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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GT L80-2014 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细则.pdf简介:
JTGT L80-2014《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细则》是中国交通运输部公路规划设计院发布的一部专业技术标准,它主要用于指导和规范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的交通工程设计和沿线设施的建设。该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计原则:强调了设计应遵循的安全、环保、经济、高效的原则,以及以人为本,注重行车舒适性和安全性。
2. 交通工程设计:涵盖了交通组织、交通设施(如行车道、服务区、紧急停车带、交通信号系统等)、交通安全设施(如护栏、防眩设施、标志标线等)的设计内容。
3. 沿线设施设计:包括土地利用规划、绿化设计、排水设施、照明设施、服务区、收费站、通信设施等沿线配套设施的详细设计要求。
4. 施工技术与管理:提出了改扩建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以及项目管理、质量控制、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5. 质量与验收:明确了设计成果的质量控制标准和验收程序,以保证改扩建项目的工程质量。
总的来说,JTGT L80-2014是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设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保障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的安全、高效、环保具有重要意义。
JTGT L80-2014 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细则.pdf部分内容预览:
平。保障通行能力和提升服务水平都将通过运营管理来实现,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 响高速公路的使用效果。监控设施设计的宗旨是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改扩建项目更为复杂,还存在既有设施的利用、既有公路重点路段的安全整治等情 况,同时,主体工程的改扩建也会产生一些新的在运营安全方面需要加强监控的路段。 监控设施设计结合上述特点进行改造、升级和扩容。
7.2.2应根据总体设计方案,对监控分中心、监控管理所、外场设备以及配套的监 控外场设备信号传输、供配电等各个子系统中不能满足改扩建*需求的设备和系统一并 进行改造。
速公路改扩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细则(JTG/TL
换安全标准化培训(343页),因此规定在分离前设车道指示标志,结合路段交通检测结果,动态指引车辆选择车 道,避免交通量不均衡,或一旦某一幅出现堵塞和事故,可以及时提醒车辆提前选择 车道。
7.2.4新增监控外场设备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外场设备宜利用现有的管线资源及电源条件,并结 合通信管道的改造情况确定其具体位置。 2改扩建新增的监控外场设备宜设置于分歧管线处。分歧管道余长不足时可通过 接长该管道满足使用要求。 3整体式拼接加宽的高速公路,其外场设备供电电缆宜敷设在拼接加宽*路基的 路侧;分离式加宽的高速公路,外场设备供电可利用既有公路已有的供电电缆;如需新 敷设电缆,新敷设的电缆可设在既有公路或新修路幅的路侧。 4新敷设的电缆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7.2.5信息发布设备的再利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架式信息发布设备不宜通过拼接的方式在加宽*的路幅上继续使用,但可用 在分离式加宽等路基宽度较适用的场合。 2单柱式信息发布设备不宜在整体式加宽路段使用,可在同向分离路段或改造成
7.2.5信息发布设备的再利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架式信息发布设备不宜通过拼接的方式在加宽*的路幅上继续使用, 在分离式加宽等路基宽度较适用的场合。 2单柱式信息发布设备不宜在整体式加宽路段使用,可在同向分离路段或 移动式信息发布设备使用
1门架式可变信息标志的使用受到车道数影响。通常四车道高速公路所采用的门 架式可变信息标志,其版面尺寸不能适应八车道的使用需要。另一方面,对于发光二极 管型的可变信息标志,不同批次的产品其发光二极管的发光性能有一定差异,若对其拼 接加大版面再利用,整体效果较差,同时返厂拼接经济性也不佳,因此不提倡通过拼接 加大版面使用。 2整体式加宽路段路面较宽、交通量较大,而单柱式信息发布设备设置于路侧、 安装高度低,易被外侧大型车辆遮挡,因此不宜在整体式加宽路段使用。同向分离路段 一般是两车道,可以满足使用要求。
7.2.6没有受到改扩建施工直接影响的监控设备应妥善保护,并宜在改扩建施工险 加以充分利用。
对于没有受到改扩建施工直接影响的监控设备,其在改扩建*是否仍需继续使用受 者多因素影响,应评价其现有安装位置、设备功能、设备状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等
因此对其在改扩建*是否一定要保留不作规定。考虑到在改扩建施工过程中,原有的监 控外场设备大多数需要拆除,在此情况下如能保留一部分设备并使其继续发挥作用,对 改扩建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有较大益处,因此做出该条规定。
