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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总运272.pdf简介: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总运272号)是中国铁路总公司为规范中国铁路普速线路(即非高速铁路)的工务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一部专业规章。该规则于2014年发布,对铁路工务部门在维修、施工、检查、保养等工作中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流程、设备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该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 安全管理: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 施工作业:规定了施工前的准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以及施工后的检查和验收等环节的安全要求。
3. 设备管理:对铁路线路设施、桥涵、隧道、信号设备等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规定。
4. 作业安全:对线路维修、轨道铺设、线路检查、危险地段作业等关键环节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指导。
5. 应急处理:制定了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的程序。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实施,对保障铁路工务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确保铁路运输畅通具有重要意义。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总运272.pdf部分内容预览:
2.取放工具、抬运金属料具时,不得搭接两股钢轨、 绝缘接头、引入线或轨距杆。
第四节养路机械、专用车辆使用
行“十六字令”,做到“彻底瞭望、确认信号、准确呼唤、 手比眼看”。连挂运行时,由第一位车担当本务机;多机驱 动时,应确保各机械车操纵同步;遇有降雾、暴风雨(雪)、 扬沙等恶劣天气时,应降低速度运行。 第2.4.4条工务机械车应凭调度命令进出封锁区间。 调度命令下达后,司机应对其进行核对。进出封锁区间前, 同机应与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联系,确认行车凭证 进路无误后方准开车。 第2.4.5条严禁关闭或变相关闭GYK运行。当GYK发 生故障时,工务机械车司机应及时报告车站值班员(列车调 度员),并按不超过20km/h的速度运行至前方站。 第2.4.6条工务机械车行驶在长大下坡道时,应适时 使用制动机,防止超速及放飚,并不得熄灭发动机或采用空 挡溜放。 第2.4.7条工务机械车在站内停车待避时,应采取保 压制动;发动机熄火等待时,应做好防溜,司机不得同时离 车。 第2.4.8条工务机械车在车站或施工车辆停留线停留 时,应采取防溜措施,进行驻车制动,设置止轮器并加锁 并关闭电源、车窗,锁好车门后,车上人员方准离开。 第2.4.9条发现工务机械车制动、走行及与安全有关 的总成、部件有故障时,应停止运行或作业。作业负责人应
及时通知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2.4.10条工务机械车检修需到车顶上部检查、保养 时,应将车辆调至无电区或通知供电部门停电配合。 第2.4.11条工务机械车需分解作业时,应明确分解地 点、各自作业范围、连挂时间及地点。 第2.4.12条工务机械车分解、连挂地点应选择在平直 线路上或坡度和曲线超高较小的地段,不得顺坡连挂,连挂 作业应统一指挥。
