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3152-2019 船舶电站自动控制装置.pdf

CB∕T 3152-2019 船舶电站自动控制装置.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4 M
标准类别:综合标准
资源ID:71852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B∕T 3152-2019 船舶电站自动控制装置.pdf简介:

CB/T 3152-2019是中国船舶工业标准中的一个标准,全称为《船舶电站自动控制装置技术条件》。这个标准主要针对船舶电站(即船舶的动力和电力供应系统)的自动控制装置进行规定,旨在提升船舶电站的自动化水平和运行效率。

该标准涵盖了自动控制装置的选型、设计、制造、检验、安装和使用等多个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控制装置的基本要求:如控制装置的可靠性、稳定性和抗干扰能力等; 2. 功能要求:如电站的启动、停机、调速、故障检测和保护、能量管理等自动化功能; 3. 系统结构:要求控制装置应有良好的人机交互界面,易于操作和维护; 4. 安全性:确保控制装置在各种工况下能有效防止船舶电站的故障和事故; 5. 数据通信:支持与船舶其他系统(如导航、通信系统等)的通信和数据交换。

通过遵循CB/T 3152-2019标准,可以确保船舶电站自动控制装置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满足船舶行业的严格要求,提高船舶运行的可靠性和效率。

CB∕T 3152-2019 船舶电站自动控制装置.pdf部分内容预览:

调频精度frequencymodulationaccuracy 系统电压的最高或最低稳态频率与系统额定频率之差对系统额定频率的百分比,计算公式(1)。

装置的焊接件不应有虚焊、脱焊现象 件应可靠地接地;表面涂覆层不应有龟裂、剥皮、擦伤

装置所采用的材料应具有耐久、滞燃和耐潮的性能。

4.3.1.1装置中的印刷电路板组件、接插件,应有不发生错位的的措施。 4.3.1,2装置的进出线应有明显的标记,内部接线应有便于识别的标记。 4.3.1.3装置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措施。 4.3.1.4装在面板上供用户调整的电位器应有加紧措施。 4.3.1.5控制系统、报警系统的电气线路应相对独立,安全系统也尽量独立。 4.3.1.6装置应设有随时检查声光报警装置、指示灯是否损坏的手段。

CJ∕T 3083-1999 医疗废弃物焚烧设备技术要求4.3.2.1控制功能

4.3.2.1.1装置应能转换操作部位,在装置的面板或集中操作部位上设有操作部位转换的指示。 4.3.2.1.2装置应设有自控、集控和机旁操作三种方式选择,优先级为机旁操作、集控、自控。

4.3.2.2显示功能

装置应能对相应的电站及机组的运行状态和参数进行监测显示,具有与综合监测系统的通讯接口

4.3.2.3报警功能

4.3.2.3.1报警电路应具有下列功能

f.3.2.3. a 在机组起动、停机时,机组的有关参数值在正常的建立和消失过程中,不应产生误报警; b) 在报警时,音响和闪光信号应同时发出,人工应答后,闪光变平光;在报警应答后,在原故障 未消除又发生新的故障时,声光报警应再次动作; c) 当电站故障时,应发出相应的报警信号: d) 装置可有分组的延伸报警信号: e 报警显示应能区别故障内容。

表1电站自动控制装置故障报整项目

4.3.2.4分级卸载功能

组负荷率过高时,装置可发出卸载信号来卸载非

4.3.2.5重载投入自动控制的功能

当有大负载投入电网时,应先向装置发请求信号,装置根据剩余负荷量判断是否向重载发允许信号

d)运行的机组发生故障时。 4.4.5.2机组(仅柴发机组)在自动起动时,若机组的起动未获得成功,并未报故障,则装置应自动 形成下一次起动指令,当形成机组连续起动的情况时,其起动次数不超过3次。 4.4.5.3当装置所控制的机组超过一台,在某台机组自动起动失败时,装置应将起动指令自动地转移 到下一台机组。 4.4.5.4机组的自动起动和运行都应设有指示。 4.4.5.5电站处于瞬态过程中,如大容量异步电动机起动时,不应导致机组的自动起动

4.4.6自动投网和运行

4.4.6.1当电网无电时,起动成功的机组在频率和电压达到一定数值以后,应立即自动投网运行,并 维持电站的调频精度在下列规定范围内: a)调频精度为±0.5%; b)调频精度为±1%。 4.4.6.2当电网有电(不是岸电)时,起动成功的机组在频率和电压符合5.2.2条要求时,应使待并 机组自动并网,实现并联运行,并维持电站的调频精度和并联运行机组间的有功功率分配差度在下列规 定范围内: a) 调频精度为土0.5%,无功分配差度在10%以内,有功功率分配差度在5%(相同类型机组 并联运行)或10%(不同类型机组并联运行)以内(要求I级精度时); 6 调频精度为土1%,无功分配差度在10%以内,有功分配差度在10%以内(要求II级精度时)

