不应出现损坏和信息改变,冲击影响引起的改变量不应超过仪表的准确度等级指数 的100%。
按GB/T2423.2一2008的规定,并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一仪表在非工作状态,无包装条件下; 试验温度、试验持续时间按表12;试验温度应比仪表规定的上限温度极限高一个等级; 试验后,仪表恢复时间:2h。 仪表不应出现损坏和信息改变,恢复到参比条件后,仪表能准确地工作。
表12高温试验温度和试验持续时间
按GB/T2423.1一2008的规定,并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仪表在非工作状态,无包装条件下; 试验温度、试验持续时间按表13;试验温度应比仪表规定的下限温度极限低一个等级,但规定 的下限温度极限为一55℃时,试验温度应为一55℃; 试验后,仪表恢复时间:2h。 仪表不应出现损坏和信息改变,恢复到参比条件后,仪表能准确地工作
表13低温试验温度和试验持续时间
按GB/T2423.4一2008的规定,并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供电电源电路施加标称电压值。 测量电路不施加信号(自电源仪表的电压回路除外)。 试验上限温度 I组:+40℃±2℃; Ⅱ组、Ⅲ组:+55℃±2℃
试验持续时间:6个周期。 试验完成后,仪表不应出现损坏和信息改变,恢复到参比条件后,仪表能准确地工作。 试验终止后24h,仪表应满足5.4.4规定的要求。
6信息、通用标志和符号
制造商应给出下列信息: a) 被测量名称或单位; b)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c)产品型号; d) 显示位数为5元 位及以上仪表的制造顺序号,显示位数为5位及以下仪表的制造顺序号或制 2 造日期(至少有年份); e) 标称值; f) 被测量的性质和测量单元数; g) 准确度等级指数; 与表4给出的各影响量(除温度外)的参比值或参比范围的规定值不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读,以及在表4中未列 出的其他有关影响量的参比值或参比范围; i) 与表5中的各影响量的标称使用范围不同的,以及在表5中未列出的其他有关影响量的标称 使用范围; j) 仪表的使用说明; k) 被测量为交流量时量程满度值充许的最大峰值因数; 运输、储存和使用温度限值的特殊要求(若有时): m)外接电流和/或电压互感器(如有时)的变比; n)测量范围; 0)其他必要信息。
6.2标志、符号及其位置
表14仪表用标志符号
表14仪表用标志符号(续)
表14仪表用标志符号(续)
6.3标称使用范围和参比值或参比范围的标志
DB11∕1317-2016 地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GB/T22264.1—2022
6.3.1不同于表4规定的参比值或参比范围应予以标注,并用下划线加以区别,以其测量单位的符号 标志。 6.3.2不同于表5规定的标称使用范围应予以标注,它应连同参比值或参比范围一起进行标注。即使 在其他方面无此必要,也应标志参比值和参比范围。 6.3.3按上升的顺序书写标称使用范围限值参比值或参比范围,每个数字与其相邻数字用三个点 隔开。 例如:45Hz50Hz65Hz,表示频率参比值为50Hz而频率的标称使用范围为45Hz~65Hz。 同样:35Hz45Hz*55Hz60Hz,表示频率参比范围为45Hz~55Hz而频率的标称使用范围 为35Hz~60Hz。 6.3.4当标称使用范围的某个限值与参比值或参比范围的邻近限值相同时,表示参比值或参比范围的 数字与表示标称使用范围限值的数字应重复标志。 例如:23℃23℃37℃,表示温度参比值为23℃,温度的标称使用范围为23℃~37℃。 同样:20℃20℃25℃35℃,表示温度参比范围为20℃~25℃,而温度的标称使用范围为 20℃~35℃
6.4接线端的标志和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