第2.4.13条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前,车组负责人应掌 握施工地段的线路设备状态(蒙)12J1 工程做法,作业前对车组人员进行有针对 性的安全教育。 第2.4.14条大型养路机械编组挂运或进行施工作业 时,必须指派一名负责人统一指挥,并遵守下列规定: 1.各机械车连挂运行前,应确认其牵引辆数不应超出 大型养路机械技术性能允许的能力,并尽量将功率大、轴距 大或较重的机械编排在前部。 2.各机械车按规定排列顺序解体作业时,必须保持不 小于10m的安全间距。各工作装置放下或收起必须准确到 位;清筛机、配诈车、路基处理车及物料运输车在收放工作
装置时,应选择线路比较平直的地段进行,在多线地段要与 防护员联系,当确认邻线无列车通过时方准收起和放下工作 装置。双线区段邻线未封锁,且线间距不足4.2m时,配确 整形车靠邻线一侧的犁板严禁作业;线间距不足4.9m时, 边坡清筛机靠邻线一侧的工作装置不得作业。 3.大型养路机械停止自轮运行无动力回送时,须编挂 在列车尾部,自动制动机须状态良好,按路用车办理。对有 走行分动箱的捣固车、稳定车等机械,编挂列车前需拆除传 动轴。严禁大型养路机械溜放、通过驼峰和作为动力对货物 列车进行调车作业。 4.列车运行时,押车人员一律在驾驶室内并要关好车 门,身体不得探出车外。一旦发现走行系统有异常或制动缓 解不良时,应立即用无线通信设备通知押车负责人,以便采 取应急措施。 在电气化铁路区段,押车人员不得登上车顶,停车检查 时应避免与接触网支柱及其附近金属结构物接触。 第2.4.15条大型养路机械在施工作业中,应注意下 列事项: 1.大型养路机械驶入施工封锁地段,必须严格遵守本 规则第2.5.3条规定。 2.各机械车在封锁区段独自运行时,续行间隔不得小 于300m,速度不得超过40km/h,并应做好随时停车的准
备。 3.清筛机、物料车、配车在作业中应注意接触网支 柱、信号机等障碍物,以防刮碰。 4.捣固车捣固作业结束前,应在作业终点划上标记, 并以此开始按《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规定的坡度递减顺坡 达到安全放行列车的要求。一般情况下不在圆曲线上顺坡 严禁在缓和曲线上顺坡结束作业。线路道床严重缺作、镐头 一次下插不能进入枕底面以下的板结地段应禁止使用大型 养路机械进行捣固作业,道床翻浆冒泥地段不宜进行揭固作 业。捣固车在工桥面作业时,必须事先拆除影响捣固作业 的护轨,测定轨枕底下道作厚度,如厚度不足150mm时, 严禁进行捣固作业。 5.在技术状态不良的桥梁上或在线路几何状态严重不 良地段,不应进行动力稳定作业。桥梁上的动力稳定作业应 严格控制,必须在桥梁上进行作业时,应制定安全措施,随 时观测桥梁状态,遇异常时,及时停止稳定作业。桥上进行 动力稳定作业,稳定装置应尽可能在桥台外或桥墩处起振、 停振,应根据道床情况采用合适的参数作业。 第2.4.16条大型养路机械车顶两端应安装黄色警示 灯,运行和作业时应开启警示灯。在夜间施工作业时,大型 养路机械及施工现场应有充足的照明。 第2.4.17条在线间距不足6.5m地段进行清筛、成段
更换钢轨及轨枕、成组更换道岔作业时,邻线列车应限速 60km/h及以下,按规定进行防护。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 划时,应提出邻线限速的条件
第2.4.18条凡上道使用涉及行车安全的小型养路机 械,必须经过铁路产品认证。小型养路机械、机具及防护设 备应专管专用,加强日常检修和定期检查,经常保持良好状 态。未设置安全装置、未经产品认证和状态不良,严禁上道 使用。 第2.4.19条各种小型养路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 技术业务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按 规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2.4.20条结束作业时,下道后的小型养路机械必 须放置稳固,不准侵入建筑限界,采取防溜措施,并加锁固 定。下道架不得向线路方向倾斜。
第2.4.21条运送散件物料的平车应有侧板和端板,描插 销、锁件应齐全有效,散件物料应用牢固的包装箱(袋)。 第2.4.22条轨道车运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第2.4.21条运送散件物料的平车应有侧板和端板DBJ50∕T-132-2011 仿幕墙涂料涂饰系统应用技术规程,描 销、锁件应齐全有效,散件物料应用牢固的包装箱(袋)。 第2.4.22条轨道车运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化区段任何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体与接触网设备 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m以上的距离; 2.装卸钢轨、轨枕时,应避开接触网支柱、接线及线 路标志、电务、供电设备等。 3.电化区段起重轨道车、起重轨道平车必须安装使用起 重机构高度和水平限位装置,并保持状态完好。 4.使用伸缩式随车吊装卸车,车辆需要越过接触网立 柱、信号机柱等设备设施移动时,随车吊需恢复到原位。 5.起重装卸作业应指派专人指挥和防护