4.4.7自动解列和停机

4.4.7.1当电站的负荷减少到定数值时,或根据使用要求,在平滑地自动转移负荷后,指定的机组 自动解列、停机。 4.4.7.2当运行的机组发生换机故障时,应在平滑地自动转移负荷后,自动解列、停机。 4.4.7.3当运行机组发生超速达112%~115%额定转速、或者油压过低等严重故障时,应自动应急 停机。当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发生油压过低时,仅提供报警信号。

装置在70℃持续2h,55℃持续4h,应不失效。

装置在0℃持续4h,应能正常工作

装置在进行96h的耐盐雾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CB/T 31522019

装置在进行耐霉菌试验后,允许长霉等级为2级。

能承受向各方向倾斜22.5°,以及垂直方向线性

4.5.7.1振动频率为2.0Hz~13.2Hz时,位移振幅值为±1.0mm;振动频率为13.2Hz~100.0Hz 时,加速度幅值为6.86m/s;当设备重量超过100kg时,加速度幅值为士(6.86/M)m/s。 4.5.7.2当安装在往复机械(如柴油机).上时,振动频率在2.0Hz~25.0Hz范围内,位移幅度为 土1.6mm;振动频率在25.0Hz~100.0Hz范围内,加速度幅值为±39.2m/s。 4.5.7.3如有共振,应在最严重的一个共振频率上耐振90min。 4.5.7.4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4.5.7.1振动频率为2.0Hz~13.2Hz时,位移振幅值为±1.0mm;振动频率为13.2Hz~100.0Hz 时,加速度幅值为6.86m/s;当设备重量超过100kg时,加速度幅值为士(6.86/M)m/s。 4.5.7.2当安装在往复机械(如柴油机).上时,振动频率在2.0Hz~25.0Hz范围内,位移幅度为 土1.6mm;振动频率在25.0Hz~100.0Hz范围内,加速度幅值为±39.2m/s。 4.5.7.3如有共振,应在最严重的一个共振频率上耐振90min。 4.5.7.4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防护试验后,应满足相应的外壳防护等级的要求

4.7.1装置失电时,应能在机旁实现各种手动操作。 4.7.2当发生起动指令的电压传感器电源中断时,应有不使发电机断路器误合闸的措施。 4.7.3在紧急情况下,装置有手动应急停机的措施。 4.7.4装置应设有可靠联锁装置,及避免二个或二个以上发电机同时合闸的措施。 4.7.5当电力系统短路引起发电机断路器短路跳闸时,装置只允许跳闸发电机断路器合闸一次,或 可靠地自动闭锁。

4.7.1装置失电时,应能在机旁实现各种手动操作。 4.7.2当发生起动指令的电压传感器电源中断时,应有不使发电机断路器误合闸的措施。 .7.3在紧急情况下,装置有手动应急停机的措施。 4.7.4装置应设有可靠联锁装置,及避免二个或二个以上发电机同时合闸的措施。 4.7.5当电力系统短路引起发电机断路器短路跳闸时,装置只允许跳闸发电机断路器合闸一次,或者 可靠地自动闭锁。

4.7.6装置应设有确保机旁工作人员安全的措

验查材质报告,结果应符合4.2的要求。

测量时,应脱开半导体器件和印刷电路组件,在电源端用欧姆表进行测量,结果应符合4.4.1的要 求

试验时半导体器件、印刷电路组件应脱开,在受试装置带电部分与地之间应施以如表3所规定的交 流50Hz试验电压,结果应符合4.4.2的要求。

按GD22一2015的规定进行电磁兼容试验。结果应符合4.4.3的要求。

CB/T31522019

上况试验15m1n,结采应付4.4. 的要求。

根据4.4.5的要求设置相应工况,检查装备的自动起动情况。结果应符合4.4.5的要求。

对装于控制台、柜内的设备作此项试验,按GB/T2423.2所规定的方法进行。结果应符合4.5.1的规 定

对装于控制台、柜内的设备作此项试验,按GB/T2423.1所规定的方法进行。结果应符合4.5.2的规 正

按GB/T2423.4所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束后,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2h的恢复处理,充许在装 置所能接触的表面和部件的水渍抹去。在恢复结束以前,先测量装置的绝缘电阻,再对装置的逻辑功能 进行模拟试验检查,结果应符合4.5.3的规定。

按GB/T2423.17所规定的方法进行 雾试验,结果应符合4.5.4的要求。

2423.16所规定的方法进行。结果应符合4.5.5的

以倾斜22.5°的角度在前、后、左、右四个方向各进行15min的倾斜试验。结果应 求。

CB/T31522019

按GB/T2423.10所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持续时间:每个轴线方向上扫描振动90min,结果应符合 5.7的要求。

B420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GB/T 3632-2008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pdf,试验后,结果应符合4

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 2. 1 检验时机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研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JGJ 1-201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累计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2.2检验项目和顺序

险验项目和顺序见表5。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