7.3.1应在对既有公路调查与评价的基础上,根据收费车道数量及广场位置的变化, 分析既有公路收费分中心、收费站、收费车道系统以及配套的土建设施的适应性,对不 满足使用需求的收费设施应进行改扩建。 7.3.2既有公路为封闭式联网收费的,改扩建设计宜维持原有的管理体制、结算模 式、车型分类标准,联网收费软件宜沿用原软件。既有公路为开放式收费的,改扩建时 结合路网收费体制的总体规划考虑是否对收费制式进行调整 7.3.3收费设施改扩建设计应保证改扩建*系统的服务时间、平均排队车辆数等指 标满足《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交通部2007年第35号公告)的相关规定;电 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设计应满足《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 2011年第13号公告)的相关规定。 7.3.4高速公路改扩建*的收费设施应符合当地收费系统联网的要求。设计应结合 改扩建*区域路网的变化,结合联网收费管理体制的要求以及运营管理的需要,综合考 是否对收费系统管理体制架构进行调整。 7.3.5因收费车道数不满足设计交通量需求而需要对收费设施进行扩建时,可通过 升级现有系统、增加收费站及收费车道数、增加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的数量、采用纵向 交错式收费广场、设置复式收费车道等方式对其进行改造或扩建。当原收费站无电子不 停车收费车道时,改扩建时宜增设。
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细则(JTG/T
7.3.6按照预测交通量计算,仅需要增加1条收费车道的收费广场,可不增加收费 车道。 7.3.7原址改造的收费广场增加车道数困难时,可重新规划广场布局。广场的重新 布局应结合收费站在高速公路网中的定位和自身特点综合考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具有潮汐式交通特点的收费站,可设置往复式收费车道。 2客车所占比重较大的收费站,可设置复式收费车道。 3货车所占比重较大的收费站,可采用客货分离、纵向交错式收费广场。 7.3.8 改扩建*出、入口的人工半自动收费(MTC)车道数均不应小于2条。 7.3.9 收费设施设备的再利用除应结合调查与评价结果确定以外,尚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目前使用正常的雾灯、信号灯、费额显示器、手动及电动栏杆、车道控制计算 机、IC卡读写器、车道及广场摄像机等设备及收费亭内设备,宜继续使用。 2拆除*的计重设备等可用在其他公路或作为备品备件加以利用。 3满足系统需求的收费站及收费分中心设备,宜继续使用。
7.3.6按照预测交通量计算,仅需要增加1条收费车道的收费广场,可不增加收费 车道。
7.3.10收费土建工程改扩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收费岛的改造宜维持原岛宽、岛高、岛头岛尾外形、收费岛装饰等,新建收费 岛宜与广场现有收费岛风格保持一致。收费岛岛体加长时宜采用直线延长方式。 2扩建*车道数大手或等于8条的收费厂场,:宜设收费员专用通道:大手或等于 10条的,应设收费员专用通道。收费员专用通道可采用天桥、地下通道或天桥与地下 通道相结合等方式。 3地下通道加长时应结合其结构特点《核电厂安全系统电气设备质量鉴定 GB/T 12727-2002》,完善相应的排水、照明和电缆桥架等设施, 与原有设施有机融合。加长部分宜采用现有通道断面尺寸。
1收费岛的改造包括现有收费岛的加长、出入口性质的转变、收费岛设施基础管 线的调整等。 2与新建项目不同,改扩建项目如新增地下通道,需在现有收费广场上进行开挖
7.4.1应结合调查与评价结果,按下列原则对通信设施及其各子系统的适用性进行 分析判定: 1能正常运行且能满足改扩建*通信业务需求时,应保留并继续使用。 2运行基本正常,且经过升级扩容即能满足改扩建*的通信业务需求时,可对其 改造*继续使用。 3不能正常运行或容量不能满足改扩建*业务需求和区域通信联网需要,且升级 扩容困难时,应新建通信设施。 7.4.2通信设施的改扩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结合既有公路通信设施的运行情况以及项目改扩建*通信业务类型、业务量 以及功能需求,确定通信设施改扩建*的规模及其技术方案。 2改扩建工程的通信设施设计应满足区域骨干网建设规划以及联网通信的相关技 术要求,保证改扩建工程与区域通信设施的互联互通。 3通信设施改扩建设计应符合当代通信技术发展方向,并充分考虑各种业务拓展 的需求。
7.4.1应结合调查与评价结果,按下列原则对通信设施及其各子系统的适用性进行 析判定: 1能正常运行且能满足改扩建*通信业务需求时,应保留并继续使用。 2运行基本正常,且经过升级扩容即能满足改扩建*的通信业务需求时,可对其 造*继续使用。 3不能正常运行或容量不能满足改扩建*业务需求和区域通信联网需要,且升级 容困难时,应新建通信设施
7.4.2通信设施的改扩建应符合下列规
7.4.2通信设施的改扩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结合既有公路通信设施的运行情况以及项目改扩建*通信业务类型、业务量 以及功能需求,确定通信设施改扩建*的规模及其技术方案。 2改扩建工程的通信设施设计应满足区域骨干网建设规划以及联网通信的相关技 术要求,保证改扩建工程与区域通信设施的互联互通。 3通信设施改扩建设计应符合当代通信技术发展方向,并充分考虑各种业务拓展 的需求。
1考虑了改扩建*的通信需求*仍有允余管道,且余管道的折算子管数不少于 3孔的,可不新增通信管道。 2考虑改扩建的需求**余管道折算子管数少于3孔的,应进行通信管道的扩建。 3新建通信管道时,其新建管孔折算子管数不宜少于8孔。 4双侧拼宽高速公路宜保留原中央分隔带管道;当需要扩建通信管道时,可将新 建的通信管道敷设于原通信管道的上方,或在路侧重新敷设。采用在原通信管道上方敷 设的方式时,除应满足新设管道和原管道之间留存不小于5cm的保护层以外,尚应满 足新设通信管道顶部的覆盖层厚度大于或等于70cm。 5当单侧拼宽高速公路将既有公路的中央分隔带改造成同向车道分隔带予以保留 时,可保留既有公路通信管道;当既有公路中央分隔带拆除并改建为路面时,应对该分 隔带下的管道和线缆进行迁移。新建中央分隔带时,宜在中央分隔带下新建通信管道。 6主体工程采用分离式路基修建时,宜在新建半幅高速公路的内侧新建通信管道 7应根据改扩建*的需要,调整或新增人、手孔,对于改扩建*仍利用的原人, 手孔应保留并修复。分歧管道宜接续保留使用。在既有公路上新增分歧管道时,宜采用 顶管或拉管等非开挖方式敷设分歧管道;当既有公路路面病害严重需挖除时,可采用反 开挖方式埋设分歧管道。
[云南]2013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下册420页)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细则(JTG/TL
3在原有管孔数量的基础上再增加相当于8孔子管的管孔数,新建管道和原通信 首共同发挥作用,一定时期内在既有公路的通信管道变形、堵塞等情况下,仍能保证 足够数量的管孔资源,因此做出该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