第2.4.23条轻型车辆是指由随乘人员能随时撤出线 路外的轻型轨道车及其他非机动轻型车辆。小车是指轨道检 查仪、钢轨探伤仪、单轨小车、吊轨小车等。 轻型车辆仅限查间封锁施工维修作业时使用,不按列车 办理;在夜间或遇降雾、暴风雨雪时,仅限于消除线路故障 或执行特殊任务时使用,但应按列车办理,此时轻型车辆必 须有照明及停车信号装置。 小车不按列车办理。在查间使用时,可跟随列车后面推 行,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影响列车正常运行。夜间仅限 于封锁施工维修时使用。160km/h以上的区段禁止利用列车 间隔使用小车
用自锁插销,拖车必须有专人负责制动。 5.在有轨道电路的线路或道岔上运行时,应设置绝缘 车轴或绝缘垫。 第2.4.29条利用列车间隔在区间使用轻型车辆及小 车时,应在车站登记,并设置驻站联络员,按下列规定防护: 1.轻型车辆运行中,须显示停车手信号,并注意瞻望。 2.在线路上人力推行小车时,应派防护人员在小车前后 方向,按线路最大速度等级的列车紧急制动距离位置显示停 车手信号,随车移动,如瞭望条件不良,应增设中间防护人 员。 3.在双线地段遇有线来车时,应暂时收回停车手信 号,待列车过后再行显示。 4.轻型车辆遇特殊情况不能在承认的时间内撤出线路 或小车不能立即撤出线路时,在车辆或小车前后方向按线路 最大速度等级规定的列车紧急制动距离位置以停车手信号 防护,自动闭塞区段还应使用短路铜线短路轨道电路。在设 置防护的同时,应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报告车站 值班员或通知列车司机紧急停车。 5.小车跟随列车后面推行时TCECS170-2017标准下载,应与列车尾部保持大于 500m的距离。 在车站内除到发线外站线使用装载较重的单轨小车及 人力推运的轻型车辆时,采用停车手信号随车移动进行防
第2.5.1条长轨列车运行应遵守下列规定: 1.长轨列车固定编组,运行按专列办理,如有附挂车 辆应挂在尾部。长轨列车不得溜放和通过驼峰线。 2.重车情况下,在经过300~500m半径曲线时,限速 45km/h,在经过300m以下半径曲线或侧向通过9号及以下 道岔时,限速25km/h。如在连续同向曲线间运行,应注意 内外侧钢轨是否前后串动,视情况适当降速。在不危及本列 安全的情况下,禁止使用紧急制动,一旦使用紧急制动,应 在前方车站停车,随车人员要对长轨列车状态和长轨装载状 态进行全面检查确认。 长轨列车收轨速度不宜超过5km/h,卸轨速度不超过 15km/h。 3.长轨装车时,轨端应平齐,伸出承轨横梁0.5~1.0m (山区铁路2.0~2.5m),短轨不得装在外侧。长轨未加固、 锁定,不得开车。 第2.5.2条龙门架车及轨排车运行应遵守下列规定: 1.龙门架车及轨排车运行应按超限货物运输的有关规
定办理,区间运行速度由铁路局视线路条件决定,通过半径 300m以下的曲线及全穿式或半穿式桥梁或隧道,均应限速 25 km/h。 2.运用前,应调查运行区段内的建筑限界,并采取安 全措施。双线地段施工,邻线来车应及时放下工作台踏板 并暂时停止工作。 3.龙门架车不能进入站台高度大于0.3m的股道。 4木枕轨排应捆绑牢固,以防运行中滑动。 5.轨排车运行时,必须指派对安全行车和故障处理有 经验的人员押运。 6.押运员应备有压机、撬棍、铁线、手搬葫芦等工具。 7.运行前应由施工队长或施工负责人、工长、对轨排 锁闭捆绑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知开车。 8.押运员应携带无线通信设备。运行时,押运员应加 强瞻望,发现危及安全的问题,应立即通知司机停车处理; 车站停车时,同时检查两侧轨排装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 理。 第2.5.3条施工列车进入区间封锁施工地段时,应遵 守下列规定: 1.施工列车进入封锁区间的行车凭证为调度命令(包 括列车车次、停车地点、到达车站的时刻,需限速运行时在 命令中一并注明),施工列车在封锁区间内作业,不得超过